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1.4
罷了,從一開始認識樂,我就知道她是個重色輕友的人,就是以前沒認真時,也經常把我一個人丢下去約會。
所以我不難過,為了一個從沒真心對我的人,我沒必要難過。
祈問我:“因為我,你和她吵架了?”
我回他:“不要臭美了,你以為你是誰?”
祈不正經的扼腕長嘆:“為什麽就不能因為我呢?想當一回藍顏禍水真不容易!”
我恨聲道:“其實我更想跟你絕交!”
祈笑道:“我知道死丫頭不舍得,我可是剛失戀,你作為鐵哥們,也不來安慰我,真是傷心!”
我怒罵:“去你媽的鐵哥們,有多遠死多遠!”
也許樂對我的影響沒我想得那麽簡單,或許是因為,我本身極少用心在乎某個人,所以被唯一一個用心交往的好朋友這樣對待,還是很失落的,即使明知道她就是這樣的人。
祈說:“你還是怪我,大不了我再跟她解釋,你消消火行不行?”
我不想理他,不想說話,所以我挂了電話。
他發了短信過來:這事是我不對,我道歉還不行嗎?
祈:每次遇到我的事你都這麽漠不關心,很傷兄弟情的我的大爺,給點面子關懷一下我可行?
祈:我可沒提過分的要求,也不幹涉你的私生活,你只要別再這麽操蛋的對我,我他媽都能給你提鞋你信不信?
祈:靠,丫頭你他媽敢再蠢點行嗎?
我心情不好時,喜歡一個人呆一會,我會自己調整,他的短信要我煩躁,于是再一次聽到這聲音,火大地看也不看,下意識地模仿了他,直接把它扔出了窗外。
其實我也很任性,任性我不傷害別人,就不準別人傷害我。
但事實并非如此,即使你對別人好,別人依舊為了自己,選擇忘記你的好,選擇無視,選擇傷害。
沒有手機,我彷如與世隔絕,這樣也好,摒去所有外來幹擾,我可以安安靜靜上課。
端正身姿,我依舊是個乖學生的模樣,眼前也依舊一片茫然。
那部現在躺在宿舍樓下一攤淩亂的冰藍色翻蓋手機,是初一那一年祈送我的和解禮物。
因小二年級和這妖孽結下梁子,我們的相處便一直是天雷勾動地火,這要全部體現在我們村學校倒閉,轉到三水讀書那會兒。那時候我四年級,他六年級,我們依舊是個小屁孩。
聽姐姐說,鄰村的男孩子壞的都往外淌水,我就琢磨着,就算我腹黑成了一種特質,那還不是照樣給人欺負的死去活來?就算我能回手把人整治的活來死去,也不過是個無限期的惡性循環。
于是,我決定改變。
上蒼仿佛為了驗證的我決心,這次分班大動,都沒能撼動那小惡棍坐我後面的位置,更是理所當然拿我做娛樂項目,這是要逼我上梁山啊。
于是,借着他欺壓良民的惡行,我開始扭轉形象。
當他用桌子擠我的時候,我搬起他的課桌直接從二樓扔了下去,說實話,就我這細胳膊細腿的,還真心挺費勁的。
這一彪悍行為把他當場吓傻,我逮着機會趕緊一甩下巴,一字一字咬着,意欲達到咬牙切齒吊炸天的效果,發表勇士豪言:“你要是再欺負我,我就叫你吃不完兜着走!”
我孱弱的身體,瘦小的身板,或者咬牙切齒的狠勁表達失敗,他這種智商似乎沒聽出韻味,總之效果對他毫無威脅性。
這種狗改不了吃那啥的雜碎,好像真的沒把我“盛氣淩人”的“恐吓”放在眼裏,依舊死性不改,甚至變本加厲。
可我不想做曾經的我。
當我發現衣服上粘上了墨水印,會一言不發轉身,端起他的墨水瓶,一滴不剩從他頭頂澆下去。
感覺後背有筆戳我時,會搬起一沓厚厚的書砸他。
我會操起掃把整個學校去追着打。
會把他的書包挂在樹上,叫他被罰站聽課。
故意藏起他的作業,讓老師誤會,懲罰他重寫十遍。
在他趴在課桌上睡覺時,把他的鞋帶壓在桌腿下,等他醒了,看着他狠狠栽在我擺好的凳子上。
會把其他同學的東西塞在他的書包裏,賴他是小偷。
甚至會在他走樓梯的時候制造混亂,把他撞下臺階。
最終有一天,他被我弄哭了,用刀片劃了我的自行車輪胎,我勇猛的扛起自行車砸爛了他的自行車。
從此以後他再也不敢欺負我,一個星期,我在這個學校名聲大噪,成了人人避而遠之的潑婦。
我的惡根性已經藏不住了。
十歲,我的人性,無底線的崩塌了!
有句話叫異性相吸,我就是那個時代的假小子,舉止随意,談吐幽默,性情豪邁,不拘小節,也有些自我主義。
最重要的一點是,我會用欺騙他人感官的僞裝術博得好感,這是我選擇的生存之道。
曾經我用膽小怯懦避開他人冷眼,可最終讓我沒有一個親近之人,那麽現在,想要親近我的人還得排隊進行選拔。
所以知識決定命運什麽的都是屁話,讓你呼風喚雨過上好日子的,果然要靠人格魅力。
我的身邊總是圍着很多人,喜歡拉我去逛校園,喜歡我在操場上打球,喜歡我說話,喜歡我寫字,喜歡我唱歌,連去廁所都要拉我一起去。
可是我喜歡一個人逛校園,安安靜靜的走上一圈又一圈,走到雙腿麻木,疲累不堪。
喜歡一個人抱着籃球,站在空無一人的操場,透過籃框仰望被圈起的天空,久久伫立不動。
不喜歡說話,喜歡寫字,不喜歡唱歌,想一個人去洗手間。
因為我覺得,相處再好,人和人終究是不等的,這世界只有自己才是最持久的熱情,所以我盡量多給自己自處的時間。
所以我本有的性格,估計沒好日子可過。
但祈不是個省油的燈,那是真的性格強到無人超越,就快成了世界未解之謎。
整個學校的男孩子都喜歡圍着他,對他的話惟命是從,俨然一副校園大哥高高在上的姿态。
加上他長得不錯,女孩子看到他也是一副含羞帶怯的模樣。
那個時候只有我知道這個惡劣的男生不能接近,但是作為女生中的翹楚,有些事情還是難以避免,加上那家夥跟我有仇,麻煩總是要找的。
當時學校裏還有一個風雲人物,是年級成績最好的女生,叫常營,家裏有錢,人也漂亮,所以公主病不輕。
可惜,她千好萬好,就是得了“玻璃體混濁”還怎麽也治不好,偏偏看上了祈,于是祈總會利用她找我麻煩。
女生都是這樣,沒性格的成不了一個圈裏的老大,就會找一個看順眼的去跟風。
我不夠溫柔、不夠漂亮、不夠有錢、人還吊;
常營夠聰明、夠有錢、夠氣質、人又美。
看不順眼我的,自然也有嫉妒她的。
于是,兩大幫派莫名其妙誕生了!
圍在校園角落鬥毆的,廁所門上刻畫的髒話,公告欄裏張貼的诽謗,走着走着從樓上潑下來的髒水,在空無一人的操場被詭異的石頭丢……
風頭出大了,被人恨慢慢也習以為常了,況且我也沒什麽好怕她們的,一群無知的小丫頭片子而已。
古人曰:擒賊先擒王。
看姑奶奶怎麽整治你!
我套着塑料袋爬樹抓蟲子,本地人都叫它“楊辣子”。
這東西是常伏在白楊樹上的一種毛毛蟲,色彩鮮豔,但越是漂亮的東西越讓人糟心。
這玩意兒全身都是毒,倒黴的樹下走着遇到風刮掉的,從頭頂一路滾下去,整個背就廢了,那又疼又癢,讓你酸爽一整天都不帶中場休息的。
我從來不懂心慈手軟,況且對敵人,恨不能秒她一百遍。
我把“楊辣子”放在火上烤得外焦裏嫩、十裏飄香,剁碎了抹在她最愛吃的果醬面包裏,用祈的名義送給她。
站在樓道裏,我俯視她一臉歡欣雀躍吃得甜甜美美,然後捂着肚子,捂着嘴巴,捂着摸不到的食道,淑女一枚滾在地上,嚎得像是将人生三大悲生生體驗了一把似的。
我們的戰鬥,自然不會因為這麽一件事就偃旗息鼓。
抓死老鼠往她書包裏塞,挖蚯蚓往她衣兜裏揣,趁體育課偷她的外套,把螞蝗縫進她衣服的裏襯,讓她看也看不見,抓也抓不到,只能哭着喊着說疼。
看到這裏,大夥兒肯定覺得我特別惡毒,我也可以很負責的告訴大家,這些就是我十歲時已扭曲的形态。
表面上平易近人,寬容大度,可我內心,将不擇手段保護自己。
因為除了自己,誰也不會保護我。
是的,誰也不會。
我們就這樣明争暗鬥,直到她生日那天,我主動找上她,做最後的決戰。
我說:“你要是喜歡朱祈,幹嘛不正大光明告訴他呀!女孩子去倒追很好追的,況且你長得那麽好看,誰能比得過你啊?”
我們都是平凡的女孩,喜歡被人贊美,被人重視,尤其被一直讨厭的人高度稱頌,當然十分受用。
我說:“我跟朱祈不對付,肯定不是你的情敵,你老針對我沒用的,還是小心一點跟你關系好的同學,她們跟你好,都是因為跟着你能接近朱祈啊,你不要老聽她們胡言亂語。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們暫時休戰一天,你也好好想想我說的在不在理。這是我送你的生日禮物,祝你生日快樂!”
可能是我說得太真誠了,也可能是她确實覺得身邊的女同學對朱祈有非分之想,猶豫了一下伸手接了。
我躲在樓梯口看她打開禮盒,她發出一聲驚恐的尖叫将盒子丢了出去,捂着臉蹲在地上哭。
盒子狠狠砸在地上,裏面的禮物滾了出來,是一只血淋淋的死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