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沈雲抒走出大廈,外面依舊陽光明媚。
事務所所在的寫字樓大廈對面是個免費開放的小公園,她穿過紅綠燈,在公園前的小長椅上坐了下來,給許蓓蕾打電話。
下午許蓓蕾直接進公司上班,電話響了好幾下才接通。
“顧呈沒有女朋友!”沈雲抒直奔主題,聲音裏是難掩的興奮。
許蓓蕾埋首在一堆無序的數據裏,連翻白眼的勁都不想使,“所以呢?”
“沒所以。”
“姐姐,你給我打個電話就為了說這個?從認識你開始,你一路都是學霸級人物,別人家的孩子。結果呢,一遇上顧呈,你的智商呢?一朝回到十七歲?哦,不對,比七歲都不如。”
沈雲抒笑了笑,仰頭望向對面的大廈,合聿律師事務所的樓層并不高,但她仍然沒能找到顧呈所在的辦公室。
“是挺蠢的。”她自黑。
确實跟個十六七歲,情窦初開的小姑娘似的,可她明明已經26了。
“知道自己蠢就好,改過自新,我不會嘲笑你的。”許蓓蕾依然勸她放棄。
沈雲抒沉默,舒口氣,很平靜,“你問過我為什麽有年暑假要去走遍裏昂,其實我不止走過裏昂,我還看過塞納河畔的夕陽、看過冬日裏飄雪的莫斯科。我選了最難的Walker's haute route登上瑞士的阿爾卑斯山,去澳門的觀光塔閉着眼睛完成了蹦極……”
顧呈走過的路,她一步一步全部都走了個遍。
但唯獨她不能,也不敢當着他的面跟他說一聲“喜歡”。
她有媽媽、有喬爸爸、有喬家,還有……
“傻子。”許蓓蕾扔了鼠标,紅了眼眶,“我總勸你放過自己,這回我支持你一次,你去找顧呈,無論成敗,我陪你不醉不歸。”
Advertisement
沈雲抒靜靜的望着陽光下的大廈,眼淚終于冒了出來。
她搖頭:“我愛顧呈,可我也愛媽媽。”
多希望顧呈跟喬家一點關系沒有啊!
那她一定不管不顧走到他身邊,就如許蓓蕾說的,無論成敗。
反正,她從來就不是個輸不起的人。
但他偏偏就是顧呈。
沈雲抒再次自黑:“我只好遠遠的做個你眼裏的傻子了。”
所以,她其實最羨慕剛才在電梯裏遇見的姑娘,至少可以毫無顧忌的去喜歡顧呈,而她只能選擇孤獨的揣着不能說的秘密。
“見了鬼了,我最近遇上一個陰魂不散的男人也姓顧,特麽的姓顧的都不是好東西。”
手機裏傳來許蓓蕾罵罵咧咧的聲音,沈雲抒安靜的聽着,又酸又澀的情緒沒過心頭。
“雲抒,留在上海吧,我給你介紹男朋友,比顧呈好一百倍。”許蓓蕾罵完,輕聲說,小心翼翼的語氣。
沈雲抒仍是搖頭:“我的心不大不小,恰好被一個人搶先填得有些滿。”
再也裝不下其他人。
許蓓蕾沉默,許久,傳來一聲嘆息。兩個人就這麽通着電話,誰都沒有再說話。
貼着耳朵的手機接連震了幾下,沈雲抒看了看,是Q.Q消息,她把電話挂斷,打開對話框。
【Ville:有個朋友的新公司需要室內設計,我将你的Q.Q推送給他,如果他有需要會直接聯系你。】
【Ville:中國人。】
沈雲抒有點意外,她跟Ville雖然有聯系,什麽都能聊,有時遇到案子也會向他咨詢相關法律問題,但其實兩人極少會真正涉及到生活裏的牽扯。
【雲卷雲舒:好。】
【Ville:在忙?】
【雲卷雲舒:沒有。】
臉上幹了的淚痕很不舒服,她拿出濕巾和小鏡子一點點擦幹淨,結果,Ville的消息又進來了。
【Ville:那就是遇上糟心事了?】
沈雲抒愣住,沒想到Ville光憑文字竟能看出她情緒不佳。想了想,她胡亂抹了把臉,雙手捧起手機打字。
【雲卷雲舒:我有個很喜歡的人,喜歡了他許多年,可是,但凡知道的人都希望我回頭是岸。】
第一次,她對着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有了傾訴的欲.望,也或許是仗着從不曾見過,她可以無所顧忌。
【Ville:為什麽?】
【雲卷雲舒:因為看不到未來。】
沈雲抒最初以為她對顧呈只不過是年少時的意亂情迷,結果,最後才發現,這已經不知不覺成了她無法割舍的習慣,大約此生難忘。
這回Ville沒有秒回,隔了些許的時間,他的消息才出現在她的手機屏幕。
【Ville:要聽實話嗎?如果是我,我不會将時間浪費在某些看不見結果的東西上,尤其是感情。】
沈雲抒反複看了幾遍,忽然笑了起來。
【雲卷雲舒:這麽現實?】
【Ville:畢竟生活從于現實。】
她不贊同:如果不呢?
【Ville:事實證明,往往現實主義者要比理想主義者過得更好些。】
沈雲抒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有跟顧呈第一次遇到時的畫面,也有她十六歲那年離開上海,踏上未知旅程的忐忑。
【雲卷雲舒:Ville,你有喜歡過一個姑娘嗎?】
她不知道Ville的年齡,但從相識十年的接觸中,她估計他大約比她大上五六歲,跟顧呈差不多的年紀。她知道他沒有結婚生子,至今單身,卻也從不多問過他的感情生活。
對話框安靜着,沒有回應。
沈雲抒沒在意,斟酌着打字。
【雲卷雲舒:我不清楚他此時對我到底抱着怎樣的情感,也許只是單純的将我當作妹妹,可我并不介意。假如有一天,他有了喜歡的人,我會難過,但也會笑着祝福;他若一直沒有,我就會仍然做個傻子。】
【雲卷雲舒:我并不高尚,甚至有些自私,我曾悄悄想過他一直單着挺好,我陪他一起單着就是了。後來我又覺得人生太長,一個人太孤獨,也許只有等他塵埃落定,我也才能解脫。】
【雲卷雲舒:我媽說過,即便黑夜再長,總會出現一盞燈點亮漫漫前路。在紐約的很多個夜晚裏,我漸漸明白了這句話,他大概就是我的那盞燈,支撐我一路登頂。】
別人都說她年紀輕輕就能在工作室占得一席之地不容易,喬家的親戚和舊識在提到她的時候已經越來越少的會帶上“喬董事長繼女”的帽子,實質上,她所有的努力不過都是為了能跟他站到同一個高度,看同一片風景。
喜歡一個人不是委曲求全,不是步步算計,而是讓自己變得更好。
安靜了許久的對話框終于不再只有她的消息。
【Ville:有過。】
有過喜歡的姑娘。
他只回了兩個字。
沈雲抒莞爾,發了個表情,他沒再回複。
放在一邊的濕紙巾早已冰得不成樣,她把它塞回包裝袋,握在手中扔到公園門口的垃圾桶。好似是一同扔掉了剛才幾乎讓她失态的情緒,她的心情好了很多。
沈雲抒打開打車軟件,打算按照之前的計劃四處逛逛。
忽的響起兩聲喇叭聲,她下意識擡起頭看了一眼,徹底怔住。
熟悉的大衆,駕駛座的窗玻璃緩緩搖下。
居然是顧呈。
“雲抒。”戴了副墨鏡的男人叫她的名字,“還沒回去?”
沈雲抒低頭快速揉了下眼睛和臉頰,疾步走過去,“這麽早下班了?”避過了他的問題。
顧呈“嗯”一聲,視線在她眼睛上停留一會兒,說:“上車吧,送你一段。”
“不用了,我打車。”本能的拒絕,尤其不想他看出她哭過了。
顧呈卻下車,打開駕駛座同一側的後座車門,指了指一側的電子探頭,“再多停幾分鐘,馬上就該收到罰單了。”
他就站在車門前,大有她不上車就不走的架勢。
沈雲抒第一次覺得,這人怎麽也挺無賴的!
沒轍,她只好上車。
車裏依然沒開空調,只罕見的開着電臺,正放着搖滾音樂。
顧呈打轉方向盤駛上大路,他沒問她要去哪,直接往前開,戴着墨鏡的眼底看不清情緒。
“那個,我去萬達的永輝。”沈雲抒主動交代,随口說了個最近的地方。
他說好,說得有些輕,聲音幾乎被電臺勁爆的搖滾樂蓋住。她盯着後視鏡看了會兒,默默的再次拿出手機,胡亂刷微博。
紅燈,顧呈踩剎車,伸手把電臺關了,音樂聲戛然而止。
“雲抒,身上有現金嗎?”他突然扭頭問。
沈雲抒沒反應過來,愣愣的點頭,“有。”
“能借我兩百嗎?”低啞的聲音,似乎帶着些別扭的意味。
她看着他,隔着副墨鏡,什麽都看不見。但她很快就從錢包裏掏出兩張紙幣,想想不好,又多拿了幾張,“兩百夠嗎?”
顧呈只拿了兩張,塞進自己的口袋,“夠了,謝謝。”
“晚餐有着落了。”他一反常态緊跟着解釋一句,又問她,“去永輝之後還有事?”
沈雲抒心下一動,她沒聽錯吧?
作者有話要說: 沫子:顧先森,侬想組撒?
顧先森:伐想幫侬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