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芙麗茲番外三
我在十一歲那年再次成為一個被丢棄的人。
警察認為我父母的案子是一樁情殺案,因為我把刀上的指紋擦幹淨後,把刀放到了母親手裏。
母親,我幫你殺了背叛者。
我的父母都沒留下遺囑,盡管我也有繼承權,但是在那些有權有勢的親戚面前根本沒用。
畢竟,哥譚這個罪惡之都的稱號也不是白叫的。
我流落人間,但是又遠離人間。
瑪利亞修女去世了,因為保護收容院裏一個長得好看的小姑娘被小混混打了一頓,也對,她已經那麽大年紀了。
于是,收容院也倒閉了。
但我還是被收養了,收養我的人是我父親曾經的客戶,一位哥譚政府的官員,我現在都記不得他叫什麽了。
我知道他不安好心,但是,對付一頭狼可比對付一群狼要好。像我這樣女孩在哥譚沒有庇護,要麽出賣身體,要麽被人摧毀。
他的家裏有一個像是夜莺一樣的女人,虛榮刻薄,喜歡在家裏開舞會,下午茶總是喝加糖加奶的紅茶。
還有一個比我大一點的女孩,我只記得她叫愛麗絲,名字很好聽,長得也很好看,但是像她母親一樣刻薄尖利。
他們似乎沒有想辦領養手續,我就當個小女仆就好了,不用管那麽多,還能幹活。
如果還能算是養父的話,好吧,我的養父是個令人作嘔的老變态,該下地獄的戀|童|癖,喜歡玩弄小女孩的蛆蟲。
而我的養母,是一個愛面子的女人,非但不會阻止她丈夫對我的騷|擾,反而巴不得我倒黴。
所以,相比之下,我那個沒有腦子的姐姐倒是讨人喜歡不少。
為了躲避養父的騷|擾,我向愛麗絲提出和她一起住,理由是每個體面端莊的小姐都需要一位貼身女仆。
她答應了,那個老變态的行為也收斂了不少。
一開始我只是睡在地上,但是總是會絆倒半夜起來的愛麗絲。她就弄來一張上下床,我睡在上面,眼不見心不煩嘛。
那個時候,我其實是見過布魯斯的,在一次宴會上。
不得不說,他可真是一位紳士,看起來就像童話書裏的王子。
不過,我很久都沒讀過童話了。
那次宴會之後,一位深知我養父癖好的政敵找到了我,問我想不想逃離那個毒巢,條件是站出來指證我的養父。
我告訴他這沒用,我見過我父親用法律的漏洞來玩弄規則,而且只是一個小女孩的指控而已,黑白是非多好颠倒。
我想殺了他,包括我的養母,總之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幫自己獸|性的丈夫禍害過多少女孩。
事實上,我沒想殺愛麗絲,我甚至有點喜歡她。
不過她不該碰我母親留給我的手帕,那張手帕甚至都舍不得用,她居然卻用來擦鞋!
最終,在那個政客的幫助下,這座城市一個黑暗的家庭就此消逝。
那個政客本來還想殺我滅口,不過我已經跑掉了。
我跑到了一個馬戲團,裏面有小醜表演和雜技,讓我想起了我七歲的生日。
那個時候我有家人,而現在,我孑然一身。
也是在那裏,我遇見了傑羅姆。
見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這個紅發少年是和我一樣的人。
有些人的惡是看不到,但是能感覺出來的。我能感覺到他的惡,他也看出了我的壞。
他揭開了真實面目,陰測測地看着我,說,“看吶!這裏有一只沒人要的小貓咪。”
他沒有殺我,盡管那應該很容易。
傑羅姆的母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女表子,她令人作嘔,我真的有很多次都想殺了她。
但是傑羅姆不允許,他說,那是他一個人的獵物,現在還不到捕獵的時間。
後來,傑羅姆動手了。我沒有參與,我知道,他不會想我參與的,那應該是一個人的獨舞。
哥譚警局的人找上門了,不過他們最初并沒有發現。但是之後他們又來了一次,把傑羅姆叫走了。
傑羅姆離開之前,在我的耳邊對我說,“I'm waiting for you(我等着你)。”
我想,我知道是什麽意思。
我殺了那兩個總是為萊拉争風吃醋,還總是毒打傑羅姆的混球。但是并不是像我在警局裏說的那樣,是因為食物中毒而已,那只是為了掩蓋他們中毒的真相。
事實上,那跟我沒什麽關系。雖然毒藥來于我,但是下毒的人可是約翰·格雷森。
我說了,美貌是最好的利刃,而這把利刃可不分年紀大小。
雖然我可以把這一切都推給約翰·格雷森,但是留一個被喚醒的魔鬼在那裏要有趣的多。
畢竟,那馬戲團裏的所有人都不怎麽無辜。
在戈登來的前一天,我去了我母親的墓前。
我想念她了,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覺得和我記憶裏那個人好像有些不一樣。
我親吻了她的照片,“Mom,I'm sorry.Wait for me in hell,please.(對不起,媽媽,請在地獄裏等着我。)”
作者有話要說: 下一章芙麗茲就要開始報複和拯救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