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這是一個漫長的夜晚,張子初沒有失眠,睡得相當沉,只不過噩夢不斷,不停地擾亂他的心神。
夢裏他回到現代,正和日常一般進入辦公室,後桌的實習生小琳又向往常一樣往他桌上放了一點水果。其實他不是不知道人家女孩子的心事,但對方沒有告白,自己也不好名正言順的拒絕。好在她的實習期馬上就要結束,離開以後應該就不會再纏着他。
他接了一個電話,不得不起身給藝術總監送文件,這是他暗暗放在心底多年的人。他畢業以後就一直待在這個公司,就是為了能一直見到他。張子初自信對他的五官記得清清楚楚,若有馬良那般的畫技,再畫一個活人出來也不是難事。
可是今天,他走進辦公室,總監擡起頭來卻是齊禦風的臉。他忽然發現四周猶如碎片一樣破裂,自己站在一個虛無的空間裏。
他好像被徹底封印,不管怎樣呼喊,四周都靜寂無聲。
這種感覺非常可怕,讓他全身不自主的抽搐,随即汗如雨下,在被窩裏濕滑難忍。
他最終驚醒過來,連聲喘氣,把外面的霜降也驚動了。
“公子,可是身上有哪裏不舒服?”
“不要緊,你去叫人燒些熱水,再搬浴桶進來,我要在房中沐浴。”
霜降連聲稱是,又叫人換了一床棉被,本要伺候他沐浴,卻被拒之門外。
他徹底怕了,如今目不能視,當真任人欺淩。也不知道所謂的半個月就能複明是真是假,若是不能的話,與其茍且偷生,還是早點了斷為好。
想到這裏,他決定這半個月好好過,之後若不見好轉便把事情辦了。
那一日齊禦風帶給他的羞辱,在他的立場怕根本不算羞辱,不過是和舊情人重敘舊夢。
接下來的每一天,張子初都和齊禦風一起用膳,再也沒一起沐浴過。靜靜地過了半個月,誰也沒有打擾彼此,但是張子初每次獨自在房內就能感覺到有一道視線對着自己。
他幾次試探,甚至氣急敗壞的喊齊禦風的名字,辱罵他是膽小鬼之類的,卻都不見吭聲。
最後他只能認為是自己太多疑,看不到總是會想太多的,以齊禦風的身份有什麽時間每天來看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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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文所寫,齊禦風在戰場的威風太大,為了避免功高震主,皇帝早早把他調回京城。在很短的時間內,收回他的兵符,卻又封他做羽林衛指揮使,還讓幫忙訓練十萬禁軍。
他每天都起早貪黑,比誰都辛苦,一個天潢貴胄,弄得比農民工還要忙碌。
就是這樣,他有什麽時間來偷看自己?何況陳三月也不是沒見過張子初,都看了十二年,怎麽都應該膩了。
這一天,江了了如約前來,給他拆了最後一帖藥。她很是不願,只道:“三天之內,你就能看到,不過記得切不可行房事,否則一輩子都看不到了。”
她一個女孩子,居然對他一個大男人吩咐這種事,還是在齊禦風的面前。張子初的臉還沒紅,便聽到她摔門而出,心中暗道她這話莫非是說給齊禦風聽的?難道齊禦風和自己有一腿,呸,準确的說,他和原主的事被她知道了?
這樣看來,她定是喜歡齊禦風的,真是可憐的姑娘。張子初嘆了一口氣,所以為什麽這姑娘和書裏這麽不一樣呢。
書裏她是一個名門庶女,被瑞王當做棋子,送原主做續弦。原主當時對齊禦風心灰意冷,沒有馬上拒絕這件事,為此齊禦風差點瘋了。
“咳咳,既然我眼睛快好了,不如将軍送我回府。”經過上次那件尴尬的事情,他真的不想見齊禦風,現在眼睛看不到還可以裝死。
“好,我讓霜降送你回去。這五百兩銀子是我給你的補償,你可以在京城再買一處宅子。”本以為他不會答應的,沒想到這就同意了。
張子初的心還沒轉過彎,就聽到補償兩個字,心裏很不是滋味。所謂的補償,你不會想說那天晚上那件事的補償吧,但……他也不是女子,而且原主的身體也不是第一次被陳三月伺候,根本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将軍當我是名伶小倌嗎?”張子初不想再和他折騰,得罪就得罪,大不了互相傷害。這條大腿注意和他無緣,抱上了也許會死,還不如離遠一點。
“你的那處宅子是旁人借你的,如果你真喜歡,也随你吧。”齊禦風的話帶着一點酸意,說完就走了出去。
這是什麽情況,剛才不是他找這家夥算賬,怎麽好好的被反将一軍?還有,他不收這五百兩,怎麽就變成喜歡林如晉借的宅子?
等等,這意思不就是齊禦風在吃林如晉的醋?照原書所寫,确實如此,但到底收不收好呢?
他有些犯難,這收了以後就更糾纏不清,但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就算不收也未必就能和他撇幹淨,不如還是收下為好。
霜降非常舍不得他,央他再過幾天等複明再走。
張子初卻是另有打算,這五百兩銀子先留着,如果京城待不下去就馬上跑路。他打算逃到一個誰也找不到的地方,這樣也就不怕這群人糾纏。
他剛到府門口,常春就歡喜不已,扶着他進房,似乎非常高興。
這種歡喜不似做僞,但想到林如晉安插這個人在身邊,讓原主和齊禦風在原書中生了數次誤會就心有不喜。
他思來想去,決定等下一個和吳滿聚會之時,托他幫忙找宅子。吳滿京城人士,清流人家,家底雖然不多,但人脈極廣,是最佳幫手。
這麽想着,他決定等着眼睛複明就先去拜會一下吳滿。豈料數日過去,他絲毫不見一點光明,心便一點點沉下去,這到底是不行。不管是何處有問題,自己這眼睛大約是真看不到。
還好他是魂穿過來的,身體不是自己的,這樣的話現代的他應該還在床上睡大覺。
想到這裏,張子初打定了主意,還在死法不難找,記得曾經在網上看到說菊花和雞肉不能一起食用,否則會中毒而亡。
他用過晚膳之後,自稱還不夠飽,讓廚房炖了一整只雞,又讓人準備菊花茶在屋內,說晚上當做夜宵吃。
等到屋內空空如也,張子初不免惆悵起來,別人穿越都運氣極好,怎麽自己就這麽背呢!
他狠狠的啃了一大口的雞肉,又喝了大口的菊花茶,還挑了幾個大嚼一番,便坐在那裏等着發作。
這麽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只感覺一個桃花眼的公子正看着自己,便懊惱起來:“早知道能看到,我就不死了。”
那公子的眉宇與自己非常相似,只比他俊美了些,此時一臉凄苦,竟說道:“若早知你會尋死,在下決計不會拖延兄臺複明的時機。”
“我的眼睛是你搞的鬼?”
“在下不曾下毒,不過是想讓你慢一點恢複。”
“這是為何!我和你有什麽冤什麽仇……”張子初的話剛問出來,忽然想起桃花眼這個特點,不就是原文裏的張子初獨有的嗎?想到這裏,他話也不利索,支支吾吾道:“你、你放我回去吧。你和陳三月繼續折騰,我就不攪和你們了。”
書中的張子初搖了搖頭道:“你看的書其實是一個作者黑粉寫的盜版,那個黑粉嫉恨我,這才故意寫那麽一篇同人讓我和他受盡折磨。如今你穿進來的是原書,大可不必如此擔心,只是我……”
他聽得跳腳:“你說什麽,我在回去魂穿回去熬夜看完的那本真的是同人!”
只見那桃花眼偷笑片刻道:“我走了,你好好享受書裏原來的人生吧。”
“喂!你走去哪裏?”他徹底蒙了,什麽情況,為什麽這位原主要走啊。
他剛想再說,但見原主的人已經不見,猛然驚醒過來,整個人連帶椅子跌倒在地,還碰翻了桌上的茶壺。原來那茶雖然透着菊花的香氣,裏面放的卻是另一種不知名的花。盤子裏被啃了大半的也不是雞腿,而是鴨腿,這讓他大受打擊。身為一個吃貨,怎麽可能雞肉和鴨肉都分不出來呢。
然而這些都不可怕,最讓他驚悚的是有一雙腳就在眼前,他不敢擡頭,生怕看到原主的鬼魂。
然而頭頂上卻傳來一個恨恨的聲音:“因為失明,便不想活下去嗎?張子初,在你眼裏我到底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