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就找到寫它的樂趣了
以前就想,得寫一個真正的“孩子”。星崽是被揠苗助長的孩子,樂樂是不需經過尼采所說的三變就能渾然天成的孩子,但他們都不是世俗中那種常見的孩子。
餘初是真的孩子,就如曾經的我自己那樣,覺得自己什麽都懂又好像什麽都不知道,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又好像什麽都做不了,情緒激烈、愛憎分明、希望世界是由黑色和白色構成。餘初身處成長的分水嶺,像是站在一個不穩定的平衡點上,身後是還沒看透的童年,身前是還沒看過的成人世界,他就站在那個不穩定的平衡點上,朝兩邊搖晃。
因為我已經長大了,所以這篇可能更适合以回望的眼光去看,就像杜拉斯老了以後重新寫她人生的第一個故事。
寫餘初寫到第二章 ,就想起杜拉斯的《情人》,想起在高中的閱讀課上,在學校的圖書館力找那本書,并且一定得是王道乾老師的譯本,因為王小波說這個版本好。後來果然找到了,翻開,讀完第一段,被驚豔得連呼吸都忘了,順便對王小波的崇拜又翻了一番。
因為寫餘初,突然想起這些,想起當初看《情人》時,看到女主人公和自己同齡,非常詫異,因為書裏的“我”的很多想法是我從來都沒有過,驚訝她怎麽比我成熟那麽多。這兩天再翻開《情人》,發現書裏的“我”是十五歲,才知道原來那天坐在學校圖書館裏看《情人》的我才十五歲。沒想到已經是那麽多年以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