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無論是殺人,還是幹人,宋風時都辦不來。
斯文人,嗚呼哀哉。
所以,宋風時從心底被金蘭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厭的性格所吸引着。
當然,一開始還是被金蘭殊的長相吸引的。
要是金蘭殊不長這個樣子……
真難想象。
這傲慢,在醜人的臉上就是肥豬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臉上,則成了珍珠上的光澤。
當年。
“我記得導師也給你提供了這個實習機會吧?”金蘭殊問道,“你為什麽不去?”
“你們實習不是沒工資嗎?”宋風時問道,“更何況,很可能還要倒貼錢充門面。我就不充這個門面了。”
“充門面”這三個字真正戳中了金蘭殊的痛處。
這使金蘭殊的回答充滿攻擊性:“是嗎?但是你這樣一個高材生,跑去門店做導購?”
宋風時好像聽不出金蘭殊語氣裏的意味,依舊四平八穩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這個學歷、又有導師的關照,我還找不着環境那麽好、薪水那麽高的實習機會呢。”
奢品店的導購們,倒是不乏高學歷的人。
當然,長得好看是重要的,說話好聽更要緊。
宋風時不想與金蘭殊據理力争,也不想辯解說自己的工作相當體面,他只是指着宋風時挂在門邊的襯衫,說:“你那個訂制襯衫,領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蘭殊的吸引力立即被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無暇顧及剛剛的話題,快步走到了襯衫面前,仔細打量,撥了一下紐扣,發現果然松了,幾乎要脫落下來。
金蘭殊本來家境其實不錯,性格又那樣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脫了,他必然是選擇買件新的。
現在不一樣了,這是一件花了他兩個個月生活費的襯衫。
人生,有幾多個兩個月啊!
宋風時抄着手站在襯衫旁邊,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諷的笑容,故意用平穩的語調說:“你金少爺該不會不懂的釘扣子吧?”
金蘭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輸的說:“我當然會!”
宋風時噗的一笑,說:“你看……”宋風時指着自己身上100塊錢的襯衣:“普通襯衣,紐扣都是縫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這個我能不知道嗎?”金蘭殊不滿意宋風時的顯擺,“定制襯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紐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風時點頭,抿着笑說:“那我放心了,看來你是真的會縫。”
金蘭殊的理論還是懂的,要實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糾結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卻更不想弄壞自己的襯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來,認真放好。
一般襯衫的扣子是樹脂的,這個襯衫的扣子是貝殼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兒找個一樣的了。
看着素來桀骜高冷的金蘭殊臉露窘色,宋風時心中充滿了難以名狀的暢快。
然而,宋風時還是沒讓金蘭殊為難太久,半晌說道:“不然,我幫你縫吧?”
金蘭殊習慣性的搖頭:“不用。”
宋風時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縫?”
金蘭殊才發現自己剛剛沒過腦子的就拒絕了宋風時。拒絕來自他人的幫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應一樣,是本能的東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頓宋風時做的飯了,金蘭殊也覺得讓宋風時繼續給自己幫助不是什麽太叫人為難的事情了。
“你會嗎?”金蘭殊問。
“我會啊。”宋風時笑着說,“我媽是裁縫。我以前會幫她打下手。”
“哦?”金蘭殊還是第一次聽宋風時說起自己的事情。
事實上,金蘭殊只是從來不聽被人說自己的事情,因為他不在意。
宋風時拿起襯衫,指着那個紐扣,笑着說:“這種紐扣的縫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們那兒叫‘雞爪形’。”
“噗。”金蘭殊也笑了。
二人之間的氣氛,從剛剛的“針鋒相對”,莫名變得融洽起來。
宋風時帶着金蘭殊進了自己的房間。
他倆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卻從未踏入過對方的房門半步。
這更多的是金蘭殊拒人千裏的态度所導致的。
金蘭殊走入了宋風時的房間,發現宋風時房間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卻在細微處有些不同,大概來自兩人的不同生活習慣。宋風時的房間裏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這讓金蘭殊感到訝異:“你買那麽多?”
“不是,我幫國內的人代購。”宋風時回答。
金蘭殊不覺皺眉,說:“你為什麽将那麽多時間花在掙小錢上面呢?你能夠做得更好。”
宋風時在床邊坐下,低下頭來,不看金蘭殊,仿佛是在認真地打量襯衫的縫線一樣,低語道:“我又花不起錢去夔龍實習……能怎麽辦呢?留學的錢,我答應了我爸要還他的。要不多掙一點,怎麽還?”
金蘭殊盡管自诩“獨立”,但還是感到有些驚訝:“你爸還要你還錢?”
“嗯……也沒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風時語氣平淡,一邊從抽屜裏取出針線盒,一邊說,“也不能老麻煩人家。”
金蘭殊看宋風時在床頭燈下默默低着頭,竟有幾分想坐到他身邊的心态。
可是,金蘭殊覺得貿然坐在別人的床上是不禮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卻屈身向前,湊近了宋風時,看到橘色床頭燈下宋風時的一般被陰影掩住的側顏。他認識宋風時許久了,卻是首次發現宋風時的睫毛是那麽長的,在昏暗的燈光下,一顫一顫,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蘭殊開始仔細打量他。
發現只有在那樣昏暗的燈光下,宋風時的睫毛才顯得那樣黑。
在日光裏會發現,宋風時的毛發顏色比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頭發在陽光下會映出琥珀一樣的色澤,不是染的,全是天然——這一點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認。陽光映照下,宋風時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蠟一樣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來的時候,這雙眼睛會彎起來,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蠶。
他漸漸的,就覺出了宋風時的好看來了。
他也明白為什麽宋風時朋友多了。
宋風時就是不一樣。
細微的不一樣。
像普通襯衫和定制襯衫,乍看是一樣的,但當細細打量的時候,便有許多區別……領口是水滴形的還是原型的?裏襯的黏膠還是亞麻?袖口是松的還是緊的?……就是這些細節,決定了最終的質感,決定了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貼身的、漂亮的、萬中無一的。
金蘭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風時這個人的更多。
“宋風時為什麽這樣子?”金蘭殊暗想,“他給我做飯,還幫我釘扣子,還關心我有沒有喝熱水……啊,他一定是喜歡我!”
被人暗戀,對于金蘭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說他相當習慣這個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會斷然拒絕。
可是,現在他覺得還是可以纡尊降貴一下,勉為其難一下,湊合湊合。
這天晚飯的時候,金蘭殊一般用筷子夾起薄薄的牛肉片,一邊淡然說道:“說起來,你是喜歡我的吧?”
宋風時頓時就呆住了。
金蘭殊一臉的理所當然,滿臉都是讨人厭的那種倨傲。
宋風時的心一下就亂跳了,手心都是汗,舌尖都麻了。
金蘭殊要嘲笑我了?
宋風時想起那些給金蘭殊羞辱的求愛者,胸腔騰起一股尖銳的冷意。
他條件反射地運用起了自我保護的話術:“是的,我挺喜歡你的,作為朋友。但是,你忽然問這個做什麽呢?”
“作為朋友”這幾個字,一瞬間似指甲刮玻璃那麽尖銳,讓金蘭殊腦子都疼了。
“朋友?”金蘭殊提高了聲音,仿佛不敢相信,“你對朋友這麽好的嗎?”
“是啊。”宋風時理直氣壯,“你對朋友很差嗎?”
金蘭殊仔細一想,他對朋友真的很差,宋風時對朋友真的很好。
金蘭殊咀嚼了一下口裏的水煮牛肉,仿佛咬破了許多花椒了,不僅僅是舌頭,他整個口腔都在發麻,感覺不到別的了。
我……天之驕子,金蘭殊……自作多情了?
意識到這個可能性之後,金蘭殊第一時間放下筷子,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裏,打開了抽屜,從裏頭取出了一個綁着緞帶的盒子。盒子底部鋪滿花泥,但是打開盒子是看不見的。因為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蓋了——他最讨厭紅玫瑰、滿天星、香水百合的配套。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會在花店選擇這個老土得很的搭配,然後拿去給情人。
這真的是對愛情和品味的亵渎。
這個盒花是他自己做的。
紅得濃重的奧斯丁玫瑰被淡藍色的繡球花簇擁着,明豔而不失高雅。
然而,這在金蘭殊眼中忽然變得面目可憎。
他拆掉了這一切,将紅玫瑰、藍繡球的花苞一下、一下、仿佛上刑般的揪掉,一股腦地、殘酷地沖進馬桶。
堵了。
馬桶堵了。
馬桶被鮮花堵了。
大晚上的,天之驕子、高貴冷豔、貌若神男的金蘭殊挽起袖子用搋子通被鮮花花蕾堵了的馬桶。
衛浴間也仿佛瞬間變得浪漫滿屋了呢。
作者有話說:盒花的樣子大概長這樣?weibo_id=4336398637640190 如果鏈接複制不了,可以去我微博主頁@端莊的木三觀,搜關鍵字“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