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後記
從2012年12月12日開始寫這本書到現在,已經過去滿滿十個月了,可以說是十月懷胎。
這十個月的生活因為這本小說的存在,像一場大夢一般,此刻終于到了夢醒時分。
雖然距離上本書《聽說海角天涯只有風能到達》出版沒過多久,但其實在開始寫這本書之前,我已經好幾個月沒寫小說了,因為感覺世界末日臨近,做什麽都沒意義。
結果末日過去了,我還活着,周圍的人也都還活着,于是該做的事還是得做,未完成的心願還是要完成。
這本書比我以往寫的任何一本書都要艱難,我不知道讀者讀的時候是什麽感覺,我自己寫的時候,一直處在才華耗盡的狀态。快寫完的時候,我真擔心寫完這本書之後我就再也寫不出小說了。
在寫這本書的中途,有幾個很久沒見面的朋友來長沙辦事,叫我一塊出去吃飯。我是個閑人,沒有理由不答應,席間他們談他們的項目,我只顧埋頭吃東西。
嘴巴很忙,耳朵卻閑着。雖然來湖南已經快兩年了,但還是不能完全聽懂他們的話。只聽到他們在那裏一會兒八十萬,一會兒八個億地談着。具體談的什麽項目我不懂,但也可以明白是個大項目。
如果單用金錢來算的話,他們搞這一個項目,大概夠我寫一輩子小說所賺的錢了。
他們一個是主任,一個是主編,一個是公司副總,年紀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混得都要比我好N倍。當然,我是以金錢的角度去衡量,是以世俗的角度去衡量。
如果是以粉絲的角度去衡量,那我肯定是最偉大的,即使再窮一點,即使落魄到流落街頭,也是最偉大的。但這沒有用,除了滿足一下虛榮心一點用都沒有。
上面提到的朋友都是最近兩年認識的,無論是雜志主編,還是報社主任,再或者是文化公司的副總,多少還是跟文化沾邊的。
如果再往過去看,就會看到我的那些非文藝圈的朋友,他們現在大都已經結婚生子,基本上很少出來鬼混,很少跟我聯系了。但憑着以前的交情,我多少可以猜出他們現在的生活,他們一定在經商,無論是販賣煤炭,還是販賣服裝,再或者販賣酒菜,肯定都是在賣着一種東西,賣着一種生活必需品。
這就是他們和我的區別,他們賣的是必需品,而文學,在當前社會,還只是個裝飾品。
大多數人還不需要這種裝飾,而這種裝飾品的創作者,作家,也就成了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一種現實生活以外的人。
在某家報紙上,石康說:“在中國,有人認為成功的作家應走這樣一條路:首先,他應是一個社會的道德榜樣;接着,他還要寫出一些受歡迎的作品;再接着,當社會用一些名聲與利益來獎勵他的工作時,他應當對于那些獎勵報之以淡泊的态度。這個态度的具體表現即是,要麽,他視名利如糞土,拒不接受;要麽,他悄悄接受,然後避而不談。前者令常人無法理解,後者虛僞。社會之所以對作家有這種态度,只是因為缺乏有關作家的信息,他們不了解作家的工作,也不了解作家作為社會個體的實際情況。毛姆曾說:‘作家寫出作品,猶如剛生下寶寶的産婦,你可以抱一抱她剛生下的小寶寶,親一親,卻不能掀開産婦的被子,查看裏面的血污。’”
我很贊同石康的這一觀點,于是每寫一本書,我都會在後記裏滔滔不絕地講我作為一個社會個體的實際情況。這實際情況可以用一個詞兒概括,那就是——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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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那些朋友要去酒吧喝酒,我沒有去,雖然論酒量的話我是他們幾個的總和,但現在的我不需要酒,我需要奮鬥。
不求奮鬥到數錢數到手抽筋,但求能睡覺睡到自然醒,但求醒來能有書看,沒書看的時候能推着購物車逛書店,一次買上幾十本。
世界末日那天和朋友聚餐到深夜,聚餐結束後,在回住所的公交車上,我開始構思這個小說。
為了寫好這本有點悲傷的關于青春愛情的小說,我又重新溫習了一遍我的少年時光,我的十四歲到十八歲,我的那些早已斷了聯系的朋友以及我們幹下的那些荒唐的事。
那時候在蘇州,我們六個人,有男有女,分別來自上海、南京、鄭州、盱眙等地,我們沒有工作,也不打算去找工作。我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離家出走。
小A是因為弄丢了一件貴重的東西,小B是陪小A出來的。小C是因為失戀,小D是因為沒考上好大學。小E和我是感覺在家裏太受束縛了。那時候,我們都未滿十八歲。那時候,我們什麽也不怕。
有錢的時候,我們去K歌,去泡酒吧,去大魚大肉地猛吃。沒錢的時候,我們就在街頭閑坐着,幾個人抽一支煙,幾個人吃一塊燒餅。路過快餐店,看到門口有丢下的完整的水果,我們都會撿起來分着吃了。
身處其中的時候,我偶爾也後悔,後悔自己不該出來受這份罪。可是想想家中枯燥的生活,還是覺得跟哥們兒在一塊是快樂的。
一晃多年過去,那幫哥們兒不知道現在在幹嗎了,也許已經結婚生子,也許還在閑混着。這本小說的誕生要感謝他們,我的生命中将再難有那樣的生活。
這是我正式出版的第七本書,我超級喜歡七這個數字,夾在六和八這兩個吉利的數字之間,我早期的讀者應該知道我曾經有一個女朋友,就叫七七。
我從寫青春小說出道,到寫歷史小說成名,後來又開始寫奇幻,其間經歷了一系列艱難坎坷,在此就不多述,只說從這以後,我又回到了青春小說的道路上,算是岔路走多了又回正軌了,但我并不後悔那些岔路,它們讓我活得更清醒明白,所以以後如果渾渾噩噩了,我可能還會繼續走走岔路,反正最終還是會走會正軌的。
和《秦亂》的荒誕不經不同,和《誰的青春伴我同行》《聽說海角天涯只有風能到達》的一味戀愛也不一樣。
從我個人的角度說,《秦亂》是講我過去的幻想世界,《誰的青春伴我同行》和《聽說海角天涯只有風能到達》是講我過去的漂泊經歷,而這本書,則是講叛逆者的遭遇,愛情雖然是主題,卻不是全部。
其實在我和那些朋友鬼混在一起的時候,就想過要寫這麽一個小說,但當事者迷,那時總也理不出一個像樣的輪廓。好在我的記憶力很奇怪,這麽多年過去,很多本該記得的事情都忘記了,很多本以為會忘記的事情卻還記得。
這本小說裏提到的幾個人,沒有以任何人為原型,但我過去的每個朋友,多少都能從他們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在那個年紀,他們過分地理想,過分地叛逆,過分地相信愛情。他們不相信任何一個人,卻相信愛情。
愛情是什麽?
很多年前我們曾以此為題在《萌芽》雜志上讨論,讨論了半年也沒有下出結論。愛情在每個人心中都不一樣。但多數人都認為,愛情就像放風筝,放得太高就會斷線,但每個都想把自己的愛情放得足夠高,超越所有的風筝。
說到這裏又讓我想起陶晶瑩的歌《太委屈》,我的書裏總是充斥着大量歌詞,尤其是周雲蓬的歌,短篇長篇我都在引用。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況,是因為寫作的時候,為了保持和這個世界有足夠的距離,為了更好地沉浸在小說的世界裏,我常常在聽歌。
聽到喜歡的,就循環往複地聽,直到故事裏的人物命運跌宕起伏到了和歌詞表達的意境一致的時候,我就換一首歌,繼續循環往複。
繼續說愛情,或許我們都曾苦苦地等待過一個人,執着地追求過一個人,莫名其妙地包容過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但那都是生命中很短的一段光陰裏的事,比感冒要長一些,但又和感冒差不多,過了那陣子,那個人就被抛到腦後了。
能一輩子愛一個人、死守一個人的人,在我看來,只有小說或者電影裏才有。
我曾經想過做這樣一個人,但很遺憾,我已經經歷了那麽多次愛情。現在的我,只能創造這樣的人。
在我以往的小說裏,無論長篇短篇,裏面都有這樣執着的人。我看着他們,就像看着我的一個理想。那麽親切,又那麽遙遠。
算下來從十四歲退學到現在,已經過去十二年了。十二年來我特立獨行,固執地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完全不在乎周圍人的感受,傷害了很多人,其中受傷最深的應該就是我的父母了。
他們希望我早日成婚陪在他們身邊,我卻固執地堅持着不遇到真正喜歡的人就單身一輩子。
但是今年或許會是一個轉折,也許我堅持十二年的東西就要在今年放棄,雖然寫完這本書的時候我還在猶豫,但真放棄了我也不會可惜。
以往我都是為自己活,想想實在太過自私,雖然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一味自私自利也沒意思。
我想嘗試下為他人奮鬥十二年試試,看人生會不會因我的改變而別有一番滋味。若成功了,可能大家很久都不會在書本以外的場合看不到我了,但相信我,最多十二年,我仍會回來。
寫到這裏有些傷感了,為避免把大家也帶入悲傷的情緒,就此擱筆吧。
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和關愛,我能堅持這麽久,全靠你們。我們下本書再見!
2013年5月1日
初稿于紹興
2013年10月12日
定稿于長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