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男主視角(可看可不看)
“來福,時辰到了嗎?”林楚墨從床上坐起來問道。
“伯爺,這才四更天,離結親的時辰還早呢!”來福道。
“我做好的東西,送出去了嗎?”林楚墨掀開簾子,在黑暗中看着守夜的來福。
“送出去了,送出去了,明天肯定能用上。”來福打了個哈欠,“伯爺,這些話咱們都重複好幾遍了。”
“哎呀。”林楚墨又躺回床榻上,手枕着胳膊,翹着腿,美滋滋道,“這還不是你家伯爺我求娶心切!你不知,那姜家小姐......”
“姜家小姐美的就跟天上的仙女一樣,性格好,人也好,哪哪都好,伯爺能夠娶到她是修了八輩子福分!定然是祖墳上冒青煙了,這麽好的事情才能落在你的頭上!”
困的不行的來福絮絮叨叨。
“伯爺,這話今晚你已經說了三遍了。”
被人嫌棄了,林楚墨也不惱,閉上眼睛片刻,又猛地坐了起來。
“伯爺,府門已經讓人掃了三次了,保證纖塵不染,夫人進門鞋都不帶髒的!”
撓了撓頭,他又躺了回去,許久,“嘿嘿。”了一聲,竊喜意味濃厚。
小時候在見到靈夕的第一眼,他便覺得,這個瓷娃娃要是生在他家該多好。後來生了情愫,他又在想,還好靈夕沒有生在他家。
也不知怎麽了,見到誰都能說兩句渾話的他,唯獨見到靈夕,就會連一個字都說不出來,甚至靠近了,他都會連手腳都不知怎麽擺放,僵硬地像個木頭人,更有一次都差點忘了呼吸,沒把自己憋死。
只能硬挺挺地走過去打聲招呼,再直挺挺地離開,有時候更是連招呼都不敢上前打。
靈夕哪哪都好,他是配不上的,若是嫁于他,那便是下嫁。
可他不想讓靈夕下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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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門求娶的人太多了,他不想錯過,于是提前寫了封書信給她。他的狗爬字,上不得臺面,于是他偷偷尋了個書生寫。
那書生将他的信改了又改,說他原本的語句太過于輕浮,喜歡書禮的小姐都不會喜歡。
那個書生果然改的好,他求娶到了靈夕小嬌嬌。
想到這,他提醒道:“早上你派人通知同我常玩的那些人,莫要說什麽葷話吓到她。
再派人通知營裏常玩的那些弟兄,讓他們收收大嗓門,說話輕言細語一些。
她喜歡書生,文绉绉的那種。”
“奴才省得了。”來福嘆了口氣道。
許久,林楚墨道:“你也別嫌我絮叨,你也是知道的,那姜家小姐美的就跟天上的仙女一樣,性格好,人也好,哪哪都好......”
來福忍無可忍道:“伯爺,可以先起來将婚服穿上了。”
林楚墨眼睛一亮,“嗯?時辰到了?可以去接親了?”
“伯爺,時辰沒到,但您可以先把衣服穿上四處轉轉,親自看看哪裏不好的,記下來等仆役醒來了立馬去弄。”來福循循善誘。
“說的對。”林楚墨起床穿好衣服,将婚服穿好,喚人将頭發梳的一絲不茍,真就提着一個紅燈籠四更天開始在昌平伯府亂晃。
他父母走的早,頭上嫡親的大哥承襲了爵位,在祖地不能擅動,雖有長輩來,可細節處只能他自己上心。
來來回回走了好幾趟,把醒來的奴仆吓到了不少,終于等來了天亮。
就在他在又在屋內轉悠等吉時出去迎親時,宮中傳來旨意,邊關戰士吃緊,讓他立馬回營,帶兵支援!
林楚墨覺得,人生大起大落,也不過如此了。
那邊催的緊,實在沒辦法,他遙遙看了一眼姜靈夕的方向,騎上快馬,趕到營地點兵。
可也要往好處想想,此次他戰功立業,便能加官進爵,也能擡一擡靈夕的身份。他不希望靈夕嫁的人,比她旁的朋友差。哪怕她嫁的是自己。
點兵鼓敲響,套上甲胄,林楚墨收起了往日在府邸的和煦,他黑着臉眼神銳利的看着衆人,聲音冰冷,“老子今天大婚!此去邊關,若是不能把蠻子打回老巢,老子林字倒着寫!”
“打回老巢!”
“幹T娘的!”
“搶他老婆!”
林楚墨:“......這個,就算了。”
騎在馬背上,林楚墨面無表情的走在隊伍的最前列,冷肅非常。
看了眼時辰,他招了來福道:“你去跑一趟,告訴靈夕......告訴靈夕讓她今日別嫁給我了,待我得勝歸來,再嫁吧。”
“伯爺!”來福驚聲道。
“去吧!”林楚墨擺擺手,“萬一......我總不能耽誤她。”
騎着快馬,來福抹了抹眼淚,他也知道伯爺心裏有多難受,又多喜歡鄉君。
林楚墨嘆了口氣。
本來他此時應該帶着大紅花,站在她的閨房前,唱催妝詩,然後笑着撒喜錢,被她的姐妹們追着打,最後他終于等她以扇遮面出門,他騎在高頭大馬上接受所有人的道賀。
這樣的場景他在夢中過了上百次,縱然是她臉上含羞的神情都能幻想的一清二楚。
她是他念了十幾年的人,從小他就不敢同她接觸,隔得近一些,他就緊張的手腳都不知往哪擺。
他做的最勇敢的事情,便是上門求娶她。
可現在都化為了泡影。
邊關戰事吃緊,她的父親定然也要進宮去商議要事......
林楚墨摸了摸心口,覺得有些難受,她那樣千嬌百寵的人,大婚時居然遇到這般事情,定然委屈的不得了。
他也覺得委屈,更覺得對不起她。
驀地,他似有所感,仿佛聽到了她的聲音,回首尋聲望去,他的心跟着顫了顫。
果然是她!
她今日真漂亮,平日裏已經美的如同仙女,今日的她便是真的仙女下凡。
騎馬一路狂崩,即使是聖上賞賜的汗血寶馬,他也覺得慢了,恨不得扛着馬跑。
但是快到她身邊後,步子又不自覺的慢了下來,馬蹄踢踢踏踏颠到離她不遠的地方,慢慢停下。
想見她,又怕惹惱了她。
想要安慰她,卻不知如何安慰,就連他也為她覺得委屈。
接了青絲的香囊入懷,炙熱妥帖,他本就淪陷了心,更是半天爬出的可能都沒有了。
他想趕緊回家。
大軍得勝,班師回朝,也正是因為他,大家腳程都快了不少,皇帝每次收到的都是通傳将領會提前到達京師的折子,若不是他信的過這些人,都覺得他們是千裏奔襲,準備謀朝篡位。
“來福,我今日如何?”一向胡子拉碴,不注重形象的林楚墨在進京的前一晚,特意尋了個地方沐浴剃須,整理面容,穿了個書生的儒衫,斯斯文文的。
少年英傑,戰場殺伐,身讓本就有一股銳利之氣,這麽一穿,反而違和。
“主子,倒不用學京中那些書生秀才。”來福道。
“你不知道,她自小文采出衆,喜歡的是像她大哥那般溫潤儒雅的人。”林楚墨嘴邊叼着跟棍子看了看自己,轉了個圈,“爺這麽一穿,倒是還挺他娘的儒雅的。”
“伯爺,現在京中都尚武,沒有之前那麽尚文了。”
“真的?”林楚墨吐掉嘴邊的小棍子,換上了窄袖勁裝。
終于能看見他的小嬌嬌了。
。
接受百官朝拜,都沒有能在茶樓二層的窗邊看見她讓人欣喜。
肚子裏僅有的那些墨水在腦海裏繞了半天,也只能說出一句,老子媳婦真他娘的漂亮!
匆匆卸了任,林楚墨就帶着府兵親衛在巷子裏躊躇半晌,都不敢進門。
這應該就是傳說中的近鄉情怯。
恰巧看見了準備走側門的穎娘,林楚墨張嘴叫住。
“走正門!”
穎娘怯怯弱弱,從沒見過如此的高門大戶,只得小聲道:“伯爺,奴家身份夠不上走正門。”
“什麽夠的上夠不上的。”林楚墨打了個眼色,身邊立馬就有人去攙扶,直到扶着她跨過了正門,他才滿意,從胸口掏出一張銀票,塞在穎娘手裏。
“你夫君是因為救了我的命,他現在得在邊關養傷,不能回來陪你。
他托我給你尋個院子待産,我左思右想,這一路舟車勞頓,我也不放心,還是将你直接先安排在我家好。
這錢你拿着傍身。”
“伯爺不可!”穎娘急了,連忙講錢推了回去,“穎娘萬萬沒有吃住伯爺的,還要花伯爺錢的道理!”
林楚墨腦子轉了個彎,又将錢推了回去,“這個是你夫君的奉例,你在京城,就不用再将他那一份送到邊關了,你拿着花便好。”
穎娘不懂這些,只是覺得這錢着實有些多了。
“聖上看我們打勝仗賞的!你便拿着吧!”
穎娘這才收下。
拉扯之間,林楚墨眼尖的看見了拐角處的那一抹裙擺,頓時整個人都僵了。
緊張的一時都不知道該怎麽呼吸。
沒有經歷過洞房花燭這關,他依舊同以前一樣,只要見到她就緊張的不行,每每心都像要跳出來一般,身子僵硬,話都不敢說。
她越來越近,紅色的朱釵耀眼,同他當年離開時一樣漂亮,林楚墨覺得自己緊張的像是個木頭,手腳都不知道該怎麽使用。
想伸手去握她的手,又不是很敢,暗搓搓的蹭了蹭自己衣服,把手收在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