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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

,排場自是不用說。大大小小的屋檐挂着大紅燈籠,曾黑燈瞎火的角落也變得亮堂起來,香袖彩衣,一大波美人帶着一股蠱惑人心的香味施施然從暮溪身邊走過,她一眼便發現了人群中間的明淺,那個與她長得極為相似的女子。

手伸進廣袖,略帶暖意的指觸到玻璃瓶特有的冰冷質感。

明淺貼身丫鬟踏着夜幕,匆匆而來,抹了一腦門子冷汗,焦急低聲道:“夫人,您可知現在是什麽時辰了,您不是說要乖乖的呆在屋裏等我家小姐的麽?”

暮溪望着一片墨色,一口氣哽在心上:“你家小姐呢?”

小丫鬟拉着暮溪的手,将一包銀兩放在她的手上:“夫人快走吧,我家小姐在後門等您,後門的守衛被小姐買通了,他們不會為難您。”

人人都并非戲子,不是誰都能将一出戲演得淋漓盡致,她大約知曉了什麽秘密。

暮溪推開小丫鬟提着長裙朝着樓臺水榭跑去。

驟然間,闕歌聽見了生命走至盡頭的聲音,綿遠悲戚。

擡手想去拉住那奔跑的女子,只見那手穿過她的身體,什麽都抓不住。

闕歌有些嘲諷的笑了笑,淩空的手放在自己的左臉上,看戲之人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入了戲。

作者有話要說:

☆、看盡浮華一生夢(八)

如果有人問暮溪,你最放心不下的是誰。

暮溪一定不會說容錦和北齊王,她最放心不下的是與自己一母同胞的姐姐、明淺。

暮溪和明淺是在陽春三月出生,明淺比暮溪先出生半分鐘,便成了姐姐,一女一男,一姐一弟,一個名為明淺一個名為明七,本該是幸福的四口之家,卻在十年前失散。

十年前,齊國大旱,靠天成長的莊稼枯死,百姓顆粒無收,地方官員辦事不力,将大旱之事拖了大半年才上報給朝廷,待到那時,早已餓殍遍野,明淺和小七的父母便是餓死于那場大旱,後來相依為命的姐弟一路乞讨來了安佑城,城中人心眼多,特別是人販子的心眼更多,明淺生得美貌,小小年紀卻是個美人胚子,不久被人賣去了青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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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明淺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看見了與容錦一道出門的暮溪,于是,她設計把自己送進了容府。

紅梅競相鬥豔的中央建造了一座涼亭,暮溪站在十米之遠處,仍聽得見傳來的歡聲笑語,淺色帷幔遮擋住露骨的場景,留下教人想入非非的朦朦胧胧,彩衣翩翩之間蕩漾開一串女子的笑聲來。

這便是命,躲不掉了。

暮溪失笑,握着玻璃瓶将一顆藥丸含在嘴裏,爾後,一步一步靠近紙醉金迷的涼亭。

指輕輕挑開帷幔,言笑晏晏的出現時,水榭中頃刻安靜得幾乎死寂起來。

明淺倒在李逵的懷中,明豔的媚笑僵在唇角,容錦皺眉,握着酒杯的指節發青,北齊王含了袅袅水汽的眼變得越發的清明。

時間似乎就靜止在了這一刻。

半響,暮溪擡手撫了撫頭上的青絲,好像自從跟了容錦之後起,每當有什麽事情下定決心的時候,她總會不受控制的有這個動作,猶如點了朱紅一點胭脂的紅唇微微上翹,迤逦媚态從骨子裏渲染開來,悲傷欲死的黑眸中突如其來一場紛紛大雪:“容錦,自從齊國五月五廟會以來,我為你紅妝半年,你對我絕情也好,恨也好,我自知得你恩惠,不曾怨過你。我時常告誡自己,你我之間不過是一出戲,不必付出任何的真心,如果當初你并沒有在我驚慌失措的時候遇見我,我也不會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容錦是小七的恩人,如果我還是那個年少無知的小乞丐,那該有多好。後來,我終于知道有時候太有良心并不是一件好事,我已經在你的身上用盡了我一身中最後一抹溫情。”

北齊候搖搖欲墜的撐着桌子起身,衣袖拂過面前的酒杯,醇香的液體順着桌子滴落在地面,唇角恰到好處的勾出一絲絲苦笑來:“暮溪,今天晚上便跟孤一道回宮中好不好?這一世,孤只對你一個人好。”

容錦不可置信的起身,眉宇間黑壓壓一片,風雨欲來:“王兄,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你不能跟他在一起,永遠也不可能跟他在一起。”

坐在一旁的李逵摟着一臉倦容的明淺,帶着虛假的面具,心裏偷着樂。

明淺僵硬的推開身上的男人,整了整妝容行至暮溪身邊,一巴掌狠狠的落在她的臉上,不氣不惱,語氣淡淡,道:“你為什麽不走?為什麽?你知不知道我們明家只有你了,你為什麽不争氣,你要我如何去見在天之靈的爹爹和娘親?小七,你知不知道姐姐有多喜歡你啊?”這個聰明絕頂,倔強如石的女子,終于崩潰的蹲下身,将臉埋進了掌心。

北齊候一把抓住暮溪的衣角,一雙水眸盈盈:“暮溪,跟孤走罷。”

容錦壓制住心裏的波濤洶湧,低聲輕輕的喚了一聲:“暮溪”,萬種情緒交織在那倆個字中,道不出是恨還是愛。

一抹胭脂紅自北齊候的指尖滑落,暮溪帶着滿目滄桑笑意行走在冰天雪地中,大口大口的血從口中流出來,未多走幾步,步伐變得踉跄起來,剎那之間,滿院怒放的紅梅競相凋落。

一聲悶響,紅色的嫁衣覆在白雪之上,暮溪看見了黑漆漆的天空,她終于自由了。

北齊王一聲悲鳴,步伐淩亂的朝着暮溪身邊跑來,一個踉跄,摔在雪裏,他慌亂的抱住雪地裏的暮溪,帶着哭腔的聲音宛如受了傷的小獸,那雙宛若寒水深潭的眸下是纏綿的溫柔:“暮溪,對不起,”對不起,将你許給了容錦,也對不起,我将你推入了地獄。

明淺一口氣憋在咽喉裏,眼前一黑,不知世事。

容錦呆呆的立在原地,轟然間,他聽見呈三角式的堅固城牆,在一瞬間倒塌一角,有些人,若非不失去一些東西,他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心也會因那東西的失去,而缺了一角,容錦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暮溪本就不是那麽重要,但是卻是被一直需要着的。

半響,他才緩緩的拖着沉重的腿踏出樓臺水榭,雪映着玉顏晶瑩剔透。

暮溪擡手,緊緊的握住北齊王的衣襟,瞪着大眼似乎想要記住一些什麽重要的東西,大顆大顆的眼淚滴落下來,朦朦胧胧之間抱着她的人化作她心心念念的容錦。

她說:“容錦,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下輩子再也不要見到你。”

這是闕歌這輩子聽過最狠心的情話,沒有之一,沒有為什麽。

容錦抱過暮溪,将整張臉埋進他的頸脖裏,瘦弱的雙肩不停的抖動,低低的笑意從喉中流溢而出:“暮溪,我用了十六年零五個月的時間愛上我哥哥,卻用七個月的時間喜歡了你,我一直以為我喜歡的只有我哥哥而已,可是,為什麽我看見你傷心的時候,我也會傷心呢?”

北齊王無力的跌坐在雪地裏,冰冷的指劃過細細的雪,緊緊的握住暮溪的手,淡淡的化開在唇角:“暮溪,跟我回宮,不管你是真的暮溪還是假的暮溪,我都會用一生的時間喜歡你。”

暮溪搖頭,道:“明淺,是我這一世最放心不下的人,求你,代我好好照顧她。”

北齊候一直深愛着暮溪,由于身染重疾,日子不長,便将暮溪許給了容錦,他愛暮溪,哪怕真正的暮溪早已死去,哪怕眼前的暮溪是假的,哪怕眼前的暮溪是一個男子,他都深深的愛着,因為太愛了,所以當發生容錦把暮溪送給李大人時,他便開口向容錦要回暮溪,他想的不過是少讓她受些傷害,哪怕是一點,也好。

而容錦到最後才看清楚自己的真心,他談不上愛暮溪,僅僅是一種喜歡罷了,他愛的還是北齊候。有些人就像容錦一樣,要到人沒了的時候,他才會大徹大悟,他對暮溪的愧疚,到死也沒有辦法還清,本該是你情我願的交易,沒曾想過會付出真的感情,林林總總,原因只有一個,那些喜歡自己騙自己的人,何時才能看清楚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

暮溪用七個月的時間經歷完整個人生的富貴與蒼涼,她愛容錦,容錦愛齊北候,齊北候愛她,一個複雜的圈子,她想,總要有人退出,才會好過一些。

她說,我恨他,我抵不過她愛他。

她說,容錦,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下輩子再也不要見到你。

北齊三十二年正月初六,大雪,容夫人服毒自盡,享年十五。

此後,每每世人說起容夫人,猶記那身紅衣似血。

待到看盡浮華,暮溪與容錦的故事,總歸不過是一場夢魇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

☆、栾玦的那個她

闕歌從幻影中清醒時,恰恰不過一炷香的功夫,虛幻與現實的時差未免差得有些過了。

她将空空如也的玻璃瓶放在眼前細細打量,暮溪這一生從遇見容錦開始,便定了命格,他因了能茍活于世,依附着容錦,卻不知把自己也設計進了自己設計的圈套中,後來他愛上容錦,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暮溪這一生大可用‘愚蠢至極’四個字來概括,她何苦為了那狼心狗肺的容錦毀了自己,只要活着,總是會有希望。

闕歌思及此處,扔下竹筏,一手提着繁瑣的衣裙,一手握着玻璃瓶,利索的跳上岸,飛快的朝着奈何橋跑去。

黑漆漆的上空繁星點綴,一座石橋兩邊都點着根根白燭,慈祥的孟婆執着大勺子攪了攪鍋裏的湯,身着紅衣的暮溪将大瓷碗遞了過去。

“暮溪,”闕歌站在橋頭,破碎的嗓音飄蕩:“你知不知道被盜去幻影,有什麽樣的代價。”

這時,孟婆将盛好湯的大瓷碗遞還給暮溪,他回頭,巧笑倩兮,黑白分明的大眼彎得厲害,語氣帶着小孩該有的天真無邪:“不知道。”

闕歌失神,片刻,不着痕跡的擦了擦唇角的口水,道:“你會喪失一魂,從今世起,你再也沒有辦法轉世為人,飛禽也好,走獸也罷,你也将沒有任何資格修行。”

暮溪神色不變,纖細的指扶着大瓷碗湊到唇邊,低聲道:“一世本就難為人,看盡了浮華,我與容錦總歸不過是一場夢而已,夢醒了,我們也就完了。”

“你可是會後悔?”

“除了這一生遇見容錦後悔過,我從來都是不後悔的,做禽獸比做人好,做人,真的好累。”

一聲脆響,瓷碗打碎在奈何橋的青石上,闕歌垂眸,神色複雜的看着地上破碎的白瓷,她說了謊,幻影委實代表着一重靈魂,只是要在被人窺看,幻影才會化作靈魂,專業語叫‘化影為魂’,但若是将那玻璃容器還給死者,什麽代價也沒有,只是她需要從暮溪身上得到一魂,只有暮溪這般幹淨的靈魂才配得上某人的肉身,她再擡眸時,暮溪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見,徒留孟婆提着勺子大罵暮溪是個沒有素質的鬼。

闕歌總覺得暮溪太寬恕容錦了,要她是暮溪,非要讓容錦斷子絕孫、不能人道不可。

回到船上時,對岸一個鬼影也沒有,自打過忘川實行收費制以來,大多數鬼魂願意做孤魂野鬼,也不願花冤枉錢過河投胎,生意慘淡也好,總是能閑上一閑。

自我安慰一番,闕歌将要繳稅的事徹底的抛在腦後,搭了一張小木桌子,拿出一壺酒來自飲,一杯剛剛下肚,對岸便來了個白衣人。

搖着木船漸行漸近,闕歌才看清岸上是何人來,不是栾玦,還能有誰将白衣穿得如斯禽獸。

闕歌始終不太相信現實,揉了揉眼睛,低聲喃喃道:“這是還在幻影裏?”

栾玦沉吟,堅定搖頭,道:“卻已不是,”想了想,大概此次前來的目的還未表達出來,便接着道:“離開幻影時,你招呼也不打一下,現在我是來瞧一瞧你的。”

這地盤是冥界的,論栾玦是個什麽妖怪也不敢在這裏興風作浪,再加上栾玦确确然是一枚數一數二的美男子,闕歌在不自不覺中動了恻隐之心,勉強壓制住狂亂的心髒,笑道:“你怎麽進的幻影。”

“你可是還記得你夢見的那個踏着祥雲要你渡他過河的藍衣公子?”

“記得。”

“他便是由我幻化而成,此後化作蚊蟲寄居在你的頭發上,與你一道入了幻影。”

闕歌豁然開朗:“你來幹什麽?”

“說故事。”

栾玦不客氣的上船,動作優雅的坐在船裏,架起小火,準備熬酒。

闕歌無所謂笑笑,幹幹脆脆的坐了下來,又便宜不占,實屬王八蛋。

栾玦将酒碟放在鐵架上,漫不經心道:“我曾經愛過一個人。”

闕歌問他:“是男是女?”

栾玦擡頭,異常鄙夷的看了她一眼,當然這也怪不得闕歌,自從看過暮溪的幻影之後,她對男女之間的愛情産生了嚴重的懷疑。

栾玦思考片刻,還是選擇正面回答,他道:“自然是女子,而且還是長得極為好看的女子。”

說起是美女,闕歌來了興致,細長的眉向上挑了挑,道:“後來呢?”

栾玦低頭,用竹簽撥了撥鐵架下的炭火,聲音不疾不徐,聽不出是高興還是悲傷,他說:“她死了,曾經她在世的時候作惡多端,死了倒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

“怎麽作惡多端的?”

栾玦說:“她是一只修行萬年的天狐,曾還在世的時候喜歡上了無極之巅的洛熯墨尊上,誰都知曉尊上家裏有一頭兇猛的母夜叉,”說道此處,栾玦思考了莫約半分鐘的時間,也許是覺得将尊上的媳婦比喻成母夜叉有些不太合适,于是糾正道:“哦,是有一頭兇殘的母老虎,當然我也承認我家的那個她在追求尊上時用了一些非法手段,比如說,用蠱惑之術勾引尊上,其實尊上也有錯,身為男人怎會會沒有自制力呢?還比如說,用蠱惑之術破壞人家家庭,從而引發出自上古以來規模最大、傷殘最多的家庭暴力。”

闕歌倆手托腮,盯着栾玦風輕雲淡,甚至有些幸災樂禍的臉,打了一個哈欠,道:“你說的故事甚是無聊,不過上古時期發生的那場慘絕人寰的家庭暴力我也聽說過,也有一些喜歡在背後嚼舌根的人提起過誰是最大元兇。”

栾玦擡頭,饒有興趣的說道:“哦?你倒是說來聽聽!”

闕歌将酒碟中溫熱的酒倒了一小盅給他,說:“據說是天狐用了蠱惑之術,将一位名叫西陵逆月的女子送上了尊上的床,好死不死,這一幕恰巧被夜闌上神給瞧見了,不久之後,積郁成疾的上神與尊上翻了臉,”話說完,又覺得不夠全面,闕歌翻着白眼,接着道:“這種事情你大可露骨的說出來,含含蓄蓄好似我沒睡過男人似的。”

栾玦驚恐的幹笑了一聲,又低頭熬起酒水,說:“确實是這樣,可還願意聽我繼續講下去?”

闕歌搖頭:“我餓了,改日再聽罷,先給我尋些吃食來。”

栾玦并不意外,慢條斯理的從懷中摸出幾張大燒餅來,看道闕歌啃大餅啃得不亦樂乎,方才接着道:“也因那場家暴,假借出門買東西的天狐跑去湊熱鬧,一不小心便被尊上一掌給拍到凡間去了,後來她轉世投胎成了凡塵之中的浣衣女,名喚翠花。”

當栾玦最後一個‘花’字餘音未落,闕歌一口大餅渣子噴了他一臉,大笑道:“翠花?這名字夠好笑的啊!”

栾玦表示贊同,好脾氣的拿出手帕将臉擦幹淨。

半響,闕歌抱着餅子,邊啃邊道:“我也給你說一個故事罷。”

栾玦點頭:“甚好。”

栾玦被縛住雙眼,雙耳除了疾風,便再也沒有任何聲音,雙目不能視物,也能安然前行,這都多虧了闕歌牽着他的手,雖然他百般不相信闕歌可以百分之百保證他的人身安全。

不知走了多久,栾玦聽見有滴水的聲音,還有萬物蘇醒的聲音,當眼前的黑布被取下時,他已身在凡塵,确切的來說,他身在一座建造在凡間的陵墓中,因為此時此刻他的面前有兩副棺材。

一邊的闕歌輕車熟路的趴在其中一副棺材上,棺中男子容貌驚人,一襲白衣清幽娴雅,身側放了把花傘,低聲笑道:“他是冥王的第九個兒子,名喚梓黎。”

“那他呢?他是道具?”栾玦細長的指點了點另一副棺材。

闕歌搖頭,聲音低了八度:“他是我和梓黎的定情信物。”

作者有話要說:

☆、九公子梓黎

初初認識梓黎之時,闕歌還不是冥界的擺渡鬼女。

百年之前,從朗朗峰拜師學藝失敗而歸後,闕歌跟着朗朗峰下的老虎精做起了土匪的行當,可惜土匪的收入頗少,有時候一天下來也打劫不到一個路人,生意慘淡,甚是無聊,于是闕歌随着剛離開肉體的鬼魂準備去冥界三日游,就在忘川河邊,瞧見了撐着一把花裏胡哨的油紙傘,懷裏抱着一沓芝麻燒餅,蹲在忘川河邊的梓黎。

那時候的闕歌難得聰明一回,并沒有傻到去問一個男子為什麽要打一把花傘呢,又沒下雨?冥界為什麽還有活人呢?為什麽呢?為什麽呢?為什麽呢?到底是為什麽呢?

想起在朗朗峰與笙煥厮混在一起的時候,她糾纏不清的問他為什麽,他總能夠快速的找到解答方案,就算不知道,随便用個什麽亂七八糟的理由都可以敷衍住闕歌,這也充分的說明,闕歌這孩子不是熊,是傻。

她舔了舔幹燥的唇角,奇跡般的安靜,陪着忘川邊的男子蹲着,半響才糯糯開口,道:“能把你的餅子給我嘗一個麽?”

話剛落音,抱着一沓餅子的梓黎僵硬的側頭,擋在前面的傘微微擡高,露出一張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妖嬈容顏來,龍眼般大的眼睛瞪大,以表驚訝,玉雕般的鼻子輕輕皺起,乍眼一看确然像一個瓷娃娃,磨磨蹭蹭好一會兒,才慢吞吞的遞給闕歌一張餅子,而後,調整了一個較舒服的蹲姿,似笑非笑的盯着狼吞虎咽的闕歌,道:“好吃吧!”

闕歌又啃了幾口,滿足笑道:“特別的好吃。”

梓黎将傘往身後靠了靠,一邊唇角微微向上掀起:“這是我從死人身上摸出來的。”

捏着餅子的手頓了頓,半天才反應過來的闕歌跪在忘川河邊将腸子都給吐青了,而肇事者卻撐着那把姑娘用的油紙傘飄飄而去。

從此,為了找機會報仇的闕歌成了冥界的常客。

梓黎與闕歌真正成為好朋友,是因了他們共同闖下的一彌天大禍。

衆所周知,天機公子陌顏上神下凡去體驗生死離別,順便談個小戀愛什麽的,這一切看起來和聽起來都沒有錯,錯就錯在他下凡時沒有為自己蔔上一卦,導致闕歌與梓黎聯手将陌顏上神搞對象的姑娘丢進窯子裏了。

這話還得從五十年前說起。三月凡塵晴好,繁花簇擁,飄絮萬裏,一派春意濃濃的模樣。

站在街角的梓黎皺起眉頭,将油紙傘靠在肩上,周身泛起一股寒意來,十裏花繁的街,一切都顯得與他格格不入。

他常聽黑白無常念叨凡塵好,凡塵妙,天天還把美人抱。

真正到凡塵走一遭,卻受了騙,看着沾惹着沖天欲念的街道,對長年以來呆在冥界的梓黎來說,頗感不适。

恰恰這時,一身灰撲撲桃紅衣裳的闕歌賊眉鼠眼的從胡同裏鑽出來,急急切切的躲進了梓黎的傘下,待梓黎還未來得及開口,一位上了年紀,拎着把殺豬刀的中年男子罵罵咧咧的從他倆身邊快速跑過。

危機解除,闕歌松了口氣,擡手從腦門上抹下一把熱汗,不顧及梓黎陰霾的目光,從袖子裏摸出一個白白胖胖的包子,啃上了。

良久,終于忍不住的梓黎微微側頭,咬牙道:“這是白菜豬肉餡兒的吧?”

闕歌點頭。

梓黎扶額,向後微微踱了一小步,臉色更加黑:“我以前覺得你只是缺心眼,未曾想到你連德都缺,确然是我太低估你了。”

握着肉包的手抖了抖,闕歌擡起頭來時,兩腮鼓鼓的,話語含糊不清:“又是你啊?你怎麽跑到這裏來了?吃了麽?要不要來個肉包子?”說着,闕歌又摸出一個白白胖胖的包子出來。

梓黎伸手拂開伸到自己面前的手,擡眼間,眉眼之間壓了幾丈寒冰,似萬物枯死的荒涼景象,他零碎的嗓音響在她的耳邊:“若我是冥王,定要将你拉下地獄,處以上刀山、下油鍋等酷刑,你這等女子,留着也是禍害。”

闕歌不以為然,連續吃了三個肉包子,聊表梓黎永遠也做不成冥王的遺憾。

誰都曉得冥王最不喜歡的便是九公子梓黎,說是這九公子生來命格極弱,适應不了冥界之陰,凡塵之陽,仙界之聖潔,占蔔師預言梓黎活不過十日,他爹覺着梓黎定是活不成了,反正妻妾成群,再努力努力還是可以多添幾個小公子的,于是撒手不管,可憐他娘親跪在陌顏上神門口苦苦哀求了三日,才換來梓黎的一條性命。

說是陌顏上神瞧着梓黎可憐,便散盡萬年修為護他渡過十日,此後又将随身帶着的上古法器霓裳傘贈與梓黎,并給他取名為‘梓黎’。

霓裳傘屬陰性,梓黎屬陽性,一陰一陽相互融合能護他永世安康,他這一生離不了那把姑娘家用的傘,這也是梓黎為何一直撐着那把花傘的緣由,即使陌顏上神救了梓黎,也改變不了他是注定被這個世界抛棄的人,他将将十歲那年,他娘親不慎落入忘川河,被河中的冤魂将魂靈、肉身吞噬殆盡,自打發生這件事後,冥王更加不喜歡他,于是他決定為了能讓不喜歡自己的人更加不喜歡自己,他要時時刻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一直到永遠,若是思維還算正常,人們通常把這就叫着‘厚顏無恥’吧。

闕歌一直認為自己是姑娘的身體漢子的心,在冥界厮混時,不僅與黑白無常打好了關系,還和他們家的馬匹也培養了感情,最重要的是搞到了關于九公子的一些高級情報,不愧是女子中的漢子,漢子中的僞妹子

街邊的蝴蝶蘭開得正豔,梓黎見闕歌遲遲都沒有話說,冷豔的眉眼泛起得意之色,眉頭輕佻,萬種風情浮于眉尖之上,幽幽道:“不過我很好奇,你是怎麽從一個漢子眼皮子低下偷得這三個包子的,雖然我确切不喜歡這種行為,但我還是有些餓了。”

闕歌訝然擡頭,完全沒有發現梓黎邏輯錯得離譜,反而慢騰騰的從袖子中又摸出一個包子來,道:“不是三個,我偷了四個,”說完,全然不顧及旁人從羨豔到渴望的目光,自顧自的吃了起來。

微風輕拂,帶着一股幽香,蝴蝶蘭花簌簌落下,像折了翼的翅膀,梓黎擡頭,十二根玉骨撐起的傘面上有着斑駁的影子,手腕稍稍施力反方向轉動一圈,紫色的花瓣飄然而落。

他伸手想要握住一些落花,指尖在觸及到陽光的那一刻,迅速的收了回來,垂眸看時,指尖已被燙紅一大塊,沒了這把傘的保護,他果然還是無法生存下去。

再次擡眼時,他的面前站了一個紅着臉,垂着腦袋,手指絞着衣角的姑娘。

闕歌淡淡的掃了梓黎一眼,從頭到腳再從腳到頭的将那姑娘仔仔細細打量了一番,确認那姑娘的确只是個姑娘、不是人妖後,心情似乎不太好。

梓黎不解的望着闕歌,闕歌惡狠狠的望着梓黎,大眼瞪小眼許久,那姑娘終于停下手上的動作,咬咬牙,似下定了什麽決心般,道:“公子看着面生,卻然不是我們雁丘城的人,不知公子姓甚名誰,家中是否有車?是否有房?父母是否安康?”說到這裏似乎是氣供應不足,狠狠的吸了幾口氣後,接着道:“旁邊這位姑娘,可是你家姊妹,還有我叫溫煦。”

梓黎望着傘面,一手捂着額頭,奈何闕歌身高着實大有問題,以至于她努力踮起腳尖去看梓黎的表情時,覺得梓黎的表情大有問題,但事實是沒有問題的,大有問題的是那彪悍的姑娘。

那姑娘又自顧自的說了一大堆話,莫約是又将前面說的話重複了一遍,闕歌親眼瞧見梓黎額上暴起根根青筋,等到回頭再看那姑娘時,只見姹紫嫣紅的身影從高空劃過一道靓麗的弧度,瞬間消失不見,确然,将那姑娘丢出去,符合梓黎那叫人捉摸不透的獨特個性。

有時候人确然算不過變化,話又說回溫煦被梓黎丢出去的那天,正巧将人丢到了人販子的老窩裏,可能是那些人販子覺着獨樂樂不如衆樂樂,在睡了人姑娘後,果斷将她送進了雁丘城最大的青樓裏,當後來知曉那姑娘是陌顏上神搞對象的對象時,人家姑娘早已經成了頭牌,習慣了紙醉金迷的生活,大約是陌顏上神覺着投生到窮人家更加能凸顯這次體驗生活的意義,當身為凡人的他一窮二白的站在青樓門口深情告白時,被老鸨一盆子洗腳水潑了下去,從此對象見到,孤獨一生。

之後不久,天上來人調查這件事的原委,吓得闕歌收拾起包裹約上梓黎欲想逃跑,可又想到被關進天牢之後有吃有喝,再也不用為生計去做些不光明正大的事時,闕歌果斷拉着梓黎去自首,她始終堅信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信條,莫約天上的人覺着他倆是故意來搗亂的,在第五次把他們趕出天界時,終于不再追究這事的細節,很多人紛紛放棄調查,于是他們也很幸運的逃過一劫。

作者有話要說:

☆、貪欲

回憶到此處戛然而止,趴在石棺上的闕歌起身,擡手擦了擦濕潤的眼角,強顏歡笑道:“許久都沒有來看他了,似乎都快忘記他的模樣。”

栾玦漫不經心的将手放在胸口的位置,唇角上揚:“即使這樣,九公子的運氣也不差,後來呢,他是怎麽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

闕歌擡眼,目光空洞。

她永遠也忘不了梓黎出事那天發生的事,任何。

人可怕的是有了貪欲,最可怕的是抑制不住貪欲,初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大家知道陌顏上神的上古法器霓裳傘在九公子的手上,大家也都知道得到霓裳傘便有了稱霸一方的實力,大家還知道那傘是九公子的命,傘沒了,命也沒了。

但凡知曉九公子上面有陌顏上神撐腰的人,都不會選擇去奪九公子手上的霓裳傘,可偏偏唯獨初見不知道,許是籌劃了許久,貪欲膨脹到極點的緣由吧!

那日,闕歌找初見找了許久都沒有見到他的人影,當白無常跑來說九公子被初見推入了忘川河裏時,她突然發了瘋一般的朝着忘川跑去。

她趕到忘川河邊時,初見早已經拿着霓裳傘逃之夭夭,波瀾不驚的河面上黑乎乎一片,什麽也看不見。

大顆大顆的水珠淩空落下,平靜的河面乍開,像一面落在地面上的鏡子,闕歌奮不顧身的跳進了忘川,不知過了多久,她拖着一具血淋淋的屍體一腳深一腳淺的上岸,所過之處,石頭、土地、花草都是紅的,她記不清在河裏發生了什麽,她只知道她一定要找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那個男子,不管付出什麽樣的代價,都好。

闕歌走着走着,不知道已經走了多久,她懷疑自己的腳沒有了,低頭一看梓黎一身是血的躺在自己腳下,風情萬種的容顏被厲鬼咬得面目全非,手腳都有被啃食過的痕跡,一路走來處處都被染上了血腥,她趴在一處水窪邊,細細打量自己被厲鬼啃傷的臉,待到陌顏上神趕來時,她終于感覺到了疼,那時候她身上的傷口正在開始腐爛。

陌顏上神答應過梓黎他娘親,無論如何都要護他周全,上神機關算盡還是沒來得及趕上時間,為了聊表愧疚救了闕歌一命,但是梓黎命格弱,沒有霓裳傘的保護三重靈魂被忘川河裏的厲鬼吞噬,卻再也醒不過來了。

自從梓黎死後,她喜歡的東西就再也不肯讓給別人了,因此她用盡各種手段殺了初見,原因就是太喜歡初見的命,于是無論如何她都要得到,即使在殺初見的過程中使用各種卑劣手段順便殺了很多無辜的人,她也沒有心慈手軟過,一次也沒有。

梓黎的命運不該只是如此。

還好,天不絕人願。機緣巧合之下,闕歌在一本古書上發現了就梓黎醒來的方法,只要是神、仙、妖、魔、鬼、怪,擁有的都是三重魄六重魂,梓黎失去三重魂,可以用窺影之術從其他的身上取得三重魂來,化影為魂,湊齊六重魂,這樣他便可以醒來。

所以,她不顧一切的成了忘川的擺渡鬼女,只為了能夠尋找到幹淨的三重靈魂,和梓黎永遠的在一起。

聽到這裏,栾玦若有所思的搖頭:“你在忘川河擺渡許多年,要得到三重魂還不簡單,直接在鬼魂身上取得便是,何必等這麽多年。”

闕歌搖頭,并不贊同栾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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