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41. 「何遠征刑訊逼供案」·法庭調查
第41章 41. 「何遠征刑訊逼供案」·法庭調查
公訴人當庭宣讀起訴書後,依據審判流程,對兩名被告的訊問、發問需要單獨進行。
應審判長指示,法警先将王碩帶離法庭候審,僅留何遠征一人在被告席。
鑒于何遠征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均不認可,公訴人餘薇決定當庭對何遠征進行訊問。
“被告人何遠征,”餘薇目光犀利看向被告人席,聲音洪亮頓挫有力,“案發當天,你們去看守所提押袁大海的目的是什麽?”
再尋常不過的問題,何遠征已經不知回答過多少次:“為了讓袁大海指認盜竊現場。”
“那為什麽又把他帶回公安局了?”
“因為他半路反悔,說記不清現場在哪了,我們只好把人帶回局裏,想做一做他思想工作,讓他配合。”
“是誰提議把他帶回公安局的?”
“是我。”
“不好意思,我沒聽清,”餘薇上身向前傾靠,偏頭側耳,“請你對着話筒回答。”
“是我。”何遠征又重複了一遍,“是我提議把袁大海帶回公安局的。”
餘薇點了點頭,片刻停頓帶來的安靜讓何遠征的答案在空氣中慢慢發酵。
演員登臺講求聲臺形表,法庭交鋒亦是如此,平鋪直敘的語言只會讓人覺得乏味困倦,有經驗的公訴人永遠知道如何強化重點,引起法庭關注。
審判長從面前的案卷中擡起頭來,餘薇目的達成,這才開口繼續:“把袁大海帶回公安局後,為什麽沒有安排在專門的審訊室,而是安排在你的辦公室?”
“當時只是想勸袁大海好好配合警方工作,沒覺得是審訊。而且這個案子的證據、口供早都固定好了,也沒什麽要問的。再加上他那天情緒比較激動,我們想着在辦公室裏氣氛緩和一些,沒那麽緊張,容易說服他讓他配合。”
“是誰決定把人帶到辦公室的?”
“是我。”
“當天晚上,為什麽不把袁大海送回看守所?”
“為了第二天上午能直接去現場指認。”
“這個是誰的提議?”
“……是我。”
何遠征這才隐約覺出不對。
由于王碩已經認罪,餘薇不再細究涉案行為有無理由、是否得當,而是反複追究是誰的提議、誰的決定,無非是想坐實他的主犯地位,從而給出更高量刑。
得到全部想要的答案,餘薇朝法官颔首示意:“審判長,公訴人暫時沒有其他問題了。”
換由王碩到庭接受問詢。
“被告人王碩,”審判長首先發問,核實情況,“你在庭前已經表示認罪認罰,這個是不是你自願的?”
男人喉嚨輕滾,默了片刻,才道:“是。”
來旁聽的許多警員并不了解案件進展,只知道兩名同事蒙冤入獄,未料其中一人居然已經自願認罪,霎時之間面面相觑。人群中的一位白發婦人更是一臉不可置信,渾濁發黃的眼珠緊緊盯着王碩背影,幹癟的嘴唇微張顫抖,憤憤罵了句:“混賬……”
“旁聽人員請注意控制情緒。”
審判長瞥了一眼那處,繼續問王碩:“你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時候,你的辯護人是否在場?”
“在場。”
“那你是否清楚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
“清楚。”
話音落下的一瞬,旁聽席上忽然開始騷動,接着傳出一聲高呼:“法官,這有人暈倒了!”
更多目光循聲望去,幾名旁聽人員已經站了起來,想要攙扶癱軟在座椅上的白發婦人。王碩猛地回頭,看見人群中的母親雙目緊閉,眉心痛苦地擰成一個筋結,不禁大喊出聲:“媽!”
兩名法警立刻按住差點就要沖出被告席的王碩,現場頓時亂作一團,人群中的聲音此起彼伏:
“快,把人扶到這來!”
“放平放平,小心腦袋,別磕腦袋。”
“快打120,叫救護車!”
王碩兩條胳膊都被法警鉗着,只能焦急地沖人群喊道:“她包裏應該有速效救心丸,誰幫忙找一下!”
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
二十分鐘後,王碩母親的身體情況有所好轉,不顧衆人勸說地回到座位,堅持要将整場庭審聽完。王碩則雙手掩面坐在被告席上,甚至不敢再回頭看母親,怕經不住母親眼裏的失望,只想快點結束這場熬人的審判。
可當何遠征的律師開口向他提問,他才知道一切都只是剛剛開始。
“案發當天,袁大海的筆錄是誰記的?”姜郁問。
“是我記的。”王碩如實回答。
“誰負責跟他核對簽字?”
“也是我。”
“你核對筆錄的時候,何遠征在做什麽?”
“他說要跟家裏人打個電話,就出去了。”
“所以只有你和袁大海兩個人在辦公室裏,是嗎?”
“對。”
“袁大海為什麽沒在筆錄上簽字?”
“他看了一會就說自己頭暈眼花的,看不進去,想休息,就沒簽。”
“然後你就打了他?”
“我沒有!”王碩本能地否認,音調驟然提高,“我沒打過袁大海!”
“那你對袁大海做了什麽?”
“我……”
王碩一時語塞。
他本以為自己不過是何遠征的“從犯”,律師一連串的問題卻明顯在告訴法官,何遠征對他所招供的罪行并不知情。
他不知道事情怎麽一步步地演變至此,姜郁也沒給他太多的思考時間,而是繼續追問兩人當晚的值夜安排、誰先發現袁大海身體不适,以及四點至六點的這段時間他在做什麽。
回答變得愈發困難,王碩幾次開口又哽咽停住,想到母親此時還坐在旁聽席上,在他每一次的回答過後愈發失望,男人終于情緒崩潰,痛苦低吼:“我不知道,不是我,我不知道……”
現場又一次陷入混亂,餘薇和程烨幾乎異口同聲:
“審判長——”
“審判長——”
“肅靜!”審判長用力敲擊法槌,重新看向王碩,“被告人王碩,本庭再向你确認一次,你是否還自願認罪認罰?”
壓抑已久的情緒在這一刻如洪流般突然爆發,王碩埋頭趴在面前的桌板上失聲大哭,“我沒做過,我不認罪……我是被冤枉的!”
*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需以當事人自願為根本前提。
由于王碩當庭臨時改口,撤回此前的認罪表示,辯稱自己沒有刑訊逼供、不構成犯罪,檢方也只能臨時調整庭審策略,将舉證的重點放在袁大海的死因分析上。
下午庭審繼續進行,為袁大海作出第二次死因分析報告的鑒定人岑某出庭,接受辯方質詢。
“岑老師您好,”姜郁率先開口提問,态度恭謹有禮,“您的鑒定結論認為,‘長時間固定體位、寒冷、饑餓等外來因素和袁大海本人的心髒病變共同參與了死亡過程,其中外來因素起主要作用,心髒潛在病變起輔助作用’,這點我還是不太理解。”
她頓了頓,進一步闡述疑惑:“一般情況下,我們看到的屍檢報告當中會描述死者受到了哪些傷害,有的的确非常複雜,但是不論傷害形式有多複雜,最後致死的原因如果能夠查清,一定是很明确的,不會既是燒死又是中毒而死。那像本案被害人的這種情況,您認為到底是凍死、餓死、還是心髒病變而死呢?”
鑒定人五十來歲的年紀,頭發斑白,脊背筆挺,語氣态度之中透着股不容質疑的冷傲:“我覺得我的意見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外在因素誘發了心髒病變,最終導致死亡。”
“也就是說,最終致死的原因還是心髒病變,對嗎?”
“你不用跟我玩文字游戲,”岑某似是見多了巧舌如簧的律師,頓覺反感,情緒抵觸,“我說了,這些都是他的死亡原因,不只有心髒病變。”
“那好,我換一種問法。”姜郁并不在意對方态度,重新組織問題,“您是如何判定死者生前挨餓的?”
顯而易見的答案。
“這點報告裏也寫到了,”岑某道,“死者胃內容物不足50ml,這個量是很少的,足以見得死者生前處于饑餓狀态。”
“那我請教一下,人的胃排空食物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不過是最基礎的常識問題,經驗豐富的鑒定人無須多想就能給出答案:“一般是六小時。但也存在個體差異,或者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
“六小時……也就是說,我們睡一晚起來,胃就基本排空了吧?”
“差不多吧。”
“那袁大海的死亡時間是早上六點,這個胃內容物的含量不是很正常嗎?”
質問來得猝不及防,岑某明顯怔了怔,略局促地推了一下眼鏡,“這個……”
公訴席上的餘薇立刻開口打破尴尬局面:“根據二被告的供述,審訊當晚被害人沒吃晚飯,必然處于饑餓狀态,剛才鑒定人也解釋了,胃內容尚有殘留不排除是袁大海的個體原因導致。”
姜郁目光轉向餘薇,“也就是說,‘饑餓’是公訴人的觀點,并不是法醫通過鑒定來判斷的,是這個意思嗎?”
瞬間靜默的幾秒鐘裏,似有硝煙升騰彌漫,庭內氣氛劍拔弩張。審判長不得已開口主持秩序:“還沒有到辯論環節,你們主要還是向鑒定人來發問,暫時不用發表觀點。”
姜郁靜靜凝視餘薇數秒,收回視線,繼續又向鑒定人和己方專家問了幾個問題,駁斥了鑒定意見對死者生前受凍的分析。
随後法官看向程烨,“程律師,你有問題要問嗎?”
程烨原本以為今天開庭于他而言只是走個過場,不料當事人竟臨場反悔,拒不認罪,他也只能硬着頭皮繼續,伺機表現,免得被同行碾壓,叫在場的所有人看笑話。
“有,我有一個問題。”程烨想起那時在看守所王碩曾提出的質疑,問鑒定人,“您是怎麽判斷死者生前被長時間固定體位的?”
“從屍檢照片來看,死者前胸有明顯的紅色勒痕,與審訊椅椅背上的固定皮繩形狀、面積吻合,所以我認為,死者生前被長時間固定在審訊椅上。”
如此對答如流的回應并不在程烨意料之中,他愣了愣,桌面上的一張紙條被人推到面前——姜郁在紙條上寫了“長時間”三個字,後面跟了兩個問號,沖程烨使了個眼色。
程烨立刻會意,清了清嗓繼續問道:“您說的‘長時間’,具體是多長時間?”
“這個……”鑒定人稍有猶豫,畢竟第二次鑒定是基于首次鑒定的記錄做出,沒有直接接觸屍體的機會,“這個不好估計,從照片上無法準确推測固定時間。”
易言之就是沒有具體标準,所謂的“長”也就無從論起。
正如王碩此前斷言,鑒定意見如此定調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其他案件事實以及偵查人員傾向性意見的影響,而非基于屍檢本身得出的結論。
程烨點了點頭,看向審判席,“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眼看法庭調查環節臨近尾聲,法官還是慣例式地問了一句:“辯方還有證人出庭嗎?”
姜郁望向法庭門口,趙成陽沖她比了個“OK”的手勢。
她道:“有。我們還有一個證人。”
對面餘薇頓覺奇怪,庭前五日法院送達雙方出庭人員名單,除了辯方的一位法醫學教授以外并無其他。
法官顯然也有相同的疑惑,“還有證人?之前提交過出庭申請嗎?”
“是新找到的證人。”姜郁解釋,“辯護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的規定,當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