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章節
。皇帝派他随同張
邦昌去和金人講和,秦桧道:“是行專為割地,與臣初議矛盾,失臣本心。”堅決不去。
後來金人要求割地,皇帝召開廷議,重臣大官中七十人主張割地,三十六人反對,秦桧是
這三十六人的首領。後來金兵南下,汴京失守,徽欽二帝被擄,金人命百官推張邦昌為帝
。“百官軍民皆失色不敢答”。秦桧大膽上書,誓死反對,其中說道:“桧荷國厚恩,甚
愧無報,今金人擁重兵,臨已拔之城,操生殺之柄,必欲易姓,桧盡死以辨。”書中大罵
張邦昌:“張邦昌在上皇時,附會權幸,共為蠹國之政。社稷傾危,生民塗炭,固非一人
所致,亦邦昌為之也。天下方疾之如仇雠。若付之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傑必共起而誅
之。”書中又稱:“必立邦昌,則京師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天
下之宗子不可滅。桧不顧斧钺之誅,言兩朝之利害,願複嗣君位,以安四方。”在那樣的
局面之下,敢于發如此大膽的議論,确是極有風骨,天下聞之,無不佩服。後來金人終于
立張邦昌為帝,擄了秦桧北去。秦桧被俘虜這段期間,到底遭遇如何,史無可考,但相信
一定是大受虐待,終于抵抗不了威脅,屈膝投降。一般認為,他所以得能全家南歸,是金
人暗中和他有了密約,放他回來做奸細的。金人當然掌握了他投降的證據和把柄,使他無
法反悔,從此終身成為金國的大間諜。由于他以前所表現的氣節,所以一到朝廷,高宗就
任他為禮部尚書。秦桧當權時力主和議,但真正決定和議大計的,其實還是高宗自己。當
Advertisement
時文臣武将,大都反對與金人講和。《宋史·秦桧傳》有這樣一段記載:紹興八年“十月
,宰執入見,桧獨身留言:‘臣僚畏首尾,多持兩端,此不足與斷大事。若陛下決欲講和
,乞專與臣議,勿許群臣預。’帝曰:‘朕獨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
三日,容臣別奏。’又三日,桧複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堅,桧猶以為未也,曰:‘臣恐
別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別奏。’帝曰‘然。’又三日,桧複留身奏事如初,
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決和議,勿許群臣預。”這段文字記得清清楚楚,說明了誰
是和議的真正主持人。一般所謂奸臣,是皇帝糊塗,奸臣弄權。但高宗一點也不糊塗,秦
桧只是迎合上意,乘機攬權,至于殺岳飛等等,都不過是執行高宗的決策,而這樣做,也
正配合了他作為金國大間諜的任務。周密的《齊東野語》中,記述了兩個大官拍秦桧馬屁
的手法,可看到當時官場的風氣:
方德帶兵駐在廣東,特制了一批蠟燭,燭裏藏以名貴香料,派人送給秦桧,厚賄相府
管家,請他設法讓秦桧親自見到。管家叫使者在京等候機會。有一日,秦桧宴客,大張筵
席之際,管家禀告:“府中蠟燭點完了,恰好廣東經略送了一盒蠟燭來,還未敢開。”秦
桧吩咐開了來點,蠟燭一燃,異香滿堂,衆賓大悅。秦桧見此燭貴重,一點其數,共是四
十九枝,心下奇怪為何不是整數,叫送禮的使者來問。使者道:“經略專門造了這批蠟燭
獻給相爺,香料難得,共只造了五十枝,制成後恐怕不佳,點了一枝試驗,所以只剩了四
十九枝。數目零碎,但不敢用別的蠟燭充數。”秦桧大喜,認為方德奉己甚專,又不敢相
欺,不久便升他的官。
另有一個鄭仲,在四川做宣撫使。秦桧大起府第,高宗親題“一德格天”四字,作為
樓閣的匾額。格天閣剛剛完工,鄭仲的書信恰好到來,呈上地毯一條,極盡華貴之能事。
秦桧命将地毯鋪在格天閣中,不料大小尺寸竟絲毫不錯,剛好鋪滿。秦桧默然不語,心下
大為不滿,過不多時,便借故将鄭仲撤職查辦。鄭仲造這條地毯,當然是事先暗中查明了
格天閣地板的大小尺寸。秦桧自己是大特務頭子,對于鄭仲這種調查窺察他私事的特務手
段,自是十分憎惡。秦桧一直到死,始終得高宗的信任寵愛,自然是深通做官之道。《鶴
林玉露》中記載有一個小故事:秦桧夫人到宮內朝見,皇太後說起近來很少吃到大的子魚
。秦夫人說:“臣妾家裏倒有,明天呈奉一百條來給太後。”回家後告知了丈夫。秦桧大
急,知道這一下可糟了,皇太後吃不到好魚,自己家裏卻随随便便就拿出一百條來,豈不
是顯得自己的享受比皇帝、皇太後還好得多?秦桧的妻子王氏生性陰險,傳說她參與殺岳
飛之謀,以“捉虎易,放虎難”六字,促使秦桧下定決心,終于害死岳飛,然而講到做官
的法門,究竟不及老奸巨猾的丈夫了。秦桧和門客商議一番之後,終于想出了一條妙計,
第二天送了一百條青魚進宮去。青魚是普通的賤魚。皇太後哈哈大笑,說道:“我早說這
秦老太婆是鄉下人,沒見過世面,果然不錯。青魚和子魚形狀有些相似,味道可大不相同
,只不過魚身大而已。”這件趣事自必傳入皇帝耳中,母子兩人取笑秦桧是鄉下人之餘,
覺得他忠厚老實,生活樸素,對他自又多了幾分好感。倘若送進宮去的真是一百條子魚,
秦桧的相位不免有些危險了。秦桧當國凡十九年,他任內自然是壞事做盡。據《宋史·秦
桧傳》記載,有不少作為是很具典型性的。《宋史》是元朝右丞相脫脫等所修,以異族人
的觀點寫史,不至于故意捏造事實來毀謗秦桧。下面是《秦桧傳》中所記錄的一些事例。
高宗和金人媾和,割地稱臣,民間多大憤。太學生張伯麟在壁上題詞:“夫差,爾忘越王
殺爾父乎?”有人告發,被捉去打板子,面上刺字,發配充軍。夫差之父與越王戰,受傷
而死,夫差為了報仇,派人日夜向他說這句話,以提高複仇的決心。張伯麟在壁上題這句
話,當然是借古諷今,譏刺高宗忘了父親徽宗被金人所擄而死的奇恥大辱。秦桧下令禁止
士人撰作史書,于是無恥文人紛紛迎合。司馬光的不肖曾孫司馬攸上書,宣稱《涑水紀聞
》一書,不是他曾祖的著作。吏部尚書李光的子孫,将李光的藏書萬卷都燒了,以免惹禍
。可是有一個名叫曹泳的人,還是告發李光的兒子李孟堅,說他讀過父親所作的私史,卻
不自首坦白。于是李孟堅被充軍,朝中大官有八人受到牽累。曹泳卻升了官。“察事之卒
,布滿京城,小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所謂“中以深文”,即以胡亂羅織的罪名
,加在亂說亂講之人的身上。有一個名叫何溥的人,迎合秦桧,上書,說程頤、張載這些
大理學家的著作是“專門曲學”,須“力加禁絕”,“人無敢以為非”。許多文人學士紛
紛撰文作詩,歌頌秦桧的功德,稱為“聖相”。若是拿他來和前朝賢相相比,便認為不夠
,必須稱之為“元聖”。秦桧“晚年殘忍尤甚,數興大獄,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跡。”不
論贊他如何如何偉大英明,他都毫不怕醜,坦然而受,視力當然。“凡一時獻言者,非誦
桧功德,則讦人語言,以中傷善類。欲有言者,恐觸忌諱,畏言國事。”“一時忠臣良将
,誅鋤略盡。其頑鈍無恥者率為桧用,争以誣陷善類為功。其矯誣也,無罪可狀,不過曰
‘謗讪’、曰‘指斥’、曰‘立黨沽名’、甚則曰‘有無君心’。”說人內心不尊敬皇帝
,也算是罪狀。《續資治通鑒》中說秦桧“初見財用不足,密谕江浙監司暗增民稅七八,
故民力重困,饑死者衆。又命察事卒數百游市間,聞言其奸惡者,即捕送大理獄殺之;上
書言朝政者,例貶萬裏外。日使士人歌誦太平中興之美。士人稍有政聲名譽者,必斥逐之
。”善政有“道統”,惡政也有“道統”。
三十二 解洵婦
解洵前半段的遭遇,和《俠婦人》中的董國慶很相似。他也是宋朝的官吏,北方土地
淪陷後,陷在金人占領區中,無法歸鄉,很是痛苦,後來得人介紹,娶了一妾。那妾帶來
了不少錢,解洵才有好日子過。有一年重陽日,他思念前妻,落下淚來。那妾很是同情,
便替他籌劃川資,一同南歸。那妾很是能幹,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