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
在知曉自己早年走丢的弟弟被找回來的時候,林博遠第一反應是有危機感。
林霁不在的這十年,母親有多麽思念這個走丢的孩子他是知道的。
現在林霁被找回來了,就算是為了補償,為了安撫母親,他的父親也一定給林霁分很多財産。
這種擔憂持續到林霁正式回家那天,在看到林霁的時候,他的危機感消失了。
或許是成長最關鍵的十年是在一個打零工的民工身邊長大的緣故,林霁也長成了一個‘老實人’。
他膽小無能,目光短淺,吃一個貴一點的蛋糕都能高興好長時間。
就這麽一個小廢物,跟他搶家産?不可能。
由于林霁過于廢物,林博遠沒了危機感,倒是回憶起了童年時期,這個弟弟的可愛之處。
林霁比他晚出生五年,在他最調皮搗蛋的時候,他多了個弟弟。
林霁出生的時候他還小,當時的他并沒有什麽‘爸爸媽媽有了弟弟就不疼你了’的危機感,只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大小孩了,而他的弟弟還是那麽小一個肉團,心底的英雄主義被激起,只想當個保護弟弟的哥哥。
後來再大一點,七八歲的時候,他更懂事了。
大人們充滿惡意的玩笑也在他心底占據了一席之地。
“你還有個弟弟,弟弟比你小,你的爸爸媽媽肯定會更愛你弟弟的。”
“你看你們家的大房子大車子,以後都是你弟弟的,沒有你的份兒。”
“本來好衣服好吃的都是你一個人的,現在多出來個弟弟跟你搶,真可憐。”
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玩笑話,讓林博遠心底開始讨厭那個逐漸長大的肉團。
媽媽也總告訴他要保護弟弟,憑什麽?他也是個小孩子,憑什麽他就得保護別人。
七八歲的小男孩,狗都嫌,再被那些惡意的話所挑撥,林博遠開始讨厭自己的弟弟。
趁着家裏沒人,他會欺負這個小孩兒,故意當着他的面把他喜歡的東西吃掉,或者更過分,把小孩兒關在房間裏,任他怎麽哭嚎也不放他出來。
那個年紀的林博遠還沒有什麽所謂的心計,他的喜惡都表現在臉上。
時間久了,林自峰夫妻倆便發現了他欺負弟弟的事。
林博遠被罰了,他第一時間想到林霁,肯定是林霁偷偷告狀。
他想等家裏沒人,再好好整治整治那一團背後告狀的肉團子。
結果意外發現了林霁的小秘密。
林霁好像知道了自己因為他受罰的事,所以用幼兒園老師新教的做賀卡的方式,寫了一張賀卡給媽媽。
小孩兒的字歪歪扭扭的,不認識的字還用拼音代替,總之內容就是他跟哥哥在玩,哥哥沒有欺負他,讓媽媽不要欺負哥哥。
正常人或許會動容,但林博遠因此更生氣了。
在他看來,林霁的這種行為像是變相告狀的小把戲,顯得自己更無辜,好讓他更加受罰。
所以他做了一件錯事,他用玩游戲的借口,把塞進被罩裏,再把被罩打成死結。
棉布會透氣,但到底也形成了一個密閉空間,再加上小孩子被困起來害怕拼命掙紮,林霁很快就缺氧了。
等林自峰夫婦回來的時候,林霁已經休克了,夫妻倆把林霁送去了醫院,小孩兒不到四歲就進了重症監護室。
病房外,林博遠是真的慌了,那個年紀的他從沒想過自己一個玩笑可以害死人,他甚至對生死都沒有概念。
他哭着向爸媽道歉,一向溫柔的母親卻是狠狠給了他一巴掌,打得他耳朵都嗡嗡響。
他委屈,但也知道自己闖了禍,不敢有怨言。
好在林霁被送到醫院很及時,很快就清醒了過來。
林霁醒後,林夫人壓着林博遠向他道歉,林博遠也做好了會再挨一頓打的準備。
沒想到林霁不僅沒有怪罪他,反而還向林夫人求情,說他不是故意的。
後來林霁還是告狀了,不過告的不是林博遠的狀,而是那些逢年過節來家裏的親戚。
小孩兒奶聲奶氣的握緊拳頭,憤憤道:“大人們總跟哥哥說爸爸媽媽有了我就不要你們了,哥哥害怕,才不小心犯了錯。而且哥哥也沒有很過分,只是在跟我玩而已。”
之後林家那些亂嚼舌根的親戚再也沒來過,林博遠也沒再針對過林霁,比以前更加疼愛這個弟弟了。
林霁回家後怯生生沒見過市面的模樣,很好的勾起了林博遠藏在心底的那點英雄主義,所以林霁回家後,林博遠對他很好。
林博遠會親自給他選去宴會要穿的衣服,會給他講解如何正确吃西餐,會給他介紹一些不受家族重視的富二代。
反正就是無關緊要不會影響他的利益的事,他都手把手教給林霁。
後來,機緣巧合下,他知道了林霁的真實想法。
什麽懵懂善良,那都是裝的!
林霁就是為了放松他的警惕,才假裝跟他親近,目的是林家的家産!
所以現在的林博遠十分厭惡林霁。
就算這是個沒有威脅的廢物,尤其是現在小老鼠陰暗的目的曝光了,更沒有跟他競争的資格了,他依舊厭惡。
一個觊觎着他的東西的人,不管什麽樣,他都難以喜歡的起來。
哪像林星火,懂規矩,知道自己是後來的,便不争不搶。
這兩者對比起來,林博遠對林霁更加惡心。
看着林博遠眼中不加掩飾的厭惡,林霁心中已經沒有多大的波瀾了。
任誰在經歷過父母、好友、愛人的連續針對,都能像他一樣。
如果說還有什麽能讓他崩潰,大概就只有老楊了吧。
林星火在一旁解釋:“阿霁今天發燒了,不舒服,在學校也沒人能照顧他,我就把他帶回來了。”
林博遠看向林星火。
林星火才是他的弟弟,那麽童年那些經歷自然也都是跟林星火發生的了。
也是,他的弟弟是個正直善良對他很好的人,自然也是現在不争不搶的林星火才更符合。
林博遠拍了拍林星火的肩膀,嘆息一聲,“你就是太善良了,對一個小雜種沒必要這麽……”
“算了,你本性如此,只是我作為大哥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小心一點,下水溝的老鼠說不定什麽時候就咬你一口。”
對于林星火這麽護着林霁,林博遠是樂意看到的。
林星火越善良越好,越善良……才越不适合作為林家的繼承人。
林霁聽着兩人的對話,在聽到林博遠說林星火善良的時候,忍不住扯了下嘴角。
怎麽能說出這種話的,應該是不知道林星火對他做了什麽吧?
不過轉念一想,就林家人現在對他的态度,或許就是因為知道林星火做了什麽,才誇他善良。
侮辱了他這個企圖混淆林家血脈的人,那可不是善良嗎?
想着想着,林霁忽然覺得很好笑。
不知道的還以為林家是什麽貴族世家呢,好像那個很出名的百年世家陳家都沒有這麽誇張吧?
林博遠跟林星火說完,讓林星火去幫他上樓拿車鑰匙,他剛才下來的時候忘記拿了。
家裏明明有傭人,卻要林星火去幫忙拿東西,很明顯是要支開林星火,單獨跟林霁說話。
林星火露出一個‘很不放心但又礙于大哥發話不得不上樓’的表情,擔憂的看了一眼林霁,還是聽話的去拿東西了。
等林星火進了房間,林博遠徹底收了笑容,開始警告林霁:“你應該知道,你現在還能留在這裏,是因為我們家不能丢面子,而不是我們家多舍不得你。”
林霁垂下眸子,“這些話翻來覆去的說就沒意思了。”
林博遠嗤笑一聲,“知道沒意思就別幹沒意思的事,我以為你滾去學校住,是有了自知之明,沒想到你還是惦記着不屬于自己的東西。”
正常人開始有記憶的時間是3-5歲,一般來講三歲開始,人就會對發生過的事有印象。
但林霁對六歲以前的事印象全無,從他有記憶起,他就在楊功身邊,是楊功的兒子。
回到林家後,林博遠給他講了不少他小時候發生的事。
哦不對,準确來講是林星火小時候發生的事。
不知道是因為林博遠總在他耳邊講還是什麽理由,他好像真的對那些事有了一些模糊的印象。
不過現在看來,那些印象應該只是錯覺,這些不是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但這三年裏,他是真情實感的把林博遠當成大哥了。
林博遠對他好,他想回報,所以他也照着林博遠口中把他童年時做過的事又做了一遍。
他知道林博遠最在意的是林家的産業,所以他一早就簽了自願放棄財産證明。
不管他得到林家多少財産,他都自願放棄。
這份證明,林博遠還不知道,現在看來也沒什麽知道的意義了。
雖然已經知道了答案,但林霁還是想問一問林博遠,這個當了他三年大哥的人:“所以你覺得我從學校回來,是因為還惦記着屬于你的家産嗎?”
就當走個過場好了,林先生和林夫人都問過了,宋誠江也問過了,問一問林博遠也沒很麽,就當是讓他徹底死心。
“是不是,你自己知道。”林博遠嘴角噙着嘲諷的弧度,“你倒是聰明,先去學校住一天,擺出自己什麽都不稀罕的态度,又假裝生病了回來,好讓我們放松警惕。”
“可惜,聰明有點,但不多。”
林霁點點頭,“好,我知道了。”
他看着林博遠,忽然露出一個笑容,“我沒什麽跟你搶的心思,就算有我也搶不過,你擔心什麽呢?完全不用擔心,把我當成空氣就好。”
林霁笑的很真誠,尤其是眼神,其中透露着一股釋然。
就好像,對什麽東西都無所謂了一樣。
林博遠沒來由的感到一陣不安,垂在身側的手輕輕蜷縮了一下,像是想要抓住什麽東西一樣。
但這股怪異的感覺很快被他壓下去,他再次冷笑出聲,“你知道就好,最好安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