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1.2
不與這等小人計較體現我的大度,本人直接點入正題:“你見着樂了沒?”
“那小妞越來越正點,比你強多了!”
“巧了,正點的蚊香妹妹正想給你個痛快的夏天,你就納了吧!”
“哼!我說你怎麽主動給我打電話,原來是當紅娘來了。不過你撐死就一婆娘,別也學別人多管閑事!”
看看,這家夥兩句話不到又來脾氣了!
“你這花花公子當年不是站在桌子上,從上往下俯視我,豪情萬丈的對我宣告,要将全世界美女一一嘗個遍麽?怎麽,眼前我們的樂大美人你卻不敢吃了?難道這麽多年你縱欲過度,不行了?”
“不行?你要不要以身試驗,感受一下作為男人中的男人,我的魅力和技術?”
我呸!隔着聽筒,我都能聞到他身上的禽獸味兒!
“總之,那小妮子是相中你了,她怎麽說也是我朋友,所以你丫的給我點面子,別讓我三天兩頭聽到她跟我哭哭啼啼陳述你的罪狀!OK?”
電話那頭很久沒有聲音,我正納悶這小子怎麽噎屁了,剛要開口說話,他突然爆粗口吼道:“就算我欺負她也是TMD犯賤自找的,管你屁事!”然後“砰”得一聲大響,聽筒裏傳來盲音。
我龇牙掏了掏耳朵,這小子不會又爆掉了一部手機吧?所以說,我才很讨厭打電話給他。
看樣子樂這次耍流氓的對象已經生化了,真的不是鬧着玩的,我似乎能看到他們扭着脖子颠着腿,甩着哈喇子翻白眼的逮誰啃誰。
這事過了幾天,樂一直沒給我打電話,估計跟那混蛋殺得天昏地暗,沒空理會我這孤家寡人了。
既然如此,悲催的光杆司令就和大夥兒聊聊那天殺的家夥吧!
我和這妖孽的相遇給我留下了陰影,我撿回來的這條命依舊在學校被欺負,直到學校組織郊游,我們在鄰村的麥地玩耍。
說好聽的叫玩耍,其實我就是單方面的被玩……
我看起來弱雞一只,那是我所要展現的對外形象,從小一臉人畜無害,反手坑人簡直輕車熟路,讓他們死了都別想瞑目。
那個把欺負我當娛樂項目的“小家雀”,從田裏抓了一條小水蛇塞進我衣領裏,我佯裝害怕的蜷縮在一邊伺機而動,那混蛋便出現了。
當然,他不是來當英雄的,而是逃課溜出來玩的。
我看到他後賊眼一眯,一把扯下脖子上的水蛇,誠惶誠恐地跑到他面前,聲音帶顫四肢互抖,怯怯不能直視他的“聖顏”,出口的話卻殺傷力十足:“那邊那個人說你媽是白娘子,但你爸不是許仙,所以你是小雜種又是小野種,他讓我把這條蛇給你當老婆,以後就能多生大雜種大野種……”
他揚手一巴掌打掉我手裏的水蛇,氣歪歪地跑去要跟“小家雀”幹架,我一把拽住他,為自保鋪墊:“他說你們三水村的都是孬種,遇點事就只會跟老師打小報告!”
他惡狠狠地甩開我罵道:“他才是孬種!他全家都是孬種!□□養的,我弄不死他!”
于是,我幼年時最恨的兩混蛋幹了一場大架,“小家雀”比他低兩個年級,戰況簡直就是壓倒性的。
這個慣會欺負我的小惡棍,這回真心被欺負得夠嗆,哭爹喊娘往學校逃,企圖尋求老師庇佑,可惜敵方窮追不舍甚至是彪悍異常的,逮着人就直接往玻璃上撞。
那時候的玻璃易碎的很,承受不起這麽大的沖擊,霎時間就粉碎成了渣,鋒利的玻璃片割開“小家雀”小臂的肉,貼着骨頭被削到手腕,給他來了個生生的活剮,好懸給人弄死了。
當時所有人都被刺眼的血吓傻了,只有受害者“小家雀”哭得呼天搶地直打嗝,連翻白眼幾欲昏厥。
除了被送進醫院的倒黴鬼,那家夥毫無質疑的被帶進辦公室訓話,之後我也被叫進了進去。
那個時候我才知道,這個混蛋不止是鄰村的惡霸,更是這個鎮上公認的不良少年。
這裏我簡稱他:祈。
祈很傲慢地昂着頭,鼻孔對着老師說:“你又不是我媽憑什麽罵我?我媽都沒說什麽,你算老幾啊!”
那個年代的學生還是十分畏懼老師的,再怎麽搗蛋的男孩子,只要老師一個眼神,立馬乖得像個孫子。
所以他這種雄赳赳氣昂昂跟老師叫板的模樣,說真心的,真他媽帥呆了!
感謝當時我是個不知情滋味的豆芽少女,不然他那個光芒萬丈的形象,憑那直擊我小心髒的力度,這輩子的初戀,估計就要交代在這個人渣身上了。
老師顯然被氣得不輕,食指關節不停敲着桌面,砸出“叩叩”的聲音,顯得嚴肅認真又有些不耐煩:“你還長本事了啊!你這要是再偏點撞腦袋上,人家給你弄死了你怎麽整?你還懂不懂點事了?啊?”
祈也是一步不讓:“那□□養的不是好東西,死了活該!我是為民除害!”
那時候,我們還是個看不懂生死的年紀。
武俠電視裏江湖上的快意恩仇,小小的祈是向往而懵懂的,他不懂是非,不辯善惡,只覺得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劫富濟貧、砍了十惡不赦的壞蛋,都是英勇而光榮的,回鄉是要坐高頭大馬,被鄉親們夾道歡迎的。
他不知道想象和現實的差別,不知道不管再壞的人,不管自己受到怎樣滅頂的傷害,殺了都是不對的。
但那一刻的我,是真心崇拜他的,兩眼放光的崇拜,我不知道英雄該是什麽樣,但那時我覺得,這小子可能有點英雄的潛質。
好在他沒讓我崇拜多久,我就看透了他禽獸的本質,及時的懸崖勒馬了。
不過最終……還是沒勒住……
老師顯然對這個做着春秋大夢,已經脫離現實的傻逼孩子,沒有任何助其回歸正軌的想法,轉頭問我,是聽誰說“小家雀”罵他。
我露出招牌無辜表情,一個勁搖頭。
我膽小如鼠的性子,早在多年的表現下深入人心,就算“小家雀”回來,我們三個小孩當庭對峙,老師也不會相信這一切是我從中做梗,況且這兩個壞胚子,老師從根本上就不喜歡。
所以,在“小家雀”重傷不能為自己辯護,祈在我“告老師就是孬種”的眼神鄙視下,雙方家長包括老師,都只是聽我這個乖學生的一面之詞。
于是,本人一身輕松、屎尿不沾的繼續上課!
肇事者祈,聽說被他爸他媽男女混合雙打了一頓,并且關了禁閉,倒黴雀子調養幾天,吊着石膏胳膊回來了。
他這一傷就老實了,一老實受益的就是我,哪怕他好了傷疤忘了疼,又開始新一輪的欺軟怕硬,我也總能找到辦法再讓他老實一段日子。
事後第六天,我出了校門就撞見了祈,本來打算繞道走,沒想到他直接攔住我。
我一臉驚恐,打算啓動純真模式,還沒開口就聽他說:“不要裝了,死丫頭!”
他是第一個知道我本性的人,在我用“告老師就是孬種”的威脅之後,于是我收起臉上的可憐巴巴,回頭瞪着他問:“幹嘛!”
“罵我的人是你!”
我一翻白眼,扭頭說:“我又不認識你,幹嘛要罵你?”這事打死也不能承認的……
祈冷哼一聲:“上次怎麽沒把你淹死?妖怪!禍害!”
原來他一直知道,當初被他推下水,差點淹死的那個土包子是我。
不等我說什麽,他撂下一句“以後給我小心點!”的威吓,轉身走了。
之後他告訴我,之所以當時沒揍我,是因為他爸媽說他要再打架,就扣他所有零花錢。
所以,人在金錢面前不得不低頭的無奈,十歲的他就深刻的體會了。
當初我為何沒能懸崖勒馬,最後還是跟他同流合污了,其實追溯本源……可能我也是個壞胚子?
啧啧啧!
無所謂了,反正壞不壞都是過去式,我現在是枯燥無聊的高二生,上着枯燥無聊的高二課,相對最近總收到的一些短信,我從裏到外,看起來真心是本本分分的。
短信內容大致如下:把錢彙到某某銀行某某賬戶,某某人,好了告訴我一聲。
啧!這種腦殘詐騙,我都不知道怎麽發表個人觀點,每次收到都無語望天。
我把這事說給樂聽,樂沒心沒肺得笑個沒完。
跳開這些無聊的事,我問她和祈的近況,她超級憋屈的抱怨,說她今天打扮的花見花開,車見車爆胎,結果那個混蛋鳥都不鳥一眼,傲慢得不行,好在祈的朋友洋鬼子比較厚道,才沒讓她很難堪。
說祈是個直脾氣,但有時候又讓人捉摸不透。
他第一次和樂見面是在鎮上,那時候他是來看我的,我正好和樂跟她男朋友一起逛街,他也就陪着一起逛。
當時樂的男朋友是搞促銷的,長得不賴,就是個頭跟樂差不多高。
我們逛街就跟瘋狗似的,尤其樂男友那張嘴,真是毀天滅地地滑,左一句“親愛的多吃點”,右一句“你戴啥都美”,直慎得我那雞皮疙瘩呀!哎呀現在想想都覺得肉麻!
還記得那時候祈看樂的眼神,那叫一個崇拜,我還以為他看上我們的大美人了呢!
在樂男友眼中,天下皆是友,頗有幾分江湖豪情,他見祈一直不說話,自來熟的攬過他的肩膀一陣狠摸。
我當時看到祈的肩頭一顫,然後用很複雜的眼神盯着肩膀上的手。
樂男友無知無覺地說:“兄弟,你叫我雷子就行,你叫什麽?”
大家都叫他雷子,但實際上,我覺得“雷人”更符合他的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