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5、5月24日—【陳彤】
5、5月24日—【陳彤】
我原本以為高校的殺人事件會在社會上引起什麽大波瀾,但接下來的幾天,我搜遍了整個網絡,也沒尋到有關于這件的一點兒蛛絲馬跡。就好像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出現過這麽三個人,好像他們從來都沒有生過,也就自然不用提什麽死亡了。
至于學校的論壇裏,起初幾天還有人在讨論這些事情,可到了後面,誰也沒有确鑿證據,于是這一起事件又被當成了流言,随風散了。
都說一石能激起千層浪,可現在,根本就是石沉大海,音訊全無。
這實在是讓我感到非常詫異。
可是我自己也并不多提這件事,所以,如果所有的知情人都和我采取了一樣的行動模式,那如今的風平浪靜倒也無可厚非。
殺人事件發生了整整一周之後,我在圖書館門口迎面遇上了一個男人。
他的臉上略微帶着一點與大學生不同的滄桑感,應該不是研究生就是老師。
我看了他一眼,準備側身讓路,沒想到他居然攔住了我。
“盛夏……”
我驚異地擡頭,又仔細看了他幾秒,在确定我确實不認識他之後,我開口:“抱歉……請問您是……”
他從口袋裏掏出一本證件,我看了一眼,居然是警察。
“你找我?”
“我有事想問你,你方便嗎?”
點頭。
他把我帶到了學校裏面的一個茶吧裏:“我叫陳彤,以前也是這裏的學生,現在幹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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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讓我看了一眼他的證件。
“找我有什麽事嗎?”
“有。關于南歌被殺的這件事,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你。”
“問我?為什麽?這件事不是已經解決了嗎?”
“有人拜托我調查這件事。”他無奈地朝我笑了笑,小麥色的臉上出現了幾道細細的褶子,“我是陳暮涼的堂哥,暮涼從小是在我家泡大的。”
“他啊……”我一聽見陳暮涼的名字,就松了一口氣,雖然上次“睡”了一夜之後,我就再沒見過他,也再沒和他聯系,但僅僅是這一層簡單的關系,我就對陳彤放下心來。
“陳暮涼……他為什麽會對這件事這麽執着?”
“張一鳴對他不錯。”陳彤說,“我這弟弟什麽都好,就是有點強迫症,他睡覺的時候不能有光,不能有聲音,不然就怎麽都睡不着……”
他一頓,又說:“雖然我一直覺得那只是他的心理作用……”
我點了點頭,心說難怪那天都躺了好幾個小時了,陳暮涼還醒着。原來是沒完沒了的雨聲和窗外的燈光讓他根本無法入眠。我勾了一下嘴角,繼續聽下去。
“在寝室裏面住,沒人會理會他這種苛刻的要求,何況他自己也根本不提,所以剛進學校的時候,他基本每天都睡不到什麽覺,最多就是累慘了,躺在床上入定。不過張一鳴發現了他的這個問題,所以就盡最大的努力幫他制造安靜的睡眠環境,讓他可以多休息一點。我這弟弟又是個死心眼,什麽‘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的……”
我表示明白:“所以,他希望可以找出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是。”
“所以你現在是個人行為了?”
“恩,兩所涉事學校都打算把這事瞞下去,他們打通了很多關節,把消息都壓住了。我一個吃公糧的,也不可能和上頭對着幹,但是我和暮涼一樣,也覺得這件事情沒有表面上的那麽簡單,所以我很想私底下查一查。”
“可就算學校想要私了,家長怎麽肯?”我回憶道,“去年,有一個研究生,臨近畢業了出意外,曬衣服的時候從陽臺上摔下來了,當場死亡。學校不肯承擔責任,結果家長鬧的,把學校的大門小門都給堵住了,我們進出校園都不方便……”
“一件事歸一件事。那次的事故我也知道……至于這次……殺人已經償命了。而且張一鳴家境不太好,而學校和楊旭天家裏加起來,給了他們很大一筆撫慰金,算是‘封口費’。在這個事件裏,張一鳴可以說是南歌和楊旭天感情的‘第三者’,鬧起來也不好聽……楊旭天呢,他殺的人,他家人自然理虧,也就不可能來糾纏。至于你的室友南歌,她沒有家屬……”
“沒有家屬?”我一驚,“這怎麽可能?!”
“是真的。在這件事之前,你們學校也一直被蒙在鼓裏。她填上來的檔案都有父母的資料,可實際上,她從小就輾轉在各個親戚之間,直到高中遇見了楊旭天,然後就跟着楊旭天住在他家了。”
“就像童養媳一樣?”
“差不多吧。”
我對這個事實感到震撼,但仔細回憶一下,南歌确實從來都沒有說過她家裏的事情,所以這條消息還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不過,她有沒有家屬,并不是我們此刻讨論的重點,于是我又把對話拉回了主線:“可是,即使确認了是我們寝室中的某人向楊旭天透露了這件事情,那她就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大概不能。”陳彤搖頭,“雖然這和‘教唆犯’有些相似,但是還有些區別,估計罪名不會成立。而且,現在學校和我的領導都是這麽個态度,所以即使我們真的查出些什麽,也沒辦法翻案。暮涼也知道這個道理,他求我查,只是想圖個明白。”
“你們這麽一說,我倒也想弄明白。不過……你們不覺得,我也是嫌疑人之一嗎?”
“你?為什麽?”
“陳暮涼沒有告訴你?”
“沒有,他希望我自己來聽一下。”
“好吧,我再說一次。”我黯黯垂眸,“我不喜歡南歌,因為南歌她……偷過我的錢。”
*——*——*
偏中性的性格使然,我平時很少用錢包,而我的錢包裏,正常情況下也不會放超過兩百的現金。大多數時候,我會把多餘的整錢塞在自制信封裏,然後往抽屜深處一丢就算安置完畢。可有一次,當我要取錢用時,卻發現信封空了。
錢被偷了,犯人無非兩種來源:外部犯或者內部犯。
我的床位在寝室的最裏側,而從入口到我的床位,有無數的抽屜、電腦和錢包,我不認為有哪個盜竊者會無視這麽多唾手可得的誘惑,而去堅持翻找一個其貌不揚的小信封。
但是我的室友們卻都是知道我的這個習慣的。
所以,必然是她們之中的哪個人做的。
我并不是一個道德高尚,嚴守三綱五常、天道人倫的人。
所以我先後選了幾個寝室沒人的時間,偷偷翻看了每個人的錢包和她們有可能藏錢的地方。她們不知道,我在收進每一張整錢的時候,都會在右下角做一個小小的記號,而我翻出來的南歌的錢上,卻赫然躺着那個記號。
那段時間,楊旭天來我們學校看南歌,正好丢了錢包,銀行卡又在錢包裏面,所以他家裏的救濟款一下子到不了帳,而他又每天住在旅館裏,肯定是缺錢花的,所以南歌做出這種事情,是有充分的動機的。
這件事我沒有跟任何人說,我的銀行卡裏有一筆數目不小的存款,都是我這些年攢下的壓歲錢,少了一筆生活費,對我的生活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是自此之後,我虛構出的南歌的正面形象,土崩瓦解。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