第11章 Love Me For A Reason
我試着生性,但求父母親高興。所以,我要掃去那些心底的陰霾,盡最大的努力去活着。而我一直不談戀愛,很多時候,因為自己的病情所致,我不想成為別人的負累,或者說因為別人的憐憫而戀愛。
事業無成,至少戀愛也有點眉目吧。可是,我總是拒絕。拒絕,拒絕,還是拒絕。我是不是忘記了如何去接受一個人?一個又一個想去接近我,了解我,想與我過一生的人?接受,真的有那麽難嗎?不過一個Yes的答應,我卻不敢輕易颔首。大概,我太認真,又很脆弱吧。怕受傷。
一個網友,問過我,是否願意與她精神戀愛。我沒有辦法答應她,因為我深深的知曉,她與我,無法在網絡世界裏達到交流而意見産生一致,生活上,更不用說了。所以,我并不後悔沒有答應她。她不适合我,我也不适合她。即使我一直單身多年,其實我也蠻享受這種狀态,沒有子女的束縛,也沒有愛情的煩惱,雖然偶爾有些落寞,但找些事情去填滿就好。
沒有再找她了。而她也不是一個主動的人。每次都是我厚着臉皮去找她,我也不想再去主動。如果一個人真的喜歡你,他/她會為你改變吧,既然都沒有,談不上喜歡。何必再糾纏?傷人害己的事情,戈然而止吧。
喜歡一個人,究竟需不需要一個理由呢?很多人說過,喜歡是沒有理由的,但我并不認同。喜歡一個人,如果說是一個過程,那在這個過程裏,多多少少那個讓你喜歡的人,身上定是有什麽東西吸引着你,讓你覺得他/她在你面前如此耀眼和閃閃發光。不然,你喜歡他/她什麽?外貌?錢財?還是心靈的美好?一個微笑?一句關懷的話語?這些都是屬于他/她身上的物品啊,只是所表達的形式不同罷了。
我的傘,忘了拿。在林敏靜家中的那把傘,很喜歡的一把傘,留在了別人的家中。
家,一直是一個特別隐私的地方。一般朋友無法進家,即使很親密的朋友也不是經常來。漸漸的,我覺得一個家庭電話就顯得十分珍貴,自從有了手機這東西,固定電話的使用頻率大概也減少了許多了吧。而以前,有一個固定電話,很牛了。記得讀初中時,冒着被處罰的危險,在那位暗戀的小學同學的數學輔導本上寫上了自己家裏的電話。
某一天,她真的打了電話過來,問我願不願意跟她做朋友,約我去玩。哈哈,那時候的我,真的是瘋狂極了。這位女生是我讀小學時隔壁班的同學,因為打籃球結識的。後來升初中,也在同一所中學,只是還是沒有辦法同班,但對我來說,也算是緣份。這名同學□□卷。
春卷已經嫁人很久了,兒子都六七歲了。可不知道為什麽,她真是與我做到了君子之交。我們即使幾年沒見,一見面無需客氣客套,很自然又一堆話題,各自說着生活上的長短。而閨蜜與死黨,無法與她那般,與我到達這種境界。為什麽呢?
閨蜜埃及公主好幾次說想我多參加那些同學聚會,可被我一推再推,她不解,以為我自閉,脫群,不想與人接觸。其實,他們一群同學都已婚生了娃,去到那些所謂聚會,難道要我一直聽着他們在讨論什麽家公家婆,岳父岳母,孩子的教育問題嗎?我自問不合群,所以推了。而與閨蜜的關系也漸漸差了吧。我和他們的生活模式不一樣,所以能避則避。
死黨呢,就是那位導游姐姐。名喚非洲!我有另一個花名,叫土著。我們在一起,就被人喚成非洲土著!死黨時不時找我出來,吃吃下去茶,聊聊天,相互噓寒問暖。她有過幾點感情歷史,但最後都是慘淡收場。要麽男友劈腿,要麽多疑,讓她對戀愛也失望了。一個人,四處奔走,她說世界太大,還沒有好好走走。經常叫我陪她去那些特價團,她認為好玩又抵的團。只是,我家裏的事,無法配合她。即使我有心,也無力。
林敏靜,還好嗎?十天了。我想那把傘,我怕等不到了。那麽,就當送給她留念吧。明天跟教務說一說,看看能不能早些離開這裏,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月,但,并不是我喜歡的工作。即使,以前的夢想是當一名畫家,看過《梵高的自傳》後,知道,夢想也是需要金錢去堆積的。夢想之所以叫做夢想,大概因為難以實現吧。
林敏靜看着林奶奶一天比一天虛弱,而今天已經吃不到東西了,食管把東西都倒流出來了。林敏靜伏在林奶奶身上,靜靜地哭泣着。她知道,林奶奶身體上的器官已經衰弱得嚴重了。她無法面對這些,即使她知道奶奶快離開了,無法阻止。如此的無能為力。來到露臺,她看到那把一直被遺忘的雨傘,靜靜的挂在露臺的圍欄上。
她想起林父反對她與汪嘉仁的來往。林敏靜不禁覺得好笑。有時候是不是越反對,就會越叛逆呢?林敏靜似是打定主意一般,誓死要抵抗父母了。當她聽到林父口中說把她的工作也辭了的時候,就覺得她父母的控制欲,是不是太強了點?她一個成年人,父母還如此管制她,讓她覺得自己都可笑。
汪嘉仁,你睡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