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章節
,口氣是毋庸置疑。聽在我和我家人耳朵裏,是這件事由不得我不答應。其實他的這個作風真的挺令我反感的,從小到大我最讨厭一件事,那就是受人脅迫。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正好處在叛逆期,對于沈秀爸的要求,我沒有立刻作回應。我心裏只是不服氣的想:名譽?負責?誰該對誰負責還不一定呢!你家女兒又不是處女,憑什麽村裏就傳我跟她啊?!
但接下來他說的話,卻将我對他的一點不滿一掃而空。他吐出一口煙,喝了一口我媽給他泡的茶,他說:“沈毅,其實叔也知道你不是個壞孩子,你念那麽多書,算個文化人,這勇于承擔的道理,你不會不懂。這樣吧,跟咱們秀兒訂婚之後呢,你的學費叔跟你爸媽一起承擔,成了一家人,咱就沒必要那麽客氣了,對吧?”
二、本性
我被他的話驚的一激靈,我心想: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将來就不愁學費和生活費了。除了大學,我還可以繼續追求去念研究生,以我的刻苦用功,争取保研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我肅穆的點了點頭,答應了他的要求。
于是17歲這年的暑假,我跟沈秀訂了婚。老家的訂婚儀式雖沒有結婚那麽繁瑣,但也算鄭重其事。我跟沈秀盡管是自由戀愛,可程序上依舊需要找兩個媒人——一個代表我方,一個代表她方。定下來後次日我方的媒人和我爸一起上門提親,帶上十二個紅木盒子盛裝的喜餅、喜糖等物,浩浩蕩蕩由我們家親戚一路鳴炮挑過去。除卻,還有定金——沈秀的爸開口要了18888,他說我們家窮,意思意思得了。
其實這訂婚儀式結束後,我跟我媽算了下賬,加上戒指、酒席,一共花了6萬左右!這6萬裏有3萬是我爸媽找親戚朋友東拼西湊借的,低聲下氣只為圓沈秀爸那張老臉。說實話,我對此很不滿意!
但也沒辦法。既有當初,何必望蜀?我在自家的小床上跟沈秀翻雲覆雨,不同于第一次的羞澀緊張,我如今是光明正大,我放開我自己大汗淋漓,全然不顧沈秀那痛苦般的表情。
我不是不愛她。只是又相處了一年後,對她的興趣漸次轉淡。她經常不顧我是不是在學習就闖進我的卧室裏,在我面前晃來晃去的,故意趴到我桌子前面,讓我看她大開領子下的那片白花花。
起初我确實會受她引誘,但高三後大考迫在眉睫,我對她這種自說自話就不太舒服了。印象裏很深刻的是有一回我吼了她。她不顧我的感受亂動了我的書桌,致使我找不到一本課外輔導書。我在我的房間裏亂轉了兩圈都沒找到,最後我恨的沖她嚷了一嗓子,讓她滾!她就哭着跑回娘家了。
她走後我有一陣心空蕩蕩的,腦海裏閃過很多利害關系,那應該退沈秀爸卻沒退的定金啦、我爸媽卑微求來的3萬塊錢啦,以及沈秀爸許諾的學費和生活費,所有這些都讓我感到一絲後悔,我頭腦發熱犯下的錯誤,卻沒有勇氣清醒的去忏悔。
我媽走進了我的房間,她說:“四兒(我排行小四),媽知道你壓力大,你也得學會控制自己情緒啊。這夫妻兩,床頭打架床尾和,誰還沒咬到自己舌頭的時候?不要緊的,啊?認個錯也就完了,秀兒是個好姑娘,她會原諒你的。”
我低着頭不吭聲,沈秀從我書包裏翻出的那本課外輔導書靜靜的躺在桌上,我TM真想撕爛它!稀爛!!
我說:“我不去!她拎不清!那麽大個人了,也不知道給自己找點事做,就知道粘着我!她要老這麽影響我,那我還怎麽考大學啊?!”
媽媽嘆了口氣:“媽也是家庭婦女,你嫌我?”
我看媽媽一眼:“你不一樣!你上有老、下有小,還有地、還有牲口,家裏離了你一準亂成一鍋粥。可沈秀呢?她初中畢業辍學後,她幹啥了?”
媽媽說:“你不能這麽說四兒。秀兒幫媽不少忙呢,她……”
“得了吧!”我打斷,“我又不是不長眼,幹活沒效率吃飯倒是第一位!”
媽媽又嘆了口氣,頓了頓後,她說:“四兒,那就當媽求你,你去把秀兒接回來吧?媽覺得她挺好的。”
我不吭聲,沉默的反抗。這一夜後來就在我跟媽媽的相對無言中度過。第二天周日醒來,我依舊看我的書、做我的題,大約是中午的時候吧,沈秀爸陪着沈秀過來了。
說真的,見着沈秀爸我挺怵的,若要興師問罪,我也的确理虧。但我預備将我對沈秀的不滿一股腦兒全發洩出來了,大不了撕破臉皮,将來的學費和生活費我自己掙!
沒想到沈秀爸站我對面後,沒給我一點臉色,他當着我們家人的面兒訓斥沈秀,他說:“這孩子,被我寵壞了,一點小事的,就往家跑。沈毅你看,你們現在都是訂了婚的人了,都是大人了要學會有什麽問題自己解決,不能動不動的老找爸媽,對不對?”
我媽站出來打圓場:“是是是,親家,你看,都是我們四兒的錯,他吧,考大學壓力大……”
“我知道,親家。所以我沒有怪沈毅的意思。只是吧,沈毅啊,你雖然壓力大,也要好好說話。你跟秀兒的日子還長着呢,将來你上了大學,你這家都要靠我們秀兒照顧,你現在對她不好,那不是逼着她對你父母刻薄嗎?你是讀過書的人,這點道理,難道還想不明白嗎?”
他在那兒振振有詞,吃的溜兒圓的大肚子挺着,傲慢不可一世!我在心底哼哼的冷笑,也算佩服他的智商,遣詞造句時怎麽都能将人一軍的厲害!
我聽着他說出來的話、看着他做出來的事,不知怎的,忽然就想通了一件事——沈秀的爸其實是心虛!從要求我跟沈秀訂婚開始,一直到今天,他其實一直是心虛的。他或許早知道沈秀跟過別人,只是別人不像我似的是支潛力股,有機會替他争光。他要真是傲氣,就不會在得知吵架是我起的頭後,先數落他女兒,然後才給自己找臺階下似的說我一兩句。
他需要我。他女兒也需要我。我或許會是沈家村難得一遇的人才,放眼整個村,跟我同齡的還有誰,有能力考重點大學?而沈秀,一個長相普通、沒有文化的農村女孩兒,因着她家人的算計,将來會成為一名前途無量的大學生的妻子!這買賣,擱誰身上都劃算不是嗎?吃虧的是我!是我!!
沈秀留了下來。她聽了她父親的話,沒有再打擾我。到了晚上,也是自己先睡。可我要了她,一次又一次!我也說不清自己幹嘛要這樣,只仿佛要從她身上讨回點什麽似的,一直到她求饒,差點哭了,我才放過了她。
我問她:“今後還亂動我東西嗎?”
沈秀背對着我,搖了搖頭。
我好像贏了什麽,微笑着,睡着了。
時至今日我回想起這些往事,總覺得當初沈秀應該多多少少看出一點我的本性,不過她可能真是愛我,總之在我上大學之前,她沒有表露出任何情緒。
沈秀與5˙12投毒案無關,但我固執的認為所有一切的開始皆由她這個楔子起。所以被警察帶走的那一刻,我首先想到的是她。
我被刑事傳喚後,被盤問了很久。警察告訴我,跟我同時被傳喚的,我的另兩個室友,陶謙和郭嘉,已證實致使周越澤身亡的那份盒飯,是由我買的。他們這麽說的意圖,無非是暗示我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可我面對他們的話只是報以了輕輕的一笑,兩年多的大學生涯已磨練了我的口才、提升了我的自信,我看着面前那兩張義正辭嚴的臉,道:“可據我所知,定罪講的不是口供,而是證據。”
警察裏較年輕的那個瞪了瞪眼,顯然,他被我的嚣張态度觸怒了。但他克制着自己咬了咬牙後根,審訊室裏的氣氛,一度,陷入僵局。
那個之前跟陳教授說話的老警察走了進來,他拍了拍年輕警察的肩膀,示意他出去。坐下後,他定定看了我兩秒,然後才道:“沈毅,我們知道你很聰明,現在看來也很狡猾。但我想你知道一件事,從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每一個犯了罪的人,都逃不開法律的制裁!”
三、心動
他的語氣平淡無奇,可吐出的每一個字卻又铿锵有力。仿佛一把錘子,不知道為什麽,面對他,我心會打鼓。我将頭別到一邊,這裏的窗戶被死死的封上,看不到一點風景的室內有喘不過氣的壓抑。
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好的景致或許是在路上,帶着我滿心的喜悅與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