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受傷的大叔疼得臉都白了,沒人敢移動他,附近的巡警看到人群聚集,過來查看,發現有百姓受傷,立馬打算把人擡上巡邏車送醫院。
巡警簡單地了解過情況,又問了陳默幾句,安慰他:“小夥子,你別着急,咱們不冤枉好人,咱們先把人擡上車。”
有了巡警這句話,陳默稍稍放心,兩人正要開始搬動蜷成一團的大叔,董思思剛好趕到過來——
“別動他!”
話音未落,那大叔又吐了一口鮮血,這下巡警也不敢亂動了,董思思快速走過去,半跪在地上,正要伸手去碰大叔,陳默馬上握住她的手:“你別碰!”
他飛快地解釋:“我來弄,我來,你別碰,不然萬一他有什麽事……”
董思思當即就明白了,陳默這是怕人出事了,要擔責。
這木頭男人平時又傻又笨,偏偏碰上跟她有關的事情,居然還能騰出個心眼來。他一臉着急,平時被她挽一下手都要臉紅半天,這會兒握着她的手卻很用力。
董思思感到一絲微妙在心裏劃過,快得連她都分辨不出是什麽,可眼下容不得她分神,她拍拍陳默的手:“信我。”
陳默看着她冷靜沉穩的目光,松開了手。
董思思快速地在傷者腹部摸了幾下,朝巡警說:“疑似脾髒破裂,腹腔可能出血,要平穩移動,不能坐摩托車。”
她吩咐陳默:“去找個平板,要能讓人躺上去的。”
陳默應了一聲,馬上鑽出了人群,沒多久就扛着一張木板過來,那是在蓮香飯店員工的幫助下,把長條凳卸下凳腿後,用繩子将凳面拼成的長窄板面。
在董思思的指導下,陳默和巡警将傷員小心地平移到板面上,又用布條将人固定住。
董思思快速地環視四周,這傷情受不得颠簸,因為兩人一起擡快速走的時候,步伐、身高等等不一樣,容易造成二次傷害。
她猶豫了一下,看向陳默:“你一個人能扛嗎?”
陳默斬釘截鐵地說:“能。”
說着,他直接連板帶人穩穩地頂在肩上,手臂上的肱二頭肌繃緊了衣裳。
所有人都發出一陣驚嘆:這力氣怕不是比牛還大!
這一帶是禪城的繁華區,基礎設施建設完整,醫院就在附近,陳默就這樣一直托着木板快步走了一路,甚至有不少圍觀群衆跟在他後面,給他加油打氣。
巡警已經先一步開着巡邏車去醫院了,等陳默将傷員送到醫院時,已經有醫生護士和轉運床在等着,讓陳默将平板慢慢放下,由醫院這邊接收傷員。
董思思将病情簡要地複述了一下,又說:“輸一升林格氏液,請馬上安排做腹腔超聲檢查,确認體內出血情況。”
醫生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但情況緊急,沒時間做其他交流,于是只朝她點點頭,然後和護士們一起将傷者往裏送。
到了這裏,她和陳默也算是做完了他們能做的了,等醫護人員推走了轉運床,巡警也确認傷者是自己摔倒的,對兩人出手救人的行為給予了肯定和誇贊。
巡警又說:“傷者的家屬也來了,正在樓上呢,剛才特地托我留一下你們,說是要表示感謝,你們看……”
“不用了。”董思思又朝陳默說,“走。”
陳默馬上點頭:“好。”
傷員是本地小有名氣的老板,巡警猜那家屬是想要答謝他們,但畢竟那家屬沒明說,只托他幫忙留人,他也不可能替人家承諾什麽。
兩人回相館取了照片,到蓮香飯店吃了個午飯,原先的圍觀群衆看見陳默,都紛紛豎起拇指,又誇董思思醫術高明,說他們救人一命積了大德等等。
董思思從小就被告知,将來是要負責家族在國外投資的高端醫療業務,所以家裏從小就安排她跟外科醫生學習。
陳默還是頭一回被這麽多人誇,都有點不好意思了,很高興,可一看自家媳婦冷着臉,心裏咯噔一下。
她怎麽……怎麽好像生氣了?陳默心裏七上八下,碗裏的叉燒面頓時不香了。
他把叉燒夾到董思思碗裏,董思思皺了皺眉,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做什麽?夾回去。”
陳默只得又夾了回去,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錯哪兒了,但他能肯定,自己一定是有做錯的地方。
董思思:“吃,別說話。”
男人乖乖地把叉燒面吃得幹幹淨淨,連湯都喝完了,還把自己媳婦吃不下的那點也包攬了。
董思思不高興,陳默心頭就跟壓了塊石頭似的。
走路時,他總忍不住目光往媳婦那邊瞟,不時把手放進口袋裏,終于在上了船之後,等她往中艙的竹床上一坐,他就把揣了一路的寶貝拿了出來。
男人看着她,耳根發燙,有點緊張,又有點期待地說:“送、送給你,我覺得這個,你戴起來肯定很好看。”
那是一只景泰藍琺琅手镯,是陳默賣完那兩百斤冬筍後,特意用換來的錢買的。手镯青翠底,上面用金線細細地勾了祥雲紋,乍眼看上去頗有幾分玉鑲金的味道。
董思思的首飾随便一件都是六位數起步,要是從前,這手镯擱在她面前,她連看一眼都嫌浪費眼神。
她心想,真土。
然而,當她擡眼看着陳默,看到男人那雙漂亮的琥珀瞳仁裏,滿滿都是她一個人時,鬼使神差地,她朝他伸出了手腕。
陳默眼神都亮了,高興地笑了起來,把手镯放到她手心裏。
董思思:“……”
“你是呆瓜嗎?”她瞪着陳默,“給我戴上啊。”
這榆木腦袋!到底是開竅了還是沒開竅?知道賺了錢買禮物,不知道要親手給她帶上嗎?
她剛才一定是腦子抽了,才會把手遞給他!
“對對,幫你戴!”陳默手忙腳亂地又把镯子拿回去,緊張得手指都有點抖,弄了半天才把那精細的扣子打開,捧着董思思纖細的手腕,認真又鄭重地扣了上去。
喀嗒一聲,手镯重新合圓,戴在了董思思的手上。
營業員和陳默說,送镯子,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意思。于是,原本還在發卡、耳環等等之間猶豫的陳默,二話不說就選了镯子。
雪膚翠镯,相得益彰,可惜有一道顯眼的紅痕。
陳默這會兒才想起來,剛才在救人的時候,他一時情急,抓了董思思的手,這紅痕肯定就是那會兒留下的。
他知道自己力氣重,所以公社裏盡管很多人嫌惡他,卻始終沒幾個人敢真的跟他打架,因為誰也扛不住那雙能手撕野豬的手。
陳默頓時悟了,慌了:難怪她生氣了,都還沒領證,就把人給抓傷了!
“是不是很疼?”他捧着董思思的手,心疼又自責,“我、我不是故意的,你打我吧,打到消氣為止……”
“我打你?”董思思又是好氣又是好笑,“我打你,是不嫌手疼嗎?”
陳默常年捕魚,駛的是老連家船,将近十米長,是能容納幾口之家的,全手動,如果沒有發達的臂力,是沒法在風浪中駕馭這種船的。
這男人的力氣,也是從長年累月的海上搏鬥裏練出來的,可想而知,身上肌肉有多硬,剛才一個人擡傷員的時候,又震驚了多少人。
就是他乖巧坐在她跟前,任打不動,她跟拿手磕石頭有什麽區別?疼的還不是她?
陳默也發現了這其中的問題,于是又馬上改口:“那我打我自己。”
說着,還真就舉起手往另一只手上拍——
董思思原本在他送镯子的時候,氣就已經消得差不多了,這會兒真的被他氣得腦仁突突跳,一把拉住他的手:“你給我坐好!”
陳默不敢動了。
董思思冷着臉,心想,如果可以,她一定會讓她公司的人資部總監,親自給這男人設計一整套情商培訓課。
下一秒,她臉色更難看了:不對,這就是個鄉野村夫,她為什麽要想着把他帶回去?
不過瞬間,她又給自己找了充分的理由:不過想想,誰沒一時想岔了的時候呢?
董思思緩了緩呼吸,強行冷靜情緒,問陳默:“你以為,我是因為你抓我手而生氣?”