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 無病呻吟的《春夢》
-以下會解答部分人可能有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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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完結了一篇,手上的坑減少至兩個 :《黑洞》跟《一部耽美小說》,先撒個花。我會先寫完前者,因《一》是一部很花費腦力的小說,包藏太多理論性的批判,故短期內不會寫。《黑洞》只是一篇寫痛的文章,比較易處理,又是年下美強,我最愛。
由《春夢》的源起去講吧。之所以寫這文,是因某晚我夢見自己與一個平時頗讨厭的男生戀愛。這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事,以往我也作過這些夢,只是對象不同,都是一些我沒有注意過、甚至是帶點讨厭的男性。我便想,為何人會夢見自己與讨厭的人親熱呢
於是有了《春夢》。
這文是我一時沖動去寫的東西,基本上全部情節未經規劃。一開始只是想寫樊夢莫名地夢見楚兆春,可是後來的夢中夢,即楚兆春其實比樊夢早三個月作夢,則是寫到一半才想到的情節。而最後夢見喬楚那段,是再後來才想到,因此這文實際上是沒有完整架構,都是邊想邊寫。特別是後來寫到楚兆春的夢筆記,我的筆跟文字完全暴走,直至現在我重看,還在想 : 我那時他媽的怎麽就想出來這些東西 我自己現在看著也覺得不好懂。
第二個意念是 : 颠覆一般關於雙向春夢的耽美文。有關夢的耽美文其實不新鮮,無非是攻掌握了超能力,在夢中跟受OOXX。或者是攻受作了雙向春夢,在夢裏愛上對方。而我要颠覆的地方有二 :
一,在這篇文中所有人都是命運的棋子,即使是楚兆春也并非掌握全局,例子是有某些情節是他未能夢到的,如樊夢有次給他打電話。我想說的是,人類不管自以為有多厲害,終歸只是不能逃脫命運的弱小生物。樊夢的精神分裂、楚兆春步步為營的計策,以至是結局處,樊夢在夢裏見到喬楚介入關系,這些都只是為了突顯人物的愚昧 : 他們自以為運用理性,就可總戰勝命運,卻不知正是理性與計算,便他們一步步陷入命運的魔掌。我們大家都是某一種力量的玩物而已,卻總是自以為是,以為世界以我們為主角,事實上,我們只是那麽一種即使死去、也於世界全無影響的蝼蟻。
那個「他」,就是最高的智慧與力量,那個不可知的力量——是全文的權威。在此,我并非暗示「他」是任何一個宗教的神,我認為「他」更接近於道,或者是不可知的力量。
二,攻受沒有愛上對方。表面上,楚兆春似乎愛上樊夢,但事實上并不是那麽一回事。楚兆春與樊夢象徵兩類面對命運的人 : 楚是個懶惰的的人,他認為人要及時行樂,既然不能反抗命運,何不享受一下,順其自然,可以說他樂觀,可其實他比樊夢的态度更消極,一早認定命運不能改寫,再以此放沉溺的藉口 ; 樊夢則是渴求自由的人,不甘於受到任何力量的束縛,可是正是這種「必須獲得自由」的欲望束縛著他,令他看不清楚全局,他的精神是脆弱的,反不如楚般堅強。到了最後,楚的心态仍是行樂,樊則仍要與命運對抗,執意不肯服從,但理智上已經絕望。
關於《春夢》中的「他」,有很多解讀方式,以下我只寫我想講的兩個。
第一個解釋,「他」是指命運、自然的法則,這是就《春夢》的文本世界去講,也就是對於楚樊二人而言,「他」是不可抗的命運。
第二個解釋,「他」是指作者,也就是我自己跟一切閱讀過這文的人 :
「至此,我更覺得『命中注定』的緣分是可怕的——它是一種專權。這種所謂緣分與浪漫無關,它是由一個沒有人見過的『他』所決定。歷來經典愛情都是由『他們』主宰 : 梁山伯愛上祝英臺這個不男不女的人 ; 賈寶玉怎麽偏要愛上林妹妹,否則就意難平 無論是梁山伯或賈寶玉,大家都沒有選擇,他們的一言一行,皆出於作者決定。作者逼角色從某些行為中得到快感,又逼角色相信某些結局代表幸福 : 幸福變成一種種符號,只要有某些象徵物或象徵性的場面,就指向幸福 : 被愛人親吻會得到快樂、一個本來百般虐待女主角的男主角忽然略施溫柔,女主角就從施舍得到幸福……
沒錯,作者就是『他』,觀看文本的人是『他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套劇,有些劇格外受歡迎——名人演員的劇本 ; 有些劇演出過一次,沒有什麽觀衆,如街邊一個露宿者的一生。而我的一生——我楚兆春與樊夢的關系——這可算是一個大劇本中的一個章節。這個章節必定有作者,而且作者主宰我的心意,或者這一刻我作出的反思,都是出自『他』——作者——的筆下。」
以上是節錄自《春夢》原文的一段,是楚兆春夢筆記中的反思。
這裏寫得清楚,「他」就是作者,而作者之所以要這樣寫,間接地來自讀者的需求,大部分的作者都想讨好讀者 : 亦即是說,不只我,你也是「他」的一分子。在文章裏,作者便是上帝,是絕對的權威者,他注定了角色的命運與行事方式,那麽,角色有機會沖破作者嗎
角色有機會從作者的手裏取得自由嗎 樊夢便是一個試圖從作者手裏取得自由、反抗作者的角色。可是,到了最後,他的悲哀在於,他還是受制於作者——即我本人。
文末我留下一些供大家想像的問題 :
樊夢以後會跟喬楚在一起嗎 楚兆春知道樊夢的夢嗎 他們三人之後有何發展
而商業耽美文角色的悲哀即在於此處 : 只要作者與讀者高興,筆下角色便如同刀俎上的魚肉,任憑宰割,多荒謬的事也要做——正如此文末最後所暗示的情節,喬楚與樊夢在夢裏糾纏。這麽一個不合情理的情節也能寫出來嗎
難道讀者一聲「這CP好萌,作者大人寫吧」,就能制造一對新CP 難道作者一個意念「現在流行什麽類型的故事,我就去寫,我寫完後希望會有很多人留言贊我寫得好」,然後就創造一篇肉文或一篇無聊文章裏蒼白的角色嗎
那些為了流行、為了讀者、為了點數、為了點擊的作者,有什麽配對寫不出 又有什麽情節掰不出來 那些怕觸怒讀者的作者,又怎敢将一篇歡樂文寫成悲劇結局 小心翼翼地去寫,生怕寫下一個所謂雷的情節然後使讀者跑掉——不過,就是這樣的一種生存方式。
我們這些寫流行作品的作者只是一群沒有太多尊嚴、販賣欲與夢的無聊人。
卑微、依附於讀者生存,一種可悲的東西。即使有滿足,也不過是幻覺、一時的自我滿足,藥效過後便有無限的空虛。誤以為有很多人等著看我們寫的東西,可是,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文章最忠實的讀者——世界上也只有自己會如此關注自己寫的東西,并催眠自己相信,有很多人喜歡讀自己的文章。
如此滿足,如此自戀。
到頭來,一切成空,我從來沒擁有過什麽。
我所寫的《春夢》,便是這樣一篇沒有意思得很、掃興得很的文章——跟我這個人一樣 : 一坨沒有肉汁、也毫不鮮味的肉渣。人見而棄之,置於路旁也惹不起人去踢一下的一塊豬頭骨。
我所能寫的,也只是這麽一點無聊東西,而非那些驚天動地泣鬼神、愛得死去活來的愛情小說。我的文章沒有愛,沒有生離死別,沒有承諾,沒有幸福,沒有王子與王子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只是一堆寂寞而空洞的東西。我實在也沒絕對的勇氣去觸怒所有讀者,因為我只是卑微地,希望世上還有會願意進入我微不足道的文字世界。
傾吐,然後期待有人看我的傾吐。
該是多無聊的人才能寫出這種東西來
這場《春夢》,只不過是一篇破碎的口水文,一場使人煩厭的無病呻吟。
有緣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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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話:
因為《春夢》在鮮網拖了很久,我已失去熱情,故選擇一口氣放上來。
《春夢》是一個無聊得來又有頗多理論的詭異故事。
是說我自己也不太愛這個故事,寫得不好。
我覺得那個認真寫這篇後記出來的我,還真是個傻瓜。
其實啊,去寫一些高H、萌小說,
不就好了嗎 不就多人看了嗎 前陣子在貼吧貼了《一個吻的故事》,
那種随手寫來的無聊故事反而引來更多人贊賞。
至此,我也不知我這種所謂認真寫耽美的人,到底有何意義。
果然,認真你就輸。
有萌點、有H、有虐、有炮灰女、有「我愛你你愛我」、「我愛你你不可以不愛我」這種臺詞,
那就好了啊。
我是常常這樣跟自己說的。
沒有啦,只是在胡說而已,真正的我還是寫不出這種只有萌和H的文章的。
《一個吻的故事》已是我的極限,那已是我寫得最糟的一篇。
未來我仍然……會寫一些背後有意思的耽美小說。
就像《我鳴》後的身份與自我、《春夢》後的作者讀者權力、《朝秦暮楚》後的消費虛無與死亡、
《越界》後的記憶遺忘與穿越、《大志》後的情結、《春秋》後我個人的生活與思考……
接下來,我要寫《黑洞》後面的痛楚與自我建構,
以及《非友》背後,愛的形式與層次。
縱使,會看得下去的人還不知有沒有十個,
但因為我喜歡文字,所以,無論消沉多少次,我也放不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