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本來想寫篇番外,後來想想,覺得後記更合适。
《展信佳》是我很突然想寫的一篇短篇,只是那段時間《敬山水》熱度太高,我生怕被人議論蹭《敬山水》的熱度,所以一直擱置至今。
它比我想象中要長一些,雖然時間跨度長,但我以為這個沒有圓滿結局的故事,寥寥幾筆就能判個ending。
寫着寫着才發現,瞬間,其實是個很長的詞。
我知道對于一部“作品”來說,《展信佳》并不完整,因為無人知曉少年視角的世界。
可沒有辦法,誰讓現實生活裏的“我”不知道呢。
作者當然有一萬種可以讓故事圓滿的方法,可事與願違才是人生常态。
“我”也覺得這樣最為恰到好處。
“我”後來真的沒有回頭,結束了一段長長的、無疾而終的暗戀,後知後覺意識到自己有很多事情沒有做,于是開始和朋友去旅游,忙自己的副業,再逐漸把副業轉為主業。
第十三年。
是“我們”的結局。
也是“我”的,新的開始。
還有一件好巧的事情,“我”和W居然重新聯系上了,還是仔仔女朋友串的線,仔仔和他女朋友後來分手了,但是“我”和仔仔女朋友是發小,兩面都保持聯系。
有一天發小忽然跟“我”說:你猜我夢到誰了?
“我”問:誰?
她:哈哈!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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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牛。
她:你別說,上次他還和我聊天呢,說見你了。
“我”震驚:什麽時候?在哪兒?我當時化妝了嗎!
她:哈哈哈哈哈哈哈!要不你問他?
說完甩了微信名片給“我”,“我”有點心梗,但還是加了,加了以後聊了幾句,W說在以前學校附近見的“我”,因為不确定,還開着車繞了兩圈反複看了兩遍。
“我”只問:化妝了嗎?穿的什麽?
W說:哈哈哈,沒化,穿的睡衣,但很可愛哈哈。
“我”覺得社死。
發小得知這事,一直說自己牛逼,說“我”和前男友分開十年後還能再重逢全是她的功勞,說不定未來還能破鏡重圓。
“我”哈哈大笑,說:只是重逢,不是破鏡重圓。
這世上并沒有什麽破鏡重圓,能重圓的,要麽不是鏡,要麽根本沒破過。
“我”和W沒有再聯系過,兩個人雖然都單身,但彼此都知道,對方不是各自的良人。
而“我”今年也開始相親了,不算應付家長,也不算走流程,對方條件确實不錯,“我”覺得可以試試。
不過很可惜,相了兩個也沒遇到合适的,後面的半年應該不會再相了。
至于以後,再說吧。
《展信佳》是一封沒能寄出去的信,它不算短,也沒有很長,無聊,乏味,內容随處可見,爛梗無數,甚至矯情讓人無語,但它真實,又真誠。
對于少年,我們不深究,只祝福。
祝他一切,祝他好。
對于你們,我們也祝。
祝,展信佳。
別四為
二零二二年七月初一 壬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