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山水盡
山水盡。
候鬏推開了夕軒的門。
夕軒的門是上好的紅木,被歲月打磨得光滑圓潤,雖然沉澱出了斑駁的色澤,但是卻溫良如初。候鬏的指尖在夕軒的門上摩挲了一下,那一絲絲的涼意就蔓延上來,驅散了一天苦尋而不得的燥熱。
推開了門,是極為廣闊的前堂。堂前擺着一張八仙桌,旁邊擺着兩張圈椅。都是很沉悶嚴肅的顏色,然而上面擺着的兩個天青色的錦緞靠枕,卻一下提亮了堂內的色調,使整個前堂顯得寬敞又大氣斐然。
完全不像是一間商鋪的繁華,堂中異常寧靜。有一個人影背對着他站着,候鬏看不清他的動作,但是從肩胛的起伏就仿佛能夠揣測,他正在閑閑的撥弄着手上的算盤。
光陰仿佛靜止在這座緬甸的小城,只餘下空氣中飛旋的微塵細末。
室內的溫度比室外地上些許,除卻初時的熏香氣味之外,候鬏還能嗅到一絲淺淡的茶香。目之所及,果然在桌上看見一盞白瓷杯。杯口沒有熱氣溢出,顯然,這杯茶已經涼了。
候鬏的腳步清淺,但是背對着他算賬的那人卻已經察覺。他自然是此間的主人,只不過不常在此處。這一次僅僅是偶然回來查賬罷了。
那人緩緩的轉過身。
逆着光線,候鬏卻依然看清了那人的眉眼。沈毅。竟然是他。
今天的沈毅和候鬏前生遇見的那個很不同,和他在飛機上遇見的那個也并不相似。前生的時候,沈毅應當是一個中規中矩的商人,唯一讓候鬏覺得他做的不地道的事,大概就是灌自己酒了。可是偏偏,他的灌酒行為導致了自己的身死,所以,這種不地道就被無限的放大了。
飛機上,候鬏遇見的沈毅,眉目中有些悵然。可生死走過一輪,候鬏只覺得這個人無關緊要,也不值得挂心。候鬏并不是抓住過去不放的人,他覺得,既然沈毅當時是無心之失,那麽他自己也不必多加計較。
那是候鬏的師傅從小教導他的曠達,以及經年累月已經滲入候鬏骨髓中的對人情的疏狂。以上,是文藝的說法。毫不客氣的說,候鬏就是懶惰而已,懶惰到即使被傷害,卻也懶得計較的地步。
所以,他曾經怨過沈毅。因為沈毅的幾杯酒和見不得人的小心思,便讓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是,這些微的怨,很容易随着時間消磨,到了如今,沈毅之于候鬏,也不過就是路人甲乙罷了。
而如今,在異國他鄉驀然重逢,候鬏再看沈毅,總覺得他如今和往日更不相同。不知原因的,沈毅比前些日子瘦了許多,穿着上也更為淨素。不再是往日的西裝革履,而是穿上了寬松的白襯衫,将下擺收束進亞麻色的長褲裏。
候鬏注意到,他卷起的袖口,纏上了長長的一串佛珠。三百一十六粒,在沈毅的手腕上纏了五圈還有剩餘。佛珠是沈毅新戴上的,卻仿佛被養的極好,泛着油脂一樣的光澤,又能看清上面清晰的樹木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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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沈毅眯了眯眼睛,随後用力的晃了晃頭。他深吸了兩口氣,才對候鬏笑道“原來是候少。有什麽需要的麽?”
明知道沈毅即将脫口而出,卻被生生咽下的稱呼是“小侯師傅”,候鬏卻依舊神色如常的走到了沈毅旁邊,對他點了點頭。
“我手上有幾件翡翠毛貨,請問這裏能夠抛光和鑲嵌麽?”說話間,候啓将衣兜裏的盒子拿了出來,遞給了沈毅。
沈毅将候鬏手中的盒子接了過來。他帶着佛珠的手和候鬏的手相接,長長的佛珠掃過候鬏的指尖。候鬏毫無感覺的收回手,
打開盒子,沈毅最先看見的是那一粒藍水戒面。這顆戒面磨得極好,水頭和光澤都達到了最大限度。沈毅将它拿起來放在中指上,藍盈盈的光澤襯得皮膚更為白皙。對于一個玉雕師傅來說,這樣的一枚戒面,從原料的選擇和琢磨方面,都處理得無可挑剔。即使達不到大師的境界,但是作為一個玉雕師的出師作品還是綽綽有餘的。
“候少要鑲一個什麽樣式的?”沈毅沖着候鬏溫和的笑了笑,全然是商業化的口吻,卻仿佛透過眼前的這個少年,在看昨日的光影。只是那懷念的眼神太過飄渺,掩藏在商人眼底的層層精光之下,行蹤無覓。
候鬏盯着放在沈毅手上的戒面沉思半響。他做的這枚戒指,是要送給哥哥的。候鬏曾經多次設想過,什麽樣的款式更适合候啓,也曾經在自己手上比劃過許久。但是少年的手指太過纖細,和候啓的不甚相同,所以總是沒有結果。
此刻,這枚戒面放在沈毅的手上,倒是給了候鬏啓發。
“回紋戒指,十四號圈口。”候啓不戴戒指,但是候鬏常年浸淫玉雕行業,指環也做了不少了,自然一打眼,就能看出候啓手指的尺寸。
沈毅又盯着戒面看了片刻。點了點頭“很合适的搭配。要什麽材質的?白金?”
“老銀。”候鬏也不确定,這家店鋪裏所謂的老銀,和他想要的老銀是不是一樣的。候鬏說的老銀,不是指将一塊年代久遠的銀子重新鍛造成型,而是指将一枚舊的銀戒指拆開,把他的藍水戒面鑲嵌其上。
這樣做出來的戒指,銀子的紋理中沉澱了歲月,泛起深深的色澤,內行謂之“包漿”。而用老銀鑲戒指,這樣的做法很容易破壞戒指原來的價值,畢竟,如果鑲嵌的寶石很廉價,那麽戒指的指環也大多是上不得臺面的,拆開了之後,未必有原來的那份沉重的歷史感覺,反而容易顯得輕薄。所以□□行已經少有老銀嵌了。
沈毅聽到“老銀”的時候就挑了挑眉。他家的店鋪在路尾,若非老顧客,能夠找到這裏的,就大概都是尋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想碰運氣的了。
候鬏顯然不是老顧客,所以他為何會走到這裏來,沈毅便知道原因是後者。
所以,他也知道,這個少年說的老銀,必定不是尋常的老銀。這單生意他本來不想接。可是手上的這顆藍水戒面實在是完美,細思片刻,沈毅從櫃子深處的盒子裏拿出一枚瑪瑙的回紋戒指。
“這款式可入得了候少的眼?”銀子容易氧化,經年累月的沉積,此刻沈毅手中的戒指已經不服明亮,卻因為長久的佩戴,而煥發出一種更油潤的色澤。候鬏想要的回紋,恰好的十四號。
“就它吧。多久能取?”候鬏沒有詢價,因為他知道自己出得起。當金錢積累到一定數字,世界就自然而然的劃分成買得起的和買不起的。這樣的劃分非關功利,只是一種下意識的行為。
侯家不說富可敵國,這種程度的揮霍卻還是承受的起的。雖然,用侯啓的錢送侯啓禮物的這件事,說起來還很讓侯鬏羞澀。但是到底是自己的手藝,侯鬏還是決定鑲嵌好送給哥哥。
沈毅将那一枚藍水戒面和這枚瑪瑙戒指放在了同一個盒子裏,又放在了一旁。“先不急,看看候少的另一件東西。”
說罷,他便打開又打開了候鬏帶來的那個盒子。
盒子裏,一個細長的煙嘴靜靜的躺在盒子裏。因為沒有抛光,所以整個煙嘴還仿佛是隔着一層霧一樣的美人。雖然看不真切,卻讓人絲毫不能懷疑他的美貌。
沈毅想了想,從櫃臺的抽屜裏拿出了一副白手套。他三指收攏,小心的從盒子中拿出了那根煙嘴。是真的很輕,長長的一條放在手心裏,仿佛沒有絲毫重量。
“它要抛光麽?”沈毅沖着陽光仔細的看着,一點點的揣度眼嘴上刻着的字的意思。這兩個字,不是既定的祝福,也不是常用的祥瑞。可這樣不倫不類的兩個字,居然被小心翼翼的刻在一支煙嘴上,應當是別有深意吧?
候鬏笑眯眯的點了點頭。
他的臉上滿是期冀的顏色,沈毅卻只能夠遺憾的告訴“對不起,我們店裏沒有人能夠抛光這個。” 太薄了,翡翠經過陰刻和陽刻之後,最薄的地方就仿佛是雞蛋殼那麽薄,何況雕的又是煙嘴,一步行錯,很可能整件煙嘴都廢了。
候鬏想了想,收斂了臉上的失望的神色。正準備揣着煙嘴離開,候鬏卻忽然被沈毅拉住“我們這裏有抛光機,如果你實在着急,可以自己上手抛光。”
候鬏的眼神,瞬間亮了起來。
快步随着沈毅走進了後堂的玉石作坊,候鬏坐在一臺抛光機前,沒有多話,便開始了抛光。他的手很穩,眼神不錯開一絲一毫。整個後院本來就沒有人,此刻,更是只剩下了候鬏的抛光機轉動的聲響。
少年的姿态非常娴熟,手指的轉動間,就落下了細碎的粉末,這些粉末來不及逸散到天空中,轉眼,被從旁流下的水沾濕。
這個時候,沈毅還并不知道,對于他來說,那一年的傍晚時分,他遇見的那個少年,對于他的餘生來說,也只是風月,動人而已。
少年低垂着眉眼,露出一小段纖細的脖頸。一時間,姿态竟橫跨生死,與前生重合。沈毅恍惚的看着眼前的這人,手指下意識的撚動起手腕上的佛珠。
侯鬏。他将少年的名字在唇齒之間碾過一遍,最終亘于舌喉。沈毅覺得,自己差不多要瘋了,看每個人都像在看他,即使明知。他已經不會回來了。
那是一種愧怍,将初生的歡喜,迅疾的催化成一生難平的心事與……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