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将錯就錯
作者有話要說: 由本人填詞的同名主題曲《假如我先幸福了》已經在扣扣音樂、酷我、酷狗、百度、蝦米等網站發表,歡迎大家聽歌看小說。
我對程佳穎的記憶仍停留在一年前,黯然回首,曾經深信苦樂參半的感情可以厮守到老,豈料只是短暫的擦肩而過,自認高尚的“成全”更像一個笑話。稍後,我該以怎樣的心态去面對那個讓我愛到死去活來,又痛到撕心裂肺的人?
生活總是在不經意間給你驚喜。
當我和小七來到程佳穎工作的珠寶專賣店,她剛好不在。
只是拿到戒指後,小七被櫃臺裏一枚枚設計精美的鑽戒所吸引,眼花缭亂到口水滴答,拉都拉不走。女人對首飾之類毫無抵抗力,果真沒錯!
“趕緊走吧,還沒給你姐買禮物呢。”我環視左右,怕程佳穎會突然蹦出來。
“蠟筆,你覺得這枚怎麽樣?還有這枚!”小七被我拉着,仍目不轉睛地盯着展示櫃裏的一枚鑽戒問。
“你這麽彪悍誰敢娶你啊。”
“瞎說,我能文能武能賣萌能做保镖,這樣的老婆打着手電筒也難找。”
櫃臺裏的售貨小姐都被她的話逗樂了。
“蠟筆……”一個熟悉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我聽了六年的聲音。
一年多不見,程佳穎瘦了不少。思念耗盡,被回憶過分美化的人,也陌生了許多。
“嗨,好久不見。”先是尴尬的問候,我勉強擠出微笑,自己都覺得這個笑容僵硬的像打多了玻尿酸。
“你要結婚了?”程佳穎看到我手裏包裝精美的戒指盒訝異地問,“什麽時候訂的婚戒,我怎麽不知道?”
當初得知程佳穎要訂婚的消息,盡管我和她彼此之間已經沒有任何瓜葛,可我心裏仍舊固執的認為:雖然她早已不屬于我,但如果比我先幸福,我就是很不爽!可惜心有不甘卻也無計可施。現在,我的手拉着小七,程佳穎一定是誤會小七就是我的“未婚妻”。
或許是不肯示弱,比她晚一步找到“戀愛對象”,我将錯就錯,硬着頭皮回了句,“哦……哦,我讓崔善哲幫我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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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小七納悶兒地睜大眼睛。
我連忙給小七使眼色,希望她不要揭穿,幫我演完這場虐前任的戲。
“難怪他自己不來取……”程佳穎居然輕易相信了我,“打算什麽時候結婚?記得送喜帖給我,我也好提前給你們準備一份大禮。”
“呃……具體日期還沒定。”
“恭喜你們!”程佳穎的眼睛裏閃過一絲落寞,“介紹一下吧,這位是……”
“你好,叫我小七好了。”小七自報家門,“總聽我們家蠟筆提起你,今天總算見到本尊了。”小七說話間摟住了我的胳膊,俨然一副:這塊肥美的臘肉是我的,你別來搶!
在程佳穎面前被小七親熱地挎着,我的心血管如一截電壓過載的燈絲,快到崩斷的邊緣。
“是嗎?他對你還真是坦誠。我很好奇他是怎麽跟你說我這個前女友的?”程佳穎撇我一眼,話裏藏針。
“你們的事,他全部都寫進劇……”
“哦,不好意思小穎,”我連忙打斷小七,“我們還有事,得先走了,改天有時間一起吃飯吧。”我客套。
“好啊,一言為定。” 程佳穎莞爾一笑。
畢竟做賊心虛,我擔心話多了會穿幫,拉着小七落荒而逃。
頭也不回地從珠寶店出來,才長長地松了一口氣。
走在人潮洶湧的街頭,被小七挎着,竟然招來不少過路男人羨慕嫉妒恨的眼神。
“蠟筆~”
小七略微歪着頭,眼睛眯成彎彎的,皮笑肉不笑,讓我不寒而栗,緊接着肋下一陣劇痛,小七居然狠狠地擰了我一把。
“痛痛痛……”我連忙松閃開。
“不愧是做編劇的,撒謊撒的挺溜啊,有我這麽年強漂亮的未婚妻,是不是很有面子?”
“迫不得已,剛才多謝你了。”我揉着肋下,連忙道謝。
“我的演技還不錯吧?”小七有些得意。
“不錯不錯,跟真的似的。”我恭維。
“你說改天要請她吃飯,哦,我明白了,你是想勾引有夫之婦!”
“怎麽會呢!‘改天請吃飯’是天底下最不靠譜的口頭承諾,沒有之一。”
“剛才你前女友的眼神,恨不得把我當場淩遲了。我可是因為你才撒謊得罪了人家,你怎麽補償我?”
“你說吧。”
“嗯……我想吃哈根達斯。”一提到吃的,小七的眼睛就閃閃發亮。
“昨晚的教訓忘了嗎?你親戚來探望你,現在不方便吃冰的。”
“你這人真沒勁,不吃了!”小七生氣地噘着嘴。
“先欠着,回頭哈根達斯管飽。”
“是不是跟改天請吃飯一樣不靠譜?”
“絕對說話算數。”
“為了防止你抵賴,我們拉鈎。”小七伸出尾指。
我真是敗給她了,和她拉鈎,又認認真真蓋了章,這個約定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反悔了。
“幹嘛那麽好面子,非要在她面前裝得那麽幸福?”
“你不懂的,如果你前男友比你先找到另一半,你心裏是什麽感受?”
“當然是對老天感激涕零把他收了,難不成還要妒忌啊?我才不會主動給自己找不痛快,我很健忘的。感情的事,分手了不诋毀,不要再繼續互相傷害,是最好的處理方式。懦弱的人才總是活在回憶的陰影裏,就算哪天遇到對的人,也會因為心有挂礙而錯失。”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個帖子“七年,可以徹底忘記一個人”。內容大概是:科學家說七年的時間,人體細胞會自動更換一遍。那些帶有“想念”的細胞,每天都會死掉一些。總有一天,會幹幹淨淨。
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但可以決定要不要放棄。改變不了的事實何必執迷,更何況我還有幾十年的餘生,足夠用來忘記你。
崔善哲家布置的很溫馨,我進門後将禮物交給羅靜妍,趁着換拖鞋時,羅靜妍和小七離開,我把戒指偷偷塞給了崔善哲。
在崔善哲家吃飯本來是挺自然的事,卻因為和小七同時出現在飯桌上變得尴尬了。
“蠟筆,我突然覺得你和小七蠻合适的,要不以後我們四個辦個集體婚禮吧?多浪漫。”羅靜妍亂點鴛鴦譜。
“姐,你的品位也忒低了吧?蠟筆哪兒跟我合适啊,歲數大點兒也就算了,長得帥點兒我也就一咬牙一跺腳将就了。”
“男人四十一枝花,他現在剛三十出頭,正含苞待放呢。”崔善哲幫我說好話,也是在幫他自己說話。
“就是,再說了,長得帥是能吃還是能喝?”羅靜妍反問小七。
“起碼可以給我養眼啊,誰想每天早晨一睜眼就看到一張自己都厭惡的臉?整個人都不好了。”
“我長得就那麽不堪入目?”
“是啊,不信你照照鏡子,你的臉多像一張‘珍愛生命,遠離宅男’的警示牌。”
“閉嘴吧!”我夾了一根小雞腿塞住小七的嘴。
“你手背上是誰咬的?”羅靜妍眼尖。
“哦,昨晚被鄰居養的一只博美咬了,還沒來得急去醫院。”
“你才是小狗呢!”小七白了我一眼。
“昨晚?昨晚你對我們家小七做了什麽?否則她不會無緣無故咬你,下口還這麽重。”羅靜妍反應過度,又繼續補充,“而且還是兩次。”
羅靜妍的問題,弄得我簡直有些不知所措。
“還是你們做什麽了?”崔善哲煽風點火。
“姐,你們別問了。”小七臉紅。
小七啊小七,關鍵時刻能不能不要掉鏈子?你這表情擺明是引導別人往歪了想。
“還不好意思了,好好好,具體細節我就不問了。”羅靜妍說完看看崔善哲,兩人心照不宣地相視而笑。
“怪不得昨晚接你們的時候,你臉上有個巴掌五指印。”崔善哲非常會聯想。
我腦海瞬間閃過昨晚因為懊悔差點兒做錯事,在衛生間打自己耳光的畫面。
崔善哲湊到我耳邊低聲說:“哎,你是不是那方面不行?”
我差點兒沒被他這句話噎死過去,劇烈地咳嗽幾聲。
“難怪她又是咬你又是打你耳光。”崔善哲又殘忍的補了一刀。
吃完飯,點起生日蠟燭,羅靜妍閉目許願,崔善哲掏出戒指準備求婚,我和小七屏息等待浪漫的一幕。
“你打算什麽時候跟我求婚?”吹熄蠟燭後,羅靜妍一臉向往地問。
“呃……親愛的,求婚當然得是在你意想不到的時候,不然就不是驚喜了。”崔善哲突然玩兒起了神秘,又把戒指放回了兜裏。
我和小七面面相觑,不知道崔善哲要搞什麽名堂。
“可,可我都懷孕兩個多月了……我不想挺着個大肚子結婚。”羅靜妍的情緒突然激動起來。
“你不是準備……”我險些把崔善哲的求婚計劃說出來。
“蠟筆!”崔善哲阻止我說下去,同時給小七使了個眼色,示意她不要說出今天準備求婚的事。
“你到底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羅靜妍淚水在眼眶裏打轉。
“我當然考慮過。”崔善哲似乎有苦難言。
“那你倒是行動啊!”羅靜妍情緒激動,“崔善哲,我告訴你,錯過今天,你就再沒機會了!”羅靜妍撂下狠話,哭着進了房間。
小七準備進房間勸說,崔善哲拉住她囑咐:“我準備求婚的事千萬別跟你姐說。”
小七點點頭進了房間。
“你搞什麽呢?不是準備好求婚怎麽又不行動了?”我也看不過崔善哲的做法。
“現在是靜妍提出讓我求婚,如果我再拿出戒指,一、表現不出我的誠意。二、求婚毫無驚喜可言,我精心準備的計劃也就變得沒有任何意義。一輩子就這一次,我不想讓她有遺憾。不如将錯就錯,改天再求婚。”
“你這是什麽理論?計劃趕不上變化!喔,你就為了你的面子,忍心看着靜妍難過?”
“……”
我從來沒有見過崔善哲像現在這樣拿不定主意。
“我以我的切身經歷告訴你,錯過了今天你一定會後悔的!”
“你的意思是……讓我現在求婚?”
“廢話!你本來就是這麽計劃的。”我見崔善哲開始動搖,不斷催促,“趕緊趕緊!靜妍現在可是孕婦,哭出了毛病你就麻煩大了!”
崔善哲拿定了主意,打開房間門。羅靜妍滿臉淚痕,見我們進來,将頭扭向一邊,背對着我們,小七緊緊抱住了她。
“靜妍,請你嫁給我吧!”崔善哲拿着戒指單膝跪地。
“滾開!我不想看見你!”羅靜妍吼。
“其實這個求婚計劃我準備了很久,沒想到是你先提出來,所以我就臨時改變了決定。”
“一點誠意都沒有,鬼才相信你。” 羅靜妍不依不饒。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這個戒指給別人了。”
“你敢!”羅靜妍猛然轉過身來,臉上挂着淚痕。
當羅靜妍看到崔善哲手裏的鑽戒,難以置信地捂住了嘴巴,眼淚更是簌簌流下。
“他本來就是打算今晚跟你求婚的,只是被你搶先了。”我替崔善哲說好話。
“是啊,按理說你想嫁給我,你得跟我求婚,”崔善哲的臉皮還真不是一般的厚,“我就勉為其難接受你的求婚吧。”
羅靜妍伸出左手,崔善哲溫柔的将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那一刻,羅靜妍燦爛的笑容比鑽石還閃亮。
“對不起親愛的,我戒指買大了。”崔善哲腦門上挂着一大滴汗。
“沒關系,我喜歡!”羅靜妍激動的緊緊抱住了崔善哲。
眼前這一幕,我曾在腦海裏對程佳穎演練過無數次,遺憾的是分手那天,戒指明明就在口袋裏而我卻沒有去争取,程佳穎忍無可忍,也就沒收了我求婚的機會。好想有臺時光機穿越回到過去,但上天是不會讓時光倒流,否則也就不會有“經驗”“教訓”“後悔”這些詞。
從崔善哲家出來是晚上九點多,我和小七在路口公交站附近,看到一家烤紅薯的小店。
“要不要吃?”
“這跟請我吃哈根達斯不是一回事吧?”小七警覺性還挺高。
“當然不是。”
“哦,那就好。作為一枚偉大的吃貨,我是從來不拒絕別人請吃東西的美意噠。這樣冷的天,手裏捧着熱乎乎、香噴噴的紅薯是多溫馨的事。”小七三步并作兩步跑過去。
小七開心地捧着熱氣騰騰的烤紅薯,剛咬了一口,“啊!”小七突然捂着臉叫。
“燙到了?”
“不是,牙疼,長智齒!”
“拔了吧。”
“過段時間再說。”小七繼續吃她的烤紅薯,“這紅薯真的特好吃,口感超細膩。你看,還有糖汁流出來诶。”
古話說的好:燈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或許是由于光線的原因,我發覺在昏黃的路燈下,吃東西的小七身上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吸引力。
天上飄起了雪花,時間仿佛被按了暫停鍵,周圍的一切都成為襯托她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