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三年以後
三年後。
坐落在郊區的一棟中等住宅樓,淩晨六點的空氣裏,開始微微有些響動。其中一個噠噠的清晰的腳步聲從樓下傳來,一個女子左右手拎着大包小包,穿着帆布鞋向着目的地七樓。這時的電梯還沒有開,不過她似乎已經習慣了爬樓梯,步伐輕快,氣息穩勻。
拿出鑰匙開了門,把中午的蔬菜肉類放進冰箱,拿出早餐的食材,系上圍裙,手上的頭繩順着紮起快齊腰的長發。
唔,還真是有些不方便,什麽時候去剪個頭發吧。這樣想着,一邊熟練的打開煤氣,開始煎雞蛋,烤面包,哦,今天還買了培根。
早餐的香味慢慢傳了出來,一個頭發極短,穿着肥大的短褲T恤的女孩打着哈欠從屋子裏走出來,一臉痞痞的樣子,“哎呦黎安小老婆,今天這麽早啊?什麽味道,好香啊。”
“哦,今天要早點去。”黎安把煎好的培根放進盤子裏,開始倒牛奶,那人靠着廚臺,伸手就來抓着吃,黎安瞪她,“刷牙洗臉了沒?”
食物已經塞進嘴裏,她唔唔的點頭,口不對心的重複道,“讓你不用那麽早起來做早餐啦,我随便在外面吃點就行了,以前我都沒吃早餐的習慣。”
“算了吧,不吃我做的你就要一天沒精神了。”
以前漏掉一次沒做,這家夥就嚷嚷着渾身難受了。
黎安陸續端上桌,她嘿嘿笑着,“所以啊,小黎安,幹脆你別出去打工了,那麽辛苦幹嘛,就跟着我呗,我養你。”
如果不是和她住了這麽久,只依照她的外形,黎安多半都會把她想成同性戀。但是現在連這方面的想法都懶得有。好像她只有在餓的時候才這麽娘氣。
弄得差不多,她又挎上包,拿了一塊面包就往外走,“你自己吃吧,我先出門了。”
“那麽早啊。”
“對啊,今天要早點。”她再次耐心的重複。
正要關上門的那一刻,她突然想起來,趕忙叫着,“沈黎安,今天晚上,別忘了,一定要回來陪我吃飯!”
門關住的聲音也将回答隔絕在外,她都懷疑她有沒有聽到,或者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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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面包,公車也來了,上去之後,還好,人不多。她挑了窗口的位置坐下,外面的一切向後退,思緒也固定的在這幾年間或者更遠的時候,飄蕩起來。
好像已經習慣了現在的生活,摸摸自己的手,早已經沒有從前那樣白嫩細滑了,前些天工作不小心燙到了手掌心,現在還留着淡淡的紅印。
現在,這是一雙要生活的手。而且漸漸的,這雙手會越來越粗糙,不複昨日。
可她在乎的不是這個,不僅是手,還有臉蛋和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都會因為之前的富養呵護而對如今的忽視磨砺來奮起反抗,然後,到順從再到堅強。
她剛來B市的時候,真是太糟糕了。一個人像游魂似的在街上飄來蕩去,天黑了也不知找個住處,若是人不用進食,不用休息,只怕她會一直這樣飄下去了。
後來她用身上的一些積蓄,只租到了地下室一般昏暗的十平米左右的小房間,沒有窗子,沒有洗手間,沒有風扇,和她真是相配,一無所有。
她真是沒吃過苦的,竟不知這社會還有這樣的地方,這樣的房子,不過她只用了一會會的時間來緩沖。接着安慰自己,好在能夠遮風避雨,不至于睡到大街上去。
第一夜是最漫長的,在如同煤油燈一般昏暗還搖搖晃晃的燈光裏,她輾轉難眠,淩晨微亮好不容易有了睡意,卻被外面嘹亮的汽車喇叭給震醒了。不誇張,真的,她感覺每輛大車帶着笛聲走過,自己的小破屋都會震動的跳起來。
好了,那段艱難的日子不加贅述,就是窘迫到極點,再多一點。
可若輪到吃苦,她沈黎安還算不上,她若是如祥林嫂一般天天把那段食不飽穿不暖的日子挂在嘴上,好像自己經歷過大起大落一般,別人一定會厭煩或者不屑一顧:你那算得了什麽呢?我當時比你更難呢。
至少她四肢健全,頭腦不傻,身體健康。只身一人,也就沒有包袱。
再怎麽,都可以活得下去。現在對比之前,是穩定了些。說說她這個舍友吧,是她在這個異地呆了半年後認識的,她的名字很特別:途塔。
黎安在酒吧當服務員的時候認識的,她是酒吧的駐唱歌手,人氣很旺,有個性有特點的往往很能吸引人注意。
酒吧每晚都有人來唱歌,不是每天都有她的節目,但她也是每天固定的時間來,抱着吉他,靜靜的坐在下面,不時的撥幾下,頭低着,短短的頭發下露出藍鑽耳釘,光彩奪目。
有時收桌子離她較近,才聽到她在哼一首歌,英文的,當時就莫名覺得熟悉。後來知道那是一首英國民謠,《Ride on》。她說,這首歌很有名,國內好多歌手都翻唱過,你熟悉也不奇怪。
一次趁着休息的間隙,黎安請她喝了杯酒,說很喜歡她聽她唱歌,這是真的。還有一方面,她駐唱的時候顧客聽得高興,也慷慨,小費給得就多。
然後那一杯酒,話匣子就打開了。黎安一直以為她這種酷勁兒拽拽的女生話不多,也難相處,誰知兩人竟有相見恨晚之感。黎安當時正被惡房東揪着要加小破屋的房租,途塔當時一拍大腿,搬來和我住!
她的舍友剛剛搬走,也正找人呢。可黎安看了,途塔住的房子,分攤下的一半房費她都負不起,準備拒絕時,途塔突然又問她,你會做飯嗎?
途塔住的地方離酒吧近,交通也方便,黎安辭了以前的那份工,又找了一份早上在餐廳工作的兼職,酒吧是晚上的,她把中午的時間空了出來。
出來後,生存下去是最重要的。但某一次黎安從一場露天畫展經過,突然驚覺,自己已經很久沒拿過畫筆了。
這樣下去,她會不會變成只知溫飽的井底之蛙呢?
生活漸漸步上正軌後,黎安利用中午的時間開始作畫,途塔在沙發上拿着相機擺弄,問她,“原來你大學學的是畫畫啊?”
“哦,大學學的設計,大部分在電腦上畫。不過我個人還是偏愛插畫之類的多一點吧。”好久沒畫了,還真是生硬的很。
“咔嚓”一聲,途塔将她這個眉頭緊鎖的表情記錄下來,攝影好像是她的愛好,有時她能自己抱個相機出去一整天。
藝術都是燒錢的玩意兒,她評價,也就混口飯吃。
她從來不說夢想,熱愛,但黎安感覺,對唱歌,她還是愛的。
愛是藏不住的。
今天是情人節呢。
店裏要忙着布置,怪不得途塔讓她陪吃飯。她注重節日,不放過每一個節日。途塔唯一談起的男人,是她的初戀。
別人初戀許是渣,他的初戀是個渣渣都不剩只剩灰的男人。具體的她沒說,只不過途塔今日的假小子模樣,全都拜他所賜。
她已經習慣這樣的途塔,從前的長發害羞,溫柔細語撒嬌的模樣,光是想象就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還有一個小時就下班了,黎安給一位客人上了餐,遠遠看見有個人向她招手來。
對了,她把這茬給忘了。在這短短幾年裏,除了途塔,她還遇到了一個人——宋子岩。
也是在酒吧,宋子岩在酒吧不奇怪,可他不是去美國了嗎?而且是她送的。
他要是回來也不奇怪,關鍵他怎麽轉到B市來的,中國那麽多城市,而B市有那麽多間酒吧。他偏偏就來到這間不大不小,毫無特色的TIME。而她,偏偏那晚還要代同事的班,要多呆兩個小時。
他那一桌只有他加另一個男生,沒有吹天呼地和觥籌交錯,事實上,他幾乎當所有的人不存在,只顧着灌自己的酒,隐在忽明忽暗的燈光裏。如果一直這樣,他也未必會看見他。
在她暗暗松一口氣的時候,經理不高不低的聲音叫她,“黎安,快,15桌客人的酒。”
然後他垂着的頭猛然擡起來,像一只機敏的豹,精準的對上她在的位置。在那麽嘈雜的環境,黎安和客人說話都要扯着嗓門,第二天嗓子都啞了。他的座位離服務臺那麽遠,他究竟是怎樣聽到的呢?
但他真的是聽到了,也看見了。
黎安不想見到他,不是怕丢臉,不是怕被嘲笑,而是現在——
他的眼睛亮得讓人不敢直視,然後他開口,“沈黎安,我真的找到你了。”
途塔看見他,只問,“他是你放棄的愛人?”
她和途塔唯一的深度對話,她解釋了自己來B市的原因,也等于什麽也沒解釋。
“我放棄了安逸的生活,放棄了最愛的人。便只剩下了我自己。”
途塔淡淡的評價道,唔,很勇敢,也很傻。
她苦笑的搖頭,“當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