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寶總裁用仇視的眼光等着金蘭殊:“你這樣的人,會毀掉我的公司的!”
“這點我恐怕無法茍同。首先,公司已經不是‘你的’了。”金蘭殊看着他,“更重要的是,德不配位的領導者才是毀掉公司的罪魁吧?我說得沒錯吧?”
寶總裁氣得牙關抖顫:“你!你懂什麽?”
“是的,我懂什麽呢?我懂得的是,當寶梵琉這個百年品牌搖搖欲墜,是我們夔龍用真金白銀扶起了她,若非如此,它就要倒塌,壓在底下的人卻不會是你,是3000個失業員工。”金蘭殊道,“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好運氣,幾十億拿去玩,別人幫你買單。”
“我……”
“失業對于你來說一定是不痛不癢的吧。因為家族信托基金的保護,就算你破産了,還能花信托基金的錢,依舊是開游艇、坐跑車……”金蘭殊站起來,冷冷的、高大的,像尊雕塑一樣俯視着他。
金蘭殊臉上也斂去了商業性的笑容,仿佛在說:所以說,我最讨厭富家子。
金蘭殊當年在歐洲攻讀專業是“時尚管理”,因此,他身邊簇擁着一群富家子,很讨人厭。話雖如此,金蘭殊這個人憤世嫉俗,看誰都讨厭。
有錢的讨厭。
窮的也讨厭。
金蘭殊總是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一切。
從前,他人緣不好。留學時的同學宋風時指出:“為什麽旁人無論說什麽,你都要反駁呢?”
金蘭殊有些疑惑:“不,我只是說心裏話!”
宋風時搖頭,說:“看,你又開始反駁別人了。”
“那應該怎麽辦呢?”金蘭殊問道,語氣裏其實也是不以為意。
宋風時答:“還是多說‘是的’吧。比如剛剛主人家問你‘你喜歡吃這個番茄嗎?我給你多加點’,比起回答‘不,我不喜歡,別給我加了’,更好的答案是‘是的,這很棒,但我覺得石榴更甜,我能要石榴嗎’。你懂我的意思嗎?就是多說‘是的’,再用‘但是’說你的需求。這樣會更讨人喜歡。”
過了一會兒,主人家來問金蘭殊:“怎樣?你喜歡這個派對嗎?”
金蘭殊說:“是的,我喜歡這個亂七八糟的地方,所有人看起來都很讨厭。但是,我和小宋能提早離開嗎?”
這不就是标準的“是的”,再用“但是”說出需求嗎?
“……”主人家無言以對。
金蘭殊還扭頭問宋風時:“這樣真的有更讨人喜歡嗎?”
宋風時幹咳兩聲,微笑:“是的,這樣還挺有意思的,但是,下回說的時候能別捎帶上我嗎?”
金蘭殊和宋風時留學時是室友。
室友,對于金蘭殊而言,就是“同住一室但是算不上朋友”的存在。
在剛入學的頭幾個月,金蘭殊和宋風時都是很冷淡的“點頭之交”。宋風時天性愛和別人打交道,嘗試過跟金蘭殊搭話,但也不是特別成功。宋風時很快發現,金蘭殊對于“沒有意義但可以拉近距離”的寒暄毫無興趣。
比如,衆所周知,“你吃了沒”、“你去哪兒”、“你幾點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沒有人會在意這個問題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蘭殊卻會問:“不是,你問這個做什麽?”
宋風時看金蘭殊的晚飯慘不忍睹,便多給他炒了個菜。金蘭殊也吃了。宋風時便問:“這才做得還可以吧?還能吃吧?”
“能吃吧。”金蘭殊回答。
宋風時心想,金蘭殊這個人活到現在還沒被打死,證明祖國真的是法治社會。
金蘭殊一直覺得自己家境不錯,到了這邊讀時尚管理,才發現自己是窮鬼。他以為開得起法拉利算有錢,結果好多同學開法拉帝都覺得尋常。
這就是差距了。
他覺得自己買件幾千塊的“八寶利”襯衫,還能見人吧?
結果,同學都說,廠子裏批量出的襯衫怎麽見人啊?
與此同時,老師也婉轉提醒:“下次再去類似場合的時候,穿訂制的,好嗎?”
這就是尴尬了。
金蘭殊的資質不錯,老師介紹他去夔龍集團實習。金蘭殊還挺開心的,結果卻被提醒“注意着裝”,更重要的是,實習還沒有實習費。等于是貼錢去打工——但這也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機會了。
金蘭殊不願意放過這個機會,便省儉了錢下來置裝。他的父母其實也是工薪階層,給他花大把錢買衣服,他自己過不去。然而,很快他就發現一套衣服只是開始。他不能坐地鐵上班——至少不能被人發現他坐地鐵,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個地鐵站下車,再打車到樓下。
別人問他為什麽沒有車的時候,他也可以答:“我沒考這兒的駕照,懶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鶴群裏的雞,當然,在他自己的視覺,他是混進了雞群的鶴——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着,唯恐遭到輕視。
自尊心這種東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樣,越是高聳,就越是脆弱。
金蘭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這樣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厭的,可這樣也沒關系,橫豎他也讨厭別人。
他對于不喜歡的人不願意多了解,但當他想要了解別人的時候總是得心應手。
就如同在實習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別人一樣”。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親手送到你桌邊,否則紙巾、筆等等的“個人用品”不能親自去領,顯得沒風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發的抽紙,得放樓下超市賣的3到5英鎊一盒的抽紙巾,寫東西用的是精美鋼筆,裝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裏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貨,潤手霜等等更不必說,談吐要足夠風雅,不提一個“錢”字,但一呼一吸、一舉一動間都要燒着錢,方是“大家風範”。
金蘭殊從小到大覺得自己家境良好,學習更是優秀,向來心高氣傲,被“錢”這個字扇了幾巴掌。
但他這個人,脖子是鋼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個耳光,還是高高地昂着頭,一臉的死不悔改。
錢當然就不夠用了。
父母打電話問金蘭殊錢夠不夠花,金蘭殊還是梗着脖子說:“沒問題。”
金蘭殊挂上電話之後,看着銀行賬戶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開始接起了自己鄙視的兼職——代寫論文,來幫自己度過難關。
上回,論文帶些的中介說介紹他去幫人代考,說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鎊的進項。他想了一下,還是斷然拒絕了。
“為什麽啊?”中介說,“你一篇論文代寫好幾天呢,才掙幾百英鎊,代考一次一個小時就可以掙四千了!唉……我看過你的成績,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跟他們講價,保分的話,給你6000?你真的不考慮?”
金蘭殊幫人代寫論文确實是很累的,不是那種純粹的複制粘貼,寫出來的論文能夠過查重自不必說,更要保證能拿到merit以上的評分,所以價錢也比較高,但也很耗費腦細胞。
“別說了。”金蘭殊道,“代考被發現,我的學位還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說,“我明白了。”
金蘭殊挂了電話之後,走到了合租房的廚房,撓了撓後腦勺,打開了冰箱,想吃塊pizza。金蘭殊原本對這種食物深惡痛絕,但自從發現在廉價超市裏1英鎊的pizza能分兩頓吃,他就開始經常吃這種玩意兒了——吃兩頓飯才1英鎊,買個紙巾就三五英鎊了,誰能知道他是怎麽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廚房裏站着的另一個人說,“你要吃嗎?”
連續吃了一個月冷凍pizza的金蘭殊聞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後,低下了高貴的頭顱:“嗯,好。”
之後,晚飯的時候,金蘭殊也經常被熱心室友宋風時邀請吃飯。
金蘭殊想着想着,這不對啊,這人是數學很爛嗎?怎麽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個菜?難道他是看出來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這可是萬萬不可的。
因此,金蘭殊直接提問:“你為什麽總是多炒了一個菜?”
宋風時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為呢?”
金蘭殊道:“你是可憐我嗎?覺得我吃不起飯?”
宋風時看着金蘭殊,怎麽這麽好看的人說出來的話那麽難聽?
“咳咳。”宋風時搖搖頭,說,“我自己一個人吃飯,寂寞。”
“哦。”金蘭殊接受了這個解釋,并說,“那我可以陪你吃。”
說着,金蘭殊又道:“但錢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風時悶悶一笑,說:“可是這個錢也不懂得怎麽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費幫我檢查論文,就當給飯錢了吧。”
“也行。”金蘭殊毫無情商地回答,“我幫人看論文都是60英鎊一小時起步的,可不算虧了你的。”
宋風時總處在非常讨厭金蘭殊和非常喜歡金蘭殊的兩端,來回拉扯。
這也許是宋風時放不下的原因。
喜歡的濃烈的,讨厭也是濃烈的,兩種感情攪拌在一起,就濃到化不開了。
除了金蘭殊,誰都不能以這樣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風時的心。
每次金蘭殊表現得讓人氣憤時,宋風時心裏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會殺了他,或者,幹了他。
結果都沒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