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任銘
張母冷眼看着苗妙,心裏只覺得天雷滾滾,之前聽到苗妙的名字,還不覺得有什麽,看到人才知道,事情發展好像有點不對了。雖然理智告訴她:不要多想,但是現在這情況,不多想都不行。
張母認識苗妙還是兩年前,一次下雨,張母沒有帶傘,苗妙那時候還是個單純的小丫頭,直接就把傘給張母了,自己淋雨跑回去了。張母有了苗妙的傘,也沒有淋濕,自然什麽事都沒有。
苗妙就沒有那麽幸運了,她回到家渾身都濕透了,把苗父苗母吓得夠嗆,給她燒水洗了澡,還煮了姜湯,但是好像并沒有多大的用,當天晚上就發了高燒,苗父當機立斷送到醫院,挂了水,情況才算穩定下來。
苗母記得女兒走的時候是帶了傘的,哪裏會想到她會把傘讓給張母,事情就是這樣陰差陽錯,恰巧張新陽休探親假,知道一個姑娘把傘讓給母親,自己淋雨回家,就和張母一起買了東西來感謝。
雖說一把傘不值什麽,但當時那種情況根本買不到,張母年紀也不輕,這幾年身體一直不怎麽好,所以說,那把傘是幫了大忙了。
到苗妙家才知道小姑娘半夜送醫院了,張母心裏別提多愧疚了,又帶着張新陽到醫院。苗父當時不知道,那會兒也知道了,雖然心裏不高興,事情都已經這樣了,也沒有辦法。更何況,人家來又是東西,又是承擔醫藥費,他也就不說什麽了。
這是苗妙第一次見到張新陽,初識只是覺得是一個非常厲害的哥哥,後來啊,相處越久越覺得她沒有把他當作哥哥崇拜,是當作男人喜歡的。這個男人,剛開始你會覺得他不拘小節大氣,越到以後越會覺得他考慮周全,有着軍人所特有的責任心和俠肝義膽。
苗妙雖然喜歡張新陽,但是也知道女生應該矜持一點,到後面幾天張新陽該歸隊的時候,終于成不住氣了,張新陽一點表示都沒有,她覺得他是對她有感覺的,只是覺得自己軍人的身份配不上她,所以才沒提,但是她不介意啊。
苗妙也是個大膽的姑娘,一個人就跑到張新陽家裏找張母,她想的很好,既然張新陽喜歡自己,那就只有張母一條溝,再加上自己之前對張母的恩情,她一定會答應的,到時候給張新陽一個驚喜。
苗妙直接就找到張母,和她說自己要嫁給張新陽,張母倒是挺高興的額,畢竟兒子年紀也不小了,但是還是要兒子點頭才行。苗妙回家之後都在設想着自己要嫁給張新陽的事了,哪知道,張新陽根本就不同意。
張新陽知道他年齡不小了,但是他不想随便就娶回來一個人,他鐵定是要軍婚的,要是娶錯人,就是一輩子的事了,可得好好考慮,關于苗妙,張新陽只把她當作鄰家小妹妹,要他娶自己妹妹,開什麽玩笑,完全不可能,好嗎?
對于苗妙這件事,張新陽确實挺無辜的,但是別人不一定這麽覺得,其他人只會想,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苗妙會那樣做,肯定是你張新陽也表示了你有這個意思。
李世言倒不覺得苗妙是個問題,她和張新陽是軍婚,是受法律保護的,再說了,她自己覺得自己還是要比苗妙長的好看些,苗妙長的比較小家碧玉,看上去就是比較清純,說白了就是一張初戀臉,也算不上十分漂亮,好在氣質還可以,許多男人就喜歡這種類型的。
李世言呢,因為長的不矮,和小家碧玉根本搭不上邊,長相比較明豔,柳葉眉,雙眼皮,眼睛非常大,鼻子英挺,再加上一張櫻桃小嘴,皮膚又白,誰見了都得說這是一個漂亮姑娘。偏偏笑起來又是另一種感覺,用張新陽的話來說,那是一瞬間見到了春暖花開。
至于內涵和學歷,那是更沒法比,李世言高中畢業,苗妙是什麽學歷,李世言不知道,但是肯定沒讀高中。內涵嘛,這東西還真看不出來,但是李世言一向自信自己是個好姑娘。
李世言沒把苗妙放在心上,一個微不足道的人,不足以引起重視,換個角度來說,就算張新陽之前有過什麽想法,現在她相信也沒什麽了,如果張新陽以後有異動,李世言是不會息事寧人的,她一向把自己看的重些,即使喜歡一個人,也斷不會為了他放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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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酒席,李世言就和張母說要先回去了,張母想到這裏離家裏也近,她還想和劉香香拉拉家常,就讓李世言一個人先回去了。
李世言走在路上,心情還不錯,中午吃的好,心情自然就好。剛過中午,路上也沒什麽人,有一種世間萬物皆我用的感覺,剛拐一個彎,李世言就看見前面有一個小孩子,好像是中午在張鋒家看到的那個,李世言覺得有點奇怪,那會兒他一個人就算了,現在怎麽還一個人在路上,家裏大人不管嗎?
李世言快步走過去,拉住他,“小朋友,還記得姐姐嗎?中午的時候和你說過話,你怎麽一個人?你父母去哪了?”李世言定定的看着他,認真極了。
“我叫任銘。”
李世言欣喜的看着他,居然說話了,雖然牛頭不對馬嘴,至少開口說話了,她還差點以為他是不會說話呢。李世言現在才想到,張母并沒有告訴她這個男孩子是哪家的,她根本不知道他家在哪。
任銘見眼前的人一臉奇怪的表情,以為她也不喜歡他,心裏一陣難受,他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歡,爸爸媽媽都不喜歡他,只會打他兇他,今天這個姐姐會溫柔的和他說話,還以為是喜歡他呢,結果還是這樣,自己就是不讨人喜歡,就是多餘的。
想到這裏,心裏的委屈一陣陣上來,眼淚猝不及防的掉了下來,嗒嗒的聲音,很清脆。李世言看小孩子哭了,有點懵,她說什麽了嗎?沒有啊,怎麽就哭了,本來就是大花臉,現在一哭就更花了。自從懷了孩子之後,慈母的光輝好像就顯現出來了,明明哭的不好看,李世言心裏還是比較心疼的,哭的一抽一抽的,就像一只被人欺負的小耗子。
李世言從包裏抽出一張手帕,仔細的給他擦眼淚,一邊擦一邊輕聲的安慰道:“別哭,哭多了就不好看了,你要是有什麽事,就直接告訴姐姐,千萬別哭,會哭的小朋友最不可愛了。”
任銘聽到李世言叫他別哭,雖然心裏難受,但是不想讓李世言更讨厭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我不哭,我聽話。”
“這才乖嘛,你家在哪啊?小朋友,姐姐送你回去。”李世言想着還是把人送回家比較好。
任銘一聽要把他送回家,本來克制住的眼淚又出來了,這個姐姐果然不喜歡他,還要把他送回家,他不由得放聲大哭起來,嗚,嗚。李世言一聽這小子又哭了,心裏實在沒轍,她雖然喜歡孩子,但是基本上沒怎麽和孩子接觸過,一時間手忙腳亂,只能先給他把眼淚擦擦,哄也哄不聽,還是先讓他哭夠了再說吧。
眼看着人還在哭,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李世言有點急了,要是平常,她可以跟人慢慢耗,現在有孩子了,可不一樣,做什麽都得小小心心,還是先把人帶到家裏吧。
“任銘,你先跟姐姐回家好不好?”李世言商量着問。
任銘注意到她沒有提送自己回家,心裏一陣高興,狠狠的點了點頭。
李世言拉着任銘回到家裏,不出所料,張父和張母都還有回來,李世言先從水壺裏倒了一點熱水和冷水兌着,拿自己的洗臉帕給任銘洗了把臉,洗了臉的任銘可以說是大變樣,一張小臉蛋雖然沒有什麽血色,隐約可見青色的血管,但是睫毛很長,眼睛也很大,五官非常精巧,是個非常好看的男孩子。
李世言邊給他擦手邊問:“任銘,你幾歲了?”
“四歲。”
李世言不敢相信,他看起來和兩歲的孩子差不多,居然四歲了,渾身上下沒有一點肉,非常瘦。
“那你家裏還有什麽人?”
“有爸爸,媽媽,還有一個弟弟。”任銘不帶感情的說。
李世言還以為他這種情況是孤兒的原因,有父母怎麽會餓成這個樣子?李世言想不通,也不想去想,世界上好多事情都不是她能管的,她能做的只是給這個孩子一頓飯。
“你餓了沒?姐姐給你蒸雞蛋羹。”
任銘本來想說不餓的,聽到雞蛋就什麽話都說不出來,他以前撿到一個雞蛋,自己偷偷煮了吃,特別好吃,到現在都還記得那個味道。
咽咽口水,任銘重重的點了點頭,生怕李世言沒看到又補充了一句,“我想吃雞蛋羹。”
李世言摸了摸他的頭,囑咐道:“那你就在這裏玩,不要亂跑。”
“知道了。”
李世言這才放心的去廚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