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乖乖讓我吃了你吧!!
我站在城市的中央,迷茫着。
看着四周熟悉的景色,我知道這是我第五十六次回到這家土家西施燒餅店門前了,遠處一百米的地方聚集的人群也沒有變過,聽了幾句不太真切的,什麽印花稅……跌停。
我猜,我是遇到鬼打牆了,最近還真是倒黴啊。
哼,真是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看不出我的特征麽?
我決定把它的成就感破壞殆盡。
于是我義正詞嚴地大吼:“你是哪家的小鬼!告訴你,跟本伏魔使玩這套把戲是沒用的!!——就算你不打牆,我也不認識路!!!”
鬼哭了……
原來只不過是個小孩子,內疚感一下從我心底升騰起來,連哄帶騙的,燒了兩顆紙糖給他,用狼外婆誘騙小紅帽的聲音問,“告訴姐姐華泉賓館怎麽走?”
小鬼破涕為笑,帶我去了。
下次他一定會學乖一點,不要拿路癡來玩鬼打牆……
說遠了,現在我站在這家賓館門口。
“您叫什麽名字?”華泉賓館旅舍登記的小姐問我。
“立早章,拂曉的曉,薔薇花的薔。”
小姐想了想,寫下三個字,問“章曉薔對嗎?”
我感到一陣悶雷從頭上飄過……我特意分開說,她還非得連起來念,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哎,這個名字被起出來的時候,大概是寓意拂曉的薔薇花,多麽美麗的意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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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周星星在《唐伯虎點秋香》的一段經典臺詞,改變了一切……
不過,既然在那部電影之後我也頑強地活了十多年,淚啊淚啊的總算也習慣了,于是我無力地嗯了一聲。
但我想,如果跟我的職業相比,大概沒人會在乎我的名字的。
“您的房間在這邊。”小姐撥開一些雜物,帶我從一個漆黑的走道下去,拍了兩下手,路上才亮起兩盞昏黃不堪的燈。
地下室啊,難怪在旅游旺季還能這麽便宜,我想着。
但對于囊中羞澀的我來說,這是先于其他任何因素的第一标準。
按說我已經接過兩個小case了,不應當窮成這樣才對,可這世界上有兩樣東西似乎是我永遠搞不清楚的,第一是出門該往什麽方向走,第二是錢到底都花到哪裏去了。
“房間很寬敞,又清靜,您可以擁有很多的私人空間。您看還不錯吧?”小姐溫柔地笑,大方地介紹着,好像在售賣的是紅樹西岸的別墅。
可惜就連她口中這唯一的優點我也沒感受到,地上堆積了一只眼睛的嬰兒,腐爛的貓,長着人臉的蜘蛛,等等……簡直沒有下腳的地方。
所以我用手指夾住一個通寶銅錢,口中默念“邪、魔、病、惡、痛——小斬出來!”
地上的黑霧好像被一股強風一樣吹散了。
那是,如果你看見街上一個一米六的女生背了把兩米五的大刀,我想你也會閃。
能叫出靈刃來是伏魔使考試的最重要環節。
每個人的靈刃都是獨特的,去考之前,我已經略有耳聞,女生叫出來的一般是靈巧的法杖狀,而男生叫出來的則多是鋒利刀劍,甚至有低俗的小道消息流傳,男生叫出來的東西大小跟他們的那方面成正比。
所以當小斬在我手中急劇長大時,現場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甚至後來聽到有人哀嘆:現在的男人都怎麽了,為什麽要去變性?
我小半輩子的清譽啊……要是知道是哪個人說的,想先讓他變個性再說……
這是閑話啦,反正我第一次看到小斬時也很吃驚。
它的形狀有些像相樂左之助出場時拿的那把斬馬刀,顧名思義,就是連人帶馬一起劈開的大劍。所以我給它起名小斬。
什麽?你沒看過《浪客劍心》?……那當我沒說好了……
我拿着它,忍不住大喊“比黃昏還要昏暗的東西,比鮮血還要鮮紅的東西……”,結果被老師狠狠敲在頭上,“不要那麽多不必要的廢話!”
什麽?你也不知道莉娜·因巴斯?……那再忽略我一次好了……
總之,小斬是把拉風的刀,帶着它讓人相當虛榮(雖然只是面對鬼邪的虛榮……在人的世界裏它大多是被無視的,例如我面前這位小姐,保持着她的微笑回頭走了)。
不過,只有小斬是不夠的,高端一點的伏魔使都有靈獸,這就跟獵人不只有獵槍還要有獵狗,而且狗的品種還要經過多少代的改良篩選是一個道理。
但畢竟還是有相當大的不同,首先,養多少條獵狗都可以,與靈獸的契約卻只能訂立一次,違反的代價是血噬,所以每個伏魔使得到契約符時,簡直比對自己的眼珠子還要珍惜。
第二,麒麟或九尾這種東西,可能給你雜交試驗麽?只能遇到什麽算什麽。這裏,就要看個人的造化了,妖獸當然是越厲害對主人幫助越大,于是有人豪情萬丈地沖下黑龍潭,結果被憤怒的萬年黑龍撕成碎片,有人看到這下場,害了怕,便找些軟柿子來捏,降伏倒是沒問題,但這輩子他/她也很難成為高級的伏魔使了,有人則一直挑來挑去,甚至到白了頭還在悲嘆着機緣。
我現在還剛剛進入這行業,但已經很聽到些這方面的經驗教訓了,不少三十來歲的前輩,好像恨嫁的女人期盼三高男人那般,嘴上常常挂着“妖獸沒一個好東西”,一旦有任何渺茫的機會,希望又會熊熊烈火般升騰起來,經過一番慘烈的拼搏,大多數又沉入絕望的深淵。
想着,我去摸我的契約符,卻不意掏出一片綠箭來,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吃綠箭,因為嚼完嘴裏常覺得酸,不過這是剛才大街上發的,順手也就剝開吃了,一邊到底把符拿來對燈仔細看了看才放心,符的正面是一個太極八卦圖,上有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個朱砂的小字,背面則是持有人用舌尖血畫出的花押,一般是自己選定某字詞,采用草書或者省略得來,除本人外極難猜中,更難仿寫,這樣才有充分的防僞性。
當我擡起頭來,卻發現面前不知何時站了一個男子。
我可以對阿彌陀佛發誓我不夠劃入色女那一格的,我暗戀了十年的人充其量只能算五官端正罷了。但當我看到這男子時,還是忍不住盯了好一會兒。
經常在小說裏看到寫美女帥哥是把眼耳口鼻都描述一遍,但說實話,真正看到極為好看的人,哪裏會去零件檢測一樣一件件分析,只能讓人奇怪一樣是五官,怎麽就搭配在人家臉上那麽順眼。
但這之中,他給我第一印象最深的是一顆犬牙,有些淘氣地壓在嘴唇外邊,配上一雙不大不小的吊睛,整個人的一股邪勁便飛揚出來。
“先生,不好意思,你走錯了吧,這房間已經安排給我了。”我先開了口,嚼着口香糖對他笑道。我想他不是鬼邪,因為大部分的惡靈妖孽看到小斬多半會退避三舍,所以他應該是誤闖來的酒店客人吧。
沒想到的是,他眼中兇光一閃,豺狼一樣就撲過來了。我躲避不及,被生生撲在下面。
阿彌陀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帥哥強暴他人也是犯罪好不好?我吓得眼淚都要飚出來,大叫救命,可酒店的保安也許沒有護衛地下室的職責,我喊破喉嚨外頭也沒一點動靜。
“我找了你十世,終于找到了!”他突然咬牙切齒地說。
我一時有點愣,雖然不知道怎麽回事,如果被這麽漂亮的人找了十世,多少也覺得有點得意。
女人的虛榮心啊……
但轉瞬之間,這點虛榮被他的下一句打入十八層地獄——他大喊道:“乖乖讓我吃了你吧!!”
任何語言已經不能表達我當時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