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Chapter5
◎她早已嫁到巴黎,成為了其他人的妻子。◎
莉齊開始與德·夏洛萊伯爵約會。
平心而論,這位伯爵先生非常适合結婚。
他是一位真正的紳士,絕不會冒失地指出女士的種種問題,哪怕她穿着褲子和他約會,他也只會微笑着說:“雖然看上去不太得體,但我贊同女士有選擇自己穿着的權利。”
當然,她不會真的穿着褲子,去檢驗這番話的真假。
她已經漸漸意識到,女人的一丁點兒變化,都能令男人大驚失色。
打個比方,男人幾乎天天在酒館打架鬥毆,可憐的酒館老板過兩天,就要把桌椅板凳敲打一遍,有時候甚至會為了一個劇院座位而掏槍決鬥。
她不過是因為救人心切,在劇院放了把很快就被撲滅的火,社交界就像被捅了蜂窩的蜜蜂似的,一見到她,就嗡嗡嗡個不停。
要是她穿着褲子和德·夏洛萊伯爵約會,估計會令一些體面的紳士暈倒——以他們缺乏勞動的瘦弱體格,說不定真的會暈倒。
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半個月後,德·夏洛萊伯爵向她求婚了。
五月一日,他們完婚了。
這期間具體發生了什麽,莉齊記不大清楚了,只記得婚禮很盛大,禮裙很漂亮,教堂裏點了上千支蠟燭,營造出朦胧而夢幻的氛圍。
德·夏洛萊伯爵——現在該叫他蘭斯了。蘭斯臉上的微笑非常溫柔,非常得體,簡直像戴了副面具似的。
她還挺怕爸爸突然掏槍,要跟蘭斯決鬥,還好他只是灌了蘭斯幾杯純威士忌,要笑不笑地拍了拍他的胳臂。
不過,第二天,她回家參加慶祝晚宴時,艾德勒還是掏出了一把槍——放到了她的手上。
那是一把小巧玲珑的左輪手-槍,槍管短而緊湊,象牙柄,雕刻着繁複的巴洛克紋樣,裝飾着寶石和景泰藍,槍管、扳機和彈匣均鍍着黃金,看上去不像是殺人的火器,倒像是一件華豔豪奢的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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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勒在她的臉頰上親了一下:“希望我的女孩永遠用不上它。”
她握住這把槍,閉起一只眼,做出瞄準的姿态:“永遠用不上也太慘了。我倒是很希望用一用,比方說打個鳥兒什麽的。”
艾德勒笑了:“這槍可打不了鳥兒,射程太短啦,最多打一打傻不愣登的鹌鹑。像黃鹂和鳴鳥,你還沒靠近它們,就呼啦啦地飛走了,只能用帶瞄準鏡的獵-槍去打。你要是想學,我可以教你。”⑴
“非常棒,等我到了巴黎,要是有誰看不慣我,嘀嘀咕咕地議論我,我就當着他們的面獵鳥。”
“真是個壞姑娘。”
“噢,爸爸,別以為我不知道,您非常希望我成為一個壞姑娘。”
艾德勒忽然正色說道:“是的,我希望你成為一個壞姑娘,不要像你母親那樣在乎名聲。”
這是母親去世後,父親第一次和她談論起母親。莉齊不由愣住,難得接不上父親的話。
“她原本可以長命百歲的,可她一直覺得自己身上流着劣等的血液。”艾德勒說,聲音帶了一絲罕見的顫抖,“懷孕的時候,她甚至冒着一屍兩命的風險,去嘗試各種古怪的偏方,想讓你遺傳到外祖父的金發碧眼。她成功了,但只成功了一半。你的頭發成功變成了高貴的金色,眼睛卻仍然那麽黑。她接受不了這個打擊,感染了傷寒,去世了。”
莉齊說不出話來。
她一直想知道母親去世的真相,父親卻一直不告訴她,沒想到——
“我很愛她,但我不希望你變成她那樣。”艾德勒說道,語氣恢複了平靜,“我知道你嫁給德·夏洛萊多半是為了我,我不怪你,你是個有孝心的孩子,而且嫁給他,對你也确實有好處。我希望你嫁給他,是為了頭銜,為了利益,而不是出于對自己血統的自卑。你能做到嗎?”
她對自己的血統自卑過嗎?
莉齊頭腦亂糟糟的,半晌才答道:“……能。”
“好姑娘。”艾德勒摸了摸她的頭發,“有了女兒後,我才發現,這個世界對女孩來說,真的太殘酷了。哪怕我有錢有勢,也無法讓你毫無痛苦地得到應有的一切。”
莉齊擡起一雙茫然的眼睛瞅着他,不太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盡管她不時會冒出一些叛逆的想法,可她的身體仍處于一個保守的世界。
在這個世界裏,女孩始終是被呵護、被疼愛、被追捧的對象,只有男人才能接觸到世界殘酷的一面。
艾德勒沒有解釋,只是說:“時間到了,我的小獵人。再跟我待在一起,你尊貴的伯爵先生會傷心的。他好像融入不了我們的上流社會。你快去跟他說幾句話,安慰一下他那顆格格不入的心靈。”
莉齊點點頭,內心還在默默琢磨父親的話——這個世界,對女孩來說,真的很殘酷嗎?
她想不出答案,就暫時把這話抛到了腦後。
蘭斯看上去的确不太适應美國人的社交,面有倦色地應付着各種問題。
的确,他來自于一個文明的國度,這個國度曾是歐洲的中心和焦點,就連傲慢的英國人都熱衷于模仿法國人,吃法國菜,更別說美國人了。他看不上這些模仿者是正常的。
那麽,他會看不起她嗎?莉齊想,他要是看不起她,她該怎麽辦?
就算他看得起她,法國的上流社會也總會有人看不起她,到那時,她又該怎麽辦?
父親的話像是一個題目,一張試卷,等待她去作答。可她才十六歲,剛從未婚少女變成一位太太,她無法從有限的人生經歷中找到答案。
七月份,他們結束了蜜月旅行,前往巴黎。
這是她第一次來巴黎。僅從外表來看,這座城市與紐約、波士頓、新奧爾良等年輕城市沒什麽區別。街上跑的仍然是馬車,而不是據說要取代馬車的無馬車。
電車的鈴聲和喇叭聲跟新奧爾良的一樣吵。女人的帽子倒是與美國女人的大不相同,但也看不出高明之處。
一輛輕便馬車經過,一位太太擎着陽傘——傘面幾乎遮不住她那高高聳起的發髻,惹來了不少豔羨的目光。莉齊不由大惑不解,不知道她們在豔羨什麽。
人人都向往巴黎,人人都模仿巴黎,究竟在向往和模仿什麽呢?
夏洛萊府邸在聖日耳曼區。那裏極其安靜,除了各家花園裏修剪草坪的仆人、享用下午茶的貴婦,以及冷不丁蹦出來的松鼠和兔子,基本上看不見別的活物。
莉齊終于覺出了區別——她在紐約、波士頓、新奧爾良的住宅雖然也很豪華,但絕不會這樣安靜,如同肅穆的教堂。
走下馬車,對面的太太見她和蘭斯手挽手,立刻親切地朝她打了聲招呼。
莉齊已經知道,大多數貴族都非常溫柔可親,哪怕他們很看不起一個人,也不會當着那個人的面作出鄙夷的神态,說一些尖刻的話。
不過,他們的仆人就不會這麽有風度了。那些仆人似乎繼承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意志,是主人的另一張嘴。主人礙于體面不能幹的事,全由他們來幹。
莉齊覺得,要不是她足夠有錢,那些仆人說不定會張口罵她“鄉巴佬”。
要是沒有父親那番話,就算她是個叛逆的女孩,也會盡量去讨周圍人的尊重和歡心。這是一個人來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親的話,不時就會在她的腦海中回響——她不能像母親一樣,被名譽捆綁,去做一些無用功。
她嫁給蘭斯,是為了拿到上流社會的門票。
現在,人們只要提到艾德勒,就會想到德·夏洛萊家族,想到漫長的法蘭西歲月,想到神秘的聖日耳曼區,不會再說他是北方佬或投機家,也不會再在宴會上有意無意地疏遠他。她的目的已經達到了。至于別人怎麽想,就随他們去想吧。
她和蘭斯始終相敬如賓,毫無激情。
老實說,她總覺得蘭斯還活在上個世紀——或者說,中世紀。
他愛看書,卻不愛接收新知識。
車夫們聚在一起竊竊私語,說資本家想讓一種沒有馬的車替代馬車,他們可能要失業了。
他聽見這話,立即把車夫訓斥了一頓,說只要德·夏洛萊家族存在一天,就不會放棄馬匹,去坐那種肮髒的東西。
“沒有哪個上等人會坐沒有馬的車,”他冷冷地說道,“你見過上等人騎自行車嗎?”
莉齊不覺得騎自行車有什麽問題,感覺他的火氣來得莫名其妙。
除此之外,他的愛好也像與時代脫軌了一般。已經一八-九五年了,他和他的朋友們卻仍然沉迷于正歌劇。
噢,那簡直是折磨!
莉齊完全想不出那玩意兒有什麽可看的,劇情冗長,旋律沉悶,女主角都是仙女,男主角都是男神,跟活人的世界沒有絲毫關聯。
最要命的是,無論是說還是唱,都是意大利語——她一個美國人,為什麽要枯坐在法國的劇院,聽意大利的歌劇?
為什麽不看電影呢?她想不通,三個小時的正歌劇,夠看多少部電影了。
她隐隐意識到自己嫁錯了人,但因為父親的存在,并不驚慌,也不害怕,繼續過着伯爵夫人的生活。反正不管怎樣,父親總會支持她的。
哪怕她要離婚,父親都會支持她的。
直到一封信打破了她平靜的貴婦生活——那天,剛進入九月份,她正在鏡子前,試戴新帽子,欣賞自己的風姿,突然收到了一封從新奧爾良寄來的信。
她不由有些納悶——誰會給她寄信?一雙冰冷的金色眼睛在她的頭腦中一閃而過。她沒能捕捉到。她早已忘了有誰長着一雙金眼睛。
噢,她想起來了!她在新奧爾良救過一個魔術師,讓他有困難就給她寫信——他叫什麽來着?記不清了。
雖然不知道他是怎麽寄到巴黎來的,但她還是頗愉快地拆開了信封。
然後,就看到了一行簡潔而恐怖的文字:
艾德勒先生已于一周前在加勒比海失蹤,特此通知。
·
埃裏克回到了新奧爾良。
離開的時候,他狼狽不堪,冷汗直流,在火車的行李車廂住了将近半個月。
回來的時候,他騎着一匹黑色烈馬,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大衣,衣擺垂至膝蓋,裏面是白襯衫和深灰色波紋綢背心,紐扣上垂着一截黃金表鏈,腳上一雙窄緊的皮靴,銀馬刺鋒利锃亮。
他扯着缰繩,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神态平靜沉穩,不知道在想什麽。
一般來說,除了那幾個特別有錢的、不需要用馬車證明身份的上等人,人們對騎馬的人都持有偏見,認為他們是鄉下來的下等人,馬路上撞見了也很少避讓。
然而,沒人敢不避讓埃裏克的烈馬。
不僅因為他一身新裝,氣質冷峻,看上去像個有地位的紳士,而且因為他騎馬的動作,具有一種冷漠而兇狠的力量,仿佛體內流淌着掠食野獸一般危險的血液。
人們不禁懷疑,假如他們不避讓的話,他會一扯缰繩,用馬刺一踢馬肚,毫不猶豫地從他們身上跨過去。
新奧爾良人只在西部尚未開化時,見過這類人——不能說是“人”,而是十惡不赦的“亡命徒”。
再說,他也的确像個“亡命徒”,盡管西裝革履,臉上卻戴着面具,皮帶上還挂着槍套和繩索——什麽樣的人才會随身攜帶繩索?這裏又不是草原,需要他用繩索去套牛角,那麽只剩下一種可能,這繩子是用來綁人的。
是了,只有窮兇極惡的逃犯,才會有這樣可怕的氣質,才會用面具遮掩自己的面貌。
一時間,人們紛紛逃進屋裏,家遠一點兒的,便逃進旅館和打牌室。不一會兒,巡邏的警察就過來盤問了。
埃裏克早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場景。
這半年來,他無論去哪兒,都是這種待遇。
再也沒有人,會像她一樣對待他。
她給的那兩百美元,他一分未動。那是他的紀念品。
紀念什麽?
暫不清楚。
五月份,他輾轉到巴黎,在那裏找到了一份工作——重新設計和修繕加尼葉宮的地基工程。加尼葉宮地基那條溪流自建造之初,便一直困擾着設計師查爾斯·加尼葉。
重新設計地基工程,在旁人眼中,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他看來,卻是小事一樁。
在加入馬戲團之前,他曾是波斯國王的建築師,不僅一手改造了馬贊德蘭王宮,還建造了一個隐秘的酷刑室。
不是傳統意義上放置刑具的酷刑室,而是一個鑲滿鏡子的六角形房間,只要按下機關,屋內的平面鏡、凹面鏡、凸面鏡便會随着軸承轉動,走馬燈般變幻出各種令人驚駭的場景。
最令國王滿意的是,鏡子後的電動升溫裝置。當機關開啓,所有鏡面轉動,令人眼花缭亂的同時,還會形成一片恐怖的熱浪,仿佛置身于火海之中。犯人被關在裏面,看着自己的身體時而放大,時而縮小,時而海浪般連綿起伏,無限延伸反射交錯,還有滾燙的熱浪炙烤皮膚,哪怕是個忠貞不貳的清教徒,都會忙不疊唾罵起上帝來。
因為這個酷刑室,他一度成為波斯王國最有權勢的人。
但那都是從前的事了。
七月份,加尼葉宮地基修繕完畢——簡直是個奇跡,他因而成為巴黎建築界的名人。
他漸漸有了名氣,重新攫住了地位與財富,穿上了剪裁精良的西裝。
終于能夠回去找她。
然而,到了新奧爾良才知道,她早已嫁到巴黎,成為了其他人的妻子。
作者有話說:
西裝暴徒桶來了!
一顆定心丸:爸爸只是失蹤。
注釋⑴:請注意此情節的時代局限性。在當時,狩獵是一項上流活動。受17-18世紀王公貴族的影響(幾乎所有宮廷都設有替狩獵服務的機構),歷史越悠久的貴族,越注重狩獵這項活動,即使有的國家限制了狩獵的時間與地點,不少野生動物還是因此而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