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雨停
雨停
2022年5月11日。
我高興得快要瘋了, 我想拿着紅玫瑰去找她,告訴她我也喜歡她,很久很久了。
可人生這麽長, 如果只有喜歡,是否能走到最後?
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鴿子觀察日記》
-
林越按照姜鴿的要求,回家後再拆她送的禮物。
黑色袋子裏是一個精心包裝好的盒子, 打開,裏面是一個黑色小盒子,再打開,盒子裏安靜放着一塊手表。
黑色真皮表帶,流暢的圓弧銀色表盤, 藍寶石水晶表鏡,弧形時标,“珍珠式”分鐘刻度圈,簡約沉穩,又不失單調。
很适合他。
取出手表, 隐約摸到表帶內側刻着一串字母。
仔細看了一眼,好像是一串法語。
林越看不懂法語, 感覺像是品牌的标語,但正常來說, 不會将标語刻在手表上。
林越将手表表帶內側拍照上傳搜索。
“Peux - tu m'envoyer une rose”
很快,林越知道了答案。
“Peux - tu m'envoyer une rose”
“你能送我一枝玫瑰嗎?”
這是一個法國品牌, 歷史悠久。設計師在設計初期, 曾一度缺乏靈感,遲遲未創作出一個滿意的作品。為了尋找靈感, 在一個雨天外出漫步。恰巧,他遇見了一個浪漫的法國少女。
這位浪漫的法國少女喜歡一個男孩, 男孩說他如果有喜歡的人,就會送給喜歡的女孩一枝紅玫瑰,用來表白。
男孩遲遲未送她紅玫瑰,所以女孩想給男孩買一款手表,在表帶內側刻上:“Peux - tu m'envoyer une rose”希望男孩看見後能明白她的心意,并給她一個回應。
設計師以此為靈感,設計出了一款特殊的手表。
代表着浪漫、心動、朦胧的愛戀、少女的表白。
這款手表的介紹不長,很短,一段話很快看完。看到最後,林越拿着手表的手都有些發抖。
緊緊攥着手表,扶着沙發坐下來。
靠着沙發,指腹輕輕摩挲着手表內側的法語,緩緩笑了,胸腔震動着,微微仰頭,攥着手表的手背貼在眼睛上,掩蓋住微微發紅的眼眶。
開心嗎,毋庸置疑。
開心得快要瘋掉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将手從眼睛上挪開,小心翼翼地将手表戴在手上,舉着手看了又看。
真好看啊,她的眼光真的很好,真的很适合他。
過度激動後,冷靜下來卻有些猶豫。
這麽多年,已經習慣了等待,等待着一個或許不會再見的人,等待着一個基本上沒有結果的故事。
這麽多年,他好像已經麻木了,甚至是可以接受她挽着愛人再次出現在他的面前。如果她能幸福,他是否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已經不重要了。
這麽多年,第一次出現了害怕的情緒。習慣了單戀,所以得知她也喜歡他的時候,除了莫大的欣喜之外,更怕她只是一時興起,怕他們沒能走到最後,怕這份感情他是不是真的能拿得起。
整個空間就好像是凝滞了一般的,林越一動不動,像一座安靜矗立的雕像。
直到手機突然亮起。
blue:禮物你拆開看了嗎?
看見她發來的消息,腦海中浮現出她拿着手機期待着問他的樣子,心中酸澀無比,雙手拿着手機,微抖着手給她回消息。
林越:拆開了。
林越:已經拆開看見了。
林越:手表很喜歡。
林越:生日禮物很喜歡。
删删改改數次之後,依舊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麽回複。
要怎麽說呢?
說自己看見了?
還是沒看見?
裝作看不見嗎?
還是直接回應?
林越:禮物我很喜歡。
那邊沉默了好久,才回複他。
blue:啊,你喜歡就好。
blue:這款手表很特別的。
blue:每一個細節都處理得很精致。
blue:我覺得你上班佩戴最多的就是手表,所以就給你送了手表。
blue:希望你喜歡。
林越沒有再回複。
偌大的客廳,落地燈亮着,男人佝偻着腰坐在沙發上,半蜷縮着,一種極其痛苦的姿勢,雙手緊緊攥着手機,壓抑悲傷的氣氛彌漫在這個空曠的空間。
-
最近因為恒江路的案子,團隊成員們忙得焦頭爛額,一直在為二審做準備。部分律師除了手中有恒江路的案子之外,還有別的案子需要處理。
林越本來打算下班後直接回家休息,但沒想到杭睿拉着他去了lang。
“你不是在lang辦了卡麽,有這個便宜我當然得占了。”
“再說了,去了lang說不定還能遇見姜鴿呢。”
兩人剛坐下沒多久,就看見姜鴿從門口走進來。
林越背對着門口,沒看見走進來的姜鴿。
姜鴿一進來就看見了背對着她坐着的林越。
腳步微頓,大腦一片空白,下意識想要後退,身後的徐斯宇和譚兮見姜鴿猛地停下來腳步,疑惑道:“怎麽停了?自家店還不敢進去了?裏面有什麽洪水猛獸?”徐斯宇越過姜鴿往裏走。
未明情況的杭睿朝着門口三人招了招手。
看已經轉過身但卻愣住了的林越,拍了拍他的肩膀,“楞什麽呢你,沒看見姜鴿來了嗎。”
林越目光落在門口姜鴿的身上,她沒有看她,好像把他當作了空氣。
心頭一緊,下意識将袖口往下拽了拽,擋住手腕。
徐斯宇看見吧臺那邊坐着的兩人,剛準備走過去打個招呼,就見身後的姜鴿快步走到他面前,步履匆匆,直接上了二樓。
徐斯宇也不知道姜鴿抽什麽風,簡單朝着吧臺那邊招了招手,打了個招呼,指了指二樓的位置,和譚兮一起跟着姜鴿上了二樓。
杭睿看着消失在二樓的三人,又看了一眼低着頭不知道在想什麽的林越,像是明白了什麽。
店裏燈光打得有些暗,林越坐在吧臺的位置,單手手肘撐着臺面,另一只手拿着一杯酒,也不喝,就靜靜地看着。透過握着酒杯的那用力到骨節發白的手,可以看出林越此時的心情很糟糕。
很少見林越這麽郁悶的樣子。
杭睿可以肯定,絕對不是因為案子。他們幹這一行時間久了,什麽事沒見過,什麽棘手的案子沒處理過,沒什麽事能讓林越露出這樣的神情,所以不是工作上的事情。
那肯定就是和感情有關了。
聯想到剛剛姜鴿的表情。
“情路不順?”
杭睿說話向來沒有顧及,有什麽說什麽,反正現在這裏就他們兩個人,林越的那點心思猜都不用猜,他早看透了,也沒什麽不能說的。
“她送了我一塊手表。”沉默了許久,再次開口,聲音有些沙啞。
杭睿被林越這突如其來的話搞得愣了t愣。
“她送你手表你有什麽可郁悶的?”
杭睿發現自己真的是搞不懂林越一天到晚都在想什麽,平時工作的時候挺清醒的,但一遇到感情方面的問題,就像是一個愣頭青,什麽都搞不定。
林越放下手中的酒杯,将袖子向上挽了一道,露出手腕上的手表,目光落在手表上,遲遲未移開。
杭睿喜歡買手表,對一些熱門手表品牌也有所了解。所以當看見這款手表的時候,就明白了是什麽意思。
某大牌的限量款,據說這款手表的設計靈感是一段浪漫的愛情故事。
女孩送給男孩這款手表,是表白的意思。
這款手表是限量款,想必姜鴿為了這款手表費了不小的力氣。
看着林越低頭垂眸神色淡淡的樣子,氣不打一處來。
“人家都主動向你示好了,你還等什麽呢?”
“這麽多年了,你不早就盼着這一天麽。”
“林越,現在她喜歡你了。”
她現在也喜歡你了,所以你還在等什麽呢?
“你不會是沒給人家回應吧?”
看着林越的這個反應,他的猜測是沒跑了。
“你是不是傻啊你。”
“你不就等着這一天了麽。”
“這麽多年了,林越。”
這個世界上最早發現林越心有所屬的人,并不是和林越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齊爍,而是大學舍友杭睿。
林越這個人,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連齊爍這種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兄弟都能一直瞞着。
杭睿知道林越心有所屬是偶然。
大學時,齊爍和林越專業不同,所以經常和林越待在一起的是杭睿。
當時杭睿和一個外院學姐談戀愛,當時學姐作為交換生出國交流,倆人異國戀。學姐是個事業腦,心裏都是學習,不愛發朋友圈。杭睿為了了解學姐的交換生活,特意下載了個外國的社交軟件ins,每天準時上線刷新,試圖看人家的動态。
還給學姐起了個肉麻的備注:moon。
意思是:the moon represents my heart(月亮代表我的心)。
那時候同宿舍其他舍友調侃杭睿,說他是個戀愛腦。
杭睿也沒在意,說他們在外國留學的人就喜歡玩這些軟件。
從頭至尾都沒有說話的林越,在聽見這句話後,難得從書中擡了擡眼。
當天晚上,林越就問杭睿是什麽社交軟件。
後來就一直看林越時不時就翻出ins來看,也不知道在看什麽。
兩人走得近,時間久了,從一些蛛絲馬跡中,偶然間得知林越有一個很喜歡喜歡的女孩,那女孩在國外,不過叫什麽名字,杭睿不知道。
這些年,和林越同窗,沒見林越身邊有什麽女生,也沒見他和喜歡的人聯系,時間久了,漸漸地就将這件事給忘了。
直到遇見姜鴿,直到看見了林越面對姜鴿時候的反應。
即使沒親口聽到林越的承認,也八九不離十了。
後來旁敲側擊試探過,林越沒給否定的答案。
在林越這裏,沒有否定,那就是肯定了。
從外套口袋裏掏出一盒煙,抽出一根遞給林越,剛遞過去,就反應過來他不抽煙,讨厭煙味,無奈笑了笑,“瞧我這個腦子,忘了你不抽煙。”反手将煙放回煙盒中,自己也沒抽。
看着林越盯着手表走神的樣子,實在是忍不住多說幾句:“我不知道你在等什麽,不知道你有什麽好猶豫的。”
“你們兩個人的年齡都不小了。”
“她喜歡你,你也喜歡她。”
“這還有什麽問題?”
手表上的指針一下一下轉動,短短幾秒,仿佛是他這些年喜歡她的時光,看似很長,但好像又很短。
這些年來,其實他沒有刻意在原地等她。
畢業後進入金頌工作,顧律是他的前輩,也是他的老師,見他總是一個人,前前後後也給他介紹過相親對象,他沒拒絕去接觸優秀的女孩。
可再好的女孩,也沒有他喜歡的女孩好。
愛好像真的具有排他性。
這些年來,不是沒遇到過很好的女孩,但好像他的眼中再也容不下第二個人了。
人的一生這麽長,他不确定,兩個人之間只有喜歡夠不夠。
這種喜歡是不是能支撐着兩個人一起一直走下去。
他不确定,她喜歡他是不是一時興起。
他不确定,她對他的喜歡究竟是什麽樣的。
他怕得到了又失去,他承受不住這種後果。
“不是不喜歡她,相反,我喜歡得快要瘋掉了。”
這是林越第一次對他人袒露自己的內心。
第一次将自己的內心剖開,血淋淋的,展現出自己的脆弱和不自信。
他的聲音沙啞,但每每談起她的時候,總是帶着溫柔。
“可是,我怕。”
“我怕她不了解自己的內心,怕她是因為我的關心和照顧,才對我有一種不同于喜歡,但卻類似喜歡的情感。”
“我不知道她對我的感情究竟是什麽樣。”
“我也怕我們在一起之後,會走不到最後。”
一個人遇到一條狗,将這條狗撿回家,為了馴服它,每次喊它過來的時候都會給它丢一塊骨頭。
久而久之,狗以為自己聽話就能得到一塊骨頭。
他就像是那條狗。
可就算她不丢骨頭,他也願意過去。
所以,他怕她知道他這樣聽話後,就再也不丢骨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