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們都是好孩子
回A城,遇□□,找聖使,已成為陳曦的慣性思維。
可一向誇誇其談滿肚子奇思妙想的張碩,那一回也犯了難,因為他沉吟半天,依然緊鎖眉頭,最後才洞中肯綮道:
“女孩子吧教書是個不錯的職業,可一個剛剛畢業的專科生,在小縣城還湊合,若讓她來A城,肯定很難找到類似滿意的工作,并且她媽來A城等于失業;而你,長期生活在A城的人,甘心回到一個小縣城發展嗎?先不談你回去做什麽,你覺得你能快樂得起來嗎?”
“淑雅讓我回去教書,她有個舅舅在縣教育局。”陳曦興致索然地回道,“據淑雅說,那是她媽提議的。”
其實,那天陳曦剛一走出張淑雅的家門,張淑雅便迎來了一雙犀利的眼睛,正是來自她媽方玉芬,并夾雜着一段怨言飄入張淑雅的耳朵直至心田,讓她錯愕不已:“光天化日衆目睽睽下卿卿我我、摟摟抱抱,像什麽話?背着我,你倆還幹了些什麽?女孩子不知自重,萬一你倆走不到一塊兒,叫別人怎麽看你?日後誰願意娶你?我可就你這麽一個女兒。”
張淑雅平白無故受了她最愛的媽媽一頓謾罵,心裏很不是滋味兒,當即駁道:“媽,看你說得那麽難聽,我哪兒不知自重了?你的思想已經老掉牙跟不上時代了。”
“還嘴硬,你倆剛在街上接吻,我都看到了。”方玉芬柳眉倒豎杏眼圓睜,“女孩子得矜持點,怎麽能那麽随便呢?他在大都市,你在小縣城,有沒有緣分還是未知數。”
“媽,你竟然跟蹤我們?”張淑雅既驚又怒,覺得媽媽不僅幹涉了她的自由空間,而且最可恨的是不相信自己,于是“啪”的一聲關上自己的房門,低聲啜泣,并抛下一句話兒:“我這一生要嫁的人就是陳曦,誰也阻擋不了。”
“咿呀,你丫翅膀長硬了?辛辛苦苦将你撫養成人,現在都學會頂嘴了。”方玉芬一跺腳,雙手叉腰,怒視張淑雅的房間,只想上去猛踢房門幾腳,最後無奈地搖了搖頭,扼腕嘆息,不知不覺雙眼竟噙滿淚花。
待張淑雅的爸爸張勳保回來,方玉芬添油加醋一番陳說此事。
張勳保不置可否,笑了笑,直言不諱道:“孩兒她媽,你就明白地說你有何看法,想怎麽着吧?”
方玉芬面含憂戚,道:“你看,俗話說得好,無官一身輕,有子萬事足。可我們就這一個女兒,你舍得放她遠走高飛嗎?我們逐漸老去,你已經退休,我也熬不了幾年,老來無所依歸,晚上連個唠嗑兒的人都沒有,你三天見不着女兒,心裏就發慌,我還不是一樣?若雅兒與陳曦結婚,她不得到A城去?一千多公裏路呢,想看她一眼都不容易。”說着說着,方玉芬心酸,潸然落淚。
那些話兒,張淑雅雖緊閉房門,可聽得真真切切,登時一顆心涼了半截,緊接着又聽她爸張勳保道:“你都知道我們老了,何必阻擋年輕人的腳步?女兒長大了,有她自己的追求和向往的生活方式,說心底話,女兒長這麽大,何時自己做主過?都不是你我替她做主?是時候該放手了,這回讓咱們女兒自己選擇自己決定。”
“不,爸,媽,我不會離開你們,要陪伴在你們身邊一輩子。”張淑雅聽完她爸的話,擦幹淚水,打開房門,以十足的堅定之音答複。
“去,回房睡覺,別聽你媽瞎說!”張勳保一愣,沖女兒擺手。
“爸,我說真的。”張淑雅倔強而執拗,斬釘截鐵地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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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天下午陳曦給張淑雅打電話,她誠心沒接,正處于跋前疐後兩難的境地,晚上才回短信,痛定思痛挑明此事,非要陳曦回來才能再續情緣,否則愛情将要終結。
當晚,陳曦失眠,過完端午,來到A城,向張碩訴苦,所以才有了兩人這番對話。
“你愛張淑雅嗎?”張碩跳開那個沉重的話題,轉而言他。
“廢話。”
“張淑雅愛你嗎?”
“你不是早已定論了嗎?”
“好,我再問你,你想過什麽樣的生活?”張碩的問題其實抽象難答。
“自由。”可陳曦只用了兩個字。
“那你覺得回縣城教小學有自由嗎?”
陳曦緊張,鉗口不言,只覺心田沉有一塊巨石,壓得他喘不過氣來。一個大男人回去教小學?第一心境不自由不暢快;其次,想着每天張淑雅下班後與自己的聊天,糊弄小孩子豈是爺們兒所長?那可是需要十足的耐心!白天幾乎圍着孩子們轉,若分到低年級,甚至吃喝拉撒都要料理,晚上還得備課寫教案,哪有多少屬于自己的時間?
念及此情此理,陳曦直打哆嗦,“回去做啥我都覺得不痛快不自由。”那是發自他內心的聲音。
“或許因為你愛張淑雅愛得不夠深,如果你離開她便活不成,你還會猶豫不決嗎?”張碩一針見血。
“錯,正因為我很愛她,所以才顧慮重重,如果讓我回去,我整天不高興,對她不也是一種折磨嗎?”
“這麽說,你心裏已有了答案?”張碩帶着疑問。
陳曦搖頭不語,十分糾結。
張碩最後拍板,語出驚人:“看來解決的方法只有兩個:一個是你乖乖地滾回去,不高興也得裝作高興,和張淑雅好好過日子,生活嘛,在某種程度上,本來就是忍受;第二,想方設法将張淑雅騙到床上給辦了,一旦懷上你的孩子,他們怎麽想怎麽說都沒用,一切只得乖乖聽你的。”
為此事,陳曦曾多次與張淑雅溝通,可每次的結果一樣:張淑雅的媽媽不會任其遠行,而張淑雅又是個十分聽話孝順的孩子,不會忤逆她爸媽的意願。這樣,搞得兩人整天蔫嗒嗒的,張淑雅還因此哭泣了好幾次,在電話中、在視頻上。
“愛我,你就回來吧。”張淑雅有一次流着淚近乎央求。
“愛我,你就給我自由。”陳曦表現得相當無奈。
“為什麽不能為我付出你足夠的熱情與愛心呢?”
“我若帶着心結而回,對你的愛将摻有雜質,我不想這樣。”
“可也不能讓我帶着心結去找你,離開生我養我的爸媽呀!”
陳曦心如刀絞,可思念的滋味折磨死人,明知是□□還得喝,半個月後不得不向張淑雅妥協:“這樣吧,我們今年結婚,結完婚我便辭職回縣城,但不會教書,若有機會,我再尋求發展。我們都是好孩子,所以才這般痛苦。”
張淑雅成功說服陳曦,這才勉強收住持續了好多天的淚水,然後高興地将消息告訴她的爸媽,再加上陳天帥和王文娟親自上門撮合游說商議,廢了九牛二虎之力,雙方終于達成一致,親事總算定下來。
為保險起見,陳曦也曾想過采取張碩“未婚先孕”的辦法,其實此現象當今很普遍,也算不得什麽高招,只是對于“讀書種子”們而言,總覺得放不開。張淑雅老想着沒結婚就同居,傳出去丢人,萬一不小心懷了孕,臉都沒處擱,撇開自己,她爸媽那一關都過不去。而陳曦懷真抱誠,尊重張淑雅的意見,絕不勉強。
說白了,兩人都是因為讀了些關乎禮義廉恥的教科書,不敢越雷池半步挑戰世俗中的傳統,卻不知那些觀念早已生鏽陳腐好多年。新時代,需新觀念,得與時俱進。有時候書讀多了,反而成為現實中的一種負擔。
所謂的“讀書人”,習慣無形中将自己的定位拔高,于是更在意世俗的目光,變得瞻前顧後不幹脆,腹中書竟成了不幸中的“資産”。其實情愛根本與讀書多少無關,而□□更是情感的必要升華,當人在人上,肉在肉中,上下齊動,其樂無窮時誰還想着孔孟之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