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散場
散場
林夏連着三天沒怎麽吃東西。她沒胃口, 心裏像堵了團棉花。每次吃飯都只是零星幾口,還沒一只小貓吃的多。整個人更加消瘦。
管教發現後,找林夏談話:“好端端絕什麽食?”
林夏愣了下, 随即搖頭:“我沒絕食。”
管教:“沒絕食不認真吃飯?”
林夏小聲道:“沒胃口。”
看着林夏蒼白消瘦的臉頰, 管教皺了皺眉:“人生還很長,而且法院怎麽判還不知道。不要自暴自棄。”
林夏點頭:“我知道。”
晚上,林夏躺在床上,腦子裏揮之不去江硯禮說分手的情景。昔日的美好好像一面打碎的鏡子,無數碎片紮進心裏, 千瘡百孔。眼淚順着眼角流出來, 滾落在枕頭上。
原來, 沒有什麽是不會改變的。
随着一陣鈴聲, 新的一天開始。洗漱完,所有人去食堂吃飯。
林夏坐在凳子上,拿起餐盤裏的雞蛋, 在桌子上磕碎, 剝掉蛋皮, 用力咬了一大口。
她要好好吃飯, 她要好好活着。
只為了自己。
規律的生活容易讓人忘記時間。又過了不知幾天, 可能是六天, 也可能是十天。管教告訴林夏,有人來看她。
這一次, 林夏想不到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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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室裏只有一個年輕女人,氣質成熟幹練。林夏并不認識她。
是不是找錯人了?懷着這樣的疑問,林夏慢慢走過去, 坐下,拿起電話。
對方也拿了起來:“我叫嚴語, 是你的辯護律師。”
林夏愣了半天:“我沒請律師。”
她被關在裏面,孤立無援,哪有能力請律師。
嚴語沉默幾秒:“是你的班主任找的我,趙鵬。”
林夏頓住,沒想到班主任會幫她。
“現在需要你簽署委托代理合同,形成合法、正式的委托關系。這樣我才有資格介入你的案子。”嚴語說完,從包裏拿出兩份合同,交給旁邊的警員。
警員檢查沒問題後,走進探視室,将合同交給林夏,并給了她一支筆。
林夏翻到最後一頁,拔開筆蓋,在簽名處一筆一劃寫上自己的名字。
看着對方将合同收起來,林夏緊張又期待地問:“嚴律師,如果我被判了緩刑,真的不用坐牢嗎?”
嚴語:“緩刑只适用于被判處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且需要達到一定條件。”
聽到這兒,林夏不安地咬了咬唇:“那我有希望嗎?”
“有。”嚴語語氣篤定,“我一定為你争取到緩刑。”
聽到這,林夏內心燃起希望:“真的嗎?”
嚴語點頭:“要不請我這個律師幹嘛。”
林夏:“判了緩刑,我能不能去外地讀大學?”
嚴語:“得到審查機關和派出所批準後,可以去,不影響。”
“太好了。”林夏眼裏迸發出強烈的光彩。
嚴語:“後續你的案子會開庭審理。有什麽需要你配合的,我會随時來找你。”
林夏點了點頭:“好。”
嚴語起身離開,林夏眼巴巴看着對方的背影。
這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
看到嚴語從看守所出來,趙鵬連忙迎上去,焦急詢問:“嚴律師,怎麽樣了?”
嚴語如實道:“她狀态還行,別太擔心。現在最重要的是法醫對受害人傷情的鑒定。輕傷和重傷在量刑上有很大差異。而且在開庭前,必須拿到受害人的諒解書,這對減刑有重要意義。”
來的路上,趙鵬說了林夏的家庭情況。嚴語想了想:“你知道林夏原來的住址嗎?我想去走訪一下她的鄰居。”
“你等一下。”趙鵬說着,點開手機相冊,一張一張劃了半天,終于找到學生信息表,放大後,“向陽小區9號樓3單元。”
嚴語記下:“我先過去看看。”
趙鵬:“不去看傷情鑒定書?”
嚴語:“在ICU躺了一周才脫離生命危險,想想也不可能是輕傷。”
趙鵬一聽,心涼半截:“那重傷會判多久?”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嚴語話鋒一轉,“量刑參考的因素有很多,不單傷情這一點。”
趙鵬吐出口氣:“有什麽我能做的盡管開口,我一定盡全力!”
嚴語走到路邊,擡手截停一輛出租車,坐進去,報了林夏原來的住址。而後打開手機,給一串手機號碼發了條短信。
-諒解書、經濟賠償。缺一不可。
很快,對方回過來一條消息。
-知道了。
出租車停在小區門口,嚴語從車上下來。
“美女!餓不餓?進來吃幾個包子啊!”
嚴語循聲看去,一名中年女人站在包子鋪門口,滿臉熱情地看着她。
嚴語走進包子鋪,随便買了一屜包子,坐下後,閑聊般開口:“包子鋪開多少年了?”
不是飯點,店裏沒什麽人。張霞也樂意聊天:“二十多年了,這間包子鋪是我爸傳給我的!遠近聞名!”
嚴語旁側敲擊:“林夏是不是住在這裏?”
“之前是,前段時間搬走了。”提到這茬,張霞氣不打一處來,“都怪林志明!賭博把房子輸了出去,害得夏夏無家可歸!不是人的東西!”
張霞眼裏是毫不掩飾的憤怒和心疼。
嚴語沒再隐瞞:“我姓嚴,是林夏的辯護律師,她犯了刑事案件正在拘留中。案子不久後就會開庭審理。如果可以,我想請你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張霞滿臉不可置信:“怎麽可能?!夏夏可乖了!她不可能犯法!”
嚴語将案子大致說了一遍。
張霞聽完,義憤填膺:“林志明就該死!夏夏憑什麽坐牢!她這麽多年受的委屈、遭的罪找誰說理去?!”
嚴語:“所以我需要你出庭作證。為她争取減刑。”
張霞毫不猶豫:“我願意!一個夠嗎?不夠我再去找。”
嚴語想了想:“最好3個以上,人多更有說服力。但也不要太多,不要超過5個人。”
“行!人我去找!”張霞拍着胸脯保證,“夏夏的事小區裏就沒有不知道的!”
嚴語從包裏拿出名片:“這是我的名片,有什麽問題随時聯系我。”
張霞接過來:“嚴律師,夏夏能不能不坐牢啊。她再有一年就是大學生了。這要是上不成大學,她以後可怎麽辦啊。”
“放心,我一定為她争取到緩刑。”說完,嚴語起身離開包子鋪。
張霞收好名片,往外瞅了眼,大喊:“老馮!你快來!我有事問你!”
老馮是小區住戶,六十多歲的小老頭,戴着副老花鏡,整個人文绉绉的。
老馮走進包子鋪,慢悠悠問:“幹什麽?”
張霞:“你有文化,你給我解釋解釋,什麽叫緩刑?”
老馮:“我給你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有個人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在緩刑的兩年內,犯罪人不用坐牢。不犯罪、遵紀守法,兩年緩刑期一到,那一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執行了。”
張霞聽完,不停道:“緩刑好,緩刑好。老天開眼!一定要讓夏夏緩刑啊。”
“夏夏?”老馮一頭霧水,“夏夏怎麽了?”
張霞将事情說了一遍:“老馮,你願不願出庭作證!你有文化,懂得多,也比我會說。”
老馮毫不猶豫:“我願意!必須給夏夏作證!”
張霞:“好,那就加你一個。我再找兩個。”
老馮嘆道:“夏夏這孩子可憐啊。攤上那樣的家庭。”
張霞抹了把眼淚:“我現在就去找!”
說完,張霞動作麻利地關了包子鋪,去小區裏找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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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見到嚴語的半月後,林夏的案子公開開庭審理。
當天上午,林夏被帶去法庭。她在陪審席上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人,張萌萌、楚陽、師宇、沈辭樹……
唯獨沒有江硯禮。
也是,他們都分手了。他怎麽會來。
林夏自嘲地扯了扯唇角。
林夏坐在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對她的審判。
輪到證人發言時,張霞率先開口:t“法官們好,各位陪審好,我叫張霞,我将為被告人林夏作證。我保證,所說內容句句屬實,否則将承擔法律責任。”
張霞繼續道:“我和林夏、林志明住在同一個小區。在林夏的成長中,林志明不僅沒有履行撫養義務,還酗酒賭博,不停朝沒有成年的林夏要錢……”
這些證詞是他們四個證人熬了好幾個通宵寫出來的。他們都沒見過世面,第一次上法庭,怕一緊張幫倒忙,證詞背的滾瓜爛熟。
等四個人依次說完,法官看向林志明:“原告,對于以上四位證人所述事實,你是否承認?”
林志明還想反駁:“我是她爸,我……”
話沒說完就被打斷。法官目光銳利,态度嚴肅:“你只需要回答是否承認。”
林志明被吓住,老老實實道:“承……承認。”
“法官先生,被告長期受到原告壓榨,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事發時,原告又對其進行言語刺激,致使被告沖動傷人。在傷人後,被告迅速報警自首,并積極配合警察調查。”
“且被告只是一名高中生,不具備解剖知識,對人體構造并不熟悉,致使原告重傷是無心之失,并非故意。最後,被告與原告在庭外已經達成諒解,并進行了經濟賠償。”
嚴語吐字準确,條理清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懇請法官先生慎重考慮對被告的量刑。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小時後,審理結束。
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林夏,故意傷人致人重傷。犯案後主動報警自首,認錯态度積極良好,具有強烈悔意。且與原告達成諒解,并進行了經濟賠償。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立即執行。”
這一刻。
林夏死去又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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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出租屋,林夏覺得恍如隔世。
站在門口,林夏遲遲不敢開門進去。她不敢面對江硯禮,不敢面對他冰冷的眼眸。比殺了她還難受。
良久後,林夏用鑰匙打開門。
出租屋裏,屬于江硯禮的痕跡消失殆盡。他的衣服、他的鞋子、他的洗漱用品……什麽都沒有。
甚至連福福也不見了。
就好像,這一切只是林夏的夢。
一個念頭湧上腦海,林夏轉身跑出去。林夏奮力奔跑,風聲在耳邊呼嘯而過。
一口氣跑到花店,眼前的一幕讓林夏愣住。難以置信。
心蕊花店的牌子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商店牌子。玻璃門上貼着“開業大吉”。
雙腿好像年久失修的老物件。林夏艱難地走上臺階。推開門,看着收銀臺前的陌生女人,顫抖着開口:“原來的花店呢?”
女人:“賣了啊。”
“不可能!”林夏矢口否認,“這家花店是他媽媽留給他的,不可能賣。”
女人一臉莫名其妙:“有什麽不可能的。全款買的,戶都過了。”
最後一絲希望破滅。淚水奪眶而出。
江硯禮賣了花店,帶走了福福。徹底消失在林夏的生命裏。
屬于林夏的青春,徹底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