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43 第四十二章
如果一個木屋,它的縫隙裏已經長出草來,牆面上也盡是苔藓,又藏在樹林之間,想必是十分不引人注目的。這樣的屋子一般已經破舊不堪,可阿秋領李惟清與崔曉來的這座木屋,內裏卻完好無損,一點雨水都未能落進屋內。
他們将兩匹馬解下馬車,車輪子在泥濘的路上不好走,但馬的情況卻是要好得多。他們将馬牽到此處,走近了就發現,這屋子旁還有一個棚子,以幾根木頭歪歪斜斜地搭成一個槽,周 遭還有些圍欄,像是養過什麽東西。
崔曉直接問了,阿秋便也直截了當地回答:“養過野豬呀,但野豬跟小灰相處不好。”
馬匹剛好可以拴在圍欄上,這些圍欄還算結實,棚子剛好也能給馬遮一下雨。
小灰從屋裏頂開房門,露出一個狼頭,看樣子是聽見了說話聲音,看見那兩匹馬,就又龇出了它的牙來。
“小灰!”阿秋皺起眉毛來,斥道,“進屋去!”
屋裏本來應該是幹燥的,但小灰渾身濕淋淋的,三個人也渾身濕淋淋的,自然就打濕了地板。
好在沒人在意。
屋子裏暖烘烘的,有松脂的香氣,崔曉定睛一看,就見屋裏挖有一個坑,坑裏堆滿了木柴,火星正從中躍起,幾乎攀上架在其上的衣物。
有人燃起這地爐,只穿中衣坐于一旁,正給小灰慢慢擦着身上打绺的毛。
這人披散着頭發,聽見有人說話,便轉過頭來。
崔曉立即睜大眼睛,吃驚道:“蕭九華?”
可不正是蕭九華?他慢慢地看了看這三個落湯雞,笑了起來:“嗯,你們也被阿秋姑娘捉了?”
阿秋已經卸下了身上背的粗糙弓箭,也将斷作兩截的橫笛放在了桌上。崔曉現在知道她為何先前不心疼這兵器了,因為桌子上還放着幾個同樣的橫笛,其上均有些破損——但這一支,一定是斷面最為整齊的一個。
“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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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嗎?”蕭九華眨眨眼睛,不無遺憾,“那麽看來,只有我是被阿秋姑娘捉了的。”
崔曉本想瞧一眼阿秋作何反應,卻見阿秋已經進了旁的房間,已經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響,想來該是在換衣服。再一看李惟清,他已經坐在了蕭九華旁,也将衣服架了起來,絲毫都不拘謹。
他也只好走過去,衣服濕淋淋地貼在身上,畢竟還是不好受的。
“李惟清。”
“蕭九華。”
二人相互一點頭,崔曉也已經坐在了他們旁邊,他好奇道:“你怎麽會被這樣一個小姑娘捉住?我見她武功還不如我,你的武功那樣厲害,怎麽會打不過。”
“我不和女人打架。”蕭九華似笑非笑,他天生一副笑面,無論何時都像是在微笑。
“所以你現在?”
“被點了穴。但阿秋手藝很不錯,湯很好喝,你們要不要嘗一嘗。”
崔曉這才注意,蕭九華的身側擺着一只快要被小灰碰翻的碗,碗裏還有一只勺子。這個碗已經很是幹淨,看不出裝過些什麽。
破開尋常點穴,對崔曉來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崔曉伸過手,想要扶上蕭九華的肩膀,卻有半支橫笛急射而來,他只能緊促收手,捉住這半支橫笛。
是阿秋丢過來的。
她換了一身衣服,擦幹淨了臉,就像一個普通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眉毛彎彎,說話卻一點兒也不溫婉,很是直接。
崔曉問道:“他怎麽了?你為什麽捉住他?”
阿秋聞言,三兩步就小跑到近前,雙手叉腰,道:“看上了,不行嗎!”
于是崔曉摸了摸耳朵,以為自己聽錯了。
他忽然間啞口無言。
這實在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假如蕭九華也是樂意的,那麽他就更沒有什麽可說的了。
“阿秋。”蕭九華嘆道。
“好吧。”阿秋将小灰推開一點,也坐了下來,正挨着蕭九華,“我們本就是認識的,他穴道被封,可與我沒什麽幹系。”
“是鄭家的點穴。”蕭九華說道。
鄭家功法便是以點穴為主,他們用什麽兵器的都有,只要能夠點穴,無所不用其極。他們的功法名為點金手,若是使用得當,被點穴者的穴道便像是成了堵塞河流的石頭,再通不過一絲內力。
這當然也配有獨特的解穴手法,使內力硬沖開是不可取的。
這麽一說,崔曉忽然想起了鄭青岚,她的屍體,應該已經被殷亦安埋了起來。
他便說道:“我在鎮上見到了鄭青岚的屍體,她手裏卻拿着百馨坊的刀。”
“是我殺的。”蕭九華淡淡地說道,“我當然認得出百馨坊的刀。沒有內力,走路自然就要慢上一點,所以我也只是在你們前不久到的這裏。”
可他明明剛說過不和女人打架。
阿秋說道:“是這樣的,而他一來,我的鈴铛就丢了,鈴铛丢了我當然要找。小灰聞着味一路走去,就遇見了你們,我當然會以為,是你們偷了我的鈴铛。”
“但是實際上,你自己也不知道這鈴铛是什麽時候丢的。”崔曉接道。
阿秋承認道:“沒錯,我也不知道具體什麽時候丢的。正要去找,就見他淋着雨還能邊笑邊走,看上去腦子不太正常,這樣的人,難道不該将他捉到屋裏,生火取暖嗎?”
實在是應該這樣做的。
小灰已經自己走到一旁,抖着毛甩下`身上雨水。
屋子裏已經有些太熱,雖然外面下着雨,可現在不過是夏末,這火實在太旺了些。不過他們的衣服也還沒有烤幹,在雨停下之前他們也是什麽也幹不成的,因此,也沒人提出要将地爐的火滅一滅。
“趙大俠呢?怎麽沒和你們一起。”蕭九華問道。
“他只讓我們等他半日,他沒來找,我們便先行去清烨山莊。”李惟清說道。他的包袱一直護在懷裏,濕的還不厲害,他便沒有将裏面東西拿出,此刻卻從中抽出一卷書來,打開翻看。
畢竟雨還下着,他總要做些什麽,才好打發時間。
蕭九華好奇地看了他兩眼。
“趙大俠是誰?”阿秋問道。
崔曉嘴快,一下子說出:“就是趙平。”
“趙平又是誰?”
“趙平就是寧平,用春雨劍的寧平,他是一個很守信用的人。”蕭九華解釋道。
“他為什麽既叫趙平,也叫寧平?那麽他究竟姓趙,還是姓寧?你說他很守信用,可一個很守信用的人,為什麽要這樣隐姓埋名。”阿秋認真地問道,“守信用的人總是受歡迎的,我就喜歡和守信的人交朋友。”
崔曉不知道為什麽,只得閉嘴。
蕭九華卻是知道的,他慢悠悠地說道:“因為他做了一件錯事,所以他答應了別人,将春雨劍扔下,不再用劍了。又因為這件事情,所以他的朋友很生氣,将他趕了出去,讓寧平找到春雨劍再回去找他,否則就幹脆找個犄角旮旯待着,眼不見心不煩。”
“然後呢?”崔曉也十分好奇。
“他沒去找那把劍,卻走到了趙家村,幹脆在那裏住了下來,他就給自己改了趙平這個名字。”蕭九華笑道,“因為他覺得他自己不但對不起朋友,也很對不起家族的人。”
蕭家人總是一副江湖上的事都知道的模樣,他知道這些事情好像也不奇怪。
但趙平分明是想讓崔曉找春雨劍的,雖然不知為何,又讓他不要找了。
“他是個很守信用的人,但他不該扔掉他的劍。”阿秋說道。
“沒錯,那可是春雨劍。”蕭九華點頭。
阿秋卻搖了搖頭:“不是因為是什麽劍,我也不知道春雨劍是什麽。”
李惟清忽然打了一個噴嚏。
這不能怪他,短短幾天裏已經淋了兩次雨,路上沒有得到任何休息,他又不會武功,這樣一來,染上風寒就實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
阿秋笑了起來:“我可以為你們拿些酒,做些熱湯,但我這裏可一點藥都沒有。”
“勞煩了,阿秋姑娘。”李惟清發覺自己已有些鼻音。
小屋的旁邊還有一處更小的矮房,想必那裏就是阿秋的廚房,因為阿秋站起身來,不是去旁邊的房間,而是要推門而出。
可她卻沒有走出去,而是轉過了身來。
崔曉與李惟清也已經知道了她為什麽這麽做,因為本已拴住兩匹馬的地方,已經變得空蕩蕩了。◥
紫金山離清烨山莊不算很遠,但也要騎快馬走上半日,阿秋在山裏已經生活了許久,她說這雨會要一直下到深夜,自然不會有錯。崔曉與李惟清冒雨走也并非不可,但以李惟清的速度,卻絕不可能在半日裏走到清烨山莊,而夜間在下着大雨的山裏行走,本就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
“這附近倒是有一條暗道,不知是作何用處,一直打通了很遠,離清烨山莊倒是很近。”阿秋有一點猶豫,“可我還要去找我的鈴铛,小灰嗅覺非常好,就算是在下雨,也一定能帶我找到鈴铛。”
“假如你告訴我們那處暗道的位置?”
“那個地方很難找。”阿秋有些苦惱。
“不如這樣如何。”蕭九華說道,“你們先幫阿秋找到她的鈴铛,她再帶你們從地道去清烨山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