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地瓜
校園十佳歌手比賽當天,學校藝術團在至善廣場搭了一個簡單的臺子,三位評委坐在下面,參賽選手按照順序依次上臺。
周自恒和傅梧雙雙排隊等候,他們也沒特意穿什麽隆重的衣服,畢竟只是初賽而已,只比平日稍微正式一點,不過他們都在頭發上抹了發蠟。
傅梧上回表演《茶花女》的時候就弄過頭發,覺得挺精神,這次參照上回也打扮了一番。周自恒沒弄過頭發,先前留的多半是寸頭,這些天天冷,他長發留長了一些。
“你要不也搞點?”傅梧一面用發蠟給頭發定型,一面問周自恒。
周自恒不習慣這花裏胡哨的東西:“不用。”
哼哼。傅梧悄悄抹了點發蠟在手上,趁周自恒不注意,往他頭上抹去,“來來來,搞點搞點,相信我的手藝。”
既然已經蹭上了,周自恒只好翻個白眼,筆挺地站直,任由傅梧擺弄。
“你蹲下來點。”傅梧的興致更濃。
“弄醜了,你得負責。”周自恒皺了下眉,卻沒有不高興的意思,反而很乖地慢慢蹲下來,可以直視到傅梧的喉結在聳動。
“怎麽負責啊?醜,那也是你本身的問題,不是我手藝的問題。我能把自己的頭發抓好看,也能把你的頭發抓好看。”
傅梧把周自恒的劉海抓了上去,有點小時候跟着媽媽看《藍色生死戀》裏面男二號元斌的味道。越看越滿意,他說:“真帥。我的審美還是不錯的。”
周自恒照了眼鏡子,乍看別扭,多看兩眼确實成熟帥氣些。
“嘴角都笑到太陽穴去了,看來你也很滿意嘛,這次先給你免費,下次可要收費咯。”傅梧打開水龍頭,洗掉手上剩餘的發蠟,“我金枝玉葉的手,幹這活有點委屈。”
“我的頭發一根千金,你弄斷了好幾根呢。”周自恒對着鏡子,将幾根歪毛按了按。
兩人越互損越開心,一同來到比賽現場。
傅梧才表演完話劇,對舞臺沒那麽害怕,反而期待再次站在舞臺中間;周自恒晚上去酒吧駐唱,不在乎別人的眼光看法,對舞臺輕車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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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都覺得對方很緊張,所以時不時就用鼓勵的眼神看下對方,低聲說:“這個人唱得不怎麽樣,你唱得比他好多了。”
“還好沒人唱我們選的歌,我們一定可以進入決賽。”
“你的發型越看越好看,上去肯定秒殺全場。”
……
周自恒先上了臺,演唱《黃昏》。在宿舍練習唱歌和在舞臺表演唱歌,是不一樣的。在宿舍随性自然,更放松些;在舞臺端莊嚴肅,有一種氛圍感,唱得好會更加迷人。
“依然記得從你口中,說出再見堅決如鐵,昏暗中有種烈日灼身的錯覺……”
嗓音含了一點經歷世事的滄桑感,令人動容。風輕輕吹起周自恒的衣擺,溫暖的陽光灑落在他幹淨的臉上。他的手掌在半空中起伏,像是在彈唱一首曲子,又像在撫摸情人的臉龐。他時不時看一眼傅梧,也時不時閉一會兒雙目。
周自恒此時此刻明顯更加迷人。
傅梧傻笑成迷弟臉,覺得自己做頭發的手藝簡直完美貼合周自恒的氣質。茫茫人群中,他忽然想給周自恒一個擁抱,緊緊的擁抱,然後臉貼着他的脖子,深呼吸一口氣,用唇齒告訴他的唇齒:“永不說再見。”
周自恒是那種扔在人海裏,也不掩其光華的人。喪失父母的六年來,他不露鋒芒,養成沉悶寡言的性格,其相貌其才華也在年月的打磨下,日漸水漲船高,引人注目。
路過的同學不禁駐足觀賞,拿出手機拍帥哥,甚至嗷嗷叫。
周自恒唱畢下臺,一陣尖叫,評委老師也贊不絕口。
傅梧對他擠眉弄眼,恭喜他鐵定晉級。要不是衆目睽睽,傅梧必要給周自恒一個投懷送抱,勾牢他的脖子。
兩人只是拳對拳地擊了一下,互相勉勵。
傅梧笑着問:“緊張嗎?”
“還好,沒什麽感覺。”
“啧啧,大将風範啊。我做的發型,至少給你加了十分。”
周自恒拿出手機,對着照了下,揶揄地說:“我覺得不止,得有五十分。”
兩人在這竊竊私語,旁邊觀衆中伍柔看見了這一幕,不自覺微笑起來,畫畫又有靈感了!
周自恒和傅梧又等了快一個小時,終于輪到傅梧上臺。到這個時候,前面已經有27個選手拿出絕技,各顯神通,飙高音的飙高音,唱戲腔的唱戲腔……可謂百花齊放,百家争鳴。
評委老師已經聽得有些厭倦,打分就會偏低一些。
當初選歌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傅梧才會選擇謝霆鋒的《黃種人》。一登臺,他先用笛子吹了一段完整的前奏,激蕩昂揚,令人眼前一亮。接着自信豪邁地歌唱:“來自翻過五千裏的浪,還是待重建的城牆,所有歷史褪色後的黃,聚成夕陽染在我身上……”
前面選手唱的歌曲要麽是時下流行的歌曲,要麽是英文歌,要麽是悲傷的老情歌,《黃種人》是唯一一首贊揚民族精神的勵志歌曲。不僅選歌獨特,傅梧唱得也振奮人心,現場觀衆都跟着熱血沸騰起來。
唱完下臺,周自恒滿面笑意地瞧着傅梧,給了他一個擁抱:“唱得比任何一次都棒!”
不出意外,周自恒和傅梧都進了複賽。現場出成績,只晉級前20名選手。接着選歌手合作,在複賽時同唱一首歌,屆時将再淘汰10名選手。
周自恒不可能選擇別人,傅梧也不可能選擇別人,他們只會選擇彼此。
何永北和朱仁給他們捧完場後就走了,周自恒和傅梧則等到比賽結束。簽名确認複賽的比賽順序後,周自恒和傅梧心情大好地邁步走向食堂。打好飯,周自恒買來兩瓶雪碧,說:“慶祝一下。”
傅梧喝了口雪碧,又忍不住笑出聲:“真高興。我就說我們能進複賽。”
“畢竟發型能頂50分。”周自恒不懷好意地笑了笑。
“切,那肯定啊,畢竟我這雙手能化腐朽為神奇。”
周自恒拿出手機,對着傅梧。
“幹嘛?在拍我呀?”
“我要記錄下你這副得意的嘴臉。”
“不準拍不準拍。”傅梧伸手要奪周自恒的手機,“你不道德,未經允許,就拍我。”
這件不道德的事又不是第一次做。
周自恒反應迅速,将身子後仰,躲開傅梧的追捕。傅梧坐回去,歡天喜地,懶得計較,反而越發嘚瑟,眉飛色舞的,給個舞臺他能立馬唱跳起來。
“你拍吧你拍吧,別浪費哥哥我今天弄的發型。”傅梧得意洋洋地笑,一會兒比心,一會兒裝酷。
拍了一分多鐘,周自恒關了手機:“服了你,臭美。”
傅梧沒皮沒臉地搖頭晃腦擠眉弄眼,一副“你能拿哥哥怎麽辦”的欠揍模樣。
飯畢,傅梧說想吃烤地瓜。兩人就又跑到校外,找了一圈,天都黑了才找到平時賣烤地瓜的大爺。
兩人各要了一個大地瓜,也不回宿舍,走到學校的運動場,坐在旁邊的臺階上。
田徑場周圍的樹木依舊如夏日般茂盛,在地上投下斑駁的影子。
雖然天有點冷,但沒什麽風,田徑場上許多跑步散步快走的大學生,有人讨論學業,也有人談情說愛,還有大四研三的學長學姐談論就業方向。
傅梧打開袋子,慢條斯理地剝開地瓜,露出烤得熟透了的流蜜的瓜肉來,一陣香噴噴的氣味立馬散出,惹人垂涎。傅梧心滿意足地咬了一口,惬意地就像只餍足的大熊貓。
周自恒看着他笑:“我們複賽唱哪首歌呢?”
“你說呢?你有想法沒?”中心的地瓜燙嘴,在傅梧嘴裏打了兩個滾,他才敢繼續吃。
“羅文有一首歌叫《塵緣》,費玉清唱過,李健也唱過。你聽過沒?”
“我聽過李健唱的版本,超好聽。”傅梧看了一眼周自恒,“你說你,正值青春,怎麽老愛這種深沉悲傷的歌啊?”
周自恒被他說得心虛:“誰說啊,我只是覺得正式場合唱歌唱這種容易取勝。我也會唱‘跟着我左手右手一個慢動作,右手左手慢動作重播,這首歌給你快樂,你有沒有沒有愛上我’……”
說着說着周自恒突然唱起這首歡快的歌,傅梧忍不住笑得人仰馬翻:“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果然青春,你最青春!哈哈哈……”
跑步經過這邊的人聽到又有人唱歌又有人大笑,不禁扭過頭來看一眼。
傅梧笑夠後,捂着肚子說:“你別說,其實你這個人相處久了,還挺有趣的,也是個沙雕。”
一時之間,周自恒竟分辨不出這是褒還是貶,扯了扯嘴角:“我可是正經的帥哥。”
“呵呵。”傅梧得寸進尺,“你的紅薯好吃嗎?”
“還行。”
“給我嘗嘗,我要嘗嘗。我這個快吃完了,不好吃了。”每年冬天,傅梧最愛的就是吃地瓜。他還有一個心願是看雪,廣州冬天從不下雪,他想去北方看雪,卻因為種種原因從未如願。
周自恒大大方方地将自己啃了三分之一的地瓜遞過去。傅梧毫不客氣地和他交換:“你也吃吃我的,雖然就剩了殼。”
“你喜歡就吃吧。”
傅梧咬了一口周自恒的地瓜進嘴裏,果然似乎更香甜些。
周自恒看着傅梧吃自己剛吃過的地方,心裏頭湧出一陣甜蜜的感覺,就着這份歡喜也吃起了傅梧吃過的地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