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4.9
他從我對面走過來,看到我倒是不驚不喜,從容的停下來看着我,我卻只能無視他繼續走我的路。
別怪我不打招呼,此時實在是身不由己。
不過他好像穿幫了,怎麽沒人攆他走?
待我與他擦肩而過,消失在路的盡頭時,終于聽到導演遠遠的喊道:“OK!休息十分鐘,準備下一場!”
沒等我回頭走幾步,祈就已經跑過來,猛的抱着我吧唧一聲狠親了一口,哈哈笑道:“不愧是我家丫頭,美爆了!走走走!去看看你的成果!”
不同于剛才,我被祈趕場子似得,拉着從王義身邊呼嘯而過,甚至來不及回頭看他一眼。
我想,能如此坦然面對曾經的男友,我也是這般的沒心沒肺了。
或許真如祈所言,我的每一個動作、眼神都透露了童妍本該擁有的性格。
那一身綠色連體褲,我原本以為會和身後的植物融為一體,而忽略風浮動我衣服時,身上的花紋線條搖擺出的違和感。
那是一種要掙脫母體,卻無法掙脫的無奈,在看到白色的唐嫣兒時,眼中流露出的絲絲羨慕。
是的,羨慕,我竟不知,我把這個表現的如此明顯了。
不,不是我表現的明顯,而是導演抓的好,包括羨慕裏隐藏的排斥。
然後,不經意的對答,沒有焦點的視線,被體現的有些不耐煩,直到袁大寶的出現。
微愣、細究、不解、淡然。
細致的表情。
小手、大手、受傷的指尖,還有一支昂貴的口紅。
我被人透析了,這種感覺很不好。
導演甚至特寫了指尖擦過藤蔓,留下的那一條紅線,那彷如掙紮的遍體鱗傷,卻要隐藏的不甘,用綠和紅的撞色,述說童妍的內心世界。
祈不該給我這支口紅,可是他給的真好,只有這個顏色,才能讓童妍奪人眼球。
而我出乎所有人意料,将昂貴口紅當指甲油用,然後棄之。
我不想表現的自己這麽大款,但是我的用法更好的烘托了這個場景。
可這些還不是全部,原本穿幫的王義被巧妙的利用了。
當畫面裏只剩那一條紅線和背影,那個要拿出自己的優勢在現實裏拼搏的童妍,深深的吸引了一個陌生的路人。
顫動的眼神,癡迷的視線,欲言又止的薄唇。
童妍的絕然,路人的驚豔,還有那只垂在身側,弄花了指尖的特寫,直至童妍的背影模糊到消失不見,徒留路人懊悔的身影。
“不和老朋友聊聊?”導演指了指還在原地的王義,說的随意自然。
真是個可怕的家夥。
我讨厭他。
他用他的敏銳,深深揭開王義對我的留戀,甚至抓住了我們的曾經做了特效,然後狠狠擲在我面前,讓我去直面。
王子本身是不認識灰姑娘的,所以王義,別讓自己顯得那麽委屈。
我問他:“那個女孩呢?”
那天和他坐在一起,旁若無人卿卿我我的漂亮姑娘哪裏去了?
他說的很輕松,兩個字:“分了。”
我問:“暑假為什麽不回去?”
他問:“你為什麽不問我為什麽跟她分手?”
“哦,你為什麽跟她分手?”
他好像沒想過我會順着他說話,有些愣住了。
我想他本來應該是想夾槍帶棒冷嘲熱諷我幾句的,結果被我輕松化解了。
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如果我還在鄉下,如果我還在那個所謂的家裏自欺欺人的話,我或許會在他的這句問話裏,不爽的梗着脖子頂回去,說一句“你分手活該”或者“關我屁事”之類的。
所以現在的我不會這麽做。
王義輕嘆了一口氣,說我變了很多。
是的,生活讓你不得不變,他也比以前看起來深沉了許多。
他笑笑,順勢回答讓我問的問題,說:“三年來我一直在試着和各色女孩交往,但似乎都沒法入心,這一次也一樣,所以就分了。”
我說:“你還挺卑鄙的。”
高中的時候,他守護着顏夕不受感情的傷害,也适當拉開沒意向交往的女生,是他最有魅力的地方。
我也曾欣賞了他的那份責任感,而對他一直抱有微薄的放縱之心,直至我再也不想去承擔他霸道的控制。
那時候我才知道,那些看似美好的東西都是騙人的,他其實只是太驕傲,然後自私罷了。
當年識人不明上了賊船,有那麽一刻,挺想挖掉當初看錯他有型的雙眼。
如今,他用這天生的優越感,在三年裏玩弄了多少女生的心,不管前後,他确實當得起“卑鄙”二字。
他卻笑笑,說我批評的真不留情。
三年未見,我不知道我們之間還有什麽可以聊,況且我一直跟他沒什麽話題,除了寒暄一些有的沒的,重要的不重要的,或者說說過去的事,都讓我覺得沒意義。
這樣的我很奇怪,覺得這些沒必要聊,可聊天的基礎就是這些。
于是我才知道,人群原來是靠這些無聊的事湊合到一起的,也難怪解散時這麽容易。
王義說:“我試圖去找你,但是我沒辦法聯系到你,既然現在又遇見了,就繼續呆在我身邊吧!”
望着上算真誠的眼神,我回答他:“已經物是人非了。”
“我們可以變回去。”
“回到三年前也不能改變什麽,因為我從沒覺得那多有趣。”
三年前還是現在,我不喜歡他的事實,就這麽簡單的擺在我們面前。
他看向片場的祈,不至于愚蠢的質問我為什麽,畢竟剛剛祈吻我的時候,他就在不遠處看着。
我順着他的目光看過去,說:“不用拖泥帶水,正如你所見,我現在是屬于他的。”
他笑了笑,有些寓意不明:“青梅竹馬什麽的,最可笑了!”
是的,青梅竹馬的橋段,總是那麽老套,可是沒辦法,我也陷在這種情感中。
“他争不過我。”王義說:“三年前,他說我不該吻你惹你厭惡,可我卻比他先得到你。”
當初我被王義突來的吻氣走了之後,不知道他和祈之間有過對話,以至于不明白王義此刻的自信究竟是怎麽回事。
他說:“不去努力争取,一直默默呆看,沒有任何意義。”
他用自己所以為的看法去評價祈,卻根本不懂祈。
祈算是這個世上最接近我的人,雖不能做到知根知底,但起碼比王義有資格指責我的所做作為。
他指責過,各種莫名其妙甚至亂七八糟的事,他都參與進來對我大呼小叫過,但是王義卻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讓我去遷就他,包括我被他看中這種事。
默默呆看怎麽會沒有意義?起碼站在我面前,說出的任何一個詞都能與我搭上邊,然後總有幾句話,聽在我耳裏,比別人說的有底氣。
我不想為此争辯什麽,因為沒有必要。
那一年,他自認為賞賜一樣的吻了我,強加在我身上所謂的柔情,只讓我一味的惡心想吐,但祈張開雙臂從背後擁抱我的舉動,才是真正讓我安心的溫度,所以我默許他占有了我。
就算再來十次,我也會說,他争不過祈。
我望着腳面,伸手脫下一只高跟鞋遞給他說:“如果你能在這學校找到另一只,你就會知道我的答案。”
他挑挑眉,似乎對這種游戲很感興趣,沒有阻止我離去。
是的,這是灰姑娘的故事。
我已經把這個故事畫上了句號,我也希望對方能明白,一切都已經不能挽回。
拎着另一只鞋子,我赤腳走到池邊,揚手将它扔進了水裏。
碧綠的巨大荷葉将它掩藏的很好,烏黑的淤泥會将它埋葬,它的離去只會是入水前濺起的水花和蕩漾的漣漪,總會消失得不留痕跡。
如今,認出了灰姑娘,卻找不到鞋子的王子,終将不能圓滿。
這是我給他的答案。
帶了點壞心眼的,維護了祈的,一個小小的惡作劇。
祈見我回來,本來龇牙咧嘴要打招呼,見我赤着腳,急忙跑過來笑我:“我說丫頭,遇到老同學這麽激動,連鞋子都跑丢了?”然後脫下自己的鞋愣是給我套上,說女人的腳是健康的根,必須愛護。
同事見他蹲下來幫我穿鞋,紛紛吹口哨起哄。
“兄弟收斂點啊!大白天秀恩愛不怕遭天譴啊!”
“找着媳婦可把你嘚瑟壞了!哥們幾個還單着呢,心裏可是一直堵着一口氣啊!”
“要不咱哥幾個找嫂子商量商量,扣他零花錢挫挫他氣勢,好讓咱們逮着機會埋汰他一次!”
祈笑罵着撲過去,跟他們瘋成一團。
祈的鞋很大,暖暖的透進了我的體溫,明明是個炎夏,卻讓我感到萬分的舒适。
他似乎變得開朗了許多,明明以前總是故作姿态,而變得扭曲和硬邦邦的怪表情。
不,他一直不是那樣的,只是我以為的而已。
洋鬼子才是真正了解他的人,我現在有幸,看到了他在工作環境裏的為人處事。
他的笑容是那麽明朗,仿佛能驅走我所有的負面情緒。
我無所謂他有幾面,只要是祈,我都無條件接受。
突然覺得,愛情真是個不可理喻的東西,可我卻莫名的很喜歡此刻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