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心中永遠的痛
2011年,距我高考結束已有十年了。
時光荏苒歲月不居,時值九月,北京的天氣依然酷熱無比,且別說地球的表溫一年高過一年,帝都的人與車數量每年呈螺旋式上升,空氣中到處充滿着躁動,哪能不“因人而熱”呢?
可北京也能找到難得清靜的地方,比如我的卧室,可謂是避嚣習靜的樂蝸。因為每天晚上九點準時,樓上的房東大姐總要習慣性地高喊一聲:“都該睡覺了啊,不要吵。”若房東大姐有事未歸,由她的單親媽媽執行那項必不可少的“命令”。
住久了的房客對房東大姐盛氣淩人的姿态習以為常,可初入的新人暗地裏都覺得她需要看醫生,大城市哪有九點就催人睡覺的?尤其是年輕人。
像有一次,晚上小兩口子激情澎湃,一時幹勁十足,竟忘了嚴門閉戶,吱呀吱呀的床板聲伴随着銷魂的貓叫聲外洩無遺,房東大姐直接下摟,“嘣嘣嘣”地敲門,道:“喂,你們小點兒聲,還讓不讓人睡覺啊?”第二天,那對兒便搬走了。
房東大姐三十幾歲了,依然待字閨中,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長得倒也有幾分姿色,雖談不上國色天香我見猶憐,看上去不令人反胃至少擔當得起,像莫泊桑筆下的“羊脂球”。可為何久不嫁人,誰也不清楚,據說是為了挨到拆遷,媽媽承諾她可與弟弟平分房産。她對房客的無比苛嚴,用不可理喻甚至喪心病狂來形容一點不為過。
不允許帶孩子的房客住進來,不租給上夜班的妹子們,不租給新婚燕爾,不租給嗓門兒高的年輕人……總之,一切與吵鬧關聯的不安分守己的人全部靠邊兒站。恐怕這也只有在房子不愁租不出去的北京行得通,頭一天攆走房客,第二天便來了新戶,換作其它城市,房子不生蠹蟲結滿蛛網才怪呢!
盡管房客換了一撥又一撥,可我穩坐釣魚臺,在三環外四環裏的那座四合院一住便是五年,房東大姐也特給我面兒。別人房租翻了五倍,我的只翻四倍,別人電費漲到一塊五,房東大姐只收我八毛,并私底下告誡:“這事兒可別張揚。”
我當然心裏有數,聊天時不至于連這個“大恩”都拿出來向鄰居們炫耀。我與房東大姐、太太感情并不深,她們只是喜歡我一個人獨來獨往,屋子總是靜悄悄的,從不帶不三不四的人串門兒。所以,用她們的話說:“寧可少賺點兒,也要留住像我這樣循規蹈矩安安靜靜的人,心裏倍兒踏實。”
我也樂意,條件一樣,房租電費均比別人便宜,何樂而不為?這年頭誰跟錢過不去?但這絕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我平時的愛好多,游泳、鬥地主、下象棋、釣魚、唱歌、練字,可最大的愛好是讀書寫作。因為這個愛好,特需安靜的環境。
房東大姐出格的行為對其他房客絕對是一種殘忍,可對我而言無異于天大的恩賜。所以,幾年來我都不願動窩。
至于為何喜歡讀書寫作,一來天生愛好,自小便放不下;二來孤身一人,閑時不讀書幹啥?三者讀書寫作也可增加微薄收入,能将自己的愛好與營生相連,難道不是人生最美妙最幸運的事情?
讀者不禁要問,我多大年紀?
05年大學畢業,至2011年已過6載,以中國大學生畢業平均年齡22歲計算,實歲也得28。
那問題又來了,一個将近而立之年身心正常的年輕小夥子,為何單身一人?
這裏面有故事,若不了解,別急,請先讀此故事的前篇《第一次戀愛的日子》,那裏面原因寫得很清楚,不在此贅述。簡而概之,2001年我為了一個女孩兒曾發過一個誓言:若考不上中國人民大學,十年孑然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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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誓言成空,于是我成了孤單一人。
原來因為喜歡一個人而孤單着,如今真的喜歡一個人而孤單着。
為何一定要遵守那個諾言呢?偏執——那是很多同學或朋友看過小說之後,聯想到現實中的我,對我的客氣評價,說得不客氣點兒就是“傻”。但兩者皆形容不了我的心,至少得加一個“很”字。
十年,可成就一個人,亦可毀滅一個人。
于我而言,成就固然談不上,無非與書結緣,清心寡欲,肚皮鼓鼓,裝滿了文字;毀滅那就難以界定,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不同觀念的人看法大相徑庭。
比如,有些人羨慕我的處世不驚,無論風雲變幻總安心讀書,不求名逐利,不奔走鑽營,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兒;而某些人也冷嘲熱諷我與社會嚴重脫節:別個大學畢業努力找工作,我在讀書;別個談女朋友,我在讀書;別個成家立業,我還在讀書;別個買車買房,我依然在讀書……
我對自己的評價是:一心謀文,拙于謀身。雖然注冊了一家小公司,幹着監控、電腦硬件方面的買賣,可生意一般,與上班族大致相當,只落了個清閑與自在,賺了個好名頭“老板”。
也不知是因為那份工作有時間讀書寫作,還是因為喜歡讀書寫作而歪打正着選擇了那份工作,總之相得益彰。
看過《第一次戀愛的日子》的同學,有時候開玩笑地問我:“你是為了詹青瓊而迷上讀書的嗎?”這個問題有兩層外延,一是為了忘記詹青瓊,借讀書以解憂;一是為了紀念詹青瓊,借讀書而懷思。總之,讀過我那部小說、問這個問題的同學,認為我愛好讀書與詹青瓊絕對脫不了幹系。
每當處此,我總置之一笑,反問:“牛兒每天吃草為了什麽,你每天吃飯又為了什麽?”顯然,這個回答風馬牛不相及,因為牛吃草人吃飯是為了生存,而人每天不讀書照樣可以活在世上,且往往比讀書多的人活得潇灑自在。
于是又有同學好奇地問:“十年來,你真的沒和青瓊聯系過?難道從未想過要和你心中的女神結婚嗎?你的孤獨你的思念,莫非不想讓人家知道?”當然也有同學笑侃打擊:“還聯系個屁?人家早已結婚生孩子了,誰還像你一樣苦守十年而心智益堅?當代真愛的結果總是讓人心痛。”
說心底話,這十年來,我從未忘記過詹青瓊,反而思念愈切,深入骨髓。刻在心中的愛痕,與刻在物事上的痕跡大不相同,前者彌篤彌堅,後者卻能随着時光的流逝而不斷消磨。
“為何思念違背大自然的鐵律呢?”我曾千萬次地問自己,也從千百本書中尋尋覓覓,可依舊找不到答案。最後,只能扼腕而嘆:原來是我違背了人類的鐵律,因為我的思念是我的“孽種”。
“憑什麽去找她?”每當思念如刀,不得不想詹青瓊時,我心中總有個聲音占據絕對上風:“十年前我的目标沒能達成,七年前我的誓言落空,我還有什麽資格?”
為此,整整十年,我不僅沒跟詹青瓊主動聯系過,即便是高中任何一位同學也沒聯系,很怕被人掀起那段傷感的往事。同學聊天或者聚會,最高興的事兒不就是憶往昔嗎?尤其是八卦當年的情史。
我留給高中同學的印象是“失蹤”,很多還以為是因為高考沒考好的緣故,其實,讀什麽學校我從不認為與人生有很大關系,尤其是在當今這個靠爹媽吃飯的年代。
這是我心中永遠的一個痛。
懂我的人自然懂,不懂我的人,即便讀了我的小說,也不一定懂。正所謂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痛得經常徹夜不眠渾身發抖,只能借助讀書來調養,就像一只離群、孤獨、受傷的狼,獨自躲在暗處舔舐傷口。可很多時候,我覺得自己遠不如狼幸運,因為狼舔舐傷口後便會愈合,而自己的傷愈舔愈深,無可救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