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9. 「陳厲峰搶劫案」·足跡鑒定
第9章 9. 「陳厲峰搶劫案」·足跡鑒定
警方指控二十八歲的陳厲峰搶劫同村村民王濤并致人死亡,核心證據包括一枚來自案發現場的腳印,以及陳厲峰羽絨服上的血漬。
但據陳厲峰交代,案發當日他從沒有到過現場,根本不可能留下腳印。
趙成陽畢竟做了快十年的刑警,在這方面總歸有些經驗。姜郁這次找他就是想打聽問問:“你對足跡鑒定技術有過了解嗎?”
趙成陽擡眼,“幹嘛突然問這個?”
“我手上有個這方面的案子,随便聊聊。”姜郁往滾沸的小鍋裏夾了兩段寬粉,繼續說,“之前也查過一些資料,說是基于現有技術,想對案發現場的腳印做同一性認定,還是比較困難。你怎麽看?”
所謂“同一性”,也即檢材腳印與犯罪嫌疑人存在唯一對應關系。像是指紋,總能指向唯一對象,因而成為刑事案件當中鎖定嫌犯的關鍵證據。
“一般情況下,腳印是用來輔助破案的,能判斷出兇手身高、體型、穿什麽鞋,厲害點的刑警還能根據腳印分析出罪犯的年齡。至于同一性認定……不是完全不能做,畢竟每個人走路的發力點不同,鞋底磨損程度也不一樣,腳印自然也不一樣。”
“那主要依賴技術人員的經驗和推斷?”
“早期是。後來也有了一套比較成熟系統的評估方法。但在精準度上,肯定和指紋鑒定比不了。而且這玩意兒對技術人員自身的水平要求太高,就咱們這小破地方,人才稀缺,能判斷出個大概範圍就不錯了。”
姜郁點了點頭,對陳厲峰的案子又漲了幾分信心。
趙成陽卻突然話鋒一轉:“哦,除了一個人。她在足跡分析鑒定方面還挺有兩把刷子。
“……誰?”
“之前我在警隊裏的師父,李曼貞。”
“女的?”
“是,挺厲害的。不過退二線了,去年才抱了個孫子,天天帶孩子、發朋友圈,估摸明後年就退休了。”
“那你沒跟她得點真傳?”姜郁笑着揶揄,“光抓小三可惜了啊。”
“你以為小三好抓啊?沒點本事就得一天到晚在那蹲點兒,就這天氣,零下二三十度,你蹲十個小時試試。”
“那沒想過幹點別的?”
趙成陽跟她耍貧:“你要給我介紹工作?”
“可以啊。來我們所當刑事顧問,怎麽樣?”
趙成陽一愣,果斷拒絕:“不去,幹不了。”
“別啊,我認真的。”姜郁并非一時興起,最初聽說他從警隊辭職,就一直想要請他過來,況且所裏還有指标,“全職最好,兼職也行,按案子給你提成,肯定比你現在強。考慮一下。”
趙成陽直搖頭,夾了顆油炸花生米扔嘴裏,邊嚼邊說:“真幹不了。我這人眼高手低,就跟你吹吹牛逼還行。”
*
陳厲峰的案子很快安排了第二次庭審。
檢方首先出示由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一份血跡鑒定報告,證明血跡确實來自被害人王濤。
輪到姜郁發表質證意見,自然是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不認可。理由也很簡單:鑒定程序違法,且不排除檢材被污染的可能。
聽着似乎是辯護律師的慣用說辭,法官還是很謹慎地通知相關偵查人員及證物保管員出庭,進行情況說明。
據偵查人員陳述,警方對提取自陳厲峰家中的黑色羽絨服共進行了兩次鑒定和一次檢測。
第一次鑒定由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作出,未檢出王濤血跡。一個月後,證物保管員喬某利用單位新采購的“獵鷹”試劑對羽絨服進行潛血反應實驗,發現有熒光反應,随後立即将證物送至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二次鑒定,得到被害人王濤的DNA分型。
庭審過程中,姜郁申請向證物保管員喬某發問,法庭準許。
姜郁:“喬警官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在送去市局鑒定以前,為什麽您還對羽絨服進行了一次自行檢測?”
喬警官:“因為之前沒人用過這個試劑,也不知道效果怎麽樣。我們向市局批請補充鑒定的時候需要說明理由,所以就先檢測了一下,确實有血跡,然後馬上送去鑒定了。”
司法鑒定需要偵察機關書面委托,并對檢驗過程通過筆記、照片、錄像等形式進行詳細記錄。并且,鑒定人員需為中立第三方。
證物保管員的自行檢測行為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條件,自然成了律師的主要攻擊點。
姜郁又問:“本案的其他證物是否也由您來保管?”
喬警官:“對,都是我保管。”
姜郁:“也包括死者王濤的血跡和衣物嗎?”
喬警官:“……是。”
問詢至此,律師此前提出的質證意見得到驗證——确實無法排除檢材被污染的可能。
中途休庭,姜郁見那個證物保管員正在走廊裏跟秦頌吐槽律師,态度不滿,罵罵咧咧。她故意從兩人旁邊走過,叫了聲“喬警官”,搞得對方臉色一陣紅一陣白。
姜郁想起上次在松河跟趙成陽吃飯的時候,他就跟她提過,公安辦案最讨厭的就是律師。一樁命案來了,警隊上下半刻不敢松懈,加班加點,排除萬難,好不容易找到證據,落到某些律師手裏,他們卻要抓住一丁點兒的瑕疵不放,不遺餘力幫助嫌犯脫罪。
那時姜郁就說:“你們是有罪推定,我們是疑罪從無。有沖突不是很正常嗎?”
“哎哎,別瞎說啊。現在誰敢有罪推定?”趙成陽趕緊給她打住,“我們那叫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小心’還怕有瑕疵啊?”姜郁笑他,“而且,案子又不是我們判的,上頭不是還有法官麽。”
“得,我犟不過你。要不怎麽我都辭職了,你還擱這兒當律師呢。”趙成陽幹脆舉杯,“來,碰一個,敬我們姜大律師。”
“……趙成陽,你能少損我兩句嗎?”
“我這哪是損你,我真心的。”趙成陽直接拿杯撞上她的,“哪天我要是犯事兒進去了,還指着你撈我呢。”
弄得姜郁哭笑不得:“我可真謝謝你。”
……
十分鐘後,三名法官返回坐席,庭審繼續進行。
姜郁庭前已經向法院提交了針對足跡鑒定的詳細質證意見,核心觀點明确:鑒定結論只能說明現場腳印與陳厲峰家中搜出的運動鞋鞋底花紋相符,但無法證明就是這一雙鞋留下的。
審判席上,三位法官仍在低聲合議,遲遲沒有開始質證流程。
又過了幾分鐘,審判長才清了清嗓,打開話筒:“公訴人申請提交一份針對現場提取足跡的補充鑒定意見,合議庭經合議認為,該份意見與本案定罪量刑有關,準許補充。”
姜郁心頭一沉,當即表示反對:“根據刑訴法的規定,公訴機關應當在提起公訴時移交全部證據材料,禁止證據突襲。對公訴人當庭提交的這份新證據,不應予以采納。”
審判長卻道:“這樣,辯護人,你先看一下內容。如果當庭确實無法發表意見,可以庭後補充發表。”
法律要求檢方提前移交全部證據,卻沒規定證據突襲的絕對後果。法官既然決定采納這份證據,姜郁也知道多說無益,只得接過法警轉遞來的文件,迅速翻看,直至最後一頁落款簽名:
李曼貞。
“審判長,”姜郁擡頭看向法官,“我方申請延期審理本案。”
*
秦頌特意從松河市公安局請來足跡鑒定專家李曼貞,對犯罪現場提取的腳印進行補充鑒定,進一步坐實陳厲峰曾到過案發現場的結論,同時撤回此前提出的十年從輕量刑建議,認為陳厲峰既然沒有悔罪态度,就不應當從輕處罰。
次日下午,姜郁前往市看守所,再次會見了陳厲峰。
“姜律師!”陳厲峰眼眶烏青,顯然昨晚也沒睡好,見到姜郁的一刻差點要站起來,又被座椅上的戒具箍住,焦急問道:“姜律師,現在怎麽辦啊?”
姜郁在他對面坐下,沒有立刻回答,只是來回翻看着那份檢方新補充的鑒定意見。
陳厲峰更心焦,又喚她:“姜律師?”
姜郁這才從文件上挪開目光,語氣很淡地問他:“你去過案發現場沒有?”
“我……”
根據李曼貞對現場采集到的兩枚完整腳印所作出的分析,腳印主人為27-29歲男性,身高183公分,體重約70千克,左側踝骨比右側稍大,與陳厲峰本人特征完全吻合。
當事人對律師有所保留的情況并不鮮見,一紙合同搭建起來的信任薄如浮冰,所以老律師教給徒弟的第一課往往都是如何與當事人相處,做好自我保護。
“陳厲峰,我不是來審訊你的,但我必須知道實際情況,才能确定為你辯護的最佳方案。”姜郁頓了頓,語氣更鄭重了幾分,“現在我再問你一遍。2021年12月29日,你到底有沒有去過案發現場?”
陳厲峰沉默良久,終于承認:“盧靜發現王濤的時候,我跟她在一塊。”
“……盧靜?”
“就是王濤他媳婦兒。”
從案卷材料來看,王濤的屍體就是案發當日18時左右由其妻子盧靜最先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