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讨論
課後兩人一同去圖書館。傅梧照舊抽空學《經濟學原理》,周自恒也照舊學文學史、文學理論,閱讀名著。如果将來傅梧真的轉專業成功,從此分道揚镳,那這一段相伴的路也該是銘記在心的。
下午周自恒出門兼職,傅梧興致缺缺,在宿舍做了一套英語四級試卷。
還有一個月左右考英語四級,他本來買了四級和六級兩本英語單詞書,翻開四級單詞書,基本都認得,不用重複學習。
在入學之初,學校組織過一次英語考試,根據考試成績,将英語成績分為ABCD三檔,A檔的學生只需要學半年英語,B檔的學生要學一年,C檔的學生要學一年半,D檔的學生要學兩年。314宿舍傅梧是A檔,周自恒和何永北都是B檔,朱仁是C檔。
以傅梧的水平,英語四級單詞完全不在話下,所以那本書直接送給朱仁,他偶爾背幾個英語六級書上的單詞。現在他打算一周做一張四級試卷,找找題感,做完一套後發現也不難。
在浔安大學,文科學院也要學高數,不過學的相對簡單。傅梧做完英語,翻開高數課本,做了幾道題,也覺得不難。剎那間,有種夢回高中的感覺,每天沉淪在做不完的題目當中。
在高中,他的英語數學就是頂呱呱地好。陰差陽錯,沒按照爸爸的意願讀經濟學,也沒就自己的特長讀英語數學,也沒什麽特別想學的專業,反而來到從未想過的中文系。冥冥之中,是什麽在牽引呢?
等到六點多,周自恒才從外面趕回來,傅梧和他彙合,一起吃飯。
這個時候食堂的飯菜所剩不多,又冷了,不太好吃,周自恒在微信上讓傅梧先吃,他非要等到周自恒回來,理由是“一個人吃飯不香,何永北和朱仁不愛吃華木餐廳”。
學校多個餐廳,周自恒和傅梧最常去清真餐廳和華木餐廳。
傅梧對周自恒的兼職又起了好奇之心,打完飯菜坐下後問道:“自恒,你在做什麽兼職啊?之前說做家教,後來我看你也在奶茶店工作過,今天是幹嘛去了?”
周自恒似乎不喜歡提這件事,低着頭說:“今天也是奶茶店,想多掙點錢。”
“你很缺錢嗎?我可以借你點。”
周自恒停下筷子,擡眉看了眼傅梧,勉強笑着說:“沒,錢的事我自己可以搞定,你別操心。今天下午你幹嘛了?”
周自恒兼職拼命賺錢這件事,始終是個謎。周自恒越是躲開,傅梧越想揭開這個謎底。但現在不是好時候,最好是他主動坦白,但他連自己其實沒有女朋友這件事都沒主動坦白,兼職一事更不會輕易坦白。只能靜等好時機,等他願意敞開心扉。
傅梧暫且不追問,笑着回答周自恒抛出的問題:“我做了套英語四級試卷和幾道高數題。哦,還有,我終于把《紅樓夢》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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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充實啊,繼續保持,給你加個雞腿。”剛好周自恒盤子裏有兩只雞腿,他将其中一只放進傅梧盤子裏。
傅梧不服氣地說:“我本來就是好學生。只是前段時間太忙了,沒時間學習。你去我高中學校打聽打聽,誰不知道我這個品學兼優的榜樣學生。”
看對方不可一世的樣子,尾巴都要翹到填上去,周自恒忍不住笑了笑:“傅·好學生,傅·大才子!浔安大學人文學院最優秀的學生!”
傅梧哈哈大笑:“別吹過頭了。沒您優秀,哪敢和您比啊?”“您”字故意說得重,互相譏諷,以此為樂。
“你出學校一趟,有碰到什麽好玩的事嗎?”
“回來的路上看到一棵很有趣的樹,拍了下來,給你看看。”周自恒解鎖手機,打開相冊,翻出最新拍的一張照片。在拍下來的那一刻,他就想分享給傅梧,但又擔心聯系得過于緊密,逼得傅梧再次回避,就忍住了。現在傅梧主動問起,他很順其自然又樂意地拿給傅梧看。
這是一棵羊蹄甲樹,葉盛無花,樹木左邊的葉子基本是綠色的,右邊的葉子基本是黃色的,像兩棵樹拼接在一起的,黃昏下還挺有意境的。
周自恒滑動相冊,展示這顆怪樹周圍的樹木,或全黃或全綠,只有這棵樹半黃半綠。
傅梧噗嗤笑出聲:“這棵樹長得挺別致,很獨樹一幟啊。我想起來朱仁有一件半黃半綠的衣服,這棵樹越看越像朱仁變的。你把朱仁的頭P上去。”
被這強大的想象力一逗,周自恒忍不住笑出聲,就沒有傅梧接不住的梗。
晚上影視欣賞課上,老師放了一部《小城之春》的老電影,講的是戰争後,在一座小城裏,女主周玉紋與丈夫戴禮言(男主)之間沒有感情,生活沉悶平淡。有一天,青年醫生章志忱拜訪,他既是男主戴禮言的朋友,也是女主周玉紋的初戀情人。
女主周玉紋對章志忱舊情重燃,發乎情止乎禮。男主戴禮言看出妻子和自己朋友的感情,想自盡成全他們,未果。後來周玉紋選擇和丈夫重新生活,章志忱也離開了小城。
電影看完後,各位同學一陣唏噓,圍繞“已婚婦女或已婚人的出軌問題”展開了分組讨論。
高芳說:“如果我是女主周玉紋,我就和章志忱遠走天涯。明明對那個病恹恹的丈夫沒有感情,強行留下來有什麽意義呢?”
伍柔說:“可是女主是有丈夫的呀,她有一份責任在的,不然結婚的意義何在?”
高芳皺了皺眉,說:“可是你想想,女主選擇和丈夫重新生活,一輩子就過得幸福嗎?剛剛看電影的時候,女主活得多壓抑呀,丈夫不能給她想要的,兩個人生不了孩子,不過是茍延殘喘地共同生活,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如果她勇敢地和初戀走,會是另一番人生。”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還是覺得人不能為了愛情什麽都不顧了。至少我沒有那個勇氣。”伍柔說,“傅梧,你說呢?”
每回看到傅梧和周自恒待在一塊,她就眼睛離不開這兩人,傅梧知曉她的意思後,心裏寒津津的。
傅梧手指敲了敲桌子,說:“如果我真能碰到這樣一個兩情相悅的人,我想我會奮不顧身的。”
“你會碰到的。”伍柔眯眼笑着說,又看了眼周自恒。
周自恒靜靜地聽這幾個人說完,才開始發表自己的意見:“其實很多大作家寫過這個題材,比如我看過,俄國列夫·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法國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英國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幾本小說都是女主不愛丈夫,出軌其他男人的故事。在這些作家的描寫下,我個人感覺不到作家對這三位女主的批判,我覺得更多的是同情,是悲憫。沒有愛的生活,誰受得了呢?碰上喜歡的人,就算飛蛾撲火,也會忍不住撲一次。我覺得要分兩種情況下讨論,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一開始有愛情,後來變了心出軌,那确實渣,罪無可恕。但如果一開始結合就不是因為愛情,那出軌也情有可原。”
“所以說,還是要嫁給愛情。”高芳點點頭,同意周自恒的觀點,“不說了,我一只單身狗說這些沒意思。”她最終還是拒絕了劉故的表白,目前仍舊保持單身。
這個年紀的大學生有才思,對于任何思辨性問題都可以長篇大論,争個面紅耳赤,又樂在其中。步入社會後,茍安于生活,求全于社會,在灰淡沉悶的日子,他們會憶起曾經和同學熱烈而張揚地讨論争辯,如同星光熠熠。
回宿舍的路上,傅梧忍不住又想起電影情節,說:“晚上看的電影,壓抑沉悶的氛圍太濃了,到現在我還覺得女主有點慘。最後就算回歸正路,餘生也不見得幸福。”
“是啊,所以一定要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不然就是互相折磨。”也不知哪來的勇氣和沖動,周自恒突然脫口:“其實我沒有女朋友。”
傅梧這時候演技為零,沒有表現出吃驚,而是笑了下說:“你終于坦白了。”
“你知道?”周自恒吃驚地望着傅梧。
傅梧也覺得松了口氣:“知道啊,你的高中同學江亭晚告訴過我。”
“江亭晚?她還和你說過什麽?”
“拜托我多多照顧你。你說你,一個大老爺們,我怎麽照顧啊?她還挺關心你的。”
“感情的事不能勉強。”周自恒早就知道江亭晚喜歡自己,所以對她更冷淡些,從不流露任何給對方機會的意思。
傅梧望了一眼前面的路燈,問:“那你為什麽要騙我們說你有女朋友?”
因為他沒有大學談戀愛的打算,因為他不想讓人發現他喜歡男生。
“我暫時不想談戀愛。”
傅梧點點頭:“這倒是一勞永逸的法子。”
這時,兩人的手機同時響了。打開一看,兩人都收到一條短信,校園十佳歌手大賽初賽将于三天後舉行,根據随機安排,他們的唱歌順序分別是15號和28號。
“我完全忘記這件事了。”傅梧哭笑不得,才演完話劇可以安心學習幾天,又來個歌唱比賽,恨吶,恨自己喝醉酒胡亂報名。
周自恒輕輕一笑,剛想說什麽,被傅梧捷足先登:“你這笑得有點突然啊,三分譏诮,四分涼薄,五分漫不經心,是不是?”
“什麽?”周自恒一臉疑惑,“三分四分五分,加起來十二分,怎麽算的?不應該是十分才對嘛?再說了,怎麽分得這麽清楚?拿尺子量我的笑容了?”
溝通出現不可逾越的鴻溝,傅梧露出鄙夷的神色:“你是不是年輕人啊,連網絡上的這句話都不知道。”
周自恒抿嘴聳眉,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表情,看着欠揍。
繞了這麽一大圈,傅梧想起來說話的初衷:“說回正題,歌唱比賽的事,我們……可以……不去嗎?”故意拖長音調,顯示自己小心翼翼地請求,落在周自恒眼裏,和撒嬌無異。
然而表情再可愛,也慘遭拒絕。
“不可以。報了名就得去,不能半途而廢。”周自恒為人沉毅冷靜,說出的話擲地有聲,相處日久,傅梧會不知不覺地聽從他的話。
傅梧知道抗争無效,猩猩捶胸似的說:“我沒想好唱什麽歌。你想好了嗎?”
“我也沒有。還有三天,我們再琢磨下。”
周自恒不想放棄這次歌唱比賽,因為他覺得将來傅梧轉專業後,兩人形影相随的日子就會戛然而止,所以趁現在多制造一些美好的回憶。再者,傅梧在舞臺上全身心投入地表演戲劇,那樣子很令人着迷,他看得出來傅梧喜歡舞臺。
別看傅梧整天笑嘻嘻,是個樂天派,其實遇到沒什麽把握的事第一反應是退縮,不去做就不會失敗,不失敗就不會痛苦。他需要有個人在背後推他一把,推他往前走,走得更遠更好。
以前這個人是爸爸是媽媽,現在這個人是周自恒。有人推,有人陪,傅梧欣然接受大步流星往前走,他開始出謀劃策:“我覺得老歌更容易取勝。”
“流行歌曲估計很多人唱,我也覺得老歌容易取勝。”
“那我們翻翻音樂庫,看看唱什麽合适。”
周自恒打開音樂軟件,傅梧瞅了一眼,驚掉下巴:“你是上上個世紀的人嗎?《一剪梅》《人生何處不相逢》,這些都是我爸媽聽的。”
“我看看你的。”
傅梧滿面驕傲之色,大大方方地把手機遞了過去。
确實是比較新潮的歌曲,周自恒嘗試挽回自己的面子:“歌不在新舊,有韻味好聽就行。我給你挑一首,你給我挑一首。”
路上人煙稀少,昏黃的燈光暈染出一種溫暖朦胧的暧昧,兩人一面在對方手機裏挑歌,一面嫌棄對方的品味,偶爾也會驚喜地說:“這首我也喜歡,還有這首,我聽過好多遍。我也喜歡這個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