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衛淩從未見過自己的娘親,從他記事起便知道,娘親是為了生下他流血而亡的。
部落将他這樣的孩子視為不詳,甚至不能當做人來對待,只能與牲畜一同圈養。而他爹,在他娘屍骨未寒之際,便扶了妾室做正妻,從那時起,他的日子便更加不好過了。
那一日,衛淩記得很清楚,他爹頭一回來馬厮看他,牽起他的小手,說要帶他出門,還要給他買雙新鞋。他那時還小,約莫只有四五歲吧,但他記得很清楚,爹的大手牽着他的小手,有種新奇的感覺從心底湧出,他說不出來是什麽,只覺得暖暖的,好像寒冬臘月裏,管家施舍給他一件冬衣。
那時他想,哪怕爹不給他買鞋也成,只要能多牽着他一會兒就好。喂馬的大爺爺教過他編草鞋,雖然下雪的日子穿草鞋腳會凍得生瘡,有時候癢得他受不了,但也就幾月,忍忍便過去了。但是爹......卻不知什麽時候才會再來看他。
後來,爹果真給他買了新鞋。那是一雙頂好的皮靴,他從前遠遠地看見二娘生得小弟弟穿過,那時他就想,什麽時候自己也能有一雙那樣的小皮靴呢?沒想到那日爹就買給他了,還親手給他穿上,雖然靴子有些硬,穿起來并不舒服,但一想到那是爹買給他的,便欣喜的很。
何曾想,那最欣喜的一日,也是他最後一次見到他爹。直到他被賣入呼延王室,在暗衛營中過着不見天日的日子,他都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麽。
為什麽爹會親手把他交給別人?為什麽他明明很努力地幹活、從來不惹麻煩,爹卻還是不願意要他?是因為......他要爹買了那雙小皮靴嗎。
自那時起,衛淩便知道,自己同小弟弟不同,同其他人不同,自己不可以向他人求些什麽。
衛淩看着夢境中年幼的自己,忽的丢下短刀,朝暗衛營相反的方向跑去。
十歲的衛淩不知道為什麽而活,他憑着本能厮殺,在一次複一次的考核中,手刃朝夕相處的同伴。首領告訴他們,身為暗衛,首要的任務是護主子周全,為主子而死是一等一的榮耀,但在此之前,先要保住自己的命,從暗衛營中出去。
衛淩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成為主子的暗衛,但他無所謂生死,只覺得順其自然就好,或許他能活着走出暗衛營,或許他最終也會死于同伴的刀下。
然而那天,首領發現了他養的小鼠。那只小鼠會在趴在他胸口取暖,還會鑽到他手中,舔他的指頭,明明營中規矩森嚴,小鼠一旦被發現必死無疑,但他還是存了私心,想小鼠與他做個伴。
萬般小心,卻還是被首領發現,首領說如果他不砍下小鼠的頭,就要砍下同伴的頭。
他扯下衣角包裹號小鼠的屍體,算是體面地埋葬了它。而後,他頭一回想到了死,但他不想死在暗無天日的營中,他想死在聖水的懷抱中。
呼延一族将水視為聖潔,認為水可以洗滌靈魂,但水在呼延又是稀奇之物,他知道的水源只有那一處。
衛淩想,若是死前能夠洗去自己一身不詳,往生的路便會明媚一些吧。
來啦來啦~
想問一下各位,CP寫那啥的尺度大概是?(p.s.誠心求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