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卓有泉和寧歡住在一起了。
老板:“你和那個小明星在一起了?因為那張臉?你……找了個替身?”
卓有泉:“別說這麽難聽,而且,不是在一起。是我包養了他。”
老板:“……”這不一樣難聽?
卓有泉:“那天晚上我喝得有點多,認錯人了。是我的錯,我對不起他。”
老板一時猜不準卓有泉口中的“他”是哪個“他”。
卓有泉又問了一次他問了無數遍的問題。
“真的不能把他的聯系方式給我嗎?”
老板搖頭。
卓有泉問為什麽。
“卓總,”老板說,“忘了他吧,他希望你忘了他。”
卓有泉苦笑。
要不是他實在找不到褚朝的消息,又何苦來找老板。
像是有人刻意抹去他的存在一樣,無影無蹤。
忘記一個深愛的人談何容易,掠過一段失敗的感情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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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想說忘就忘,可他舍不得。
舍不得那個叫褚朝的人。
卓有泉剛回到家,就有一雙手接過了他的西裝外套。
“卓哥,你回來啦!”
卓有泉一愣,開口道:“我說過了,別這麽叫我。”
寧歡反駁:“可是叫卓總太生疏了不是嗎?別人這麽叫你是別人叫,我為什麽要跟他們一樣?”
卓有泉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說:“只有這個,除了這個,什麽都無所謂。”
寧歡問:“我覺得這個就很好啊,為什麽不讓我這麽叫?”
卓有泉看了他兩眼,徑直回了房間鎖上門。
只留下寧歡一個人不知所措。
寧歡一開始真的只是想和那個幫助了他的卓總交個朋友,他很感激他,也很欽佩這位年少有為的企業家。
他從來沒想過有朝一日他們會變成這種關系。
一切都源于那一頓晚餐。
卓有泉喝醉了,把他當成了一個叫“朝”的人,他們發生了關系。
于是他們同居了。
甚至連同居都不算,他只是住進了卓有泉的房子。
其實寧歡沒有怪過他,只是卓有泉說要對他負責,寧歡就搬去了他名下的一棟別墅。
他們同居了,可他們不是情侶。
至少寧歡覺得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做過其他情侶會做的任何事。
比如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看電影。
卓有泉甚至再也沒有碰過他。
他每一周只會來一次,寧歡也只能每周見他一次。
寧歡想,卓有泉一定沒把自己當做伴侶,甚至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伴侶,他只是想彌補自己犯下的錯。
至于是為了誰……寧歡不想深究。
可即使明白卓有泉不喜歡自己,寧歡還是無法控制地喜歡上了那個無比耀眼、無比優秀的他。
他會對卓有泉說很多甜言蜜語,會做一桌子的菜等着他來,甚至會主動邀請卓有泉共度良宵。
可卓有泉依舊對他很冷淡。
寧歡偶然得知卓有泉每月都會去一家gay吧。
他去了,看見了gay吧的老板。
“老板,”寧歡問,“您認識卓有泉先生嗎?”
老板頭也不擡答道:“啊,他是我們店裏的常客,不過他不約人。”
“那您……認識一個叫‘朝’的人嗎?”
老板終于擡起了頭。
“你是……寧歡?”
老板:“你是怎麽找到這裏的?”
寧歡說:“前兩天他的錢包落在我這兒了,他讓我幫忙送過去,我……看到了他和另一個人的合照,照片的背面寫了這家酒吧的名字,我去問了他的助理,然後就過來了。”
寧歡低垂着眉:“我和照片上的那個人,長得很像。”
“他是朝,對吧?”
老板點了點頭。
寧歡問:“那個叫朝的人,是卓先生以前的……戀人嗎?”
老板反問:“你都猜到了不是嗎。”
寧歡苦笑:“他們以前的感情一定很好吧。”
不然怎麽會讓卓有泉念念不忘到現在。
老板說:“寧歡,別陷的太深了。”
寧歡反駁:“可是那個人走了不是嗎?他既然選擇離開卓先生,不就證明他不夠愛他嗎?”
老板直視他的眼睛,平靜地說:“你錯了寧歡,沒有人比褚朝更愛卓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