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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你不在回憶深處

作者:九月鳶尾

【文藝版簡介】

夏天最燦爛的陽光,折射出許多痕跡,斑駁而憂傷。

銘刻在記憶裏的那個人漸漸變成回憶,另一個人,帶着她對世界的希望走向光明,她從最初的搖擺迷茫,到最後的堅定不移。

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是找另一個人代替。

可就是因為這樣,命運之輪變得不可逆轉,順着名為愛情的軌跡,一直走到時光的盡頭。

她說:你從來都不在我的回憶裏,我才不要你變成回憶。

她說:回憶是過去式的東西,你不是我的過去式,我為什麽要把你當做回憶?

她那麽固執的想要挽回他,他卻一走了之,自此,隐入塵埃……

很多年以後,你最深愛的那個人,還是你的初戀嗎?

內容标簽: 都市情緣 虐戀情深

搜索關鍵字:主角:林安夏 ┃ 配角:葉林舒,駱晨曲 ┃ 其它:

夏末協奏曲

十七歲那年夏天,葉林舒站在林安夏面前,夜色朦胧,月光将一切景色變得的迷人寧靜。路邊的燈光影影綽綽,林安夏臉上的眼淚泛着淡淡的白光,葉林舒摸摸她額前的碎發,抹去她眼角的眼淚:

“夏,我們交往吧,我想要保護你。”

他俯身,輕輕的在她唇角落下一個輕如蟬翼的吻……

她的初吻。她的曾經。

夏,我們交往吧……

我們交往吧……

夏天的夜空清涼美好,微風将一切浮躁吹掉,林安夏耳邊回蕩着最後那句話:

我想要保護你,

保護你……

再擡頭,面前已經空無一人……

猛的睜開眼,引入眼簾的是有些刺眼的白光,新晨下了一整夜的雨,第二天清晨,有些微冷的天氣裏卻可以見到初生的朝陽,林安夏照例在被窩裏打了個滾,懶洋洋的爬起來,開門,叼着牙刷甩着毛巾,吊兒郎當的走到洗漱間,一起合住的室友蘇莎莎突然搶在了林安夏面前:

“小夏,我先來,我上班要遲到了!”說完一扭腰身把林安夏擠到身後開始不停的刷刷洗洗。

蘇莎莎的聲音如同她的人一樣,帶着風吹過紗簾一般動聽的聲音,不是沙啞,而是空靈的聲音。林安夏不知道有多羨慕蘇莎莎,人長的又高又漂亮,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城裏的電臺當主播。

“蘇主播,今天要錄什麽節目啊?”林安夏看着鏡子裏的蘇莎莎,賣萌的眨眨眼。

“還不是老樣子。”哐當一聲,牙刷飛進杯子裏,蘇莎莎擦了擦嘴,照例坐到小小的陽臺上對着鏡子化妝,對于蘇莎莎來說,不化妝她是死也不會出門的:

“如果那天我死在這屋裏了,你可要先幫我畫畫妝在擡出去。”

有一天,蘇莎莎對林安夏說過這樣一句話,當然,林安夏有時候就會覺得,估計自己才是最先死的那個人。

額,不知不覺就悲觀了,林安夏看着鏡子裏的自己,兩個永遠也消不掉的黑眼圈,還有一張好像一直都不會變的正常起來的病态般的白色面容,怎麽越看越覺得自己命不久矣?想到這裏,林安夏連忙拍拍自己的腦袋示意自己不要悲觀……

這邊在發着呆,那邊蘇莎莎已經畫好了妝,走到門口穿上高跟鞋,朝林安夏露出絕殺技——勾魂笑:“安夏,我先走了,加油!”

“嗯,加油!”

林安夏點點頭,聽着蘇莎莎高跟鞋的聲音消失在門口的走廊上,轉身對着鏡子,林安夏摸摸有些淩亂的頭發走回自己房間,打開窗子,坐到電腦面前,開始自己一天的工作。

林安夏的工作,便是令蘇莎莎很吃驚的網絡撰稿人,每天,林安夏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電腦面前,敲擊那些短暫美麗的夢境,林安夏的名聲不大,來來回回也只出過三本小說,但是林安夏很喜歡寫文這個工作,剛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桌邊那個一個月響個五次就不得了的手機響了起來,林安夏不耐煩的按下接聽鍵:

“喂……”

“小夏,出來玩好不好?我在你家樓下。”駱晨曲的聲音從裏面響起來,林安夏走到陽臺,頂着一頭亂哄哄的頭發朝下看去,駱晨曲穿着一身白色的襯衣站在樓下,朝自己招手,林安夏對着手機的說道:

“不去了,晨曲你自己去吧,還有事不?不然我挂了?”

“唉唉唉,小夏,別挂,你不覺得,你的零食櫃需要加零食了嗎?”駱晨曲在電話那端怒吼:“你妹啊,一天呆在家裏你不怕發黴啊?”

駱晨曲比林安夏大兩歲,和林安夏相反,駱晨曲是個很有名的小說家,出過的書無不成為全城熱點。

駱晨曲和林安夏的緣分,來自一次陌生的同城寫手交流群,林安夏加了那個小說群兩年,一直在潛水,突然有一天,群主提議道:“不然來個同城寫手見面會好不好?”

于是乎,覺得無聊之極的林安夏準備繼續潛水,晚上刷牙的時候被蘇莎莎看到,于是乎結果可想而知,蘇莎莎代林安夏發了個同意去的信息,看到這裏的林安夏有一瞬間想要殺了蘇莎莎,那妞還在無所謂的笑着:

“小夏……去呗,去呗,你不是要在這裏宅一輩子吧?對了,順便看看有沒有你喜歡的對象啊?”

于是第二天,睡過頭的林安夏随便梳了梳頭,穿了一件貌似是三年前買的雪紡衫,然後,去到了傳說中的集合地……

去到集合地的林安夏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妹啊,個個穿的時尚非凡,唯獨自己像個村姑,正在林安夏準備狼狽逃竄不暴露身份的時候,群主大人一聲尖利的叫喚使得林安夏不得不轉過身去:

“風吹過夏天?”

風吹過夏天是林安夏的網名,于是林安夏僵硬的轉過身去:“嗨,大家好,我是小夏。”後來才知道群主大人之所以能認出林安夏,完全是因為該死的蘇莎莎竟然發了自己的素顏照上去,這天,林安夏只有兩件事想做,第一件事,殺了蘇莎莎!第二件事,還是殺了蘇莎莎!

于是乎,懷着這樣氣憤又恐怖的想法,林安夏坐在KTV的角落,擡着面前的白開水獨自發愣,駱晨曲就是在這個時候走過來的:

“小夏你好,我叫駱晨曲,很高興認識你。”

林安夏擡頭,正對上駱晨曲充滿笑意的眼眸,面前是個大約二十出頭的少年,白色的T恤,卡其色的褲子,少年身材修長,正微微屈身看着面前的林安夏,林安夏的表現太過異類,這才得以讓駱晨曲發現她:

“我叫小夏。”林安夏擡眸,面前的少年一臉微笑,使得林安夏多看了那麽一眼。她喜歡這樣的少年,溫柔如風,白色将他襯托的如同林安夏小說裏那些美麗倔強的少年。林安夏始終對這樣的少年抱有好感。

“群裏沒見你說過話?”

“一直在潛水。”

兩人的對話平淡無奇,林安夏覺得面前的場景無聊極了,擡着水杯裏的白開水晃來晃去,駱晨曲的目光突然落到了林安夏的杯子裏:“哇,你好厲害,喝白酒!”

額……林安夏頭冒冷汗,看着自己手裏酒杯裏裝着的白水:“是啊,是啊,白酒好喝嘛,呵呵。”

“看來我真的遇到勁敵了,我的也是白酒。”說罷,駱晨曲搖搖自己杯子裏的白酒:“不然我兩個比一比?。”說完,駱晨曲已經将手裏的白酒一飲而盡,沒錯,林安夏清清楚楚看到,一飲而盡,驚訝的睜大眼,駱晨曲看着面前的林安夏:“怎麽?”

林安夏連忙搖搖頭,擡起自己的酒杯一飲而盡,這下輪到駱晨曲驚訝的睜大了眼,男孩子心裏的不服氣被燃燒起來:“再來一杯!”說完,将旁邊的白酒倒進自己的杯子裏,一看到駱晨曲要幫自己倒,林安夏連忙拿起自己旁邊的酒杯,其實那裏面是白水,林安夏在服務員送上來之前就在暗地裏偷偷換了,自己慢慢的斟滿一杯,看着面前的駱晨曲。

于是乎,就在這樣的循環之下,駱晨曲成功被林安夏放倒,看到倒在沙發上不省人事的駱晨曲,林安夏得意的一笑,看着自己的酒杯發呆,哈哈哈,為什麽突然有一種覺得自己很邪惡的感覺?

俗話說的好,因果關系,因果關系,有因必有果。

林安夏吃到一顆爛果子,解散的時候,駱晨曲還沒有醒來,群主大人眼淚汪汪的看着林安夏:“小夏,人是你灌倒的,你負責吧。”

“啊?”林安夏啊了一聲之後,便沒有下文了,大家坐車的坐車,走路的走路,離開了林安夏的視線,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的林安夏在心裏扇了自己一巴掌,林安夏,你活該!

于是,活該的林安夏将這個不知道什麽來頭的駱晨曲拖回了家,回到家,蘇莎莎竟然還一副崇拜的樣子:

“安夏,你好厲害啊,怎麽撿了個男人回來?”

“我怎麽知道,天殺的,還不都是你!”十二萬分怨恨的看着蘇莎莎,林安夏苦笑着,将駱晨曲帶回自己床上,自己和蘇莎莎擠床鋪了,剛躺上床,就被蘇莎莎來來回回的鄙視了一番:

“我說你怎麽還不下手啊?來我這裏幹嘛?”

“蘇莎莎你還好意思說,你以為我是誰?這種貨色,瞧不上,快點,你睡裏面,我睡外面。”說完,硬是硬着頭皮擠進蘇莎莎的被窩裏。

第二天駱晨曲醒來,一看躺在女人的房間裏,又看林安夏在廚房煮面條,不由的大叫一聲:

“啊——”

“你幹嘛?叫什麽?”

“我叫駱晨曲。”駱晨曲看着還穿着衣服的自己,又看着面前神色淡定的林安夏,沒發生什麽吧?應該……

“我是問你,叫‘啊’幹什麽”

“我們沒怎麽樣吧?”

此話一出,林安夏豪放的仰天長笑一聲:“哈哈哈哈,你當我是弱女子嗎?”說完甩甩手裏的鍋鏟:“紅太郎是我偶像,你覺得呢?”

此話一出,駱晨曲安心的松了口氣:“謝謝小夏。”

“客氣什麽!”

于是,就這樣,林安夏和駱晨曲就算是認識了。

當然,雖然林安夏一直覺得自己和駱晨曲大概也就是這種聊友的關系了,半年後的某一天,林安夏還記得那天下雨,駱晨曲突然出現在林安夏家門口:

“小夏,我喜歡你,我們交往吧。”

面對此男大膽的表白,林安夏還沒沉醉其中,蘇莎莎就沉醉在了其中:“小夏,趕緊幸福的答應吧!”

可是,林安夏接下來說的話,差點讓蘇莎莎炸毛,林安夏說:“為毛?我又不喜歡你!”

為毛?為毛啊?

駱晨曲才想在心裏大喊一聲為毛?

小夏你說話是不是說的太直了……

可惜,駱晨曲是沒有容易那麽就退縮的,以後的時間裏,駱晨曲死死抓住林安夏不放,林安夏跑,他就在後面拼命的追,于是乎,便出現了今天早上的那一幕。

你不覺得你家的零食櫃需要加零食了嗎?

林安夏揚起嘴角,目光落到客廳的小茶幾下面,空空如也,林安夏在沉默了一會兒,将手裏的手機挂斷,對着樓下的駱晨曲喊道:

“你等我半個小時。”

說完,頭伸進窗子裏。

駱晨曲在樓下愣了好一會兒,突然開心的大喊一聲:

“好的,小夏。”

耶——

在駱晨曲的記憶裏林安夏每次答應自己出去玩,都是自己死皮賴臉求來的,這次小夏答應的還蠻快的,駱晨曲不由的偷偷高興了起來,什麽叫做功夫不負有心人?

林安夏,你等着吧,我——駱晨曲,一定要把你追到手。

遇見

半個小時以後,駱晨曲終于等到了林安夏,看着面前身穿一件大襯衣,腳踩一雙家居拖鞋,披頭散發的林安夏,駱晨曲驚訝了:

“小夏?你今天這個打扮……好随意。”

林安夏打了個哈欠:“有嗎?你沒發現我一直都穿成這個樣子的嗎?”末了,揉揉有些酸澀的眼睛:“駱晨曲同學,先說好,今天我主要是想去超市購物,逛街什麽的免談。”

駱晨曲愣了愣,連連點頭:“ok,知道了。”

對于駱晨曲來說,林安夏肯和他一起出去就是萬幸的了,還敢要求什麽逛街。

駱晨曲依舊記得第一次見林安夏的樣子,身材矮小,紮着兩個小辮子的林安夏坐在沙發的角落,擡着手裏的酒杯,搖搖晃晃,眼神渙散似乎在思考什麽東西,可是,燈光的映襯下,在駱晨曲的眼裏,林安夏的這個眼神,卻是孤單而又薄弱的。

駱晨曲喜歡這樣的林安夏,這樣的林安夏,總是有那麽多的秘密,充滿着令人探究的過往。駱晨曲想要了解林安夏,即便林安夏給人的感覺一直很開朗,可是某些時候,駱晨曲又覺得林安夏其實是個特別悲觀的女孩。

“你在想什麽?”看着自從進了超市就一直發呆的駱晨曲,林安夏好奇的皺了皺眉:“你思春了?”

駱晨曲撲哧一笑:“喂,我像那種人嗎?”我是在想,你穿的那麽随意,會不會有人想你是正準備買菜回家做飯的大姐。”

話音落下,駱晨曲就挨了林安夏的一記白眼:“本小姐穿的怎麽了?穿的怎麽了?!”

駱晨曲連連求饒:“什麽也沒有,什麽也沒有,這樣總可以了吧!”面對林安夏咄咄逼人的氣勢,駱晨曲只能退縮了,一邊幫林安夏推着購物車,一邊看着林安夏把大包小包的零食丢進車裏:“這麽多,你要吃多久啊?”

“心情好就是三個月,心情不好就是三天。”林安夏把一包零食丢進去,頭也不回的說道。

“你平時午餐主要吃什麽?”

“什麽時候餓,什麽時候吃,吃什麽都可以,不然外賣。”

聽到這裏,駱晨曲不由的對林安夏豎起大拇指:“還是你厲害。”

“我哪裏厲害了?”林安夏皺了皺眉。

“随意的厲害。”駱晨曲不假思索的回答,眼裏滿是佩服的目光。

林安夏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揚起嘴角:“哈哈,你說的對。”說完,蹲下身找一袋薯片的口味,林安夏回頭吐吐舌頭:“駱晨曲同學,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們第一次見面,就是我随意的裝扮。”說完,林安夏起身,将手裏的薯片丢了進去,剛站起來,一陣眩暈的感覺就襲上腦門:

“小夏?”旁邊的駱晨曲不安的扶着她有些搖晃的身體,卻看見林安夏朝自己安心的一笑:

“我沒事,貧血症都會有這種眩暈的症狀。”

過了一會兒,眩暈的感覺消失,林安夏才扶着購物車,緩緩的向前走去。駱晨曲跟在旁邊,想了想,将購物車裏的零食放下了大半,林安夏吃驚的看着他:“你幹嘛?”

“吃零食對身體不好,少吃點,都這麽瘦了,再吃就變成排骨了。”

林安夏沉默了一會兒,又将零食放進去:“我想減肥不行嗎?”

這下,駱晨曲是真真切切的無語了,只好作罷,趁着林安夏挑東西的瞬間,将個別自己覺得不好的零食放回貨架上。

林安夏倒沒發現,駱晨曲也在心裏松了口氣,走到鞋子專區,林安夏的目光突然落到了一雙銀色的高跟鞋上:

“駱晨曲同學,你覺得,我穿高跟鞋會不會好看啊?”

駱晨曲好奇的皺眉:“你沒穿過高跟鞋?”

林安夏搖了搖頭:“拜托,你沒發現嗎?”

駱晨曲冤枉的搖了搖頭:“你一直都穿板鞋,我又沒注意你家的鞋櫃。”

好吧……這下,林安夏也無語了……走到旁邊,将高跟鞋拿了下來,脫掉自己的鞋子扶着旁邊的架子将高跟鞋穿了進去,一上腳,林安夏就覺得自己高了很多,踩着高跟鞋走到鏡子面前,來來回回的打量了一下:

“好看嗎?”轉身看向旁邊的駱晨曲,那小子已經看的兩眼發直:

“小夏,我今天突然發現你雖然長的很矮,但是配上高跟鞋很漂亮唉。”

林安夏頭冒黑線看着面前的駱晨曲:“你到底是誇贊我還是在貶低我?”

“當然是誇贊啊!”駱晨曲連連點頭,看着林安夏的腳:“不錯,不錯,小夏你是塊還沒有打磨過的石頭啊。”

“額……你以為你在形容什麽?”林安夏頭冒黑線,正準備找個可以坐的地方将高跟鞋脫下來,剛轉身,雙腳就不靈活的交叉在了一起,頭向前傾,直接撲到後面的購物車上,還好有人推着購物車,林安夏連忙将倒下來的身體迅速站直:“不好意思……”

“夏……”

熟悉的聲音在耳際響起,林安夏擡頭,正對上一雙熟悉卻又陌生的眼睛,那雙眼睛的主人,正用略顯驚訝而又吃驚的眼神看着自己。兩人久久的注視着,什麽也沒有說,恍惚間,世界上的一切都安靜了下來,林安夏站在原地,感覺到世界一陣天旋地轉,腦海裏一片亂哄哄的聲音,過了許久,終究是林安夏先開了口:

“你回來了。”

揚起嘴角,心裏卻全是酸澀的滋味,林安夏眨了眨有些潮濕的眼睛,看着面前的男人,五年未見,他的樣子依舊沒變,只是眼睛,比那時候多了更多的銳利和成熟。

“好久不見。”他輕輕的揚起嘴角,露出一抹商業化的微笑,自此,兩人便不再說話。男人半張着的嘴始終沒有多說什麽,一直保持者一時語塞的樣子。

“小夏,怎麽了?”駱晨曲覺得兩人的表情都很莫名其妙,微微皺了皺眉,林安夏和他好像認識的樣子。

男人将目光落到了駱晨曲的身上,眼裏突然呈現出一片恍然大悟的景象,看着林安夏一直低着的頭,男人愣了愣,看向駱晨曲:“你好,我叫葉林舒”

“哦,我叫駱晨曲。”對于男人的自我介紹駱晨曲有些始料未及,連忙簡潔的說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個,晨曲,你不是要買衣架嗎?我們去那邊看看吧!今天還有點其他的事情,我們先走了。”

說完,林安夏便一個人往前走去,搞得駱晨曲一頭霧水,只好推着購物提起林安夏的拖鞋跟在身後,看到兩人漸漸遠去的身影,又看看林安夏腳上的高跟鞋,愣在原地的男人突然苦澀的笑了笑:

五年……滄海也桑田了,更何況人呢?

******

“喂,小夏,你穿着高跟鞋,走慢點。”駱晨曲推着購物車跟上林安夏的步伐,卻見林安夏一直低着頭,腳下的高跟鞋發出不整齊的聲音,看到林安夏的變化,駱晨曲愣了愣:

“小夏?”

林安夏什麽也沒說,依舊自顧自的往前走着。

“林安夏!”不得已把音量放大,拉着林安夏的袖子這才将她拽住,早就聽蘇莎莎說林安夏的性格起伏不定,這下是真的發現了。

看着愣在原地依舊不肯擡頭的林安夏,駱晨曲好奇的彎下腰去,看着他的眼睛:“怎麽了,林安夏小朋友。”

這下,駱晨曲終于知道了林安夏低頭的原因,滿臉的淚水,林安夏默不作聲的站在原地,眼淚從眼眶緩緩流了下來:

“小夏?”

過了好一會兒,林安夏才将頭擡起來:“……沒事。”

“為什麽哭?”駱晨曲不解的看着林安夏:“那個人……是不是蘇莎莎說的那個人?”對于林安夏的過去,他在和蘇莎莎的交流中是知道一點的,蘇莎莎說,林安夏深愛的那個人為了前程和她分離,林安夏卻一直念念不忘的等了許多年。

小心翼翼的将心裏的疑惑說了出來,林安夏什麽也沒說:“晨曲,我想回去了。”

說完,轉身朝前走去,不再理會駱晨曲,才走了沒有幾步,腳下一歪,林安夏發出一聲慘叫,金雞獨立般的站在地上,蒼天啊,第一次穿高跟鞋就崴腳,林安夏你今天是有多倒黴。

十分鐘後,林安夏在駱晨曲的攙扶下一瘸一拐的從超市走了出來:

“對不起啊,我就是個麻煩。”

“知道是個麻煩還敢穿高跟鞋?”駱晨曲無語般的看着林安夏,将手裏的一堆食物挎在肩膀上走到林安夏面前蹲下身去:

“上來,我背你。”

林安夏愣了愣:“我很重的。”

駱晨曲轉過頭去:“我之前醉酒的時候你也背過我,算是扯平了吧!”

林安夏這才安心的趴在駱晨曲的背上:“我很重的,你做好心理準備吧!”說完,将駱晨曲手裏的零食提在手上,趴在駱晨曲的背上。

駱晨曲誇張的叫了一聲哎喲,背着林安夏站了起來:“小樣,比想象中輕多了。”

“看我以後長胖了你還背的動不?”林安夏不服氣的看着駱晨曲的後腦勺:“你背我一小段路就好了,等到了路邊我打車回家。”

駱晨曲冷哼一聲:“你別以為我力氣小,其實我很厲害的。”

不理會駱晨曲的冤屈,林安夏将頭靠在駱晨曲的背上不再說話,腦海裏卻卻依舊停留在和葉林舒見面的那一刻,那個時候的自己,是怎樣的一種心情呢?林安夏說不出來,只是覺得,內心很亂,很亂,腦海裏一陣天翻地覆的景象。

【舒,那個時候我多希望不要在那樣的場合遇見你,看見你。我穿的很狼狽,很随意吧?以前你記憶力的我,一定都是穿戴整齊,頭發梳成高高馬尾辮的我吧,五年未見,你卻什麽反應也沒有,什麽也沒有了。】

你是一首無語的歌

好不容易打了車,在路上堵了半個小時之後才終于到家門口,由于東西太多,駱晨曲留了下來,将林安夏大包小包的東西拎回家,又扶着她上樓,好不容易爬到四樓,駱晨曲和林安夏都滿頭大汗了:

“你瞧,我跟你怎麽說的來着?這種居民樓真的有不方便的地方,竟然沒有電梯的啊~~”站在樓道裏哀嚎了兩聲,林安夏終于把自家的門打開了。

駱晨曲也終于解放了,毫不客氣的倒在沙發上喘着粗氣:

“沒想到,你的運動力也不行啊。”給他倒了杯水,林安夏坐在椅子上嘲笑般的打擊他。

駱晨曲無語般的笑笑:“我是寫小說的,又不是運動員,你想要我的身體有多強壯?”

“好好,駱晨曲同學,你厲害,你厲害還不行嗎?”林安夏知道說不過他,只好無語的笑笑,就此打住。

“對了,還沒吃午飯呢?你要吃什麽,我幫你下廚好不好?”

駱晨曲突然想到這個嚴肅的問題,林安夏沉默了一會兒:“你會做什麽就吃什麽。”說完,從抽屜裏拿出藥酒來準備擦在腳裸上,駱晨曲突然驚訝的叫了一聲:

“你幹嘛?”

“擦藥啊?”林安夏疑惑的看着她:“怎麽了?有問題?”

“你家有冰塊嗎?”

“沒有。”林安夏搖搖頭:“你是說要冰敷?”

“是啊,腳扭傷了,還是先冰敷吧,你等一下,我下樓看看有沒有賣冰塊的店。”也不等林安夏回複,駱晨曲就打開門跑了出去。看到匆忙離開的背景,林安夏無奈的嘆了口氣,在林安夏的印象裏,駱晨曲就是個一根筋的男生,說什麽就是什麽,直來直去,毫不做作,這樣的性格其實林安夏還是蠻羨慕的。

在林安夏的印象裏,駱晨曲給她的印象一直都是聰明且厲害的男生,第一次知道駱晨曲是作家的時候,林安夏腦海裏一片混亂:

駱晨曲被林安夏用白酒灌醉的第二天早上,駱晨曲無意中看到林安夏寫在文檔上的文章,不由的吃了一驚:

“咦,《因緣》?這是你寫的小說?”

見到駱晨曲看到了電腦上的文檔,林安夏也沒有必要避諱了,點了點頭:“是啊,我是個網絡撰稿人。”

“網絡寫手嗎?群裏好多寫手啊。”

“你呢?”

“我啊,我沒在網絡上發表過,出過幾本書而已。”那時候的駱晨曲謙虛的說出了自己的職業。

“名字叫什麽啊?”

林安夏倒是非常感興趣的看着他。

“《靈城》。”

那時候的林安夏突然驚訝的睜大了眼睛,連忙從旁邊的書架上拿出一本書來:“你說的是這本《靈城》?”看到書的封面和作者,駱晨曲點了點頭:“你看過?”

林安夏又陸陸續續的從書架上拿出好幾本書來,全部都是同一個作家所寫,而且,寫那些書的人,正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要知道,這些書一直陪伴在林安夏的身邊,從最初愛上文學的那一刻,到現在自己也走上了文學之路。

林安夏馬上從桌子上找出簽字筆來:“來,駱晨曲同學,簽個名,我好賣個好價錢。”

額……駱晨曲被林安夏的反應吓了一跳:“我還不知道,有人收集我的書收集的這麽齊全的呢?”

林安夏只是微微一笑,傻傻的看着書本上的簽名:“因為你都沒有辦過簽售會,簽名很難得到的,現在好了,嘻嘻。”

“簽售會正在策劃呢,可能過不久會舉辦吧,你會來嗎?”原本以為林安夏會毫不猶豫的接受,沒想到林安夏卻搖了搖頭:

“簽售會人肯定多,我不喜歡湊熱鬧。”

這就是林安夏拒絕的原因,現在每次想到這些,林安夏都會覺得很可惜,因為那是駱晨曲面對讀者的第一次見面,這一次簽售會舉辦的很成功,駱晨曲的名聲也就越來越大了,他的筆名“一曲”也成為這個城市最有名的作家代表,偶爾還能在報紙上看到一些駱晨曲出新書的消息,卻很少有負面消息傳出。駱晨曲在林安夏的心裏,一直是個低調而又含蓄的男人,雖然生活中的駱晨曲臉皮厚,說話特別直,但是他的外貌和林安夏心裏的幻想是相差無幾的,林安夏看駱晨曲的第一本小說時,就一直覺得能寫得出這樣幹淨空靈的文筆的人,一定是個非常厲害非常乖巧的人,事實是,的确是這樣子的。

剛想到這裏,駱晨曲就打開門走了進來,一副氣喘籲籲的樣子,顯然是因為跑得太急了,臉色有些微紅:

“靠!買冰塊的地方好遠。”吐槽着坐到林安夏身邊,駱晨曲将冰塊拿出來,用毛巾包好輕輕敷在林安夏的腳上:“還好不嚴重,你啊,不知道第一次穿高跟鞋要挑鞋跟矮的嗎?”好像父親教育孩子,駱晨曲一邊細心的将裹了冰塊的毛巾來來回回的在林安夏的腳裸上來回游動,一邊頭也不擡的說道。

林安夏沉默着,抱着自己的膝蓋看着低着頭抱着自己腳的駱晨曲,許久,林安夏輕聲問道:

“晨曲,你為什麽要對我這麽好?”

“因為我喜歡你啊?”駱晨曲擡頭微微一笑,對于林安夏的疑問,駱晨曲覺得十分幼稚。

林安夏不再說話,只是低着頭,目光不知道落到了什麽地方,眼神渙散,顯然是沉寂在了某件事情之下:

“葉林舒?”

林安夏擡頭沉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我又見到他了。”淺淺的一句,卻蘊藏着無盡的念想和回憶。

五年,整整五年,她以為,他不會回來了。

無數的夢境裏那個男人都會闖入自己的視線,越走越近,可是始終無法觸摸到他的臉,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會和他在這樣的場合下相遇,相見。

林安夏搖了搖頭,不能想太多,自己和他不會再有任何可能。

“沒有什麽忘不了的,小夏。”駱晨曲看着林安夏微低的眼神,握着她的手:“小夏,我真的喜歡你,你可不可以,考慮一下我?”

駱晨曲不會強求林安夏,只是無論如何,結局都是一樣的。林安夏什麽也沒說,只是輕輕的放開她的手:

“晨曲,我還不想談戀愛。”

這個借口,駱晨曲聽過兩次,駱晨曲清楚的明白,不是林安夏不想,大概,就像蘇莎莎所說的,她害怕傷害,害怕分離。

林安夏十七歲步入社會,見過的,經歷的定然要比同齡人要多,更何況,分手這種事情身邊發生的又太多,駱晨曲怎麽會不明白林安夏的心裏,她的自我保護過重,害怕受傷。林安夏不願意渡過這個心結,她只是一個想要好好的保護自己的女孩罷了。

“對了,還沒吃午飯呢?你要吃什麽?這次我破天荒的親自下廚。”輕嘆一口氣,駱晨曲微笑着看着林安夏,我不會放棄,不會放手。駱晨曲在心裏暗自下定決心。

“你還會下廚?”林安夏挑了挑眉毛,臉上爬滿笑意:“你在開完笑吧,大作家竟然還會做飯?”

“你不相信?”駱晨曲皺眉,面對林安夏的嘲笑駱晨曲大度的一點也不生氣。

“我憑什麽相信?”林安夏反問道。看到駱晨曲突然陰沉下去的臉色,不由的一陣好笑:“得了,不逗你了,你要吃什麽自己去做就好,我随便吃什麽都可以。”

駱晨曲獻給林安夏一記白眼,便走進廚房不再說話。

林安夏閑的無聊,索性移到電腦桌旁繼續碼字。每次碼字,等到林安夏反應過來的時候,不是天已經黑了,就是吃飯的時間過了,這次還好有駱晨曲在場及時把陷入自我幻想境界裏的林安夏拉了出來:

“妹子,你最近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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