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章
第 10 章
其實喜歡沒什麽預兆,宋以歌只是不知不覺就能将那幾條算不上有什麽心思的短信看了半個小時。
然後将每分鐘發短信的時間點都記下來,每分每秒,似乎每一樣無關的事物,都能自己把它弄成有關的東西罷了。
宋以歌發現自己是這樣的,清清涼涼的早上,随便披件外套就能出門買點油條炸餅當早餐的她,今天早早起床,在屋裏翻箱倒櫃,挑了件小清新的毛衣開衫,奶白色,比較襯膚色。
路上行人幾個,樹葉飄散,缭亂了宋以歌的眼睛。
她覺得今天的自己是不是過于刻意了,因為還臭美地紮了個小辮子,以至于她一路上都很小心,怕弄壞了自己的發型,還給衣服添褶皺。
今早的公交車人不算多,宋以歌點開歌單聽了一首情歌,是田馥甄的《小幸運》,這個年紀的她閱歷尚淺,只覺得調子好聽。
這是一部電影的主題曲,主人公徐太宇,是多少女生在學校瘋狂尖叫,念了好多遍的名字,徐太宇,一個在女主人公青春裏,留下了濃重墨彩的一個人。
每每宋以歌試圖用自己淺薄的知識想要去理解主人公內心的遺憾,她還是不太懂,只覺得,天下無不散的宴席,離開了就離開吧,也沒什麽。
一首歌快要結束時,公交車開啓了定點提醒:桃胡小區到站了,請乘客們在後門下車,請勿擁擠。
宋以歌快速起身離開位置,下了車站。
她四處張望,面對着不熟悉的布景,她猶豫了一會兒,剛要從包裏拿出手機想給陳今朝發個短信,憑空卻有人喊起她的名字了。
“宋以歌,我在這裏。”
陳今朝靠在站牌附近,嘴上挂着淺淡的笑朝宋以歌揮手,音色清朗,今天他穿了件寬松的黑色長袖衛衣,脖子挂了條銀色項鏈。
是只高冷的小貓咪,這是宋以歌見到他時的第一感覺。
每每想起那個時候樹葉飄落,而陳今朝毫無煩躁雙手插兜靠在站牌的慵懶場面時,宋以歌總會心悸動得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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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以歌摘下耳機,低着頭慢慢靠近陳今朝的方向,無所适從的她,只有抓着書包肩帶,才有那麽一絲鎮定。
眼睛只能看到地面,她挪動幾步後,就撞到了陳今朝的胸膛,男孩子的心思其實也像女孩子那樣,難以分辨吧,不然他明明可以在原地等她,卻自己也走過來了。
溫暖的胸膛,以及閃光熠熠的眼睛,都在那一刻成功地讓宋以歌以為陳今朝也喜歡自己了,但小攤老板的叫喚聲将她拉回現實,她彎腰鞠了躬,給陳今朝道歉。
一切都是顯得那麽拘謹而慌張,像是刻意在掩蓋着什麽的宋以歌從書包裏,拿出那件牛仔外套,書包容量大,一件衣服很好裝的。
宋以歌把頭埋得低低的,雙手像供奉一樣,把外套捧給了陳今朝,認認真真地說了聲謝謝。
“不用那麽客氣。”陳今朝接過了外套,但明明他也沒說什麽,宋以歌卻感覺他在忍笑,是那種有點在看小孩子玩鬧的笑容。
宋以歌沒問他為什麽笑,只覺得自己很不好意思,大清早為了還個衣服就約人家出來了。
在學校睡不夠的學生,都希望周末可以一覺睡到天亮,誰想為了拿件衣服破壞自己的美好時光,而且人家還提前在公交站牌等了,等等?提前等?
昨夜太興奮了,宋以歌看了半個多小時的短信,忍不住困意就沉沉睡去了,根本就沒想到陳今朝一大早會來等自己。
于是她擡起頭,問了高她半個頭的陳今朝,“你怎麽會提前在這兒等啊?我……好像沒跟你說我會在公交站下車啊?”
這話好像真的問住了陳今朝,他的眼神飄忽,明明是在數學課上能精準列出答案而不用多加思考的人,這一刻仿佛在回答一個比數學還難的問題。
他沉默了一會兒,說,“因為上次正好看見你坐公交車來學校了,這兒附近有站牌,我猜你會坐公交車來的,就這樣。”
有理有據,無法反駁。
宋以歌聽着他并無破綻的回答點點頭,衣服送到了,好像也沒什麽事了,她該跟陳今朝說再見了。到這點,不過才七點鐘,他還能繼續補覺。
“那沒什麽事的話,我先走了?”
宋以歌的話說得很輕,不知道為什麽她有點舍不得,這時她才懂得書中人離別的難過,僅僅只是在周末不見面而已,她居然會舍不得。
“要不去我家玩一會兒?我朋友也在,不要緊的。”
陳今朝指了指小區的方向,他的神情面帶幾分期待以及猶豫,貌似琢磨了一會兒才開的口。
宋以歌的心興奮地跳動了一下,她想去的,但這份心情随即又收斂起來,女孩子那麽快就答應是不是不太好。
要不要拒絕呢,她支支吾吾,沒有理由拒絕,媽媽去工作了,葉桃肯定在睡覺。
她不擅長拒絕,特別是面對陳今朝。
“好啊。”
宋以歌點點頭,這兩個字在她的心裏,是融入了別樣的感情的,一點點的好感,以及加大量的喜歡組成的。
小區很繁華,是宋以歌從未想過的繁華,她本來想着陳今朝的家人在該怎麽開口,萬一只有他一個人,而自己被騙了怎麽辦?
可宋以歌鬼迷心竅,她覺得這個男生能在危機時刻給自己一件外套,還送自己鋼筆,根本不會做出別的事情。
陳今朝的走路姿勢不張揚,他走路時會聳肩,後背的骨頭會突出來,薄薄的黑色衛衣看不出來什麽,她被他身上沐浴裏的味道弄得暈暈的,只是呆呆地跟着他走路。
陳今朝話少,但宋以歌話更少,所以這短暫的路程,他倆都沒說話,與其說沒說話,更不如是頂着紅暈走了一路,不好意思說話。
一路走來,宋以歌不說話也只是看着周圍的景物,感嘆連連。
小區真的是與外頭街道隔離開,昨天宋以歌上網搜了這個小區,房價不便宜,住在裏頭的,起碼都是有點小錢的人物,與她家原本那漏水的屋頂好千萬倍。
那陳今朝怎麽就只拿着沒殼子的筆芯寫了那麽久的作業,宋以歌還以為他沒有錢買呢。
到了陳今朝的家了,在小區的最裏處,還有個小院子,種了很多花草,好像……還有個小屋子,是養了什麽小動物麽?
宋以歌對動物有些感興趣,但家裏覺得養了毛發掉得多,就不給養。
“陳今朝,我看到裏邊有個小屋子,你家是養了什麽東西麽?”她的語調有點上揚,所以很容易被發現她是喜歡小動物的。
毛茸茸的貓狗,真的很可愛。
“是阿拉斯加,養了沒多久,還算小只。”
宋以歌瞬間聯想到了一個毛茸茸的小團子,在地上打滾的畫面,真是讓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摸。
剛開門,陳今朝就喚了一下那只阿拉斯加的名字,“巧克力,過來。”
巧克力?陳今朝一本正經的樣子不似在說謊,怎麽叫了個那麽可愛的名字?
聲音落下,宋以歌聽到鈴铛靈靈地響,那個小屋子裏傳出騷動的聲音,一只差不多和別的品種的成年犬一樣大的狗狗吐着舌頭,瞪着圓圓的眼睛,跑了過來。
巧克力一直在搖着尾巴狂奔,宋以歌知道狗狗不喜歡陌生人,就往陳今朝身後躲了一點點,它還在吠叫,宋以歌雖然喜歡小動物,但小時候被惡狗追過,她有點心理陰影。
狗狗一見面都是往主人身上撲的沒錯吧,可巧克力明顯不對頭,它直沖沖過來,拐了個方向,撲向了宋以歌的腿脖子。
宋以歌下意識尖叫了一聲,周圍沒有遮擋物,她只能扯着陳今朝的衣袖,示意求救。
“巧克力不咬人的,它有點調皮,喜歡欺負膽小的。”
膽小鬼字眼被陳今朝咬得有點重,但宋以歌實在是被巧克力這麽一下,魂兒都要飛出來了,可陳今朝似乎心情很好,還說中午要獎個大雞腿給它。
?
巧克力雖然沒有咬宋以歌,但它真的精力旺盛,很興奮,頭還一直往她的身上蹭,這難道不是素昧平生的狗狗麽?
宋以歌拉着陳今朝的衣袖好一會兒,到了屋子的門口,才敢偷偷摸了一下巧克力的頭,她有點驕傲地擡頭,她才不是膽小鬼。
可被摸了頭的巧克力明顯更激動了,它吠了一聲,還未到成年的巧克力跟豬拱食一樣,一直拱着宋以歌的腿,吓得宋以歌差點彈飛,她連忙躲到陳今朝的另一側,聲音有點顫抖,
“陳……陳今朝,你的巧克力興奮過頭了吧?”
被宋以歌這麽一說,陳今朝确實有點疑惑,他推開大門,而後解釋道,“以前顧明他們第一次來,巧克力也沒有這股子興奮勁兒,可能……”
他欲言又止,不知道想要說什麽,宋以歌覺得巧克力像看見了什麽好吃的一樣,一直往自己身上撲。
循環幾次後,發現它确實不咬人,宋以歌才放心下來,随後稍顯淡定,問:“可能什麽?”
“可能,它喜歡漂亮的小姐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