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那麽好?我都叫了你好幾遍了。”微皺着眉,駱晨曲的站在林安夏身後,偶然看到林安夏信件裏和網站的合約要到期的信件。
“你和網站的簽約要到期了?”
林安夏點點頭:“是啊,我都不知道該不該繼續續約。”露出苦惱的樣子,林安夏吐吐舌頭:“還好,最近新文發展的很順利,只是不知道該走實體路線還是網絡路線。”
“哦,是嗎,我随便做了幾個菜,先吃飯。”駱晨曲不再多說什麽,準備扶林安夏去餐桌旁,誰知林安夏卻要強的單腳跳了過去。
倔強的林安夏,這點,駱晨曲是早就知道的。
看到桌上簡簡單單卻又是色香味俱全的家常小炒,林安夏有些吃驚:
“原來你身上的優點這麽多啊?”
“什麽叫原來啊?我本來就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好不好,你以為我是什麽人?”駱晨曲将菜夾到林安夏的碗裏連連伸冤:“對了,莎莎今天幾點下班?”
“不知道,估計又要加班,不過今天是周末,我估計,怕是要去桑亞那裏。”
這個桑亞,便是蘇莎莎交往四年的大學男友,人品好,又多金,還是個極品好男人,林安夏背地裏羨慕的流口水了,據說明年兩人就要結婚了,嫉妒的林安夏想要把蘇莎莎掐死。為毛蘇莎莎可以遇到這麽好的男人而自己至今還孤家寡人一個啊?
“真是羨慕嫉妒恨啊!”駱晨曲手托腮幫,已經将林安夏的內心誇張的表現出來了。
“切,有什麽了不起的。”林安夏吐吐舌頭,拔弄着碗裏的飯粒:“我才不會羨慕。”
死鴨子嘴硬,駱晨曲在心裏悶悶的想,心裏滿是不服氣。
初見
吃完午飯已是下午三點的時光,駱晨曲娴熟的洗了碗,引來林安夏的一陣嘲笑:
“這年頭,你算不算極品好男人?家庭煮男類型的?”
駱晨曲将濕漉漉的手擦幹淨,微微一笑坐到沙發上:“那是當然,我這類型的男人,是打着燈籠也找不到的好男人。”
臭美如他,高傲如他。林安夏哭笑不得,低着頭繼續自己手裏的工作,駱晨曲起身,好奇的站到林安夏身後,目光落到她寫的文章上,微微皺了皺眉問道:
“你這個故事的結局是不是悲劇?”
“你怎麽知道?”林安夏轉身,一臉好奇和驚訝,她只不過開了個頭而已,結局是悲劇的打算林安夏早就想好的,不愧是大作家,竟然這麽厲害。
“如果你打算寫成悲劇的話,這裏就不能這麽發展。”說着,駱晨曲修長的手指落到屏幕上:“這段完全可以删除,起不了多大作用,這樣的話,悲劇的感覺提不到最大極致,觀衆容易記住的可能也就不大。”
林安夏細細将前面的篇幅翻了一遍,的确是有點這麽意思,于是照着駱晨曲的想法将原本的思路替換了,重讀一遍果然有加重印象的感覺,林安夏不由的嘆服:“還是你厲害。”話音落下,房間的角落響起一陣熟悉的鈴聲,林安夏愣了愣,突然起身朝自己的房間走去,三年前,這個手機被自己遺落在角落,古舊的手機已經快退休了,買了新的手機之後,林安夏并沒有換手機卡,而是重新買了一張手機卡,本來想将它丢在角落的,可是,每次想起來,林安夏總要充一充電,并且還要定時的交些話費進去,她害怕它停機,害怕這個號碼消失,三年了,這個手機從來沒有響過,朋友們也不再打這個號碼,唯獨一個人,唯獨一個人知道這個號碼。而這只手機,也只為他一人留……
葉林舒……
心髒仿佛要跳出胸腔,林安夏飛快的從角落的櫃子裏拿出手機,屏幕上,熟悉的號碼映入眼簾,眼眸仿佛蒙上了一層潮濕的霧,五年了,這個號碼記在自己的心裏已經整整五年,年複一年,日複一日,這個號碼從來沒有打來過……
可是,為什麽會覺得有些害怕和傷心呢?
鈴聲回蕩在寂靜的房間裏,林安夏沉默着,始終沒有按下接聽鍵……然後,如同斷了玄的琴……鈴聲嘎然而止,房間回歸一片靜寂:
“怎麽不接?”
駱晨曲早已看到林安夏眼裏不同尋常的目光,質疑道。
“不認識的號碼。”林安夏低頭沉默了一會兒,轉過頭朝駱晨曲露出微微一笑,然而,在駱晨曲看來,這笑,卻比哭還難看,臉色白淨的女孩轉過身,緊緊握着手裏的手機朝自己安心的一笑卻用極其平淡的語氣說:“不認識。”不認識?不認識的號碼卻讓她紅了眼眶?
說道這裏,手心的手機再次響了起來,兩人沉默了許久,駱晨曲安慰般的笑笑:
“總有逃不過的劫,接吧。”
林安夏沉默了一會兒按下接聽鍵:
“夏?”
那邊傳來熟悉的聲音,林安夏愣了愣:“是我。”
電話那端的男人不再說話,沉默了許久,男人說道:“晚上一起出來吃個飯吧?”
林安夏久久的沉默着,是該拒絕,還是該接受,正在這時,電話那端傳來他的聲音:“帶上駱先生也可以。”
仿佛有什麽東西在心裏堵着,腦海裏所有的一切都成了泡沫,唯有這句話震耳欲聾,仿佛要将自己引入漩渦裏。
“好……”
林安夏緩緩回答者,那邊說了個地址之後,挂斷了電話。
【舒……這一刻,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我覺得我開始變得膽小和遲鈍,我甚至,我甚至開始想要退縮,想要後悔,可是,是不是已經為時已晚?】
駱晨曲在知道林安夏要帶自己去赴約的時候并沒有過多的驚訝,只是幹脆的點了點頭。離晚上還有一段時間,林安夏卻再也沒有心思寫文,留着駱晨曲玩游戲,自己則回房間挑衣服,已經有兩年沒買衣服了,穿什麽好呢?久久猶豫着,早上從超市裏買來的高跟鞋引入眼簾,十七歲的林安夏愛穿布鞋,愛吃零食,現在依舊沒變,可是,總要讓他知道自己的改變吧,他已經變了,自己理所當然也應該變……
想到這裏,林安夏從房間探出半個腦袋去:
“晨曲,我想要去買件衣服。”
******
都說談戀愛會讓人變美,大抵是因為戀愛中的女孩都喜歡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罷了,林安夏也不例外。駱晨曲手裏的衣服已經很多,林安夏卻始終沒有挑到一件适合自己的。不知道第幾次從更衣室裏出來,此刻的林安夏身穿一身米白色的連衣裙,裙邊蕾絲纏繞,腰間是一根簡潔的镂空腰帶,對着鏡子,林安夏終于找到适合自己的裙子了,轉過身看着駱晨曲:
“這件怎麽樣?我覺得蠻适合的。”
駱晨曲點點頭,建議道:“再加上平跟小單鞋,就圓滿了。”
“我打算配之前買的那雙高跟鞋……”
此話一出,駱晨曲連連搖頭:“你不要命了?腳不是還沒好嗎?”
林安夏不為所動,接過駱晨曲手裏的衣服連連安慰:“放心吧,只不過是坐着吃頓飯而已,不會走多少路,現在已經好的差不多了。”說完,動作誇張的在原地轉了個圈駱晨曲卻不吃這一套,自顧自的走到鞋子區拿了雙白色的單鞋:
“試試看,這雙我覺得挺合适的。”
林安夏愣了愣,轉念一想,買雙單鞋也不錯,要是走不動了換上單鞋就好了,于是只好聽了駱晨曲的建議。
******
下午七點的時間段,高檔的西餐廳裏回蕩着班得瑞的《初雪》,面容平靜的男人坐在靠窗邊的位置,目光卻一眨不眨的盯着外面的街道,面前的咖啡換了一杯又一杯,是自己來的太早了吧,想到這裏,男人嘴角露出苦澀的微笑,擡起面前的咖啡,他想起第一次約會的時候自己早到了半個小時,到達約會地點一個熟悉的身影映入眼簾,十七歲的林安夏立在風裏,穿着單薄的針織衫,淺色牛仔褲,腳上,是一雙簡潔大方的白色布鞋,微微搖晃的微風裏,他突然覺得那抹身影單薄而脆弱,若是風在大點,他甚至還幻想過她被風吹跑的畫面,那時候,自己心裏猛然生出一抹想要守護的心裏,想要将這樣一個脆弱的女孩,擁入自己的臂彎,沒有任何人能傷害她,靠近她。
同樣習慣性的在約會時間早到的女孩,如今卻遲到了五分鐘。
目光黯然,仿佛有什麽光亮瞬間熄滅了下去,擡起的咖啡正要往嘴裏送,他的目光突然凝聚了起來,白色的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身影映入眼簾,五年後的林安夏穿着白色的蕾絲連衣裙,齊腰的長發落在肩頭随意的披散下來,毫無裝飾點綴,面色依舊蒼白,她拎着手裏的小包,看着從出租車裏走出來的少年,少年一身白衣,嘴角略帶笑意,駱晨曲,如果自己沒有記錯的話,這個男人,叫做駱晨曲,剛好感興趣的查了有關他的資料,美少年作家的稱號,果然是名不虛傳。
一瞬間,他竟然會覺得他們如此登對。
美少女和美少年,下車的時候,駱晨曲還特別做出了微微攙扶的姿勢,顯然是第一次穿高跟鞋,林安夏走路的姿勢實在是算不上高雅美麗,但是……目光落到林安夏有些微紅的小腿上,腳扭到了?
目不轉睛的盯着窗子面前的兩人,一瞬間突然覺得這個世界變的陌生了起來,甚至,連自己即将要見的這個人,都有些令自己膽怯和害怕了,走到餐廳門口,林安夏的目光穿過人群竟然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邊的葉林舒的身影,仿佛心裏早就知道,這個男人喜歡坐在靠窗的位置,目光下意識的落到了窗邊,果不其然,黑色眼眸的主人擡眼朝自己微笑,露出大方而又燦爛的微笑,朝自己招招手。
五年未見,面前的男人也變了許多,舉手投足,言談舉止,完全沒有了當初幼稚的影子,甚至那種莫名其妙的高傲感都透露出這個男人如今的生活狀況和階層水平。
十七歲……二十五歲。
二十二歲……三十歲。
是啊,如今這個男人,已經三十歲了,對于林安夏來說,他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不僅僅是時間,甚至還有心理上的不同。
他已成熟,而我,依舊幼稚而固執,懷舊的老毛病依舊顯得那麽可笑。
駱晨曲和葉林舒說了些客套話,三人便坐下來,氛圍有些尴尬而沉悶。直到葉林舒的話打斷這一片可笑的沉寂:
“夏,這幾年來,過的好嗎?”
我會告訴你我時時刻刻活在失戀的痛苦之中嗎?林安夏苦澀的一笑:“挺好的,你呢?”當年這麽急匆匆的離開自己遠赴國外,據說呆滿五年升職的幾率就很大,如今,五年取經之路已滿,成果肯定也是不一般吧,想到這裏,林安夏又快速的補充道:“達到你心裏所想的了嗎?”
葉林舒淺淺一笑,搖了搖頭:“不盡人意。”四個字說的平平淡淡,林安夏和駱晨曲均是一頭霧水,只有葉林舒自己知道,當年那麽果斷的放棄愛情選擇事業,如今,這段愛情,似乎變得艱難險阻起來了,果真還是不盡人意。
夏,你是我的初戀,我那麽着急的想要尋找到你,為的,只不過應了那句話: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遇見是姻緣的線
林安夏不喜歡吃西餐,更害怕在這樣高檔的西餐廳裏用餐,西餐刀具複雜,如果控制不好力度,搞不好還要引來衆人厭惡的目光,雖說林安夏是個超級吃貨,可是在怎麽着,裝淑女這事可是她的強項,可是……看着自己手裏握着的刀叉,到底是左刀右叉還是右刀左叉?
細心的駱晨曲馬上發現林安夏身上這個大缺點,附在她耳邊輕聲說道:“左叉右刀。”見林安夏沒反應過來,駱晨曲突然覺得林安夏反應遲鈍的有些可愛,于是只好無奈的搖搖頭,将自己切好的換到她面前:“你吃這個,我來吧。”
林安夏沒有推辭,道了聲謝謝,便毫不客氣的接過駱晨曲的七成熟雪花牛扒。
這親昵的動作毫不避諱,對面的葉林舒輕咳一聲:“你男友好貼心。”
林安夏愣了愣,駱晨曲也愣了愣,兩人面面相觑,到底是該否認還是……
“那是肯定的啦,這丫頭笨的像頭豬。”
林安夏差點沒咬到自己的舌頭,既不責備駱晨曲的自作多情,也不去看葉林舒此刻的表情,只顧低着頭吃自己的東西,林安夏的心裏一直很糾結,一方面想氣氣葉林舒當年的放棄,一方面又希望葉林舒再次和自己重新來過,可是,該死的自尊總是那麽喜歡左右林安夏的內心,在這左右來左右去的時候,駱晨曲的一番話替林安夏做了選擇,駱晨曲微微一笑,眼眉輕佻帶着十分寵溺的語氣說出了以上這句話,說完,竟然還象征性的揉揉林安夏的頭發。
林安夏低着頭,愣了好一會,突然反應過來擡頭想解釋,葉林舒卻已經開口了:
“祝福你,夏。”
夏。一如既往,他叫自己夏,即便彼此之間隔了五年,時間殘忍而果斷,五年,花開花落,日升月落,從來沒有聽過這樣一個熟悉的聲音叫自己名字,單名一個字,夏。他說,夏天美好,繁花似錦,可是,林安夏這時才傻傻的發現,從葉林舒說出這句話開始,他們之間,就注定要平平淡淡,擦肩而過。
接下來的時間裏林安夏腦海裏一片亂七八糟的景象,成熟的駱晨曲馬上精明的和葉林舒談起了其它的事情,好避免冷場,這場飯吃的尴尬而又心酸。從餐廳裏出來,夜色墨黑,路燈的影子搖搖晃晃,林安夏站在路邊,一分鐘前,葉林舒大方的微笑:
“你住在哪裏?我送你一程吧?”
“不用了,晨曲送我回去就好。”果斷的拒絕,林安夏眉頭微皺,她知道自己又說錯話了,她清楚的明白,她心裏甚至在後怕的想,完了,他和葉林舒是徹底的完了。
直到見到葉林舒的車影消失在華燈初上的街道上,林安夏在原地愣了許久,突然輕輕的哭出了聲:
是自己嘴賤吧,明明想說的不是這些……
他一定讨厭自己了,十分讨厭……
駱晨曲并沒有覺得驚訝,只是對林安夏的反應有些皺眉:“這沒有什麽不好的,你們已經完了。”
是的……完了,自己和他,再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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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林安夏生命裏最低落的時光,那個人出現在她的生命裏,他親昵的叫她夏,親昵的叫她小笨蛋。十七歲半,林安夏清楚的記得,她人生中的第一次親吻,在那時充滿了甜蜜和幸福。夜風微涼,二十五歲的葉林舒俯身,輕輕吻了吻足足比自己矮一個頭的林安夏,他說:
“夏,我想要保護你,我們交往吧。”
林安夏的心髒仿佛要跳出胸腔,她甚至有些呼吸困難,林安夏,你現在,真的可以戀愛嗎?
她不知道,她的腦海甚至有些暈乎乎的,但是她依舊控制不住的點了點頭,極小的動作,反應過來,已經被葉林舒緊緊抱着,那時候,十七歲的林安夏覺得人生突然變得光明美麗起來,所有的難過和不快随風而散,這個男人像他的臂膀,像他的港灣,即便這個男人大了自己六歲零三個月。
可是,這有什麽關系,我愛的是他,愛的是葉林舒。
“那時候,我傻傻的以為,我們會結婚,會白頭偕老,滄海桑田,也不過如此罷了。”林安夏轉身,看着坐自己旁邊認真傾聽自己講故事的駱晨曲,半個小時以前,蘇莎莎放在冰箱裏的酒燃起林安夏的好奇,借酒消愁,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麽準?
“那時候,我只有一個想法,嫁給他,飛快的嫁給他。”林安夏朝駱晨曲苦澀的笑笑,擡起酒杯一飲而盡:“可惜,命運的齒輪,似乎一直都沒有轉到一起。”林安夏面色微紅,顯然是有些醉了,直到看到駱晨曲眼裏漆黑的目光,林安夏淺淺的笑了笑:
“其實你長的真的蠻好看的。”傻傻的笑笑,林安夏摸摸駱晨曲的臉頰:“如果我沒有愛上舒,我肯定會選擇你。”一臉認真的笑意,林安夏傻傻的笑笑,仰頭擡起手中的酒。
心裏的某處仿佛有什麽東西砰砰亂跳,一瞬間,駱晨曲的腦海裏久久的重複着這句話,如同被人按了重複鍵,駱晨曲愣了愣,眼裏閃過一絲明亮随後又飛快的消失:
“小夏。”不再多說什麽,只是輕輕的叫着她的名字,林安夏聞聲,擡起頭轉過臉看着駱晨曲皺了皺眉:
“有事?”
“小夏,葉林舒是你的過去,忘記他,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帶着些懇求的語氣,駱晨曲看着林安夏的咖啡色眼眸,林安夏長的真的不是百裏挑一的大美女,可是,當初的自己是怎麽被她吸引的呢?大概,就是這樣一雙眼睛,清澈明亮,閃着不同常人的光亮,時而憂傷,時而走神,更多的時候,這雙眼睛在沉默,默默的,如同寫作中的林安夏,沒有任何神色,可是卻無端端的吸引着駱晨曲的視線,第一眼,一身白衣的林安夏坐在角落,手裏擡着白開水,微低着頭陷入久久的沉思中,第二眼,還是一身白衣的林安夏坐在角落,起身,他和她敬酒,那雙眼睛的主人笑了起來,如同彎彎的月牙:
“哇,你好厲害,喝白酒!”
這是駱晨曲的開場白,那時候,駱晨曲決定犧牲自己,和這個女孩創造一個相遇的機會,于是如願以償,只是,最終自己還沒有勇氣要電話號碼,自己就極不争氣的醉倒了,那個女孩啊,其實是個十分開朗而又堅強的女孩。
那時候,駱晨曲在心裏對自己說:“小曲同學,你要加油,加油娶林安夏回家。”
可是如今,已經兩年,這個女孩始終和自己保持着一般人的距離,不給自己任何機會,自己卻反而越陷越深,越陷越深……
該怎麽辦?駱晨曲在心裏問自己,卻無法找到答案。
面前的人影有些搖搖晃晃,駱晨曲揚起嘴角看着發愣的林安夏,輕輕低下頭吻了吻她的額頭:
“小夏……”
******
橙黃色的燈光下,一襲黑色西裝的葉林舒坐在車裏,不知道第幾次看手腕上的懷表,林安夏八點半和駱晨曲回的家,現在已經十一點,始終不見駱晨曲出來,心裏五味雜陳說不出是什麽滋味,正當他等的不耐煩時,一對戀人駐足在車子旁邊,被男友緊緊的摟着,因為有些冷,披了男友的寬大衣服,本是極其平常的一對,可是女生說的話,卻讓車子裏的葉林舒愣了愣,她看着屬于林安夏屋子裏微亮的燈光感嘆道:
“哇,小夏好勤奮,這麽晚還不睡。”
小夏?林安夏?
車子裏的葉林舒愣了愣将目光落到女生身上,那女生轉過身朝男友撒嬌:
“算了,小夏不喜歡男生進屋子,亞亞,你在這裏等一下,我馬上下來。”
說完,小跑着上了樓。
直到身影消失,葉林舒的心裏莫名的有些心安,女生能進去,說明是和夏是很好的朋友,這樣駱晨曲也總該出來了吧?
怕桑亞等久了,蘇莎莎一路小跑,不一會兒就到了和林安夏租住的小屋,敲了敲門沒有反應,不得已只好掏出鑰匙,剛打開門,滿屋子的酒味,再看林安夏和駱晨曲,兩人倒在沙發上睡的昏天暗地毫無知覺:
“我的酒,桑亞給我的酒啊~~”不甘心的搖搖兩人,卻見兩人睡的比豬還沉,蘇莎莎想拿刀把這兩個酒鬼結果了,突然,一個有些邪惡的念頭出現在蘇莎莎的視線裏:
唇角飛揚起來,蘇莎莎得意的笑笑,看着倒在沙發上的兩個人。
******
等了好一會兒,桑亞有些不安的皺了皺眉,樓梯間的陰影裏突然沖出一個歡快的人影,還沒來得及看清人影已經撲到自己身上:
“亞亞,走了。”
“怎麽去那麽久?”桑亞表示關心。
“呵呵。”蘇莎莎笑笑,湊到桑亞耳邊:“耶,發展神速耶,同床共枕哦,我猜,小夏知道我要搬出去的事情肯定會很高興才對,嘿嘿嘿嘿。”
陰險的笑聲,蘇莎莎挽着桑亞的手漸漸消失在院落門口。
……
路燈昏黃,黑色轎車的影子在微風的映照下顯得搖搖晃晃,坐在車裏的人卻僵直了身體,臉色蒼白。
他突然後悔,很後悔那一秒鐘自己腦海裏怎麽會想到要跟着林安夏回家這個念頭。如果他沒有跟着她,她是不是,依舊是自己記憶力最初的模樣?
戀人
這個城市的秋天總是來的早,八月末的天氣,已經有些微冷,以往總是習慣性的記得關窗子,此時耳邊卻傳來嘈雜的聲音,大概是風吹動窗簾的聲音,林安夏皺皺眉,顯然是有些懊惱這些繁雜的聲音,不由的将頭往裏縮了縮,面上傳來溫熱的氣息,奇怪?
極不情願的睜開眼睛,一雙放大的眼眸同樣看着自己,兩雙眼睛久久注視着,一動不動……
“啊——”
林安夏一個翻身掉下床,看着□的自己,和掉到床的另一邊的駱晨曲,那家夥只穿着平角褲,也是一臉驚訝的看着林安夏……
“啊——”
再次叫了一聲,這下,林安夏終于清醒了,将被子統統拉到地上,看着面前的駱晨曲:
“你,你,你,我,我,我怎麽在這裏……”
駱晨曲顯然也是十分驚訝,敲敲自己的腦袋,昨晚發生了什麽很恐怖的事情嗎?為啥腦海裏什麽印象也沒有呢?
“我真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連連表示自己的無辜,駱晨曲看着林安夏努力回憶昨晚的一切:“我,我們沒……做什麽吧?”
“我怎麽知道!”林安夏無語的大吼,随後,看着□的自己,眼眶卻莫名的流出透明的液體,她竟然很沒面子的哭了,而且還是毫無掩飾的哭了。
看到突然哭泣的林安夏,駱晨曲六神無主:“我,我不是故意的啊,我……”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麽,看着低着頭的林安夏,駱晨曲突然鼓足勇氣,認真的說道:
“小夏,我會負責的,你嫁給我好了。”
……
林安夏擡起淚眼朦胧的雙眼,模模糊糊中林安夏看到駱晨曲那雙盡是堅定不移和認真的眼眸:
“小夏,和我結婚吧!”
以為林安夏沒聽清楚,駱晨曲又重複了一遍,卻看見林安夏愣在原地看着自己,難道又要被拒絕?駱晨曲有些失落:“小夏……”
“晨曲,我們試試吧。”
溫暖的陽光從窗外灑進來,微風吹動着窗簾,林安夏有些淩亂的發絲在微風中揚起,她看着駱晨曲,用認真的口吻說。
也許,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另一個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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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個早上,林安夏都在屋裏走來走去,自從駱晨曲走了,林安夏的內心反而更加不平靜了,寫在電腦上的字寫了又删,删了又寫,想來想去林安夏最終還是拿起自己的手機撥通了蘇莎莎的電話,響了許久,蘇莎莎懶洋洋的聲音從裏面傳來:
“喂,小夏……”
果然,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了,這個懶女人還在睡覺,該不該跟她說呢?林安夏在心裏十二萬分的糾結,終于還是鼓起勇氣對着電話裏的蘇莎莎說:
“莎莎,我獻身了啊——”雖然想讓自己保持鎮定,但是明顯這次克制失敗了,那邊蘇莎莎突然大聲問道:
“你說什麽?”
“我說,我獻身了啊,我撲或者是我被撲了啊——”尾音語音繞梁,電話另一邊的蘇莎莎邪惡的笑笑,十分淡定的說:
“小夏,你終于還是寂寞了嗎?”
“喂喂,現在不是調侃的時候吧?”林安夏怒色道。
“話說……”蘇莎莎停頓了一會兒,挑了挑眉毛:“男主是誰?對了,滋味如何?晚上回去我們姐妹兩個好好分享一下?”
“還有誰?我說,為什麽你昨晚沒回來啊——”一邊懊惱的揉揉自己從早上到現在都還沒有梳的亂發,走到窗邊,林安夏将窗子打開,好讓自己清醒一下。
“駱晨曲?我覺得他很好啊,喂,你早就應該找個男人了,不要這麽固執啦。”
“我才沒有固執,喂,莎莎,通常這種情況應該怎麽辦……我是說,醉酒那樣子的……”說道這裏,林安夏有些不自然的吞吞吐吐,顯然,對于這種事情,雖然自己小說裏也會寫過,可是,可是現實畢竟是現實嘛。
“你是怎麽處理的?”蘇莎莎饒有興趣的冥想,依她對林安夏的了解來看,搞不好決定嫁給駱晨曲,果不其然,林安夏在哪邊小聲的說:
“我決定跟他……跟他在一起試試。”
蘇莎莎在另一邊偷着樂,忍住要笑的沖動,十分滿意自己昨晚的計謀,在她的眼裏,林安夏和駱晨曲無論是職業,還是長相都十分相配,若不是林安夏心裏一直有個疙瘩,早就接受駱晨曲了,自己只不過來了個水到渠成,就是以後知道了,她應該不會怪自己的吧?
“哇,小夏,你終于告別單身了,你應該高興才對啊,何必唉聲嘆氣的。”
“可是……”
“可是什麽啊,可是,先交往看看嘛。行了,我家亞亞叫我了,晚上回來再聊。”
說完,蘇莎莎急匆匆的挂了電話捂着嘴就開始笑個不停。
另一邊的林安夏則是愣在原地,眉毛皺成一團。
這邊剛挂斷電話,另一個電話又接踵而至,是自己的發小白雨打來的,說起這個白雨,就不得不提一下才女這個詞,傳說中的才女,大概就是指類似于白雨一樣讀了大學讀研究,然後一邊研究,一邊跑到美國去留學的某妞,然後這個某妞還特別厲害的拿了n多獎項,想到這裏,林安夏對白雨的印象,只有三個字可以形容:“大才女。”
“小雨。”
電話剛接通,那邊在确認了林安夏的身份之後突然興奮的大叫一聲:“我在你樓下啊,小夏。”
樓下?林安夏馬上低頭将目光落到院子裏,哪裏有白雨的影子?
“喂,你丫的不整人會死啊?”
“你等着。”那邊在說完這幾句話之後便挂斷了電話,搞得林安夏一頭霧水。
不過,稍微将目光放遠,林安夏終于看到一個大紅色的高挑身影,那丫竟然真的回來了?
一邊驚喜着,林安夏連忙轉身跑下樓去,甚至忘記自己還沒有打理的亂蓬蓬的頭發。
于是,邋遢的林安夏在見到白雨的時候,突然後悔的想要投湖,如果來的只是白雨,她自然毫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問題是,她剛剛竟然沒有看清跟在白雨身後的熟悉的身影。
葉林舒。
見到這個男人,林安夏唯一想做的,就是趕緊找個地縫鑽下去,以前的自己從來不會頂着亂蓬蓬的頭發去見他,以前的自己從來不會穿着睡衣出現在他面前,如今……
所有的一切都颠倒過來了,林安夏窘迫的想要找個地縫鑽進去,還是白雨厲害,一眼看出林安夏眼裏的窘迫,沖上前去抱住林安夏像只小貓一樣的蹭來蹭去:
“小夏,我想死你了。”
“你什麽時候回來的啊?”
“昨天淩晨啦,本來想馬上打電話給你的,可是又怕你睡眠不足,所以就拼命忍到今天了。”撒嬌一般的口吻,是白雨一向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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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夏在白雨驚訝的目光中穿上了那雙傳說中崴了林安夏兩次腳的高跟鞋。然後在白雨那妞驚訝的目光中大步朝前:
“喂,小夏,你好像從來不穿高跟鞋的吧?”
林安夏回過頭:“你不覺得,是女人的話就要對自己好點嗎?趁着年輕,對自己好一點,老了還能做紀念呢。”
若是在平時,白雨早就不顧形象的大笑了,可惜,知道林安夏有和重要的人約會要認真打扮的習慣,白雨也只是笑笑,一臉無語的樣子,她是不想戳穿,如果葉林舒沒在場,她才不會穿這麽漂亮,明顯是念舊了。
不過這理由找的,還真是堂而皇之。
葉林舒的車早已等候多時,林安夏清楚的記得,那時,還是小職員的葉林舒沒車沒房,穿的卻很時尚,如今,一身正裝,手上戴着林安夏不知道是什麽牌子的手表,顯然,這五年,葉林舒沒有白呆。
那時候,下班晚歸的林安夏依舊清楚的記得,葉林舒會在自己下班的時候打一輛出租車來找自己,然後兩個人就默默的徒步走回家,每次到林安夏的家門口,幼稚的自己總會找各種理由讓葉林舒在陪自己繞着自家的房子走一圈。那時,僅僅只是十分鐘的路程,林安夏都會有幸福心跳的感覺。
那時候很浪漫,浪漫到林安夏以為自己在做夢。
一路上,林安夏都沒再和葉林舒講過任何一句話,她不知道該講什麽,她甚至不知道适合聊些什麽,不多一會兒,車子停了下來,下車,第一個看到的店面卻讓林安夏的心再次波瀾起伏,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