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
銀實地産,是D城累計開發規模最大的房地産企業。注冊資金6個億,年銷售超過20萬平米。
銀實地産的老總丁增岳,是銀實地産的第二代掌門人,也是D城的風雲人物。
是大人物,就應該是極端的,特別的,戴着面具的,人堆兒裏一眼就能瞅着的。不是十分行峻言厲,就特別和顏悅色。
但丁增岳哪頭也不是。
這老頭看起來普通得要死,就跟誰家對門的大爺一樣。穿着百十來塊的POLO衫,戴着幾十塊錢的電子表。坐下的時候抻褲腳,起身的時候提褲腰。不打貴族高爾夫,還是個重度釣魚佬。但是他有一點不普通,那就是眼睛特別刁。
對于這世界萬事萬物的敏銳,大概是一種類似于天賦的東西。有的人沉迷厚黑學,苦練人情世故,但還是處處事與願違。相反,有的人書沒咋看,歷練也不多,但他就是知道這世界的運行規律。
這種人,我們一般說他「老天爺賞飯」。丁增岳,就是老天爺賞飯。賞的還不是老娘舅真功夫之類的連鎖餐,賞的是米其林套餐。幹啥啥成,投啥啥掙。在他三天打魚,兩天上班的經營下,銀實地産用了二十年,就打下了一大片天。
以房地産為中心,經營範圍涉及物流、建築裝飾、房屋租賃、安保等多個行業。另外,公司還跻身金融投資領域,以大股東身份參股當地的萬輝銀行。
而他的兩個兒子,也繼承了一部分他這種野獸般的直覺,尤其是長子丁凱複。很多人背後都叫丁凱複「大瘋狗」。體格大,腦子瘋,人品狗,鼻子更狗,隔八百裏地放個啞屁他都能聞着。誰想整他,基本還在準備階段就會被反殺。
丁凱複,原名丁雙烨,是丁增岳原配夫人的孩子。本來他的童年應該是個頂配,但不幸四歲那年被綁架。随後綁匪同夥內讧,還不等丁增岳贖人,這倒黴孩子就被賣了。
賣到了個窮鄉僻壤,改名付金枭。生長環境一下子從頂配變成了不良。後來買他的那家人生出了兒子,他徹底沒人管了。
居無定所,也不上學,靠着民政一個月給的幾十塊,飯都吃不飽。
得不到關愛,也不受教育。再加上本性好鬥,心胸狹窄,付金枭注定不會長成個好餅。
他十歲的時候,就集結了十來個不良少年組成盜竊團夥,整日不是偷東西就是幹仗。
幹仗有時候為了掙錢,有時候為了尋仇,有時候什麽也不為。這些刺了毛的流浪狗,用粗糙的小手握刀,握鐵棍,握鐵鏈。但付金枭握狼牙棒——拿拖把棍,紮滿鋼針。這種狼牙棒招呼到人身上,會造成大規模的出血。用他的話來說就是「效果好」,「血花漂亮」。
他打架最狠,腦子最好,這些小子都叫他「枭哥」。別看枭哥十歲出頭,狠起來成年人都害怕。狠到什麽程度呢,曾經有個老痞子埋汰他,說他「小禿鳥耍大片刀,猴崽子裝炸藥包」。枭哥從屁股兜裏掏出一把折疊刀,當場讓痞子沒了鳥。
當年枭哥年紀太小,笆籬子蹲不了。這麽大的故意傷害,也不過就得了幾句「愛的教育」。
枭哥從少管所出來以後又進了城,認識了更大的「哥」,跟着到賭場看場子。幹了一年多,又從賭場輾轉到KTV。穿上了花襯衫小西裝,戴上了水鑽表大金鏈。而就是那時候,他頸子上的胎記被有心人看見,聯系上了民間機構「讓愛回家」。
再後來,付金枭回到了丁家,變回了大少爺丁雙烨。十六歲,初中畢業。沒留級,靠着家裏的關系升了高中。成績稀爛,唯有語文的分數還能看。
同年,他揣着戶口本去了派出所,給自己改名叫丁凱複。
凱,還師振旅樂也。
凱是軍隊得勝回來奏的樂曲。
凱複,這是個野心勃勃的名字。而他此後的人生,也恰如這個名字。
他年少辍學,花錢上的大學也是個末流。沒有學歷,一身痞氣。但丁增岳仍舊把「銀拓安保」交給他,不僅是老子罩兒子,更重要的是,丁增岳從丁凱複身上看到了一種氣魄。
那是在丁凱複剛回歸丁家不久的時候,丁增岳帶着他去山裏野釣。地方小,只能坐支線小飛機。半路遭遇了強氣流,發生了劇烈搖晃,飛機多次大幅度下墜,人都在座位上飛了起來。
整個過程持續了能有十來分鐘,一群游客吓得驚聲尖叫。就連丁增岳也滿頭大汗,雙手緊緊摳着扶手,想着要不要起草個遺書。
但扭頭一看自己的大兒子,正摸着下巴颏兒看窗外的風景,甚至還打了個哈欠。
丁增岳問他:“你不害怕?”
丁凱複嗤笑一聲,只說了五個字。
“該死吊朝天。”
就這五個字,徹底讓丁增岳對他放了心。
很多聰明人都生性敏感。一有點風吹草動,就跟天塌地陷一般。這種人能做事,但不能成事。能做官,但不能稱王。
真正能成事的人,必須遇事不慌,處事不驚。不把麻煩當成麻煩,甚至把麻煩當樂子。
到最後,不僅是麻煩,連生死都能淡然視之,才是為氣魄。
丁凱複沒有氣量,但有氣魄。僅此一點,他就可以做王。
王可以沒有氣量。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能面刺寡人之過者處以極刑。
但王不能沒有氣魄。沒有氣魄的王,會連累 所有子民被敵人處以極刑。
事實證明,丁增岳的眼睛一直是刁的,他連自己的兒子都沒看走眼。
丁凱複的确有手腕,銀拓安保從零起步,僅僅六年,已經壟斷了D城的安保行業。丁凱複可能用了點上不得臺面的法子,不過丁增岳不覺得這算事。
畢竟在這世道,心軟的人只能打工,永遠做不得老板。不心狠手辣,何以披荊斬棘。
所以盡管丁凱複風評糟糕,丁增岳仍以他為傲。提起來總是笑容滿面地炫耀「我家丁老大」。但對于小兒子丁雙彬,他卻相反。盡管丁雙彬考進了D大,他提起來仍舊是「那不争氣的小子」。
主要原因,是兩人的母親。
丁雙彬是他續弦的兒子。原配夫人在兒子被拐賣後的第二年就跟他離了婚。兒子老婆一下子都沒了,丁增岳着實消沉了一段時間。這時候他的女助理動了歪心思,耍了點手段和丁增岳發生了關系。
丁增岳娶了她,助理卻再也不肯用女人。
說實話,做事利索又細心的女人,要比男人多得多。
加上男人心氣兒高。拔尖優秀的,大多不會應聘助理崗。誰不知道助理就是秘書,就算是禦前伺候,頂天封你個大內總管。
好好的三公九卿不做,誰去當太監。
再加上這皇上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剩下兩天才上朝露個臉。給他當助理,那就是活多鍋多,累死你個球。
所以丁增岳的助理崗,一直都是趨炎附勢的平庸之輩。他自己也鬧心,這個不滿意,那個不可心。
直到他遇到了餘遠洲。
丁增岳覺得自己這鲫魚沒白釣,釣來個D大碩士。這餘遠洲,學歷高,反應快。頭腦清晰,一身邏輯,亂毛線都能給你捋順成羊毛毯。
丁增岳真是怎麽看怎麽喜歡,剛招進來不過兩周,就給漲了工資,開出上任助理的雙倍價錢。
老總撿了個高材生當助理,開心得像個五十來歲的孩子。這事兒剛在公司內部傳開,丁大瘋狗就聞到了味兒。
作者有話說:
寶們周四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