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十年的時光,可以帶走很多事,或者可以把舊時的回憶釀成不願入喉的苦酒。
方齊再次見到周銘,原本以為再見之後的尴尬場面或者暴怒難忍全都沒有出現。
他擠在慢慢移動的車流中,旁邊是正在裝修的大樓。
周銘踩着爬梯,穿着難看的圍裙,手上臉上全是或新或舊的顏料,眼睛一如十年前那般明亮和專注。
搖下車窗,看見從爬梯上下來的周銘慢慢的往這個方向走。
方齊心裏居然有了一點點的期待和激動,他把手放在方向盤上,開口道:“周銘。”
周銘愣在原地,手上提着顏料桶和刷子,戴着可笑的帽子,穿着醜醜的圍裙……
他的眼睛繞過繁雜的事物,直直的看過來。
就那麽站在那,臉色白皙,表情淡定,眼睛裏面好像是一汪海,讓人沉溺。
後面的車子不耐煩地鳴笛。
方齊微不可見的皺了下眉,低頭發動車子往前走,等他停好車子,再回頭時,周銘早已不見了蹤影……
回到家裏,方齊還有些恍惚。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見到了周銘,亦或只是一個長相相似的人。
突然想起十年前第一次見的時候。
對方穿着一件卡其色的短外套,黑色的褲子,白色板鞋,背上背着大大的畫板,安靜的坐在網吧外面的石頭上,跟周圍喧鬧的環境格格不入,像是一個誤入者,卻沒有無所适從的驚慌。
他一直都很淡定,就算時隔十年,再次見面,也一如從前。
走到卧室,沿着床沿過去,打開床頭櫃子的抽屜,一個小盒子安靜地躺在裏面。
方齊拿起盒子,打開,裏面放着另一個手機,直板的,老舊的款式,他拿在手裏按了按,手機早就沒有電了,怎麽按也沒反應……
屋子裏異常安靜,看着掌中的老古董,嘴裏發苦,果然年紀大了就開始回憶以前的事了。
不由人控制的,壓抑了十年的感情突然之間瘋狂的湧向心裏。
第二天,還是那個地方,方齊坐在車裏,胳膊搭在窗戶上,不自覺地摸着下嘴唇,眼睛盯着外面的大樓。
那裏放着一個高高的爬梯,側面的牆畫已經全部完成,爬梯上還站着一個人,正在磨着正面牆壁上的紋理。
周銘就安靜的坐在爬梯旁邊的地上,拿着手機不知道在幹什麽,嘴角時不時地揚起,跟周圍嘈雜的環境奇異的融合在一起。
方齊手指一用力,扣下了嘴唇上的幹皮,鐵鏽味充斥口腔,他皺皺眉頭,開門下車。
面前的陰影讓周銘有些不适,他皺眉擡起頭,正好對上方齊的眼睛。
“昨天還以為自己看錯了,沒想到真是你,很久不見了,賞個臉?”
方齊面上帶着恰到好處的笑容,說話也自以為是的利落,手卻在口袋裏攥的死緊,手心還有些微微汗濕。
周銘張了張嘴,爬梯上的人已經注意到了他們,大聲道:“銘子,你朋友吧,這我一個人就行,你快去吧。”
像是怕周銘拒絕,方齊立馬接話道:“走吧,我車就停在那。”
周銘只好站起身,看着眼前的方齊,又扭頭看看爬梯上的同事,沉默地點了點頭。
剛入秋的天氣,不冷不熱,空氣有點幹。
車裏放着李健的《似水流年》,自從高一聽邵宇唱過一次之後,方齊就喜歡上了這歌。
他今天有些興奮,手放在方向盤上,跟着節奏慢慢的扣着,一旁的周銘始終沒有說話,只是拿着手機輕輕地敲打屏幕。
“……讓我這一夜長醉,流年似水般滋味,笑中青澀的眼淚,那時光漸漸沉睡……”
飛揚的心情慢慢沉下來,方齊側頭看了看沉默的周銘,開口道:“不知道你現在喜歡吃什麽,同事說一家魚館挺好的,去兒怎麽樣。”
周銘微不可見的點頭表示同意,他的注意力好像都在手機上。
方齊沉下臉,眼睛也沒有了一開始的光,專注的開車,不再說話。
車裏的氣氛變得有些壓抑,方齊摸了摸嘴唇。
明知道是一杯苦酒,還是想含在嘴裏,舍不得咽下,舍不得吐出。
小館子并不大,停好車,方齊帶着周銘進去,兩個人在大廳選了一個卡座坐下。
熟練地點完餐,方齊光明正大的注視着對面的周銘。
在方齊的眼中,那人并沒有怎麽變,他的皮膚很白,顯得眼睛尤其亮,鼻梁不高,唇色偏淡,不驚豔,但是卻很舒服,他的手指節分明,拿着畫筆的樣子特別好看,他的背很直,從不佝偻,快三十歲的年紀,卻還是眉目如畫的樣子。
可那又怎麽樣呢,他甚至舍不得用他那好看的眼睛看看自己。
方齊輕嘆口氣,笑着說:“在跟你女朋友說話麽?或者是……”他頓了一下,笑容收了收:“妻子?”
周銘總算擡起頭,對上方齊的眼睛。
他手裏還抓着手機,像是抓着唯一的救命稻草一樣,喉頭蠢動了一下,搖了搖頭。
“沒有結婚麽?”
搖頭。
方齊輕扣着桌面:“那是女朋友吧。”
搖頭。
停下叩擊桌面的手,方齊舔舔嘴唇:“這麽長時間不見了,你還是挺惡心我的吧。”
周銘的表情一僵,下意識的搖頭,臉色明顯的蒼白起來。
“不?”方齊突然笑了,話語中帶着一些凄厲:“不惡心……你怎麽連句話,都不願意說。”
愛上一個人只需要一秒,但是忘掉一個人需要多久,方齊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用了十年,也沒能忘掉眼前這個人。
他低下頭,掩飾臉上的狼狽。
早就想過這個結果,年少時分一腔天真,尚且不能接受,更何況現在。
時間,只會讓喜歡的更加喜歡,讨厭的,也更加讨厭。
方齊覺得他無法再待在這裏,他快要被腦海中的記憶砸的窒息,壓制住翻騰不息的濃烈情愫,他擡起頭,卻突然看見面前放着的,周銘的手機。
面向自己,白底黑字,只有短短一行:
“能再見到你,我很高興,方齊。”
所有要噴薄而出的話在看見手機屏幕的一瞬間被噎回喉嚨。
方齊順着手機,對上周銘望過來的眼睛。
他的目光殷切,眼珠黑沉,像是在醞釀一場風雨。
不需要方齊說什麽,周銘已經猜到了他的想法。
拿回手機,熟練地敲打幾下,又放過去。
“生了場病,不利于言。”
不利于言。
四個字讓方齊的心撕開了一道口子。
他頓了頓,艱澀道:“什麽時候……”
周銘握着手機,遲遲沒有動作。
方齊失魂落魄的模樣讓他有點難受。
他低頭打字:“我其實很好,你不用擔心。”
一如從前四個字,到底還是方齊心中的對周銘最好的期待,他們之間隔了十年,又怎麽可能一如從前。
方齊沒說話。
他不知道自己應該說什麽,他們之間說起來也沒有什麽刻骨銘心的感情,說白了不過是17歲時期,一場無疾而終的單戀。
但就是這樣,卻讓他耿耿于懷10年。
只是見到周銘的臉,都會湧起少年人的沖動。
那是後來的歲月裏在沒有過的沖動。
一頓沉默的晚餐,兩個心思各異的人。
周銘的手機就放在随手可觸的地方,以便于可以随時接上方齊的話。
但是方齊沒再說什麽。
從館子出來,方齊下意識的把自己的外套披在單薄的周銘身上。
周銘擡頭看看他,輕輕的笑了笑。
方齊有些尴尬,不知道說什麽,就看見小小的屏幕出現在自己面前:“會照顧人了 ^_^ ”
看着那個小小的笑臉,方齊也跟着笑了,一晚上的黯然無語被打破。
他擡起頭呼出一口氣,笑着道:“不知道你也在B市,能遇見還是挺有緣的。
周銘點頭,手機攥在手裏。
“高二搬走之後,高考,大學,工作,轉眼就是十年了……”方齊突然嘆了口氣:“那時候二五八楞的,談不上什麽年少輕狂,其實就是軸,很多事情想不清楚,鑽牛角尖,自以為是,到現在了,才緩過勁兒了。”
周銘停下腳步,握了握手機,眼圈突然就紅了。
屏幕亮了又暗,周銘不知道自己能說什麽,他聽着方齊的話,心痛如絞。
方齊也停了下來,轉身看着站在原地的周銘,深吸一口氣,道:“大家都在B市,有什麽能照應着,還是好朋友。”
周銘的臉陷在黑暗中,半晌,才把屏幕沖向方齊,是一行地址。
兩個人相對而立,方齊點點頭,笑了笑:“的确不早了,我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