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開庭
開庭
[72小時前。]
房主帶着警察來的時候,屋子裏什麽東西正在發着噪音,一股冷氣從裏面溜出來,令毛利忠治大冬天裏不禁打了個哆嗦。
毛利搓了搓手臂,看了眼灰蒙蒙的天,才一臉牙疼地開始幹活。
屋子裏東西雜亂,死者顯然平日裏生活随意,不太愛打掃。
客廳裏,死者呈一個坐跪的姿勢,頭伏在沙發上,雙手僵硬地搭在沙發上,手指用力曲起。沙發旁的茶幾是歪斜的,幾個酒瓶散落在上面,茶幾像是在混亂中被移位。
死者外露的脖頸上,有幾道嚴重的抓痕。右手食指指甲劈裂,翻出鮮血淋漓的紅肉。毛利突然湊近仔細看,手指旁邊居然用血塗了幾個字,血跡印在灰色的沙發上,依稀可辨:
“カミサ(Kamisa)。”“サ”卻只寫了兩筆。
毛利皺眉思索:“Kamisa?Kamisama?神明嗎?”他下意識反應的是一個不相幹的詞語。
他們很快找到了冷氣源,因為那發着很大噪聲的窗式機空調實在太過引人注目。它被設置成了最低溫,警員們即使微微呵氣,也能在室內看到白霧。
寒冬裏誰會開着冷氣?這明顯有異常。死者的姿勢,很像被人按在沙發上悶死了。但是,為什麽要多此一舉開着冷氣呢?
向島進發現了沙發下的一支針管,剩下三分之二的透明液體。現場沒有發現任何指紋和腳印,就連死者本人的也沒有,除了……這只裝着不明液體的針管。
事情已經很明顯了,這是一起謀殺案。
至于為什麽所有的痕跡都被抹去,唯獨這只針管被遺漏了,難道是兇手沒有注意到?就像沙發上那明顯的幾個字,同樣也沒有被兇手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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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2,22 9:00AM。
林茜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一個叫三澄美琴的法醫正在陳述驗屍結果。
“死者江花明日香,女,20歲。死因:窒息死。死亡時間大概在18號23點20分到23點28分之間。
“死者顏面淤血,眼結膜淤血,口唇、指甲青紫,口鼻周圍有輕微表皮剝落,皮膚表面有暗紅色屍斑,很有可能是被悶死的。身上有多處擦傷,均有血痂形成;腹部有鈍器傷,皮下組織出血,有凝血塊。均說明是生前遭受了打擊。其中以腹部鈍器傷最為嚴重,傷痕呈44碼鞋大小,根據打擊傷卷曲邊緣是下部較為明顯,死者應該是被人從上方踢了一腳,施暴者身高大概要高于死者至少20厘米。在死者的指縫裏,還發現了與月川先生的DNA相吻合的皮屑組織。”
林母,即林淳子問:“被告,你的鞋碼是否是44厘米?”
被告臺上的月川氣憤道:“江花明日香她有病!半年前我就在她身上發現過抓傷,之後也經常會見到。那天晚上我去找她的時候,親眼看到她像個瘋子一樣在抓自己的背部,不止如此。她當時一臉驚恐,狠狠地扒自己指甲周圍的皮,她的手指都被她弄爛了。”
法官令其肅靜。
林淳子冷靜地問:“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就好,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月川狠狠點頭:“是,我是44碼。”
林淳子又問毛利忠治:“毛利警官,你們為什麽會懷疑被告?”
毛利警官上臺,道:“從死者的銀行轉賬記錄來看,從84年開始她就有規律地收到來自同一個賬戶的彙款。經調查,這個戶頭正是被告嫌疑人名下的。另外,”他呈上物證,那支針管,“我們還在死者家裏的沙發底下發現了這個。或許是兇手在清理案發現場時,遺漏了它。在這上面,我們發現了案發現場唯一的可以指向嫌疑人的證據,在這支針管上,帶有嫌疑人的指紋。”
月川臉色有異。
法官目光沉吟。
毛利問向三澄:“三澄醫生,你能告訴我們,這裏面裝的是什麽嗎”
三澄站起來對法官回答:“經過我們的檢測,裏面是溶于乙醇後的液态巴比妥。巴比妥能抑制大腦皮層及皮質下丘腦的機能活動,起鎮靜和催眠作用,因而在催眠藥中很常見。少量巴比妥注入靜脈可以使呼吸功能癱瘓,一管藥劑往往沒有推完,死者就停止了呼吸,只需要幾秒鐘的時間。”
她卻又道:“然而我們并沒有在死者體內發現有巴比妥的反應成分。”
法官點點頭。
林淳子質問月川:“被告,那天夜裏你為什麽要去原告家裏,你們兩人是什麽關系?”
“她他媽就是我包養的一個情婦!後來她瘋了我想跟她分手,她一直賴着我不同意,還以死相逼。那天晚上是她叫我去的,說不定就是因此生恨故意栽贓我!”
臺下的江花父親聞言,老樹皮一般的臉上狠狠抽動,他情緒激動,眼裏閃着淚花,索性還能坐得住。
三澄美琴指出:“月川先生,人是不能自己勒死或者悶死自己的。”
月川道:“你們沒有證據說明是我殺了這個女人。”
法官再度令月川安靜。
月川的辯護人站起來問:“被告,你說的以死相逼、栽贓陷害,有什麽依據嗎?”
月川冷靜地敘述:“半年前開始,我發現她在吃安眠藥。後來還有幾次見到她在自殘,是那種無意識的自殘,就跟得了癔病,或者被害妄想症一樣。她一直糾纏我,我很想擺脫這個女人,但她不止一次拿死來威脅我。
“那天晚上,我去的時候就看到她又在自殘。我試圖阻止她,但她非但不聽還瘋了樣的抓我。她抓傷了我,我很生氣,就一腳踢在她肚子上,她才停下。但是她又從抽屜裏拿出這根針管,對着自己威脅我說,如果要分手她就當着我的面自殺。這不是她第一次玩這種把戲了。
“她見我不信,似乎真的想要插下去。我怕她來真的,于是就去搶她手裏的針管。就是那時候,針管裏的液體被擠出來一些。我拍掉她手裏的針管之後一腳踢開,再也不願理她這個瘋子,之後就走了。”
月川辯護人道:“所以原告證人三澄醫生所說的指縫組織物,就是在原告抓傷你的時候留下的對吧?”
“是。”
法官點點頭。
林淳子問:“我方并沒有任何關于辯護人有精神方面異常的記錄。被告,你說原告是被你包養的,而你認為她在精神方面不正常,你也一直想與她斷絕關系,而原告又遲遲不肯答應對嗎?”
“是,她一直糾纏着我。”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是否是因為你和原告談崩,而後起了争執,所以你在暴怒當中把原告按在沙發上悶死了她。”
月川否認:“不是。我再說一遍,我沒有殺她。那之後我就走了。”
林淳子問:“被告,當日你是什麽時候去的,又是什麽時候離開的呢?”
月川冷哼一聲:“九點四十左右去的,十點十幾我就走了。”
“那麽離開之後你又見了誰?做了什麽事?”
這點月川卻沉默了。因為他不可能說得出來,那天晚上離開江花家後,他去和一夥人見面|交易了毒品。所以他沉默了。
林淳子又問了一遍:“被告,十點十幾分你離開原告家裏,又去了哪裏?”
“我回家了。”
“有人能作證嗎?”
月川眼神狠厲地盯着林淳子。“沒有。”
林淳子對法官微笑:“法官大人,我沒有疑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