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感情
林暮捏着手中平平無奇的紅帶鈴铛,輕輕搖了兩下。
鈴铛聲音很清脆,但還是非常的普通,普通到那種十塊錢五個。
林母坐在入座到林暮對面,低頭吃着早飯,完全當林暮不存在一樣。林暮眨了眨眼睛,喊了一聲:“媽。”
林母這才擡起頭,看着林暮,疑道:“你什麽時候坐過來的?”
林暮眼睛一亮,鈴铛可以隐身?
“剛剛。”
林母嘟囔了句:“走路都沒聲。”
上學路上林暮時不時就搖一下鈴铛,測試鈴铛的作用。
但因為路人基本不會盯着人看,所以林暮實在沒能測出些什麽。
等到了學校後,林暮在路上碰到了前桌餘宵。她攥緊手中鈴铛,拍了拍餘宵的肩膀後,迅速搖響了鈴铛。果不其然,餘宵沒有看見林暮,視線直直的透了過去。餘宵足足左顧右盼了十秒,才猛然看到林暮。
餘宵吓了一跳:“我靠,林暮你要死啊,怎麽跟憑空出現一樣。”
林暮一直沒有發出聲音,餘宵能看到自己說明鈴铛的隐身功能只有十秒左右。
林暮笑着回答:“你自己在那東看西看的,還怪別人吓着你。”
餘宵鼓了鼓腮幫子,本來就長相偏小,此時看上去更像是倉鼠了:“剛剛有人拍我肩膀,我才回頭看的!”
林暮一副你繼續編的笑容,氣的小倉鼠扭過頭不理她。
林暮終于忍不住笑出了聲,她上前攬住餘宵的肩膀,仗着自己比人家高,就連拖帶拽的把人往教室裏帶。
小倉鼠來氣快,去的也快,不一會就笑嘻嘻的和林暮說起了話:“我有個表姐,她前段時間賺了好多的錢,現在去外國旅游了,還問我放假了想不想一起去玩。”
“挺好的啊,你想去就去嘛。”林暮附和道。
怎料小倉鼠突然就變了臉,她面色有些不虞:“我一點也不喜歡那個表姐,她小時候老是欺負我,現在剛上了大學就賺了錢,更是牛的不行!暮暮你是不知道,她說那話的時候多氣人!”
說着,餘宵就學起了她表姐說話:“宵宵啊,只要你好好讀書,也能和姚姚姐一樣賺這麽多錢的。”
其實說的話不怎麽氣人,關鍵是那種語氣,當真是氣的人想咬她兩口。不過林暮的注意力留在了“姚姚姐”三個字那。
“你表姐叫什麽名字?”
餘宵還生着氣,聞言惡狠狠的說:“餘姚姚!”
不會吧,這麽巧?
林暮描述了一下餘姚姚的外表,餘宵點了點頭,又疑道:“暮暮你認識我表姐?”
林暮頓了一下:“說過幾句話。”
雖然把人推出去當試驗品,嗯,但只是說過幾句話而已。
說話間兩人已經到了教室。
小倉鼠一邊進門一邊說:“那下次我帶你一起去我表姐家玩吧,她雖然人不咋讓我喜歡,但她家是挺好看的。”
林暮失笑,這小沒良心的,不過她是真不敢去餘姚姚家,不是心虛,是太尴尬了。
于是她拒絕:“不了,你看上去也不是很想去受氣。”
餘宵這時候面露一絲為難:“……她家保姆做的蛋糕超級好吃的。”
餘宵又趕緊說:“當然了!我一點也不想去!”
林暮笑着拍了拍餘宵的頭,回了自己的座位。
秋笛撐着下巴看她入座,問道:“在門口聊什麽呢?半天不舍得進來。”
林暮還沒回答,小倉鼠就回頭搶答了:“暮暮和我表姐認識!我想帶暮暮去我表姐家玩。”
秋笛淡淡擡眼,看着餘宵微笑:“你表姐是?”
餘宵答的飛快:“餘姚姚!”
聽到這個名字,秋笛的笑容一僵,眉頭不受控制的跳了一下,扭過頭看着林暮慢慢的吐出幾只:“哦,是她啊。”
不知道為什麽,林暮居然聽出了幾分咬牙切齒的味道來。
小倉鼠沒聽出來,還乖乖的點了點頭,問道:“小笛也認識我表姐?”
“認識啊。和阿暮一起認識的。”秋笛懶懶道,眼睛沒離開林暮。
林暮被她盯得不好意思,扭過頭去替她看着餘宵。
餘宵眨巴眨巴了眼睛:“怎麽認識的啊?”
秋笛笑嘻嘻的說:“你表姐替我們嘗味道的時候認識的。”
林暮嘴角一抽,反射性的去看秋笛,只見秋笛笑的一臉不懷好意,而她竟然覺得秋笛笑的特別好看。
瘋了吧……
餘宵不信:“我表姐會去幫人嘗味道?不會是她搶了你們的吧?”
林暮和秋笛都笑了,林暮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眼淚:“宵宵,你能不能想想你姐點好的?”
小倉鼠果斷拒絕:“我只是個小倉鼠,除了吃,只會記仇!”
但這次你姐真挺無辜的。
林暮笑着沒說出來。畢竟,暮暮能有什麽壞心思呢?
這次林暮學乖了,她上課的時候改用給秋笛傳紙條了。
l:阿笛,我得到了铛铛的鈴铛,這個鈴铛據我現在所知,是具有隐身功能的,雖然一次只有十秒。
但如果是在夢裏,那也算是個和交換卡一樣,作弊的存在了。
收到紙條後,秋笛笑了一下,看向林暮的眼神多了幾分不對勁。林暮見她沒打開紙條,還眼神猥瑣(?)的盯着自己,回以滿眼疑惑。
……行吧。
秋笛這才老實打開紙條,仔細看了起來。然後提筆寫字。
q:铛铛的鈴铛暫時大家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因為知道的人太少而無法取得有用信息。所以,阿暮,鈴铛你記得收好。不要把自己有的獎勵讓人知道。
林暮認真的點了點頭。
明白秋笛也是變相的告訴自己,輕易不要暴露自己的實力……除非你的隊友真的不怎麽盡人意。
林暮又寫。
l:為什麽這次夢裏會有那麽多的變數?先是除夢中的NPC出現,又是雙夢主。夢到底有沒有下限啊?
q:之所以稱之為夢,就是因為它和夢一樣,永遠讓人不知道它的下限會在哪裏,又或者說,它根本就沒有下限。
林暮将短短幾排字看了又看,總結了一句話。
l:夠不要臉。
秋笛笑着将紙條收進了口袋裏,兩人開始聽課。
最後餘宵還是沒放棄邀請她們二人去餘姚姚家。下課後,餘宵整個人都朝後坐,雙手合十:“真的,我表姐家蛋糕超好吃,你們就和我一起去吧,我一點也不想和她單獨待在一起!”
林暮撐着下巴,百聊無賴道:“你就不能不吃嗎?”
“人生唯有美食不可辜負!”小倉鼠鼓着腮幫子,說出自己的座右銘。
秋笛突然道:“最近西街開了家新的蛋糕店,去吃過一次,味道還不錯。”
小倉鼠眼睛一亮,那副興奮的樣子,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撿到寶了。她拍着手掌,高興道:“小笛嘴這麽刁的人都說味道還不錯了,那肯定就是很好吃了!”
眼看着餘宵就這麽打消了邀請她們的念頭,林暮有些想笑。
秋笛嘴刁?那頓味道奇特的飯菜也不知道是誰吃完的呢。
放學後,秋笛領着林暮和餘宵去西街那家蛋糕店。
蛋糕店裏的蛋糕的确味道不錯,不過秋笛和林暮都不算特別喜歡吃甜的人,吃完了一小塊就停了叉子。
只剩小倉鼠一人吃的歡騰。
餘宵雖然看上去呆呆的,但其實挺多事都看的挺清的,臨近分離的時候,她對兩人說:“其實我看得出來你們都不怎麽喜歡我表姐,所以才不想去的,我也不喜歡我表姐,更知道她有多讨厭,所以不會強迫你們和我一起去的啦。還有,蛋糕真好吃。”
三人相視而笑,在路口分開了。
林暮從口袋裏拿出紅帶鈴铛,途中鈴铛都沒有響過。
此時鈴铛乖乖躺在她白皙的手心中,紅繩稱的林暮的手愈發白。
秋笛垂眸看着林暮細長的手指,林暮以為她在看鈴铛,于是笑道:“給你看看它的功能。”
林暮說着就要搖鈴铛。
突然,秋笛握住了她那只手,聲音微啞的剛好,足夠讓人心動:“不用,我知道了就行。走吧。”
林暮說不上來什麽感覺,就是感覺耳朵非常燙,那炙熱的溫度甚至有傳遍整個身體的跡象,她呆愣的點了點頭,任秋笛牽着自己的手走了一路,即便是出了汗也沒人松開手。
秋笛送林暮到家樓下。
林暮抽回手後,連句再見也沒有,就轉身往樓裏跑。
她一邊跑一邊想。
她心髒跳的都快蹦出來了,是因為跑步還是因為什麽其它的?
她不知道,她有一種感覺,如果她知道了那個真正的答案,她就真的要完了。
回到家後,不顧林母疑惑的眼神,抱着睡衣就往浴室裏鑽。
在浴缸中發了很久的呆,她什麽也沒想,什麽也不敢想,她生怕以她現在的智商突然就想到了真正的答案。
所以她只敢抱着自己發呆,順便回想一下這些天裏,和秋笛一起經歷的所有。
既玄乎又真實。
雲裏霧裏的,她只知道她和秋笛忽遠忽近,那種心理旅程,是林暮所沒有過的。
“咚咚。”敲門聲打斷了林暮的思考,林母的聲音傳進來:“阿暮,你在裏面幹什麽呀?洗好了沒啊?”
林暮看着被泡的皺起的手指,趕緊站了起來。
靠,這只手還被阿笛握過呢……
雖然她也不知道這只手被秋笛握過了又怎麽樣……
啊啊啊啊啊!!林暮你清醒一點啊!不要再想秋笛了!!
林暮用力甩了甩頭,她想把腦子裏關于秋笛所有的事情全部甩出來,她覺得她再想這些東西她都要腦萎縮了。
太難了,真的太難了。
這世界上為什麽會有感情這麽難懂的東西存在啊?!
林暮無聲咆哮,最後認命的穿上睡衣鑽進了被窩裏。
想秋笛不如睡覺。
作者有話要說:
我是一個很喜歡講故事的人,但故事是什麽意義,故事本身怎麽樣,故事的發展會是什麽樣,我都無法保證,因為我既喜歡講故事又是個膚淺的人,我寫的故事可能并沒有你們想的那麽深層,它就是簡單的故事,來自一個女孩突如其來的靈感,也許它偶爾精彩,偶爾又亂七八糟。
我希望你們能夠喜歡的同時,也只是就随便看看,能得到一時的快樂,別太當真,畢竟膚淺的人沒辦法給你們很優質的東西。
(但是我還是希望能有人留下來,陪着我慢慢走,慢慢變得更好,我愛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