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人皮
孟衍一邊加快油門, 一邊給史柯打電話。
“莊笙去了哪裏?”
劈頭蓋臉一句話把史柯給問懵了,“小莊?不就在核查車主資料?”然後不知旁邊有人說了什麽,他喊地喊了一聲,“他剛才出去了,怎麽?出什麽事了嗎?”
孟衍根本沒有閑心回答他的問題,徑直問道:“去了哪裏。”
史柯聽出孟衍語氣不對,沒有再多問, 幹脆把手機給了旁邊的許解。許解接過手機便将上午發生的事說了一遍,末了有點擔心地問孟衍:
“莊博士出什麽事了嗎?我從剛才給他打了兩個電話都沒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裏,我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 心往下一沉,聲音染上幾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說完不管電話那頭焦急地問話, 孟衍直接挂掉電話。他沒有試圖去循着莊笙的路線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個電話。
“給你一分鐘, 找到信號定位。”說完也不等對方回答,“啪”地挂斷電話。
一分鐘的時間變得格外漫長,孟衍坐在車裏,低垂眼眸, 看起來還稱得上平靜——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會發現那裏面正翻滾着飓風暴雨,一切的平靜只是刻意壓制下的假像。
手機屏幕亮了一下,地圖上出現一個小紅點, 小紅點在移動。
孟衍立馬發動車子,以飙車的姿勢狂奔而去。他一邊超速行駛,一邊撥通一個號碼,依然只是非常簡潔的一句話。
“可以行動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銳利如冰刀。
既然你說我自身下場,那我就徹底下給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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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笙坐在出租車上時,用手機查“伏草”這個名字的資料。這一看就是筆名,莊笙在網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這個作者名下的一些書。關于作者本人的資料,網上特別少,甚至連真實姓名都沒有。
那幾本書莊笙都已經看過,發現裏面的細節描寫堪稱血腥恐怖,而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賣點,就是讓人體驗真實的犯罪現場。在那些血淋淋的細節描寫中,可以讓人感受到裏面兇手那扭曲變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來的兇手,有專挑人體各個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屍體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藝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細節,跟最近發生的幾起案件頗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絕不是靠憑空想象查資料而來——那不是虛構的小說,根本是罪犯自己記下的作案實錄。
網上對這位作家的評論也是呈兩極化,反對他的說描寫太過血腥,且大多是從兇手視角出發,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變态才能寫出那樣貼近犯罪現場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則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殺了人又怎樣,能寫出那樣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後就算進了監獄只要還寫,他們依然會看。
在伏草的諸多粉絲裏,年幼者占大部分,他們甚至聲稱,大大寫的書是殿堂級別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殺人了,根據書寫的去做完全可以躲開偵查。
裏面就有人,殺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書上的描寫将小奶狗剝皮。還曬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對作者本人的贊揚。
車子來到織井街一個後面的巷子,莊笙下車後拿出手機導航。
在手機地圖上,有五個地點用星星标注着,莊笙将五個點連起來——正好是個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則是一個大點的星星标注。
看完那本《頭骨去哪兒》的書後,莊笙發現上面的案發地點的地名雖然不一樣,但從描寫的細節來看,根本就是在織井街——這說明兇手對織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織井街來當地理參考描寫。
而之前在織井街發生的兩起開膛案地點,正好處在這個倒五角星的兩個向上的尖角上。在書中,五宗兇殺案後,偵探與兇手最終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開較量。
那個叫伏草的作者留給林湘湘的紙條,上面描述的正是終局時兇手把偵探引到中心位置,當着他面拿出他愛人頭骨把玩并細細述說這個頭骨有多好用的場景。
而最後的那句話,也是兇手留給偵探的。
在那本書中,偵探的愛人意外死亡,三年後墓地被人挖開,屍體還在,頭骨卻不知去向。偵探在尋找頭骨的過程中,逐漸發現愛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結局中偵探發狂殺掉兇手,最後抱着愛人的頭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對作者的癡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後那句話時,會認為自己的偶像是約她到那個地方見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個作者以這種方式約粉絲見面已經不是第一次。
——
莊笙照着導航來到那個中心位置,發現是座維修中的教堂,外圍挖了許多坑,應該是用來移植樹木。門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進。周圍也沒有什麽人。
莊笙推開沉重的鐵門,一股腐朽潮濕的氣味撲面而來。莊笙在門口頓了頓,适應裏面昏暗的光線後才踏步而入。
裏面沒有燈,只有從窗戶透入的光線,光線中能看到灰塵飛揚——相比外面的坑坑窪窪,裏面雖然氣味不怎麽樣,但看起來還很整潔。
踩在木地板上發出清晰的“啪嗒”聲,似乎還能聽到回聲。莊笙走到中間停下腳步,環顧一圈,沒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皺了皺,想着是不是有人惡作劇,擡手看了下時間:離他收到那條短信已經過去四十分鐘。也就是說,如果那條短信上所說是真的,那麽林湘湘就只還剩下二十分鐘的生命。
難道是他推測的地點出現錯誤?正這樣想着,空蕩蕩的教堂忽然響起一陣清脆的鈴聲,那是一首兒歌:
“小兔子乖乖,把門兒開開,快點兒開開,我要進來……”
莊笙頓了頓,朝着聲音傳來方向找去,然後在一排坐椅中間發現只紅色手機,手機旁還有一個化裝盒。那是個款式很老的手機,有按鍵的那種,裝在一個塑料袋裏,按鍵沒有太大磨損。但邊緣磕碰比較嚴重,甚至連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網。
鈴聲響了幾下便停了,跳出一條短信。莊笙在蛛網般的屏幕上仔細辨認,短信只有四個字:
誰的手機。
莊笙看了眼號碼,跟那個發信息到他手機上的是同一個號碼。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機翻轉着看了看,除了那條短信,這個手機的通訊記錄幹幹淨淨,什麽都沒有。他打開旁邊的化妝盒,裏面放着口紅粉底等,從顏色氣味來看,應該已經放了很長時間。
莊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後用這個手機回複一條短信:
一名脾氣暴躁從事特殊職業的母親。
短信發出去幾秒鐘,很快又收到一條。
她就在這裏,給你十分鐘,找到她。
莊笙一怔,有些沒反應過來這條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後神色一點點變得冷凝起來。
無論是手機不起化妝品,都已經很久沒有使用過,這說明這些東西的主人或許已經不在。現在發短信的那個人讓他在教堂裏尋找手機的主人,當然不會是讓他找一個大活人。
而是一個,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莊笙再次環顧整個教堂,他這次看得仔細,每一個角落都沒有放過。這個教堂并不大,也沒有什麽可以藏東西的地方,環顧一圈,整個教堂盡收眼底。而在徹底适應裏面的光線後,基本上裏面所有的擺放也都能看清。
或許是溫度低的緣故,自進來後莊笙便感到一陣一陣的寒意,有種很不舒服的感覺。他的視線從天花板到牆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擺放,眉頭一點點蹙起,還是沒看到任何可以用來藏東西的地方。
莊笙檢查了最前面的禮臺,裏面除了一層厚厚的灰外沒有其他東西。他又走到牆邊,一邊看一邊敲,從牆上的壁畫慢慢摸過去,看是否有夾層。
在四個角落,各擺着一盞油燈,燈罩上繪着跟牆上壁畫統一風格的畫,都是帶有宗教氣息的畫。
時間過去一半,莊笙已經将整個教堂檢查完畢,可是并沒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莊笙的目光無意識從牆上那些壁畫掃過,忽而一頓,腦中閃過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體變得僵硬起來。
從穹頂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剝落,因而看起來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許是顏料比較淺,剝落得更加嚴重,所有人物像幾乎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張臉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聖母的臉,看起來不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臉幾乎一模一樣——不,不是幾乎,那根本就是一張人臉貼上去的!
莊笙似想起什麽,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盞油灑檢查。燈罩非紙非玻璃,摸起來很滑,這是——人皮。
莊笙猛地後退一步,極力壓住泛上胸口的惡心感,臉色變得蒼白起來。他沒有緩太久,看了眼時間,只剩兩分鐘,拿起手機編輯短信:
燈罩和壁畫。
短信發送出去,莊笙一動不動地站着,安靜等待。時間過得異常緩慢,似乎只有幾秒鐘,又似乎過了幾個小時,手機震動,對方再次傳來一條短信:
最後一問,幾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