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氣病了
氣病了
陳文軒就知道她會有這個反應,連忙說:“別這樣,咱們好好談談。”
鐘晴哪裏會和他多說,只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就讓他快點滾。真的,她覺得和他在一起多呆會兒,都惡心的想吐了。鐘晴的情緒非常不好,甚至有些歇斯底裏,對陳文軒又是打又是罵的,那模樣都恨不得拿刀殺了他。
陳文軒也沒辦法和她真正談什麽,只得先走人。
鄰居左右的人,見到陳文軒回來,個個張大的耳朵,想聽到他們家的動靜了。
可是不過半個多小時,陳文軒就出門了。只是他臉上挂了個鮮明的五指山。
陳文軒自知理虧,而且他也知道,如果不讓鐘晴出了這口氣,自己沒好果子吃,白白挨了她了好幾下,想着明天再來找她。
見狀,大家都關上了門,沒有一個人理陳文軒。
雖然這房子是商品房,是自己掏錢買的,但這裏也是學校的家屬院,住的都是熟人。又有哪個不認識陳文軒的。
鐘晴和陳文軒這一對,也算是衆人羨慕的恩愛好夫妻,陳文軒一向也表現的非常疼愛妻女,卻搞出這種破事來,不論是男還是女,都非常瞧不起他。說實話,大家都非常鄙視陳文軒這種表裏不一,道德敗壞的僞君子。
以前陳文軒回來,左鄰右舍都會熱情的和他打招呼,可這一回,衆人看到他都滿臉的鄙視,沒有一個人理他。
再加上,鐘晴向來熱情大方,和大家的關系都處得很不錯,大家自然站在鐘晴這一方。就算有個別人想看鐘晴笑話,也只敢私下裏說幾句,并不敢在這個時候落井下石。
在鐘晴和胡麗去談話時,校長已經開了個簡單會議,嚴令學校師生不要在鐘晴面前提這件事。顯然,校長是站鐘晴的。如果鐘晴有需要,她肯定會伸手幫鐘晴。
再說了,校長與鐘晴也有互相成就的恩情。當年,校長接過這所學校,被搞得焦頭爛額,鐘晴擺平了那些孩子,同時也給學校帶來了新的希望。
學校也越辦越好,所以校長非常喜歡鐘晴,把她當女兒一樣看待。現在鐘晴受到這樣的傷害,她絕不允許學校的人還在鐘晴的傷口上撒鹽。而且同為女人,也更能感同身受。
陳文軒走後,鐘晴再也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了。她太失望了,也太傷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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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己愛了多年的男人,更是陳歌的父親。多年的夫妻情份,陳文軒居然一點兒也沒放在心上。而且從此以後,陳歌就沒有爸爸了。她想到這裏心都疼。陳歌那麽愛爸爸。可是陳文軒呢,為了生兒子,完全沒有想過陳歌的感受。
她很清楚一件事情,出軌的男人,特別是這種重男輕女的男人,有了兒子,女兒就真成了路邊的一顆草。這對陳歌來說,将會是多麽大的傷害啊。
她不止為自己傷心難過,也為女兒傷心難過。
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哭得天昏地暗,直到自己體力不支昏睡過去了。又沒吃飯,又累又傷心,還着了涼,鐘晴不可避免的生病了。
可是到了第二天,她顧不上自己身體不适,還得去陳家,就陳歌和陳家人談談。她想大家先裝成沒事發生一樣,過兩年再讓陳歌知道。同時,她心裏也隐隐抱着一分期待,希望陳家人能給她一些安慰與幫助。
可她看到的是什麽,居然看到他們熱情的送着那個年輕的小三孕婦出門。那親熱的模樣,好像那女人才是陳家正經的兒媳婦一樣。
她差點兒當場就發作。她的心就像被人拿着刀子攪來攪去一樣,疼得死去活來。
陳家人看到她,雖然有一瞬間的難堪,但卻還是裝成無事人一樣,先送走了胡麗。
胡麗看着她,示威似的挺了挺肚子,親親熱熱的大聲說:“媽媽,姐姐,那我先走了啊。明天,你們陪我一起去産檢。文軒說明天有事要辦呢。”
鐘晴只覺得自己全身的血都凍住了,她氣得渾身發抖,只恨不得拿刀殺了這群人。
真是太無恥了。她真沒想到,陳家人如此不要臉。
年輕小三那得意洋洋的樣子,陳母護着胡麗肚子的樣子,都令她覺得這個世界都魔幻了。這哪裏還是她認識的世界,認識的人?一切都變了。
她這個樣子很吓人,劉文麗連忙給陳母使眼色,陳父也走了出來,示意劉文麗先送走胡麗。于是劉文麗拉着胡麗避過鐘晴走開了。
再留下來,她真怕會鬧出血案來。
胡麗還想氣鐘晴,這會兒她有底氣的很呢,才短短兩天的功夫,她就由人人喊打的小三,正正經經的登堂入室了,她得意的不行。但劉文麗卻使勁拉着她,并且還掐了她一下,眼含威脅,示意她再鬧,這事就無法收場了。
劉文麗其實也瞧不起這個女人。雖然胡麗年輕漂亮,嘴巴也甜,還很會讨好她。但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如果不是因為肚子裏的這塊肉,說實話,別說她,就是陳父陳母也一樣看不起啊。
一個毫無廉恥之心的女人,一個用□□換取舒适生活的女人,就算這個男人是自己的弟弟,劉文麗心裏其實也是不贊同的。她并不是同情鐘晴,也不是為鐘晴說話,而單單就憑胡麗的出身與行為,就打心眼裏瞧不起她。
只是,她也不能說什麽,一來她沒多大的立場,二來陳家人一家子都看重胡麗肚子裏的兒子。她要說什麽呢?她只能暗自同情鐘晴和陳歌,還不能在陳家人面前表現出來。
別看她和陳家人像真正的一家人一樣,其實她心裏也清楚,這是自己的姑父姑母和表弟,并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與同胞兄弟。她很小就懂得讨好大家,還不是因為知道自己不是陳家人啊。何況這些年,她靠陳家也得到了不少好處,總不能胳膊往外拐,去幫鐘晴吧。
胡麗這才收聲,揚起自己的手腕,故意露出腕上金燦燦的大金手镯,及手指上閃閃發光的新鑽石,甩着XX牌子的新款包包,得意洋洋的邊走邊說:“兒子啊,你爸在等我們去看新房子呢。”
她這是在鐘晴面前顯擺呢,顯擺陳文軒的錢都歸她,都歸她肚子裏的兒子,顯擺陳文軒根本就不在意鐘晴和陳歌呢。同時也在鐘晴面前示威,她贏了啊。
如果陳文軒在場,鐘晴一定會控制不住自己,砍了這個狗男人的。但是,現在她就算氣得半死,恨得半死,渾身發抖,也只能死死的控制着自己。
不然,又怎樣呢?難道要她和陳家人還是和胡麗大罵一場嗎?那又有什麽意義?
就比如,你被瘋狗咬了一口,也不能咬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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