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春夢》(美強)
-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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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九號 : 昨晚夢見樊夢接過我電話後的情景。夢中我沒有形體,就好似觀看一套電影般,我看著樊夢如何近乎可笑地哭起來,在筆記上書寫、将我的電話歸咎於敵我。這出乎我意料,沒想過他已經将敵我建構為全然的他者與敵人。在他心內,敵我是他自己分裂出來、而又是打算殘害他自己的一個意志。因此,他順理成章把一切無法解釋的怪事都推卸到敵我身上。
以前我在夢中見到樊夢寫筆記時,總不禁擁他入懷。可昨晚我看見他流淚,只覺一陣空虛 : 我将一個男生逼入這個絕境,於我全無好處。這時我不免同情起樊夢來。我不該這樣對待他——即使是『他』賦予我某種權力,也不代表我能玩弄他的生命。可此時我又想起自己許下的諾言 : 我必須用自己的方法停止怪夢——或者我與真實的樊夢發生關系後,一切就能回複到常軌。
然後呢
心底裏有一道聲音對我說 : 那不是一種同情心,而只是将見孺子入於井而直接産生的一種脆弱的同理心。每一個殺人兇手下手前都會閃過一念之仁,然後再将手裏的斧頭砍到對方脖子上,看著血液從同類脖子的切口噴出來,一切同情心煙滅了。欣賞血的動态美,甚至想上前喝一口、用那些鮮紅如葡萄酒的液體洗臉、與屍體的器官嬉戲。死在你手下、曾激起你一時同情心的那個同類,在被你親手殺死之後,便成為一件物品——一件可占領的物品——一件玩具。
於是我将我對樊夢的同情心理解為這種一念之仁。
我的想法是正确的。今早醒來,我那份同情持續了不夠半小時,以至我現在書寫這一切時仍覺得好笑,純粹寫下來作個紀錄。我打電話給樊夢,繼續用同一招 : 有理無理地堅持他約了我而他忘記。樊夢果然出來見我。
我落實那個計劃 : 昨天打電話給他時,我提起夢中所見的物品。球鞋。今天我帶他去旺角買了雙球鞋。是不是夢裏那一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讓樊夢感到敵我入侵他的生活。
他會崩潰得更快——這從他後來主動替我付款一事可看出來——他實現了夢境。他這個舉動很有趣——他沒想過人力能戰勝夢境 : 只要他堅拒替我付款,并說服我遲一點帶夠錢才來買球鞋,已能逃過一刧,但他偏偏自行實現了夢境。我知道時機成熟了 : 樊夢終於不再掙紮。他自暴自棄,選擇将自己的人生交給夢境,故此他沒注意到他自己的行為将他帶回夢的軌跡,亦即是說他是我的共犯——他想逃避夢境,卻吊詭地将自己推入深淵。
你還怎能怪罪於我、或者是ES(你口中的敵我) 你真的覺得你對於這一切都沒有責任嗎 你真的覺得設局的是我、而你安安份份地做個受害者
你将我看得太高了——沒有你的助力,我何德何能做到這一步呢
多謝你,樊夢。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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