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七年,秋夏(1)
“千山雪,不孤伶。”——沐雪
沐雪,出身于普通家庭的一個普通女孩的普通名字。
勉強算上清秀的面容,沒有打扮自己的習慣,唯一的亮點是那還不錯的成績。或許,連續三個普通都不足以描述出我的平凡。至少,我是這麽認為的。
曾在書上看到過這麽一句話:你再優秀也會有人對你不屑一顧;你再不堪也會有人把你視若生命。
除了家人和親戚外,還有兩個人讓我深切體會到這句話的真谛。所以,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即便我還是那般平凡,卻有人把我視若珍寶。
如果要提起我的感情史,滿打滿算就只有那麽一次。那個時候我還在上初中,他是我的同桌,也是那個讓我惦記了七年的人。
我曾一度想不明白,為什麽他那麽喜歡喝奶茶。每次經過奶茶店的時候,他總是忍不住買上一杯,滿足那口腹之欲。在我看來,這像是女生的愛好。
與其相比,我更喜歡喝拿鐵。就像他喜歡吃牛排,而我只會吃雞扒。
人生奇妙充滿着不可思議,飲食習慣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在命運的牽引下,終于走到了一起。我不曾為他有所改變,他的飲食愛好也沒有因為我而發生變化。為此,我的好朋友楚琴和洛欣都表示難以置信。這一切看起來是那麽的違和,卻從不失平衡。
初三那年,他曾深情對我說道:“我曾走過許多地方的路,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奶茶,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我不知道,那個時候的我們,是否懂得什麽是愛,又是否能區分開“愛”和“喜歡”。就在那個懵懂的年齡,他說出了那個大概我們都不懂的字眼。而我,卻因為這句算不上承諾的話,莫名其妙地被套上了一個枷鎖。
我和他,用拿鐵來形容最貼切不過。入口的時候圓潤香醇,接下來卻是苦澀不堪。
中考後的暑假,我随着父母回到鄉下探望親戚。怎料回到家後,我便再也沒有見到他。他和他的家人猶如人間蒸發般,僅僅留下了一封書信,作為他曾出現過的證據。
書信上提到,他家突然出現了重大變故,只能移居到臺省。由于我這些天都不在S市,他只好“不辭而別”。上面還說,他七年後會回來,留以書信,勿做挂念。
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當時的自己,稱之為行屍走肉也不為過。
幾個月的音訊全無,我竟然有些習慣了。雖然,我無法忘記他在初三那年對我說過的話。
直到高一開學不久,我突然收到了他的書信,從臺省寄來的書信!
他說了一些關于他的近況,還有在臺省的生活。
這像是黑暗中的明燈,無疑中給了我希望,更給了我等下去的勇氣。自然而然,我想起了他說過的七年。
七年,說長不長,卻囊括了我的大半青春;說短不短,但也橫跨了整個高中和大學。我還是決定,我要等下去,這是我的承諾!
我順着他寄來的地址回以書信,把我的想法告訴他。當我再次收到他的書信,已經是一個月後。他的态度像是模棱兩可,讓我捉摸不定,但這并不妨礙我的決心。
他寄書信的時間很有規律,一般是兩個月一封。而每當收到他的書信後,我總是以最快的速度給予回信。雖然,我總覺得他書信所說的話與我提到的問題有些牛頭不對馬嘴。但收到書信的喜悅,總是讓我不自覺地忽略這一點。
在多次的來信中,我了解到不少關于他的信息。比如說那邊有座神奇的祁雪山;又比如說他考上G大的工商管理系……
就這樣,我們一直用書信維系着這段感情。至少,我還以他的女朋友自稱,對其他男生不假辭色。
當然,這并不是說我甘心于停留在書信的交流,而是因為臺省是華夏國最為特殊的省份,S市至今還不具備自由出行臺省的資格。高考那年,我聽說A市将擁有此特權,于是我毫不猶豫地報考了J大。可命運總喜歡跟我開玩笑,在我如願以償地考上J大後,A市卻受一則醜聞的影響,被社會指責形象較差,最後無緣登上“臺省自由行開放城市”的名單。
好不容易熬過了高中上了大學,我依然只能和他通過書信來維持聯系。而正因為這種“只可遠觀而無法抵達”的情況,我對臺省的方方面面更感興趣。
因此,在大三那年,有兩位新認識的朋友提議去“臺省美食展覽會”時,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他們的邀請。
也就是那一天,我收到了他的最後一封信。書信中,他希望我自己能放下這段感情。他覺得我已經為他等得夠久了,試問一個女孩有多少個五年呢?
其實,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提到此事,在之前的書信中也有陸陸續續地提及到。雖然我總是讓他打消此想法,但他卻總是無視掉我的态度,一如既往地寫上他想說的話。久而久之我也不太把它當做一回事,只是希望用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态度。
可不曾想過,他這次的态度如此堅決,如此直接!直接得讓我措手不及!
我寄出了書信,但卻再也沒有收到他的回信。我想起他最後一封信上所寫的話:盡管我也不舍,但還是希望你能忘記我。如果你真的放不下,我會用另外的方式陪伴你……
落款:夏晨。
緣于盛夏見于秋。
未秋,一個酷似夏晨的男生,也正是因為夏晨,我才會在千萬人中注意到那個與衆不同的他。
當一個人跟你走在同一條直線上,并迎面而來時,你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是若無其事地繼續向前走?還是會從兩旁繞過去?又是否曾出現過“你往左偏她往右偏”這類讓你措手不及的尴尬局面?
“我會站在原地‘後發制人’,等待對方先行選擇。”這是我和夏晨交往前,他對我說過的話。聽起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在初二那年,我真的見到了這樣的人,他就是未秋。
那個時候,由于臨近初三,大人們為了讓我離學校更近些,在一番商量後,決定搬進會展中心附近的一個小區。而我第一次見他,正是在小區內的人行道上。
人行道說寬不寬,說窄不窄。當兩個人都站在路的中間相向而行時,确實難以辨別對方的下一步行動。
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當我朝他走去時,他就筆直地站立在那裏,一動不動,臉帶微笑,俨然一尊雕塑。直到我從他身旁走過時,他才再次挪動了腳步。
後來和夏晨提起此事,他哈哈大笑,大呼有趣。在我的再三逼問下,他方才承認,之前說的那句話只是吸引我注意力的把戲,當不了真。即便如此,那道特立獨行的身影,還是在我的腦海中刻下了一道不深不淺的印記。
我猜想,他會出現在小區裏,應該就是這裏的住客。只是讓我沒想到的是,當我再次見到他時,已經是在三年後。那時,我正在讀高二。更加沒想到的是,他竟然和我一樣,都是海中的學生。
其實,我沒有記住他的樣貌,之所以能認出他來,那是因為他的行為依舊那般“獨特”,瞬間喚醒了我那久藏的記憶。
他的身高較之三年前,已有了較大的變化。當我從他身旁走過時,他臉色如常,顯然不曾記得我。當然,這并沒有好失望的。于他而言,我本來就是個陌生人。我不曾有過其他的想法,只是單純地對他産生了好奇。
人常言,好奇心害死貓。我卻不怎麽認為,在夏晨離開的日子裏,他的出現就像是初中的校歌,能不斷喚起那三年時光的記憶。記憶裏,有我,還有夏晨。
後來,我在海中外的車站又遇到了他。當時有一位老太太正在向他問路,他耳朵通紅,似乎也不認得路。說起來,夏晨那家夥也是個路盲。作為男生卻分不清東南西北,我這個女生都替他感到害臊。
那天我才知道,原來他也是高三的學生。只是後來,我再也沒有見過他。大概是因為,他每次一放學便去坐車,而我一般會為了錯開高峰期,選擇在班裏等上半個小時再去坐車。如此一來,我們坐車的時間便錯開了,自然就見不着。
電視上說,世界上的任何兩個人只要通過六個人都可以相識,此為六度連結。後來發現,他和我之間,原來只是隔了一個洛欣。
我們總是遇見未知的一切,無論人或事,好像冥冥中已有了安排,卻又沒有任何可尋的蹤跡。在二十歲那年,我剛上大三。在偶然的機會下,我正式與他相識。
如果說夏晨如陽光,總是笑口常開,溫暖他人;那麽未秋便是影子,只會靜靜地守候,在沉默中微笑。
如果說,夏晨像是太陽,他的萬丈光芒無時無刻不在照亮着我眼前的康莊大道;那麽,未秋就像是月亮,不需要發出耀眼的光芒,只是在靜靜地守候着什麽。
直到很久之後,我才知道。太陽再耀眼,始終會有“能竭消亡”的一天。而月亮,即便是失去光照的反射,它依舊在那裏,不來不去,不離不棄。
而那個時候的我,只是單純地認為,除了書信外,未秋的出現就是為了印證夏晨的存在。唯一讓我感到意外的是,在那次相遇後,我們的命運再次交織在一起,并非之前的轉眼即逝,更像是“糾纏不清”。
了解源于來往,雖然我知道未秋已不再是那個“地圖小白”,但是我依然能在他和夏晨身上找到許多共通點,比如說都喜歡牛排和奶茶,讀的都是工商管理專業……
就像歌中唱的,一個像夏天一個像秋天,卻總能把冬天變成了春天……
我開始覺得,未秋的出現就是夏晨書信中提到的“另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