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四)嫌疑人3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
他在說這兩句話的時候,看着我們的那個警察睡着了。
原本下午兩三點鐘會犯困很正常,但那醒法實在詭異。我不知道那警察是什麽時候睡着的,當時我嘴一直沒停下,我人就坐他身邊說話都沒把他吵醒,小鬼離了有兩米遠,響指P大一點聲音,說他是被響指驚醒的打死我都不信。而且一般這種情況下醒過來至少要先看看我問到哪步有什麽進展吧,他可好,直接一口咬定我已經問完,帶人走了。
他到底哪只眼睛看到我問完了?又是哪只眼睛看到小鬼什麽都沒說的?
——雖然我的确碰了個烤漆拉花大頭釘子。這倒是真事。
第三個人睡着了,對我來說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好機會,對那小鬼也是一樣。這段時間,他做了什麽說了什麽,都只有我們兩個知道。事實是,很可能就是因為那個警察睡着了,他才對我說了這些話。
或者正好相反,他為了對我說這些話,用某種方法讓那個警察睡了過去。所以,他要說的話說完之後,那個警察就醒了,唐突地結束了這次提審。
看那個警察的反應,與其說這是巧合,我寧願相信是小鬼一手導演的。
于是問題又來了:他怎麽能做到?
首先可以排除一切類型的致眠藥物。莫說他在號子裏好幾個月不一定有路子搞到好貨,這世上哪有安眠藥讓人說睡就睡說醒就醒呢?
再去想其他可能性,我腦子裏就只剩下端端正正的倆大字——催眠。
我扯了扯額前的頭發,又點了一根煙。
催眠這個詞,跟克隆一樣,早被影視作品和通俗文學玩壞了。在很多電影裏,頂尖的催眠師手裏拎個吊墜說幾句“你現在會陷入最深最深的睡眠狀态”之類的話,就能控制任何人去做任何事,簡直比邪教教主還靈。
現實中的催眠要比這些寡淡得多。催眠對環境要求很苛刻,成功率并不高,就算催眠成功,一般也只能達到一些很模糊的效果,比如消除焦慮之類的。要控制一個人具體的某一項行為或讓他相信特定的某件事,根本不可能。
而且,那小鬼有機會催眠麽?按電影裏的演法,再厲害的催眠師至少也得提溜着個東西說幾句神神叨叨的話吧。他呢?別說啥也沒有啥也沒說,從頭到尾看都沒看那個警察一眼,一直直勾勾地瞅我啊。這樣也能催眠?三流小說裏都沒這麽寫的好吧。
我把煙湊到嘴邊剛想吸,忽然覺得猛地被一個念頭電了一下。
——一直直勾勾地瞅我?
難道說,被催眠的是我……?
我花了兩分鐘咀嚼這句話的意思。等終于明白過來,竟被吓得一把扔掉手裏的煙,噌地站起身往後退了兩步,冷汗當時順着後背就下來了。
……被催眠的是我?
這種三流小說裏都沒有的扯淡情節,今天讓我趕上了?
我把額頭抵在被我選來遮蔭涼的那棵大樹的樹幹上,下意識地咬自己的嘴唇。
有這種念頭事情就麻煩了。一旦我開始懷疑自己有可能被催眠,就沒有辦法确定哪些事是真的,哪些事是假的,剛才一切的推理都要推翻重來。最嚴重的情況,可能今天這次會面根本就不存在。
不能再想了。我用腦袋在樹幹上狠狠撞了一下。
不能再想了。
再想要出事。
我到路口攔了一輛出租車,坐到車裏空調冷風一吹,總算鎮定下來。
看來今天這次見面,唯一可以确定的結論是——這小鬼有特異功能。
得說特異功能是個很好用的東西。當一個人遇到一切無法解釋的現象,基本上都可以用特異功能來解釋。
它的缺點是,這樣解釋完了,除了能讓人心裏有個形而上的着落,其他都等于完全沒有解釋。
無論如何,我現在對這小鬼有特異功能這一點,深信不疑。
出租司機是個四十來歲皮膚黝黑的漢子,問我去哪,我想了想,從包裏的案卷複印件中找出李桂梅家的地址,跟他說去這裏。
我就不信這個邪,一個人有特異功能,兩個三個都有?嫌疑人會催眠,證人也會?你不讓我查,我偏要查清楚!
司機在後視鏡裏瞟了我幾眼,抽了張紙巾遞給我,“老弟啊,擦擦汗,看你從看守所裏出來臉色煞白,是見了什麽兇神惡煞的殺人犯給吓成這樣?”
某種意義上,還真是兇神惡煞的殺人犯。我苦笑着搖了搖頭,接過紙巾,“大哥,我能抽根煙麽?”
“行啊。”他說,還主動把我這邊車窗開了一半。我也沒客氣,從懷裏掏出煙點上,吸了兩口,直接把煙灰彈到車窗外。其實我沒什麽煙瘾,只有問題想不清楚才會求助香煙,像這樣一根接一根抽,除了今天,大概只剩期末考試通宵複習時有過了。
“看你的樣子,像是律師?”他問。我忙擺手,“不是不是,我是大學生,學法學的,現在在檢察院實習。”
他一聽我是學法學的,就來了精神,跟我攀談起來。說什麽司法腐敗啊言論不自由啊小老百姓生活很辛苦啊,從釣魚島說到中國免外債說到重慶□□,這兩年的社會熱點問題都說得頭頭是道。我邊聽邊附和着,心想有人說出租司機都喜歡聊政治,今天終于見識了。
這樣聊着我心情也漸漸放松下來,琢磨着小鬼的兩句話,忽然就想問他:“大哥,你說,有什麽東西是不知道沒事,知道了就很危險的?”
他想也不想直接答道:“腐敗啊。那些大官們誰誰貪了多少錢,要是讓你知道了,你還能有個好?”
我一想确實是這麽回事,可職務犯罪我理卷時也接觸過,小鬼這案子怎麽看都跟徇私舞弊貪污賄賂沾不上邊,就繼續問:“還有沒有別的呢?”
“別的嘛……”他這次倒仔細想了起來,半天才答:“你別說,還真有一個,就是鬼。”
我一愣,沒想到他會說出這麽個答案,“鬼?”
“就是啊,鬼這個東西就是,你要是看不見它,它也不來找你,它專找那些能看見鬼的。我老家村裏有個孩子就見鬼,三歲時爹媽下地幹活,回來他說在炕上看見他太奶了,爹媽嘀咕他太奶早死十幾年了,但聽他仔細一說還真像他太奶。後來長大了專門看那些《聊齋》啊之類的書,20不到生了場怪病人就沒了,村裏人都說是讓鬼給勾走了。”
他嘆了口氣,“你說這鬼奇不奇怪?我要是鬼,想吃人肯定挑看不着我的下手啊,找那些能看着我的不是更容易讓他給跑了麽?鬼偏不是。看不着鬼的都平安無事,能看着的反而容易糟。”
這個邏輯非常奇怪。假設這世上真的有鬼這種東西,那只有極少數的人見過鬼,到底是因為他們有特異功能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還是因為鬼只找了他們,并沒有去找過別的人,這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相對大衆化的觀點是,極少數人見鬼,是因為鬼只找上了這極少數人,而不是滿大街到處有鬼只有這極少數的人有火眼金睛能看見它們。
但他這麽一說我馬上就明白了。因為我恰好看過前幾年很火的一部漫畫,就是講有個中學生能看見別人都看不見的妖怪。按理說妖怪如果想吃人,确實是找看不見妖怪的人更容易得手。看得見的受到攻擊多少還能防禦或逃跑,抓起來肯定困難得多。但這些妖怪們很少會去為難看不見它們的人,反而覺得被中學生看見是一種冒犯,不斷找他的麻煩。中學生因此生活十分悲慘,萬幸後來遇到了溫柔待他守護他的親人和朋友,才從妖怪的困擾中解脫出來。——那是個溫暖的故事,讓我一直感動了很久。
從這個角度說,鬼确實喜歡找能見鬼的人。所以對于鬼,知道它的存在要比不知道來得更危險。
我點點頭,“你說的沒錯,是這個道理。”又想起我好像幾分鐘之前還在思考特異功能的事,算來能看見鬼也可以算是特異功能的一種吧。
這樣說着車就到地方了。司機一直把我送到樓門口,我付了錢,跟他道了聲謝,就下車來,看了看表4點還不到。下午見這麽一趟嫌疑人,來回路上倆小時,在看守所等了一個小時,真正跟“白景皓”說話的時間,反而好像也就10分鐘。
李桂梅家住的是老牌國企的家屬樓。我站在樓下往上打量,這樓一共有7層,最上面兩層一看就是後接上去的,所以最初樓房剛蓋好時只有5層。這樓年月短不了,但從外表看來,應該是近幾年剛翻新過,很像模像樣。
我在樓下躊躇了一會要不要去超市買點水果什麽的帶着,想了半天覺得好歹我也算半個檢察官去見個證人還拎兩兜水果,那也太沒出息了。就一咬牙空着手往樓上走。
大媽家在4層,我按了兩聲門鈴,等了一會,就聽到門裏傳來一聲很年輕的女聲,問:“找誰?”
作者有話要說: 為雅安祈福 天佑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