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被發現了啊。”
虛弱的倚靠在城牆上,李歧對着洛宓安撫的笑了笑,他的眼眶還殘留着濕意,只是那點子濕意終究沒有彙聚到一處化為淚水。諷刺的是,此時此刻,洛宓倒是寧願他哭出來。
“別擔心,這只不過是那個女人對我的提醒,”少年柔聲說道,只是眼角眉梢不自覺的帶出了幾分譏諷,“提醒我要父慈子孝。”
洛宓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她伸出手指輕輕碰了那些猙獰的傷口,引得後者倒吸了一口涼氣。
忍過了切膚之痛,李歧輕喘了幾聲,他用僅剩的力氣擡起手罩到了洛宓的上,“這就是看着可怕,其實好的也快,真的。”
然後他舔了舔殘留着暗紅血跡的嘴唇,低聲說道:“……我是李歧。”
這麽突兀的來一句真的是非常奇怪,可更奇怪的是洛宓竟然發現少年在說出這句話後胸口的傷口竟然愈合了一點!
雖然只有微微一點,但是真的是在愈合!
洛宓瞪大了眼睛,她擡頭看了看面無血色的李歧,又低頭看了看漸漸愈合的傷口,突然意識到了什麽。
有了第一句開頭,後面的話就順利多了。
“我出自煉魂宗。”
“我是煉魂宗宗主高盞的第三子。”
“我上面有一兄一姊。”
“我總角之年喪母。”
一句接一句的話從少年的嘴裏蹦了出來,與此同時,他胸口的傷也在飛速的愈合,等到他吐出最後一句,陰冷的陣圖已經随着傷口一起在肌理上消失了。
“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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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少年恢複如初的胸膛,洛宓忍不住伸出手在上面摸了摸,不摸還好,一摸之下,她驚詫的發現,別說是陣圖烙印,就連之前硬挨淩霄真人那兩下造成的內傷都消失無蹤了!
這可真是比吃什麽靈丹妙藥都要強啊!
洛宓擺出了一副嚴肅臉,趁機對少年上下其手。
“咳咳,”被硬生生摸出了兩朵紅暈的李歧身軀有些僵硬,“沒什麽好看的,只不過是打一棒子再給一個甜棗的老做派而已。”
這麽說着,他攏了攏衣服,“這個印記是那個女人發現我得知真相後,臨死前連同‘李歧’這個名字一同留給我的,為的就是避免我破壞她獻祭自己才得以成功的奪天換命術,因此,每當我與‘危險人物’相遇時,它便會浮現在我的胸膛,接觸的越久,痛苦就越多……”
明明是殘酷的事實,他卻低笑起來,“可當我每次認命的時候,它卻能治愈我身上的所有傷痛,把我從死亡的深淵裏拉出來。”
李歧能笑,洛宓卻笑不出來,因為這簡直就是……訓狗的法子。
先讓狗記住痛,再給狗塊肉,引導着狗本能的去趨利避害,長此以往,當然會變得乖順不已。
而這個歹毒的訓狗人,恐怕就是那位高宗主的夫人了。
就算李歧閉口不言,洛宓都能大致猜出整件事情的脈絡,煉魂宗的宗主夫婦生下了注定會夭折的幺子,為了拯救這個兒子,宗主夫人行了逆天之舉,甚至不惜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
當然,這件事其實也不是無懈可擊,由于交換身份的二人之間足足相差了三歲,等于是互相套了一個極不合身的殼子,導致面相與命格甚不相符,若是放到仙界,随便來一個小小仙童都能道破真相,可偏偏,在這凡間恐怕是無人能做到了,這才讓幾乎是異想天開的換命之舉得逞。
其實在洛宓看來,就算苦瓜臉用着魔尊的命格走到了渡劫飛升的那一步,也會因為名不副實死在天雷之下,可對于那位瘋狂的宗主夫人來講,只怕是兒子能多活一天都是好的。
于苦瓜臉本人來講,他确實可以憑借母親的犧牲而得救,可于受害者而言,就是徹頭徹尾的悲劇了。
這并非是羽淵一個人的悲劇,而是淩霄真人一家的悲劇。
“有時候我也會想,如果我直接不管不顧的沖到淩霄真人面前喊爹會怎麽樣?”李歧低頭看着自己的胸膛上陡然浮現的傷口和血線,“你說這印記會不會直接殺了我?”
說話就說話,你別熊好嗎?
洛宓簡直想要打爆這皮孩子的狗頭。
大約感受到了自家佩劍崩潰的內心,李歧抿了抿唇,終于識相了,“我的長兄名為高禮,二姊名為高琪。”
于是胸膛上的傷口又再次消失了。
“……且慢,”洛宓擡起了眼皮,“你剛剛說了什麽?”
“長兄名為高禮?”
“不不不,下一句。”
“二姊名為高琪?”
“……高琪,不是你編的名字嗎?”
“你怎麽會這麽想?”這回換李歧驚訝了,“虛構一個人物會很快穿幫,那樣我打扮成這樣給他們看就沒意義了。”
洛宓覺得他說的好有道理!
“喜歡穿粉色衣衫,身材高挑,築基修為,擅用白骨留情陣,”少年飛快的說道,“你拿這三個條件随便找個修士問問,都能得到煉魂宗高琪的答案,我這位二姐可是有名的魔道妖女,殺人奪寶如吃飯喝水,從來不在話下。”
“……我能問一句,這些豐功偉績裏有多少是‘高琪’的,有多少是高琪的嗎?”
李歧聞言露出了一個羞澀的笑容,“二姐不會在乎這種事的。”
洛老魔總算知道為什麽自己每次惹事生非後魔尊收拾爛攤子時總是一副“這點小事不足挂齒”的模樣了,因為他自己就不是什麽好人啊!
他們這樣也算物似主人形了。
她美滋滋的想到。
恢複如初的李歧此時也有力氣向她解釋自己的所作所為。
“我攀扯二姐并非心血來潮,只是高盞雖看不上我,對先頭的子女到還有幾分慈父心腸,若是紫金觀為此上門讨說法,他絕對不會輕易退步。況且,二姐行事向來恣意,恐怕也記不清自己到底做沒做過。”
“我之前說要回宗借閱劍譜并非诓你,倘若不把他們的注意力移到二姐身上,只怕你我進宗都難。”
他說到這裏頓了頓,又補充了一句,“張善長老當年肯帶我離開,也知曉我在宗門的難處,我之前又故意在他面前作出一副不願回宗的樣子,他必不會主動彙報我的行蹤,岚蘇秘境與煉魂宗距離遙遠,就算事情敗露,等宗門得到消息,咱們也早就成事遠走了。”
自诩為“魔尊麾下第一走狗”的洛宓對他自然言聽計從,反正大姐姐的尊嚴老早以前就砸到地上被踩的認都認不出來了。
特別是在她痛失胸部和身高之後。
洛老魔對此很有點意見,她就不明白了,人家田螺姑娘一出場就能是窈窕佳人,為什麽換了她就變成了窈窕佳妹,一把劍還要什麽豆蔻年華,總不能是天道借此暗示她還年輕吧?
好吧,跟腳下的這片土地比起來……她也不怎麽年輕了。
算了算了,摸着胸前的一馬平川,洛宓自我安慰,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只要保養好,主人在襁褓吧。
她總比攤上了個長不大的胖團子的仙後強!
來了這麽一番自我開解,她對自己的身材又充滿了希望,心情頓時豁然開朗。因此,當夜晚的溫度一降再降時,她便自告奮勇的要去撿回掉在遠處土路上的包袱。
“不急。”
李歧思索了一下,擡手按下了躍躍欲試的少女,他望着十丈外的包袱,氣運丹田,試探着伸出了右手。
然後,洛宓就有幸目睹了那個沾滿了泥土的布包如有神助般騰空而起,自己落到了少年伸出的手上。
這當然不是什麽了不得的神通,只是就算動作略顯生澀,運氣也緩慢許多,意境更是稚嫩的一塌糊塗,也改變不了李歧居然用的是李淩霄抓他的那記法術的事實啊!
洛宓的下巴都要驚掉了。
“雲夢澤的捉雲手,原來是這種感覺啊。”
這麽喃喃說少年又用同樣的招式把包袱抛了出去,就這麽扔了又撿,撿了又扔了十幾個來回,招式的運用也由一開始的生疏到後來的輕松,就這麽一盞茶的功夫,李歧就大略的掌握了淩霄真人的招牌技。
而洛宓……洛宓已經快吓裂了。
看着眼前驚世駭俗的一幕,她突然想起了曾經被某個可怕事實支配的恐懼。
遇到她之前,羽淵仙君以法術精湛獨步仙界,遇到她之後,羽淵仙君還是以法術精湛獨步仙界,直到仙魔大戰那日,衆仙家才在狼狽逃竄中光榮發現——原來他還會用劍啊!
沒錯,在跟仙帝翻臉之前,那個懶鬼一日都沒有練過劍。
若要對這慘絕人寰的事實追究原因,那就是羽淵這家夥在術法方面實在太過天縱奇才,看現在他僅僅見過一次人家出手就能偷師成功就可見一斑。
住手啊!
洛宓瞧着不斷練習的少年,宛如在看一名即将失足的妙齡少女,上下嘴唇止不住的哆嗦。
你這樣下去會變成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成日除了懶在床上什麽事都不幹的讨厭大人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